女人之于女人

2015-11-24 13:38吴尧
大家 2015年2期
关键词:母亲

吴尧

第一周

礼拜一(135)

礼拜一打心底里讨厌周,绝不仅仅因为周是孙的前女友。

七年前的夏天,礼拜一借助因特网与孙打得火热,却被突然冒出来的周泼了冷水。孙把心交给周,礼拜一认为孙做了非常错误的选择,但她仍希望孙不必遭遇不幸,自然也就带着心酸的奉献精神祝愿孙与周能永远相亲相爱。那时候礼拜一不讨厌周。

有了周的孙冷淡了礼拜一,礼拜一认为这合情合理。她不稀罕谁从爱人那里抽出的一点闲情,不完整的爱情与狗屎无异,她想到了一句很大义凛然的成语: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是她主动断绝了与孙的来往,对此她一直挺骄傲。她在心里埋怨孙喜新厌旧寡义薄情,但她不讨厌周,她理解周,周只不过做了每个女人都会做的事:对爱人严加管束,对情敌严加防范。

之后也是一个夏天,孙失魂落魄地出现在她眼前,满脸忧郁,一肚子伤心,与以往那个阳光灿烂的孙判若两人。

礼拜一爱狗,但她从未有过亲手养一只狗的幸运。小学二年级时她在上学路上碰见一只黑底白花的小土狗,她喂它吃火腿肠,它快活得直哼哼。第二天她在老地方又遇见它,第三天,第四天……它每天准时等她,她每天带着好吃的食物准时赴约,不必上学的周末也不例外。整整二十一天,她没有吃一次早点,连午饭也尽量吃得简单,她要买更多的火腿肠、卤牛肉和鸡翅膀去讨小黑白的欢心。小黑白是她给它的名字,她已经把这只流浪街头的小狗当作自己的宠爱之物了。

小黑白完全占据了她的心,一见它她便心花怒放,见不到时她就牵肠挂肚:小黑白饿了吧?渴了吗?小黑白睡在哪里?下雨天会不会着凉?她翻出自己的羽绒袄缝成又厚又软和的睡窝,她要帮小黑白在路口安个家,过些时候天气会更冷,她一定得说服妈妈把小黑白接回家,否则她就搬去和小黑白一起睡在路口。她是那么爱小黑白,她下决心一辈子陪伴它、照顾它,为它娶妻生子,给它养老送终。想到有一天小黑白会死去,她的心疼得厉害,眼泪立刻就浸湿了眼眶。要是小黑白可以永远活着该多好,她愿意为此再也不吃她最爱的茶叶蛋,一个也不吃!

她捧着羽绒睡窝赶到每天相聚的路口,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个中年男人正使劲踢她的小黑白!小黑白柔软的肚子遭到一次又一次重创,它匍匐在地上浑身发抖,发出呜呜的哀鸣。她疯了似的冲上去,抡圆了睡窝拼命砸向那个恶棍。当恶棍从被突袭的惊惧中回过神,看定对手只是个七八岁的小丫头时反倒愣住了。

“发什么神经病!”他嘟囔着。

“为什么打我的狗!”她抱住小黑白尖叫起来,“不许欺负我的狗!”

恶棍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扭身走了。“旺旺!”他头也不回地吼着,“走!”

刚才小黑白还把头埋在她怀里,还不断地发出哼鸣向她诉说着委屈,一转眼它就成了“旺旺”,跟住恶棍的屁股跑开了。

她追上去,“叔叔,你不要打它。”

“狗怎么不能打?”

“叔叔,这个窝送给它,你不要打它。”

“用不着。”

“叔叔,你把它给我好吗?卖给我。”

恶棍笑了,“两百块。”

“一言为定!”

她那么爱小黑白,她要把它从恶棍手里救出来。妈妈绝对不肯给她两百块,姐姐也只能赞助五十块,她两个多月不吃午饭才凑足了钱。她把一沓零票塞到恶棍手里,问他要小黑白。恶棍懊恼地吐掉牙签,一个劲叹粗气,他没想到她会真的拿两百块来赎一只土狗,入冬的头一周他就把小黑白吃掉了。他埋怨她没有早点来,要知道,两百块足够吃掉四只小黑白那样大小的狗!

礼拜一那么爱小黑白,她为了它已经饿了九十多个中午,她还愿意为了它再也不吃她最爱的茶叶蛋。但是恶棍一丁点也不爱惜小黑白,他用穿皮鞋的脚狠命踢小黑白的肚子,他把小黑白杀死,吃掉了。他随随便便就撕碎了她的心,她真的非常恨他。

再见到孙的时候,礼拜一的心情与当年类似,所以她有一点讨厌并怨恨周了。

看得出孙非常伤心。不喝酒的时候她总是很沉默,盯着眼前的一片空白走神;喝醉后她又变得絮絮叨叨,说许多与周有关的往事,有时还会哭。起先礼拜一同情她可怜她,后来她哭泣的次数太多,礼拜一开始生她的气,看不起她。礼拜一感到奇怪,这个毫无心肝地抛弃过自己的人,如今受了别人的伤,回到她面前哭哭啼啼,她竟没有一点幸灾乐祸,“你活该”,她竟一次也没有想起要这样去骂她。她被孙伤过一次心,现在又心甘情愿接受孙的第二次伤害——陪着孙一同悼念与周有关的一切;她觉得孙太自私,但她拿孙毫无办法,所以她很明白她有多么爱孙。

直到某一天,孙重新绽开灿烂的笑脸,并向她保证再也不为周掉眼泪,礼拜一才长吁了口气:从此以后,这个叫周的女人该从孙的嘴边、心里和生活中消失了吧。

孙仿佛在瞬间彻底放下了对周那病态的痴恋。就像长时间溺水的人突然冒出水面后大口大口地吸氧,孙以一种忘我的热烈姿态爱着礼拜一。她给她写长得看不到头的情书,在里面她将礼拜一比作晴天、蓝色的海水和守护天使,她赞美她的坚强与口气,感慨于她的坦率与执着,并时刻不忘对她的爱表达感恩的心情。那是一段汹涌的热恋,令礼拜一觉得之前的苦没有白受。

热恋只持续了三个月。三个月后,幽灵又出现了。

那天孙收到一份快递,包裹里有两件衬衫和一打白色棉袜,寄件人是周。

礼拜一随口问道:“你还有衣物落在她那儿?”

孙摇头,“我没见过这些东西。”

孙打开电脑,果然收到周的邮件:

我猜你一定更喜欢那件绿色的衬衫,不过你穿粉色也好看。别说谢谢哦,你知道的,打扮你已经成了我的乐趣,即便我和你不再是最要好最亲密的情人。

PS:袜子该换啦,把旧袜子扔掉,现在就扔!endprint

PS2:自己买内裤吧,我忘了。

“我可以给你买袜子和内裤……”礼拜一低声说着。但孙已经套上了绿色的衬衫。礼拜一不得不承认,周为孙挑选的衣服既合身又悦目。

“她喜欢给我买衣服,”孙似乎在向礼拜一解释,“从前我的衣服都是她去买。选衣服是件麻烦事,我懒得费心。”

“可是现在有我,我又不怕为你费心。”

孙拉拉她的手,说:“我会告诉她别再送我衣服。这几件我也会付钱给她。”

礼拜一想:你该把这堆东西寄还给她。但她没好意思说出口。她看出孙对那两件衬衫十分中意,尤其喜欢绿色的那件。她为自己不了解孙的着装趣味感到懊恼。

孙与周本是同专业的校友,又在一起生活了两年,有不少共同的朋友。收到包裹之后的一个月内,孙先后接待了四位友人,他们无一例外都对孙说了这样的话:“周向我打听你的近况,她很关心你过得好不好,我告诉她你很好,没错吧?”

“对,我挺好。”孙说,“她应该也挺好。”

有一位友人回答说周过得还不错。另外三位摇着头对周的近况表示担忧:“不好说,她时常情绪低落。”

礼拜一的眼睛一刻也没离开过孙,她发现每当这时候孙就岔开话题。

“你不关心周为什么不开心吗?”客人离开后,礼拜一问孙。

孙说:“她不需要我的关心。”

“她很关心你。”

“认识久了,自然有几分感情。她关心她认识的每个人。”

“你真的不打算问问她到底怎么了?”

“用不着,她一向都这样。”

礼拜一对这个回答不是很满意,孙的语气似乎在提醒她:孙对周是多么的了解。

又过了几天,没有旁人带来关于周的消息,周的亲笔邮件却找上门来了:

孙:

这些天又失眠了。

深夜里回想过往,林林总总都不过如此,无喜亦无悲,顿觉没意思了。

读诗,这几句于我似有几分相通,抄给你共享,共勉。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祝你幸福,也希望我能得到幸福。

礼拜一看出孙有些动容了。礼拜一从没收到过抄写着诗歌的信件,她猜那段诗胜过一百句“千万别忘了我”,诗歌竟有这般神奇的力量!

“你会忘掉周吗?”她问孙。

孙敲击着键盘,说:“如果我忘掉她,将来也可能忘掉你。所以我谁也不要忘记。”

礼拜一知道孙说得没错,但此刻她宁愿孙是个冷酷的人。

“我可以看你的回信吗?”她问道。

“当然,”孙将电脑屏幕转向她,“我们说好不会有秘密。”

孙的回信十分简短:

我们很幸福,真心祝你幸福。

礼拜一温柔地吻了吻孙的脸。孙改不了她那副软心肠,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她说“我们很幸福”,其余的随她去吧!

礼拜一靠自我开解得来的好情绪并没持续多久,周的电话又来了。孙与周讲了足足大半个钟头。

“周约我们吃饭。”孙说。

“为什么?”

“她觉得能和你成为很好的朋友。”

“为什么?”

“因为,她说你们都特别了解我,也都非常关心我,一定会很投缘。”

“这么说,她要和每一个了解你关心你的人做好朋友?”

“她没这么说。”

“她还说什么?”

“她有礼物要送我,在吃饭的时候。”

礼拜一想了想,说她不想去。

“那我也不去。”

“真的?礼物怎么办?”

“我可不想再收到她选的袜子或内裤。她还不知道我改了习惯。”

几天前礼拜一给孙买了两打彩色条纹的棉袜,孙说以后再也不穿白袜子。

孙和礼拜一没有赴周的邀约,即便这样礼物还是以快递的方式出现在她们面前。是一张DVD光盘。

“我整理旧东西时发现的,”周在电话留言里热情洋溢地说,“我们去黄山时录的短片,我知道你手上肯定没有。那时候我们多年轻啊,真想回到过去。过去我们犯了太多的错误,我们本可以不犯那些错误。我们应该更快乐一些。当然,我们曾经很快乐,非常快乐,我很满足,我不后悔。我只怕这些快乐会从我脑子里溜走,你知道我是个糊涂鬼。所以我刻录了DVD,一共三张,存一张在你那儿,如果我把手上的两张全弄丢了,你要记得还给我哟。好了,我得挂了,我是从会议室偷跑出来的,拜拜,替我向你的女友问好。再说一句,我仍然觉得我能和她成为好朋友,我们都那么爱你。看了录像之后我更坚信这一点,现在的她一定和我当初有着同样的心情。最后提醒你,最好不要让她看录像,也许是我多嘴,可你总是冒冒失失的,当年你也让我看了不该看的东西,现在想到还会心痛呢,真该打。哎呀……”

电话录音到此为止。

礼拜一不该看那张DVD,她觉得自己中了周的圈套,从此她再也忘不掉孙与周那些甜蜜的留影,再也不能自欺欺人地认为她对孙而言是独一无二的。更可怕的是,她开始疑心孙也许藏下了什么不愿让她知晓。

她试探孙:“如果你想留一点纪念品,你会让我知道的吧?”

“当然。”

“那你告诉我,你还留了什么?”

“什么也没留,”孙很干脆地回答,“所有的物件都在你面前烧掉了。”

“在她面前你也烧过东西吧?”

“也烧过。”

“你为什么不能换点花样?你非得用一模一样的方式对每个人吗?你也打算在下一个情人面前烧掉我的东西?!”

孙一脸惊恐,“我可从没这么想过,从来没有。”endprint

礼拜一知道自己错怪了孙,但她忍不住要发火。若是强压住火气,她又变得阴阳怪调。孙渐渐的烦了,态度越来越敷衍,并开始说谎话。礼拜一多疑,孙撒谎,她们俩的日子难过起来。

最大的冲击发生在冬至那天早上。又一份快递送达,是件深蓝色的羊毛衫。

照例配有邮件说明:

听他们说你还穿着三年前我给你买的毛衣,怎么不换呢?早该买件新的了。这一件你肯定喜欢,如果非感谢我不可,就把我的浴袍还给我好吗?我再也找不到那么舒适的浴袍了。

“什么浴袍?”礼拜一指着自己问,“是我正在穿的这件吗?”

孙结结巴巴解释了一通:浴袍是周的,孙喜欢,周就送给了她;之后礼拜一喜欢,孙就让给她穿。

孙强辩道:“严格说来,它是我的。”

“还有什么是周送你的?毛衣?还有呢?”

“毛衣是我和她一起买的。你知道我们生活在一起,几乎所有物件都一起去买,这能算作她送的吗?”

“算!”礼拜一怒吼起来,“都算!”

那天礼拜一押着孙在房间里翻查,所有能与周沾上一点关系的东西全都被扔掉。两套床单、二十来件衣物、一个书包、三双鞋、一条皮腰带、几条旧毛巾、半打水性圆珠笔、一副眼镜、九张老CD、一盒DVD,当然包括刚寄达的那件羊毛衫和礼拜一愤然脱下的浴袍,全部扔掉,一件不留。结果除去几本书,孙失去了所有的东西,因为她手边的一切都是之前三年间购买的,以礼拜一的标准去衡量,无一不与周有关。

“告诉她,浴袍扔了,早就扔了,所有的东西都扔了!现在就告诉她!”礼拜一大叫大嚷,在屋子中央使劲跺脚。她实在是生气,顾不得体面了。

那之后只过去约摸两个月光景,一度销声匿迹的周又冒了出来。她不打电话、不发短信,也不写邮件,只是将她经手的书籍源源不断寄给孙。扔书的事孙是绝计不干的,那些书便一本又一本在墙角堆成了小山。那个角落成了孙和礼拜一都不愿触及的炸药。

“只有搬家了,”孙疲惫不堪地说,“绝不告诉她新地址。”

于是礼拜一和孙搬到孙的母亲家暂住,将那堆定时炸弹般的书籍留给了下一任房客。

那时候礼拜一和孙已经好了近两年,已经围绕有关周的一切进行了无数次大大小小的争执,已经习惯了彼此间的恶意刁难与假意迎合。她们的爱情受到深重的伤害,礼拜一认为这里边周需要负大部分责任。

再之后的两年孙彻底断绝了与周的联系。周传过来的最后一道消息是她离开这城市去了巴黎。没有周的日子何等愉快啊,礼拜一发现她又可以放心大胆地爱孙了。可两年后的今天,传来周回国的消息。礼拜一敢肯定,周再次闯进她与孙的生活只是个时间问题。

周一直不在现场,但是周一刻也没有离开她们,周牢牢占据着她们生活中的一个死角,并损害着她们的爱情。这是礼拜一非常讨厌周的根本原因。

礼拜二(214)

礼拜二生有两个女儿,她想找其中一个陪她逛公园,但两个女儿都说有事,礼拜二顿时间感到孤苦无依,觉得白生养她们了。

寒冬腊月里公园里没几个游客,衰草与黄泥搅和在一起,梧桐树枝光秃秃伸向天空,河边的垂杨柳条就像被废弃的麻绳,天地间一片灰蒙蒙兼死气沉沉。唯有主道旁一排红梅盛开。礼拜二立在一棵梅树前,盯住一朵最耀眼的梅花。她很希望能背几句咏梅的诗词,抒发她此刻寂寥落寞的心情。可惜她一句也想不起来。

她隐约记得毛主席就有一首咏梅的词,词很长,礼拜二只背得出最后半句:她在丛中笑。礼拜二嚅动着嘴翻来覆去念着:她在丛中笑、在丛中笑,她在笑、在笑……最后礼拜二放弃了,不管怎么念,这句子都挺喜庆,跟她心中的寂寥和落寞不沾边。

唉,还是去买菜吧。

在超市里礼拜二碰见小女儿赵。赵正陪着一位中年妇人挑红枣,礼拜二猜那是孙的母亲:李。

女大不中留,礼拜二在心底里叹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啊,没空陪亲妈逛公园,却有空陪孙的母亲买红枣!

伤心的礼拜二本想躲开她们,转念一想,又决定将小女儿抓个现行,看她惭愧不惭愧!

这么一眨眼工夫,赵和李已经走出红枣的地界。礼拜二往四周望一望,发现她们站在黑米旁边。黑米离得有些远,等礼拜二赶过去,她们又走到了排骨和五花肉附近。

礼拜二终于在香肠前面将赵堵住。

“咦?妈!”赵显出惊讶。

旁边的李看礼拜二一眼,小声问赵:“这是你姨妈?”

赵吐吐舌头,说:“这是我妈。妈,这是孙的妈妈。”

礼拜二同李相互微笑问好,也寒暄几句菜价,其余就再无话说了。

礼拜二没主动谈及两家孩子的恋爱关系,李也不开这个口。

礼拜二挺拘谨,李也显得局促。

赵说:“妈,我们还有事,先走了啊。”

礼拜二没看出她有任何愧意。

望着小女儿偕李并肩离去的背影,礼拜二忽地记起一句毛主席语录: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吧。

霎时间,各种无奈和感伤涌上心头。

礼拜三(354)

“我从小就知道自己跟别人不一样,我很烦恼、很害怕。我没有认真地考虑过自杀,但我一直觉得自杀是有可能的。伤害自己的事我干得不少,甚至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学会了享受精神上的苦闷,同时也体会到虐待自己身体时的舒畅。孤芳自赏的不止莲花,哪怕是臭烂的淤泥,镜子照多了也会自恋起来的。

“在我十一岁那年,邻班转来一位皮肤白皙的女同学。当时罗大佑的歌曲《童年》风靡全国,‘隔壁班的那个女孩什么时候经过我的窗前,这句歌词唱出了我的心声。我想那应该算作我的初恋。那女孩的名字我现在已经不记得了。

“有段时间她和我很要好,我们两家住得不算近,我每天早起半小时去接她一起上学,放学后也是先送她到家我才拐上回自己家的路。我越来越喜欢她,时常做同她一起升初中、升高中、上大学的美梦;我觉得她也喜欢我,因为她对我说过——即便不能永远当同学,也要做一辈子最好的朋友。一年后我考上重点初中,她去了家附近一所普通中学,我们被分开了。起初还相互写信,家里安装电话后也偶尔通电话,但仅仅三个月后她迎来了她的初恋,我也与一位同班女孩交好,我们就彻底分开了。endprint

“那是1994年的事,我十二岁,懂得了两个道理:一、我喜欢女孩,女孩喜欢男孩;二、我今天喜欢这个女孩,明天会喜欢另一个女孩。

“升入大学后我开始了又一段初恋——初次有身体接触的恋爱。对方很喜欢那档子事,说实在的,这令我相当苦恼。我对性有一点抵触,隐约觉得那是不洁净的行为,我不反感身边的同学朋友们去干这个,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总不太情愿。对方说我是性冷淡,并为此同我吵了不少架。大概是因为我没法达到她对这件事的要求吧,吵了一年之后她动起手来,打耳光、踢肚子、用杯子砸我的头,这些事她都干过。我和她好了半年,吵了一年,打了一年,大学三年级的时候终于分手。分手时我们对彼此相当仇恨,不久之后我得知她一直患有中度焦虑症,就原谅她了。

“至于她有没有原谅我的背叛,我可不知道。

“我先后同六个女孩谈过恋爱。其中患抑郁症的有两个,时不时就想到自杀;焦虑症两个,常常差一点就杀了我;还有一个是躁郁症患者,即有时抑郁有时狂躁,换句话说,一会儿想杀死自己,一会儿想杀死我。

“唯有一个同我交往过的女孩看不出有心理或精神方面的疾病——我与她来往时间不长,对她不是很了解。

“我认为我本人也患有轻度焦虑症,我时常感到沮丧和惶恐,一想到挤公交车或是向陌生人问路就吓得几乎尿裤子。我做过一份测试焦虑症的问卷,它不同意我对自己的判断,它说我的焦虑症是重度的。

“难怪我总做噩梦!”

“大学里的第一次恋爱使我成为校园里人尽皆知的同性恋者,对此我没什么特别的想法,他们理解也好,觉得恶心也罢,一切顺其自然。并非我格外洒脱,只是阮玲玉那句‘人言可畏对当时的我完全没有杀伤力,我只和喜欢自己的人打交道,讨厌我的人根本走不进我的视野,当然也就没法带给我不快。幸运的是,喜欢我的人不算特别少,在大学里我拥有过好几个朋友。

“说‘拥有过是因为其中的一半如今已经不来往了。没什么特别的原因,毕业后各忙各的事,彼此的生活轨迹暂无再相交的可能,渐行渐远渐无书在情理之中。

“我不在乎其他人对我搞同性恋的看法,这‘其他人里面可绝不包括我妈。要不要向我妈坦白?这个问题在长达两三年的时间里我想都不敢想。我妈是个非常传统的女人,活得相当简单,她脑子里压根不存在‘同性恋这个概念,更别提接受与否了。对于客观存在的东西,人们该选择如何去面对,哪怕是逃避呢,也算一种面对方式。可对于同性恋这种客观存在,很多人的想法是:‘这东西不可以存在!我很怕我妈会这么想。

“真到了对我妈坦白的时刻,我却浑身都是勇气,一点也不害怕。为什么?说来相当没脸,因为我喝多了酒,酒壮英雄胆,当然,也可以说是酒壮怂人胆。顺便说一句,那时候我酗酒。

“现在?现在好多了。也许好多了。也许吧。

“那天我躲在卧房里喝酒,电脑里循环播放着刚刚下载成功的平克·弗洛伊德。那是个Windows98的年头,宽带还没有普及,上因特网得依靠电话线,56K/s,下载一张音乐专辑常常需要十几个小时。耕耘时越艰辛,收获时就越欢喜,在头一次欣赏的时候必须开瓶酒庆祝,这是我当时的想法。我记得我喝了至少两瓶红酒。

“然后我突然伤感起来,觉得人生无常,不知道下一步会走向何方。我想到眼下爱我的女孩早晚要离开我,或者在她抛弃我之前我就已经变了心;我想我永远不能清楚知道另一个人的心思,没有人真正渴望了解我,我也未必真心愿意被人了解;我认为谁也撬不开别人的心门,那扇门后面一定不是宝藏,甚至没有废墟,门后面空空如也一无所有……种种厌世悲观的想法在我心里奔突,这感觉难受极了,我忍不住痛哭起来。

“之后我碰翻了玻璃杯,被碎片划伤了手掌。我没有包扎,只是坐在那里看血从一公分长的伤口里往外涌,抬起手臂,垂下手腕,血水顺着指尖一滴一滴溅到地板上。说真的,我觉得挺美。伤口并不深,血不一会儿就凝固了。鬼使神差的,我捡起玻璃碎片按在伤口上,一咬牙用力拉下去……

“再之后我妈回来了。她敲我卧房的门,我于是手忙脚乱收拾残局。我妈用钥匙打开门的时候,我还没来得及将地板完全擦干净,用来擦地板的纸也没扔进垃圾桶。当时我跪在地上,两眼因哭泣和酒精显得通红,受伤的左手抬起,右手按在地板上,手边一片被擦乱的血渍,还有一大团红白相间的餐巾纸。其实血量不大,一口气流这么一百次也死不了人,但经过胡乱擦拭,地板上沾血的面积扩大了好几倍,再加上染了血色的餐巾纸具有特殊的视觉冲击力,我妈以为我割腕自杀。

“你怎么了?!你在干什么?!你为什么这么干?!我记得当时我妈大叫着,差点晕厥过去。直到我按住她,强迫她看清我的伤口在手掌边缘,而且完全不碍事,她才平静了一点。

“这不是意外,我妈喘着气说,你割伤你自己,你是不是需要心理医生?

“我说不,我只是有点难过,我需要的不是心理医生,而是妈妈你的理解。

“顺水推舟,我将我由小自大的情感状况对我妈和盘托出,其间还夹杂了不少现代科学、医学及社会学对同性恋现象的研究内容。我想要表达的,当然是我的无可奈何。在这个细节上,我有骗取我妈同情的嫌疑,因为当时我的内心远没有我嘴上说的那么痛苦。

“我不知道我妈到底怎么想,在我絮叨的时候她一直很沉默,有时候长时间低着头,有时候抬起脸深深地望着我。她的眉头始终没有皱一下,眼睛睁得很大,表情与其说是痛苦,还不如说是茫然。虽然我不停强调着自己的无助,但我真切地感到我妈比我无助多了。我有苦也还有乐,而我妈是白白被突如其来的晴天霹雳击中,真真无辜至极、悲惨至极。我一直在流泪,一半为我自己,一半为我的妈妈。

“我记得我妈很简短地问了我几个问题。你还小,会不会弄错了?我说我很确定。你要不要去看看心理医生?我说我没病。你希望自己是男孩?我说我只希望我是我自己,我既不想换一副肉身,也不愿换一副魂。我妈叹了口气,说这是她的命。明确表达她内心痛感的话,在那次三小时的交谈中只此一句。我妈小心翼翼地不去伤害我。endprint

“记得我妈还说:存在即合理。虽然不明白是个什么理,至今我都惊讶于我妈这句话,惊讶于她朴素的哲学思辨。

“也许是多年的郁结一吐为快,那晚我沾枕头就睡着了,完全没去想我妈能不能入睡。第二天清晨我妈走到我床边叫醒我的时候,我也只怕她是要反悔,并没猜到她要对我讲的话。

“我妈说:‘我一宿没睡,睡不着,想了很多……孩子,你长大了,已经是个大人了,你有你自己的人生,有你自己的生活方式,你的事情应该你自己说了算,我这个当妈妈的只能帮你、劝你、希望你好,我不可以干涉你,那样做不对。但是孩子,你自己选择了这条路,就一定得好好地走下去,无论多难、多苦,你都得保证让你自己过得幸福,要不妈妈会后悔今天没有伸手拉你。孩子,你可千万别让妈妈后悔啊,那样你就是真的对不起我了。

“我一脸平静地听着,我妈说完后,我大大咧咧拍她肩膀,让她放一万个心。我妈一出房门,我就蒙在被子里哭了。

“当然,我妈接受我的恋情,绝非一次谈话、一次感言就能完成。那其实是个漫长的过程,当中不乏赌气较劲的时候。那些事,以后再说吧。”

“大学毕业后我认识了周,她比我大两岁,是我同校的学姐。我们是在一次校友聚会上认识的。

“我对她的第一印象很一般。她有点神经质,总在说话,语速时快时慢,声音也时高时低,显得一惊一乍。我喜欢温柔沉静的女孩,大概因为连续几任女友在精神方面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小问题,所以我对神经质的女孩很有戒心。我提醒自己不要同周走得太近。

“总的说来,我这个人比较内向,不善交际,对那些主动向我示好的人,我始终心存感激。如果没有他们,我想我很可能连一个朋友也交不到。相应的,我也就不懂得如何谢绝别人的热情。

“周对我非常主动,认识之后的几个月里她几乎每个星期都约我见面,吃饭、看电影,或者纯粹闲聊。她有很多朋友,我想她应该不缺可以讲知心话的人,但她的倾吐欲还是强烈得令人吃惊,才不过三五次聊天之后,她已经将她二十多年的人生故事整个儿倒给了我。如果听人讲故事也算作一种了解,那么我敢说我对以往所有女友的了解加在一处,也及不上对她的一半。我可以轻轻松松背出她三个姨丈的姓名,还记得十八年前她的父母为了哪个女人互相抽耳光。

“她对我的事也表现出特别大的兴趣,交过几个女朋友呀,爱听什么音乐呀,喜欢读谁的小说呀,经常刨根问底,或者自行揣测我的心思,然后问我她猜得对不对。很巧,她十之八九说得没错。上面提过了,我挺内向,不习惯主动对他人剖白自己;可我和所有人一样不甘寂寞,总为自己不被人了解而苦闷;因此周这么不停打探我的时候,我一边受宠若惊一边洋洋得意,感觉还真是不错。

“我怀疑她对我有意思,当时我没有女朋友,于是琢磨着要不要和她试试看。可一想到她的神经质,我又退缩了。她对我的热情有增无减,但也从不会越轨半分。我们就这样每周见一面,吃饭看电影闲聊,晃晃悠悠到了夏天。

“后来一个朋友约我去泡吧,我约周同去。那晚我们都喝了很多酒,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了。酒吧地处我家和她家之间,离我家较近,我于是建议她去我家留宿。对了,那时我已经不和我妈同住,自己在外面租了个小房。

“一路上我俩手拉着手,直到进房间才松开。我们先后洗了澡,然后并肩躺上床。我闭着眼,感觉她慢慢靠近我,然后她的脸挨上我的肩膀,我的手臂也被她紧紧揽在胸前。我不困,但我装作已经入睡。过了一会儿她的身体离开我,我听见窸窣的声响,接着她就压住了我,将脸贴上我的脖颈。她把上衣脱掉了。之后的情形不必细说。

“天空泛白的时候我对她说:我们俩谈一场恋爱吧。她摇头,说,我不能和你恋爱。我说,那就算了。她说,我喜欢你,但我不能和你恋爱。我又说了一遍那就算了。可她又说,也许和你恋爱会挺有意思。我说,那当然啦。她问我,要是和你在一起之后,我又喜欢上哪个男人怎么办?我说,你喜欢上别人,就跟别人走咯,我喜欢别人,也不会硬留在你身边。她笑起来,说,我可从来没被人甩过呢。我也笑了,说,难道我被人甩过吗?我和她打赌,看看到最后谁会遭到人生中的头一次失恋。

“我和周的恋情就始于这样一次酒后的乱性,和一个不严肃的约定。她抱着体验另类生活的心情,我则将这场恋爱当作上一场与下一场之间的插曲。

“后来我爱上她,她也爱上我。

“再后来我和她分手了,真倒霉,失恋的那个人是我。”

“周和我妈的接触不多。

“有段时间我妈家翻修厨房,于是到我的出租小屋里借宿,那时候周第一次见到我妈。我妈和我一样,接人待物时有些拘谨,看得出周的热情吓了我妈一跳,我妈的脸都红了。

“周手里忙着帮我妈安置行李,嘴里还不停地表达着与我妈相见的喜悦,‘真高兴呀,太好啦之类的语句出现了不下二十次。我妈腼腆地微笑着,悄悄问我:她几岁?我想我很明白我妈的感受。

“周的做派不像一个二十五岁的女人。

“我曾以为她只是和我单独在一起时才显得活泼,我妈来访后我才知道,周很可能对所有熟人都如此。她撒起娇来简直不分场合,有时候也不择对象,真让人尴尬。

“我本人也不是没对我妈撒过娇,但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我妈早已习惯拿她自己的孩子当大人。此刻冷不丁冒出个别人家二十五岁的大孩子冲她用娃娃音讲话,我妈真是目瞪口呆坐立难安,经常连肢体都僵硬了。

“我知道我妈难受,可这种事没法说,总不能不让周活泼呀。我只能亏待我妈了。

“周的用心是好的,她想讨我妈喜欢,归根到底是因为她不轻视与我之间的恋爱。她知道我妈爱美,还特意准备了一套古驰洋装作为见面礼呢。

“我妈不懂古驰,所以才肯接受。如果她知道那套洋装的价格,我想她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收下的。我妈红着脸诚心诚意地道谢,然后将礼物摆进衣柜。这不合周的心思,她希望我妈立刻穿上身,并对衣服的各处细节轮番做一番赞美,将这激动人心的时刻再延长片刻。endprint

“要知道那可是古驰啊,难道不该得到更隆重一点的待遇?

“我妈急着给我们做饭,何况我也不忍心强逼着我妈继续承受周的热情,试穿古驰的事就耽搁下来。周相当沮丧,直到吃饭的时候还打不起精神。

“吃完饭我妈要午睡,睡起身我妈要买菜,买好菜我妈开始做晚饭,吃完晚饭她看中央八套的电视连续剧,十点钟我妈犯困,就睡了。周苦着脸问,你妈妈是不是不喜欢那件衣服?她为什么不愿意穿一穿?我挑选了足足四个小时啊!

“我知道周委屈,可我也不能把我妈从床上拉起来走台步啊。我只能亏待周了。

“我妈给周的委屈还不止这些。我妈是中央八套的忠实拥趸,周则是那一届‘超级女声的粉丝,而我家里只有一台电视机。我妈是星期三住进来的,星期六早上六点不到,周将我摇醒,非常严肃地说:这三天你妈妈完全霸占了电视机,我可一点都没反对;但今晚无论如何你要帮我把使用权夺回来,你知道我等了整整一周,就是盼着今晚的七进六;看不到笔笔晋级,我一定恨死你。

“凭良心说话,我尽力了。那天我至少借七个机会暗示或明示我妈——今晚请把电视机让给我。我妈明明点过头。到了晚上八点差五分,周美滋滋地将电视机定在她魂牵梦萦的湖南卫视,瓜子话梅薯片摆了一大桌,还开了瓶红酒,铆足了劲要酣畅淋漓大乐一场。八点整,我妈走进来坐到我身边,伸出手对我说:来,遥控器给我。

“我没动,我妈便自己伸手拿了遥控器,将电视机调到中央八套。我的手背一凉,原来是周的眼泪滴了下来。

“我妈说周要看的节目广告多,广告时间容她看看电视剧不为过。问题是调过去简单,调回来难。我妈一看就入了迷,总要我再三提醒才肯放开遥控器。另外,我妈也完全不理解超女的看点何在。几个女孩唱完歌,在台上站定,一人身边一个大箱子,该投票了;周屏住呼吸,两腿绞紧,上半身微微前倾,手抓住我肩头,紧张得一塌糊涂;突然,可爱的超女们消失了,半秒黑屏之后,电视机里出现了婆媳间争吵的场面。周咬牙将惊呼压回肚子里,抓在我肩头的手猛地使力,我‘哎哟一声,叫道:妈妈!我妈不以为然地看我,说,不是唱完了吗?还看什么?

“提醒和‘哎哟的次数多了,我妈自然有想法,最后她忽地站起身,说不看了。那时候离电视剧结束还有五分钟,离超女结束还有十五分钟。电视剧和超女被彼此切割得支离破碎,我妈和周都非常不开心。

“那晚我妈回房后,周扑在枕头上嚎啕痛哭了一场。哭声大约传进了我妈的耳朵,第二天一早,我妈就搬走了。”

“再说一句,最后一句,”礼拜三补充道,“那之后我妈和周再也没见面,一次也没有。”

礼拜四(435)

礼拜四这辈子没穿过婚纱。在她结婚的年头,的确良衬衫就是礼服。她是穿着纯白色衬衫结的婚。

礼拜四这辈子进过一次婚纱店,是被周强拉着去的。那时周是女儿的女友,周听说礼拜四喜欢婚纱,便又是打电话拜托婚纱店的熟人,又是联系会拍照的朋友,热火朝天地安排了一场婚纱试穿礼。礼拜四想拒绝已经来不及,她是到了婚纱店门口才知情的。周的热情真像一把火。

礼拜四倒不至于发怒,但也没法如周期待的那样表现出极大的惊喜。她最主要的感受是尴尬,极大的尴尬。那时她离退休只有一年,全赖天生丽质加保养得当,才勉强没有被甩出徐娘半老的队伍。半老的女人去试穿婚纱,叫别人怎么想?

礼拜四怪女儿没提前告诉自己,女儿说她也被蒙在鼓里。礼拜四知道女儿没撒谎,女儿表现出来的震惊与尴尬一点也不亚于她。她听见女儿吞吞吐吐责怪周自以为是,她看到周扭头跑出了婚纱店,她看到女儿追出去和周在大街边当众拉扯好久,之后周撅着嘴同女儿一起回来了。

一个店员与礼拜四并肩目睹了一切。她似笑非笑,说礼拜四有两个女儿,真好福气。

女儿眉清目秀瓜子脸,周浓眉大眼方下颌,怎么看都不像亲姐妹。

再说了,举国计划生育之下,哪个城里人敢随便生下两个孩子?

所以礼拜四确定对方是在调侃她。

盛情难却,礼拜四挑了一件粉红色高领全袖长纱裙穿上,在三面夹角落地镜前草草转两圈,接受众人或真心或假意的赞美,之后便再不肯多试了。如果没有旁边的店员,没有周,没有女儿,礼拜四真愿意将所有的婚纱挨个穿一遍;可人们的注视真叫她难受。

周说:“阿姨,您挑的这件婚纱真好看,五十来件里头,属它最好看啦。”

礼拜四随口说:“你也试一下,你年轻,穿了一定更漂亮。”

周连连摇头说不可能,抓着婚纱进了换衣间。

周一连试穿了七件。

周请来拍照的朋友迟到了,没赶上礼拜四穿婚纱的场面。倒是周自己,零零碎碎被拍了二三十张照片。

每当周冲女儿摇曳着裙摆,女儿就露出一脸痴笑,赞她漂亮。礼拜四觉得女儿缺心眼。

趁周换衣服的工夫,礼拜四问女儿:“她这么喜欢婚纱,能安心跟你处下去?”

女儿不懂她的意思。

“她肯定想结婚,你们能结婚吗?”

女儿耸耸肩,说以后的事以后再操心。

“将来她去嫁人,你可不要伤心。”

女儿撇嘴笑了,说:“要是为这种事伤心,我还活不活了?”

礼拜四不清楚女儿是真想得开,还是嘴硬而已。后来周果然甩了女儿去嫁人,那时礼拜四仍旧摸不透女儿的心情。

女儿太另类,女儿的情感世界太古怪,礼拜四感到自己不了解女儿,而且永远没法去了解女儿。

礼拜五(536)

这可是千真万确的一见钟情。

从开学第一天起,礼拜五便疯狂地爱上了她邻铺的吴。无论是吃饭睡觉还是打洗脚水,她和吴的距离一定不超过五十公分;但凡有机会她就要打听吴的隐私,并为那些青春期的鸡毛蒜皮写下一首又一首动人诗篇;这些诗发表在校刊上,为礼拜五赢得了校园诗人的美誉;礼拜五认为这些荣誉都应归于吴,没有吴的美丽就没有这些诗,比起吴,诗篇太逊色了。endprint

直到大学毕业,礼拜五对吴的热情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消退。吴那张头戴学士帽的毕业照成为她之后两年最珍惜的美景。她将它安排在电脑桌面,方便一开机就能尽情欣赏;她将它贴上博客,观看那些崇拜她的学弟学妹们留下的溢美之词;她将它向身边的每个人展示,包括她的初恋男友,听见男友说吴不比她漂亮,她竟认真生了一回气,为他缺少审美情趣而沮丧许久。

后来礼拜五把吴的照片摆在孙面前,孙说了与她男友相反的话,她没生气,但也不怎么高兴,这时她忽然担心起来——也许安排孙与吴见面是个错误的决定。

孙一直认定礼拜五深爱着吴,对此礼拜五说不清道不明。以前她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以前的她不认为自己能像爱男人那样爱一个女人。可现在她爱孙,虽然同对初恋男友的爱不完全一样,但大体上差不多,都是那种想要拥抱渴望亲吻的爱。她回忆当吴和别的女孩(或男人)亲近时,她是否有过嫉妒;她记不清了;她又在记忆里搜寻,是否有过亲吻吴的冲动;她也记不清了。

礼拜五的记忆力出了问题,三岁时的事她能描述得绘声绘色,但三天前的事她很可能忘得一干二净。吴警告过她这是老年痴呆的症状,敦促她改掉各种坏习惯以免早衰。礼拜五尝试着早睡早起按时吃饭,但三天后她就把这事忘干净了。吴再提起时,她只好嘻嘻哈哈地唱“也许颓废也是一种美”换吴一笑——那笑容实在是美,比颓废更美。

礼拜五说不清是否爱吴,但她清楚她很爱孙。

为了不让同学们过早地从记忆里消失,礼拜五参加了校友会;在那里她认识了孙。

她听过孙的名字,这名字总伴随着耸人听闻的故事,转述这些故事的人总带着一脸诡异的微笑——孙在学校里大张旗鼓地搞同性恋,她的女友多得数不清,而且个个是美女;曾有女学生为她割腕,也有过女老师因她而辞职,更有男生为了女人要求和她决斗;学校为此伤透了脑筋,在国家法律和校规条例中来回翻找,试图寻一个开除她的理由,可最终还是睁只眼闭只眼任其发展。这些故事中的孙像是袅袅婷婷的美女,也像是帅气逼人的假小子,更像是三头六臂的怪物……礼拜五很想看她一眼,但她没看过;同学们也都没看过,一是因为孙比他们低两级,二是因为孙几乎不在学校出现,据说连她的班主任也不能一眼认出她的脸。

那次校友会上有人证实孙在现场出没,但说不清她到底在哪个角落,也没法描绘她的样貌特征供大家按图索骥。整个会场回响着“嗡嗡”私语,不止十个人在猜测、讨论关于孙的事,礼拜五也凑到一个白净的女孩身边,指望能说说孙的闲话打发时间。那女孩羞涩地笑了笑,指着自己说她就是孙。她既不婀娜多姿,也不高大英俊,更没有三头六臂,她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大学女生,看上去几乎还未成年!礼拜五立刻爱上了她。

为了强调孙与吴之间的区别,礼拜五描述这场相遇的时候用的词是“一见倾心”,似乎比“一见钟情”更有力量,毕竟情有万千种,心只一颗。对此孙不以为然,孙喜欢“钟情”远甚于“倾心”。礼拜五和孙经常在词汇偏好上意见相左,但这不妨碍她俩就文学话题展开热切而愉快的讨论。她们恋爱中的许多时间都在谈这个。

这时礼拜五已经是个成功的编辑,她审阅一些青春小说,为它们安排发表或出版,给它们写书评。有时她的书评比小说本身更精彩,因此她考虑过干脆去做个职业批评家。但孙说她做评论家有两点不足,一是理论不多,二是文笔太炫。

孙的文字比较朴实,偶尔带点幽默;她喜欢写小说,但礼拜五一点也不看好她,因为孙的心情实在是太好了。礼拜五认为——心境平和、性格开朗的女人是写不出好小说的;成功的女作家必须同阴郁、尖锐、偏激、纠结、痛苦等词汇中的至少两个扯上关系;遗憾的是孙与它们中的任何一个都绝缘;孙的性格如初春阳光般温煦,她是一个精彩的恋人,但成不了一个精彩的作家。

“这篇东西,如果多点愤怒,” 礼拜五小心翼翼字斟句酌,“也许会更有意思。你说呢?”

孙瞪着眼想了想,“也许吧。可我没那么多愤怒。”

“愤怒能帮你写出更精彩的小说。”

“但它也能毁了我的生活。我可不愿赔上好日子去挣一篇小说。”

孙倒在床上抻一个懒腰,看上去舒服极了。她接着说:“你更想要一个愉快的恋人,还是更想要沉郁的小说家,嗯?”

“当然是前者,就像你这样。”礼拜五微笑着回答,伸出手抚摸孙柔软的头发。孙眯起眼睛,将头枕在礼拜五腿上,不一会儿便心满意足地睡着了。虽然是一篇不出色的小说,但写完它还是让孙疲惫不堪。

如果可以的话,礼拜五希望她的伴侣既有出众的才华,又能把生活打理得有滋有味。如果世上没有两全其美的事,那么礼拜五愿意维持现状,与一个才气平平但总是心满意足的情人相亲相爱。但想到孙没法写出像样的小说,礼拜五还是为她感到遗憾。

礼拜五这样想,但没这样说,对孙递过来的一篇又一篇小东西,她以专业编辑的眼光挑出无数毛病,却以情人甜蜜的嘴给予鼓励和赞美。她不知道这算不算撒谎,好在孙也从未要求她帮忙发表那些质量不高的短篇小说,孙似乎单纯地热衷于坐在电脑前边做梦边敲打键盘,而不关心这成千上万次敲击是否能转化为经济效益。

礼拜五有过这样的怀疑——孙在借敲击键盘的动作逃避现实,逃避正常劳动。孙大学毕业快一年了,可她不上班,也没有上班的打算,她几乎没有经济收入。遇到礼拜五之前据说孙过着相当洒然的日子: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需要。

礼拜五殷切地将孙带入自己的白领生活,那感觉仿佛是从垃圾箱里捡回一只挺可爱的土狗。她喂它纯天然优质狗粮,给它配上顶时髦的项圈,定期给它洗泡泡浴,同它一起睡在高床软枕。她让土狗过贵妇犬的生活,并以此为乐。可是孙一点也不愿为了维系这样的享受而努力,礼拜五一为钱伤脑筋,孙就笑了,她认为所有礼拜五想买的东西中,至少有80%是可以一辈子不必拥有的。

礼拜五试着在掏钱包之前问自己:“这玩意儿我真的需要吗?”她发现孙说得没错,她通常都可以不需要。她不需要首饰,不需要香水,不需要今年流行明年就过时的靴子,不需要令别人眼红的手提包。她发现她不需要非住在市中心带大飘窗的公寓不可,于是提前退租,搬进孙在市民区的狗窝。继而她发现她没必要为了赚钱去绞尽脑汁与好色的上司、狡猾的同事、自以为了不起的作者打交道,反正她不需要花钱买那些她不需要的商品,于是她干脆辞掉工作。她没让孙真的接受贵妇犬的生活,她却真的被孙改造了。孙只不过羞涩地笑着,说些温和的建议,用赞许的眼神看她,她就抛开原有的一切,与孙携手过上了无产流浪者的浪漫日子,就像那首歌里唱的——endprint

到处流浪

到处流浪

命运唤我奔去远方

世界像荒漠

看不见人烟

我与任何人都没来往

虽然一无所有

我却从不悲伤

谁也不能阻止我大声歌唱

到处流浪

到处流浪

命运唤我奔去远方

这时礼拜五突然想起,在不算很久以前,当她还不考虑书本、文字和效益之间的关系时,她曾梦想过这样的生活。她给吴写去邮件:

亲爱的吴,你好吗?

你真该来看看我,看看孙,看看我们的狗窝和我们从早到晚的悠闲。

你还在忙什么呢?无论是多么要紧的事都先放一放,快点来吧。我知道,这样的好日子你也梦寐以求。

千万别推托,我恐怕这生活没法长久,我担心等你忙完了才想起看我的时候,所有这一切已经消失了。

来吧,飞过来,来分享我的快乐,来鼓励我继续如此这般快乐着。

等了两天没收到吴任何回音,礼拜五又发出了第二封邮件:

亲爱的吴,你好吗?

重读发给你的上一封邮件,我感到自己太自以为是了,我不该轻率地断定我目前过的这种生活是你“梦寐以求”的,就好像你必须羡慕我似的。虽然我曾向往这种生活,而且相信有不少人会羡慕现在的我,但你可不一定。你总在学习,总那么努力,总是目标明确;你对自己一直充满信心。

我想我是被爱情愚弄了,只因为爱上一个可爱的人就心花怒放,只因为她竟也爱我便忘乎所以得意洋洋,认定自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其他所有女人都该眼红。我太狂妄了吧?你一定在心里偷偷笑我。没关系,我愿意被爱情这么牵着鼻子走,哪怕会变成最愚蠢的女人。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样的机遇,哈哈,我又在自我膨胀了。

你在忙着做研究生毕业作品吗?我已经记不清这几年间你到底考下了多少种证书。本科毕业后,我再没参加任何一场考试;而你一直在考场奔波,游刃有余。你总在我没法擅长的方面游刃有余,所以我是那么欣赏你、羡慕你。

我常常试着像你一样,和不同的人打交道,学习不同的知识,做个全方位能人。我总是失败。直到昨天我才找到问题出在哪里——我缺乏想象力,也没有过人的勇气;我不能独自创造一种生活方式,只能学着做另一个你或另一个别的什么人,而不去管你们的生活是否适合我。但在孙身上,我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我相信在我身体里也存在一个她的影子。我们志趣相投彼此欣赏,更奇妙的是我们能通过对方寻找自己,至少在这短短几个月中我戒除了沉积在我心上几年之久的种种虚妄,我想我找回了曾经的自己,而这才是真正的我。

吴,也许你会惊诧于我的脱胎换骨,可能你需要重新与我相识一次哦。

昨天有好太阳,我和她坐在阳光里读同一本书,我们又同时爱上了同一个小说家,我们打算改天去书店把他所有的书都买下。傍晚时分我们去散步,走出好几公里吃一碗路边的馄饨。天快黑的时候,气温降到10度以下,我想偷个懒坐出租车回家,却发现所有兜里的钱合起来也到不了五元,而且很清楚家里没有半毛钱。那么我和她只好在这么冷的夜里缩紧脖子步行好几公里了。呜呼!

就在这时我想起那个小金猪,记得吗,那是你大一送我的生日礼物,我一直带在身边,而且早把它喂养得肚皮溜圆。我们顿时有了底气,挺直腰板钻进出租车,齐心协力掏空小金猪的肚子,理直气壮数出一大把零钱奔下楼付给司机。你真该看看他的脸色,哈哈!直到我们第三次重申我们穷困潦倒并一再道歉,他才骂骂咧咧离去。你一定不能想象我说出“我真的是穷人”时的心情,那感觉太奇妙了,就像在高唱《国际歌》,又像是背靠十字架,我感到自己浪漫、激昂、气度非凡,我觉得我是公主,身无分文的公主。这感觉不好么?

我和她激动地数着剩下的零钱,足足一百零七元!多么甜美的硬币,我们恨不能挨个亲吻它们。我翻出透明胶,她把硬币们十个十个绑好,又将一元一柱的、五元一柱的、十元一柱的分门别类。这件事我们干到夜里两点,爬上床的时候已筋疲力尽。

入睡前我摘下耳钉(它俩弄得我耳根生疼),将捧着它们的手伸向孙,她从我手心抓了过去。我几乎立刻入睡,又立刻醒过来。

我问她:“刚才那东西你扔地上了?”

她想必也刚刚入睡,迷迷糊糊答道:“明天再扫。明天也该整理房间了。”

我再问:“你知道那是什么吗?”

她摇头,眼皮都懒得抬一下。我告诉她那是我仅有的一对白金耳钉,白金的。

她睁开眼瞪着我,说:“我一点也没想到会是什么贵重玩意。”

我说:“你都没动脑筋想一下那是什么,你认为一定是垃圾,是垃圾就该扔掉。”

她点点头。

我们相互瞪着,突然一同大笑起来。

“我没想过你会戴着白金,”她边笑边说,“我竟然和一个耳朵眼里扎着白金的人睡在同一张床上。”

我说:“明天能从屋子里扫出金子吗?”

我们笑得快断气了。

更好笑的是,今天早上我们谁也没想起来在屋子里淘金,我们捧着小金猪的礼物去了书店。刚才她扫一遍房间,连个鬼影都没有,更别提金子。她说地板下有小人儿王国,也许他们借去充当吊灯了,我们出门时没关窗户,也可能是爱美的喜鹊飞进来偷走了它们。不管是悬在可爱小人儿们的头顶上,还是与喜鹊收集的发亮的宝石们挤在窝里,光想想就很开心了,不是么?

吴,你不会嫌我啰嗦吧?已经写了太多,可我还要接着写。我要告诉你我学会了嫉妒。天呐,你知道我不爱嫉妒,或者我嫉妒,但我绝不能让人察觉;我保有这份骄傲已经二十五年了。对一个没什么可骄傲的女人来说,这份仅有的骄傲尤其重要。可四天前为了孙的前女友,我不仅嫉妒得发狂,还对着她大叫大嚷了一场。吴,说出来真令人羞愧,她的每一个前女友我都嫉妒,每一个凑近她的女人我都警惕,我从未像现在这般缺乏自信。她太可爱了,每个女人都想要将她抢走占为己有;我四面楚歌如临大敌,从早到晚都如履薄冰。我觉得我配不上她,我一再怀疑她是不是真的爱我,我不相信她竟会爱我,就像我爱她一样。这实在太巧,我的运气太好,这可能吗?endprint

我知道我反应过激了,我是个热恋中的零智商女人,神经质到了可笑的地步。我用对她的颂赞填满日子里全部空隙,无数美好的词汇像爆米花般在脑子里乱蹦乱跳,我忍不住要将它们一个紧接着一个统统倒出来,我不能自持地边歌唱边踮起脚尖旋转,我把我和她的每一分钟都炒得沸沸扬扬。

也有不美好的时候,即便那样我也不能安静下来,我做不到沉默着赌气,我不由自主要哭出声音淌下成行成片的眼泪。吴,你真得重新认识我了,对吗?我也在逐渐接纳这一个自己,我发现我竟为这些新生的缺点而高兴,它们让我感到放松,感到随心所欲,感到我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小女人,而我很愿意做这样寻常而快乐的我。

强大、骄傲、矜持、优雅……让它们见鬼去吧!哈哈!

这样的我你还喜欢吗?

等着你来看我哟。

第二封邮件很快得到了回音,吴答应不久就来看她,但她开始担心这是个错误的决定。她觉得孙会爱上吴,因为吴是那么可爱那么美丽,她自己都曾为之神魂颠倒。她不担心吴爱上孙,她知道吴反对同性恋,吴已经不止一次告诫过她——不要脱轨太久,必须尽早回头。

礼拜五的词汇喜好列表中,“一语成谶”名列前茅。她时常惊觉身边的人事早已被某人无意间言中,而这个人往往是她自己;不知这算不算一种天赋或才能。

在给吴的邮件中,她说“恐怕这生活没法长久”。“恐怕”是个奇特的词汇,拆开来两个单音词都表示害怕,合在一起的意思则几近于“肯定”,越害怕越得面对,真是充满了绝望意味。很不巧,这份“恐怕”又“一语成谶”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礼拜五半夜醒来不再有兴趣借着月光端详孙熟睡的脸孔,她更乐意翻身背对孙大睁着眼端详月亮。有一个清晨,她提前起床去公园散步,那个熟识的流浪汉向她打招呼,她却没有和平常一样寒暄两句,而是一脸漠然地走开。这件事她不愿让孙知道。她不想做饭,需要下饭馆花钱的时候她心烦意乱,可她也不愿用整箱整箱的方便面打发自己的胃。她一听见手机铃响就浑身发抖,她害怕与父母为结婚和前途的问题发生争执。她感到自己过着太年轻的生活,可她已不那么年轻,她行将老去且前景迷茫。

她知道孙没有与她相同的困扰,因为孙还年轻,还像个孩童般不需要前景。刹那间一道鸿沟将她们划在两边,孙与年少轻狂的人们在一起,而她被迫加入了成年人一伙。对于女人来说,这道鸿沟往往是二十五周岁。二十五岁,小孩与大人的分界线,女孩与女人的分野岭。礼拜五不止二十五岁,两年前她已经吹灭过二十五支蜡烛。当时她正在为如何蜕变成女人而不知所措,孙适时出现了,给她带来一个理由,引诱她以爱情为名拒绝长大。在不属于自己的世界里熬了两年,她开始后悔当初的选择——不长大的代价比长大更高,离经叛道比与时俱进更难,同女人相处比同男人更累,爱情比婚姻更艰苦……

孙没说过不想长大,她倒总是尝试做一个合格的大人,并扬言会纵容礼拜五永远保有童心。但孙根本不懂怎样才算“合格的大人”,她不了解什么是成熟、什么是责任。在礼拜五眼里,她们俩就像在相互角力,比谁更任性,谁更自私,谁更对人对己都不负责任。礼拜五始终不是孙的对手,远远不是。

孙从来不会因为夜已经太深而停止争执,她不考虑睡眠对肤质的影响;但礼拜五没法不顾忌日渐晦暗的皮肤,于是她必须先行告饶并强行把委屈埋在心底。

孙好像一直没弄懂她的玩笑话为什么总是刺伤礼拜五的自尊心,孙从不觉得“不漂亮”“不苗条”“不聪明”“不富有”“不成功”是缺点,她不知道礼拜五对这些词汇有截然不同的感觉;如果礼拜五因此发了脾气,孙那一脸莫名其妙只会让她觉得自己又虚荣又愚蠢。

孙不为钱发愁,也不为明天担忧。礼拜五不理解她为什么永远兴致勃勃,为什么永远满怀信心与希望,明明兜里只剩不到一百元,她怎么能拿出其中的八十元请朋友喝啤酒?在弹尽粮绝的时候,她怎么会只因为一包突然出现的方便面就兴高采烈?礼拜五不想为钱的事抱怨,不想扮演吝啬鬼或哭穷鬼的角色,但她没法同孙一样对什么都那么乐观。

孙……唉!

作为长期斗败的一方,礼拜五敌视那个肆无忌惮的胜利者,孙的嘴脸变得丑恶,言行举止都那般刻薄,日子不再浪漫,而只有屈辱、惶恐和寂寞。礼拜五猛然发现自己渴望与一个成年人相亲相爱,在一间干净整洁的公寓房里吃三菜一汤,客厅的电视不是坏的,有线也还没过期,卧室墙角有梳妆台,上面摆满香水和昂贵的粉,拉开衣柜能看到新一季的时装,出门时要在五六双类似的鞋子中精挑细选……她开始想念初恋男友。她的这点微妙心理竟被孙轻而易举察觉了——女人的直觉有不准的时候吗?

孙的反应有些过激,她将家里能砸的东西全砸烂了,原本就简陋的房间更加惨不忍睹。

礼拜五不怪孙,她也做过同样的事,为每一个走近孙或走近过孙的女人发作歇斯底里。她砸碎玻璃杯,砸烂手机,提起木椅子抡圆了扔向穿衣镜——镜子里的她十足一副泼妇的德行。她悲伤地想:同样是发脾气,孙是个暴戾的孩子,而她是泼妇。

孙站在碎玻璃中间发呆,仿佛灵魂已经出窍,她的手被划破了,血顺着指尖滴打在玻璃片上,而她浑然不觉。礼拜五拉她去卫生间清洗伤口,就在这时候孙回过神,提出分手。

礼拜五蓦地想起吴的告诫——不要脱轨太久,必须尽早回头。

她很想念吴,她们曾经那么要好。

孙和吴的第一次会面是尴尬的。她们俩谁也不主动表示友好,甚至像约好了似的不看对方的眼睛。礼拜五背地里分别打听她们对彼此的印象,吴说“有点傻”,孙则摇摇头,说没什么特别印象。

三个女人同睡一张大床,房间里只有这么一张床。礼拜五睡中间,她背对吴,把脸埋在孙的颈窝。孙总是很快入睡,礼拜五有时睡不着,便翻转身与吴讲几句悄悄话。虽然吴早在第一时间得知礼拜五堕入了同性之恋,但亲眼目睹后还是显出讶异与不解。endprint

“我觉得你像她姐姐。”她低声说。

礼拜五没否认,“很多时候我拿她当妹妹。”

“为什么你和一个妹妹恋爱?”

“有时我也当男友是我哥。”

吴轻叹一声:“这么说你以后爱女人?”

“我想我只爱这一个女人,”礼拜五的手在被子里往后探,摸到孙的手,握住,“我不会爱上别的女人。”

“也不再爱上别的男人?”

“我不知道,也许吧。”

“那么你从此要做个同性恋者,真是这样吗?”

“不……但如果你这么认为……你一定不会因此讨厌我,对吧?”

“当然不,我只是为你担心。”

“担心什么?你不觉得她是个可爱的好孩子吗?”

“你知道我担心什么,这跟她没一点关系。”

“她从来不担心,任何事也不能让她忧虑或者发怒,她像只小动物般逆来顺受,又像大动物一样怡然自得。”

“可你没说你从来不担心。”

“我很快乐,每天都快乐。你不想快乐吗?”

“没人不想快乐,但真正快乐的人那么少。”

“她真正快乐,我现在也是。”

吴伸出胳膊,隔着被子拥抱礼拜五。认识七年了,二人有过手拉手脸碰脸的时候,但如此深切的拥抱这是头一回。礼拜五在她脸颊轻轻一吻,说:“别为我担心,为我高兴吧。”

从第八天起礼拜五看到吴加入了她和孙的生活,而不是站在一边审视。她告诉孙说吴先拥抱了她,但吴矢口否认,非说是礼拜五率先献出了吻。两个女孩嘴上争得面红耳赤,并肩躺在床头互相又捶打又搂抱。趴在床脚的孙叫起来:“不管谁先谁后,再不许背着我干坏事!”

“你吃醋了?”礼拜五笑嘻嘻地说,“要不我也亲你?”她扑过去在孙脸上一口气亲了三下,回头瞥见忽然遭冷落的吴,顿时起了恶作剧的兴致。“你也来抱抱她吧。”

吴一下怔住了。

礼拜五翻过去用身体压住吴:“不肯抱她,就让她亲一下。我亲过你了,你可不能偏心。”

现在轮到孙不知所措了。

礼拜五欣赏着自己的恶作剧,正要发出哈哈大笑打散她俩的窘迫,吴却猛地翻身坐起来,“我没所谓啊!”说完吴微微仰起脸,还闭上了眼睛!

礼拜五笑着拉孙一把,“还不快去?”

在她看来,孙只迟疑了不到半秒,便撑起上半身伸长脖子,在吴漂亮的脸蛋印下一个结结实实的吻。吴脸红了,但她装作自己没脸红。孙笑了,扭过头无邪地看着礼拜五。

礼拜五安安静静地微笑着,她尽力不使那笑容显得僵硬。她心里清楚,有些东西无法挽回的被损害了。

礼拜五问过孙为什么那样胡闹。孙依旧一脸无邪,她说:“总不能把她晾在那里啊,她是你最好的朋友,我不想叫她难堪。”

“你爱上她了,”礼拜五说,“这没什么,人人都爱她,我也爱她。”

孙咯咯笑起来。

“她也爱你。”

孙笑得更厉害了。

“我知道,在那之后二十几天里,你们每时每刻都在相爱。”

孙笑出了眼泪,说要将礼拜五的臆想写成小说。

“那么你千万别忘了细节,”礼拜五慢条斯理地说着,“比如你们从不直接对话,你们全都对我说,但所有的话都是说给彼此听。你们也不对视,都选在对方没在看你的时候偷偷去瞄她,二十几天一直如此。别忘了,我认为这些细节很有意思。”

孙终于不笑了:“从第一天起就是这样,有什么奇怪呢?”

“不一样。吻她之前,你们不熟悉,你们都端着架子;那之后你们暗暗喜欢对方,你们害羞。我唯一不确定的是,你们清不清楚对方也喜欢自己。”

孙又笑出声来:“现在我清楚了。你为什么要让我清楚呢,就不怕我抛下你去专心爱她?”

礼拜五也笑起来,说:“这倒不至于,我想你还是最爱我。”

但是礼拜五确实在不知不觉间减少了与吴的联系。她从没为任何男人同吴争风吃醋,她对吴的迷恋曾经远在所有其他人之上;如今这一个遇到任何事都能笑出声的女孩,却令她不得不将心爱的吴悄悄推远,每每想到这一点,她都忍不住怨恨孙。

直到和孙分开后大约三个月,她和吴才重新密切起来。此时她已不像从前那样爱吴了,吴于她而言不再是“心爱的”,而仅仅是个很要好的朋友。

她拿同样的问题问吴。

吴说:“如果我一再拒绝,她会觉得我讨厌她、抵触她。当时你那么爱她,我不想让她尴尬。”

看来在这件事上,孙和吴的态度是一致的——她俩都是为了礼拜五,如果礼拜五因此事感到不舒服,纯粹自讨苦吃。

礼拜五也曾自问为什么如此荒唐,竟会鼓励情人亲吻自己的闺蜜。她想这全怪她的情人不是男性。可以预见,若她提出类似的要求,她的男友和吴一定同时认定她疯了,而她自己也绝不会怀疑这个结论。可三个女孩同睡一张大床,醒来后滞留在床上玩笑打闹,这实在太平常不过了。她与她们逗乐,怂恿她们亲吻时,床上是三个快活的年轻女孩;而她们亲上那一瞬间,其中一个女孩化身为旁观女孩的情人,被吻的那第三个女孩则成了前者的心仪对象和后者的情敌。事情就是这样,所有的荒唐源于孙的女性身份;与孙的恋爱原本就是一场大荒唐。

吴对礼拜五说过:“我不可能爱上女人。”

孙对礼拜五说过:“我不可能爱上别人。”

礼拜五对她俩都说过:“我希望你们爱彼此,哪怕超过爱我。”

礼拜五知道她们仨谁都没说实话。

她知道吴和孙之间有联系,随着她与孙渐行渐远,吴和孙倒似乎越走越近。所以当她从吴嘴里——而非从孙那里——得知孙打算写一部长篇小说时,便更加坚信这两个女人的关系早已非比寻常。

这想法令她不愉快,她不得不承认,这不愉快完全是自找的。endprint

礼拜六(367)

孙背靠草垛坐在谷场吸烟。一头水牛从草垛后方慢悠悠踱出来,乜斜她一眼,粗重地喘了几口气,扭回头继续往村庄的方向走去。

孙站起来,把烟头扔到脚边踩灭,对着牛臀喷出最后一口浓烟。她望见礼拜六挎着数码摄像机从村中一户人家的院门走出,一边讲着电话一边冲孙招手。待孙离她只五步远的时候,礼拜六匆忙挂断电话,神情有些局促。

“不是要瞒你什么,”她将刚换的新款苹果手机塞进工装裤侧边口袋,甩一甩滑到眼前的刘海,“周找我谈些私事,我想你不会感兴趣。”

“你可以接着谈。”见她掏出烟盒,孙点燃打火机递过去。

礼拜六深吸一口,摇摇头:“不用”,她指着西边稍远处一处农家说,“他们告诉我,那家女主人挺有意思,我想去看看。”

孙跟在礼拜六身后,沿着狭窄的黄土路往西走。礼拜六计划拍摄一部纪录片,长度在一百二十分钟上下,主角是一个有意思的女人。据孙了解,这个计划已经存在五六年之久,但一直没找到女主角。礼拜六在许多大城市找过,都失望了,其中包括闻名遐迩的巴黎和京都;一一排除官员、学者、商人和艺术家之后,她也考虑过学生和女流浪汉,但接触久了也没什么意思。

“其实你算是个有意思的女人,”她对孙说,“可你的性取向会让我的纪录片面临许多尴尬——人们会极大地关注性取向而忽略所有其它我更想表现的东西。”

“也许你可以避免涉及我的取向。”孙随口建议她。

“去掉这个部分,你就没什么意思了。”

“你刚才说——其它你更想表现的东西。如果我这个人除了性取向便没多大意思,那还有什么值得你更想表现呢?”

“这是两码事。不讲爱情,再有意思的人都显得乏味。在没有战争的年代,唯有爱情能集中检验我们的价值观。我眼里的你尤其如此。避开爱情故事,你将是个枯燥、苍白、干瘪、虚假的主角,像复写纸一样薄,廉价塑料般轻飘飘。”

孙不与礼拜六争论。反正孙并不愿成为她镜头里的人物。被镜头盯着令孙怪不自在。

说上面那番话时礼拜六的计划才刚诞生不到半年,那时她选材拍摄用松下M9000,马甲口袋里塞满备用的miniDV磁带。现在她已经改用佳能FX305,存储设备为64G的高速闪存卡。数码技术在这五年间打了激素般突飞猛进,礼拜六的计划却没有半步踏前。

礼拜六问孙:“你觉得什么样的女人有意思?”

孙没直接问答,却给她讲起了故事。孙曾经同时迷恋上一位平面模特和一位女诗人,“前一个漂亮、活泼,听见快门声就光彩照人。后一个敏感、沉默,叫人难以捉摸。我觉得她们俩都有意思,我简直不知该更爱哪一个才好。”孙自嘲地笑一笑,接着说,“后来我认识了好几个模特,同样接触了不少写字的女人。你猜怎么着?”

“你觉得她们俩谁都没意思了,对吧?”

“就是这样。”

“你说你打算写一本有关女人的书,书里的女人们总该有意思吧?”

“把她们放在同一个故事里时,每个女人各有各的意思。”

“只写其中一个就没意思了?”

“很可能是这样。”

礼拜六显出激动,她扔掉手里只吸了一半的香烟,立刻又点燃另一支。“你和我有同样的发现,”她说,“有一种女人看起来有意思,但和她同一类型的女人们都有着一模一样的意思。另一种女人彼此各不相同,放在一起是个精彩的大杂烩,时常出现令人叫绝的好口味;但挑出其中任何一个,白菜不过是白菜,萝卜也还是萝卜……”

一阵来自稻田的微风拂过,礼拜六刚吐出的烟雾追着风飘走。她发了一会儿呆,然后低声说道:“也许我该放弃这个纪录片,我已经受够了。”

“也许你该早几年动手。而不是一直认识新的陌生人,并把所有陌生人处成朋友。”

“你也曾经是陌生人,现在我们是很好的朋友。”

“像这样的好朋友,你有太多太多。”

“我不这么想,你是个特殊的好朋友。”

“你没懂我的意思……”

“我当然懂,”礼拜六忽然提高声音,“少见才多怪,不理解才能出乎意料。早几年也许小题大做,但至少充满热情。现在我的热情所剩无几,不,我已经没有热情了,我早就没一点热情了。我只是不甘心就这么放弃,那意味着近六年的光阴我都用来做了个愚蠢的白日梦!”

孙觉得礼拜六快哭了。她后悔应邀陪着来采风,她原想同礼拜六详细谈谈她的小说构思,但礼拜六对此的关心显然只出于礼貌。即便无法畅谈小说,至少该度过一个愉快的下午,让乡间的清新空气为她注入信心和干劲;可礼拜六堵在狭窄的黄土路上使性子,一边嚷嚷着“不干了”,一边泪眼婆娑。越过礼拜六因激愤而颤抖的肩膀,孙望见方才乜斜她的那头水牛,不知什么时候它已经绕过两个文艺女青年走近西边的农舍。孙看见它那细尾巴在结实的屁股上来回抽打,她猜它一定很少思考,所以它步子坚定有力,神情悠然自得。

“得了,那就回城吧。”孙终于开口,“再耗下去天就要黑了。”

礼拜六有一瞬间的犹豫,又立刻摇头道:“他们说那家女主人有意思,我得去看看。”

“五年来你听过看过的女人还少吗?从没有一个你觉得有意思。这一个又能怎么与众不同呢?”

“你说的没错,”礼拜六这样回答,但已经转身往农舍走,她背对着孙说,“如果这个女人也没意思,我就转行当会计,或者去炒股。”

孙无可奈何跟上。她知道礼拜六无数的证书中有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也有中级会计资格证,但她不希望她真的扔下摄像机去干别的营生。

水牛似乎在门口迎接她们。当孙抬手抚摸它骄傲而稳重的牛角时,郑从院子里走了出来,笑着同孙打招呼:

“你怎么来了,我小妹呢?”

“她没来。”

“是她让你来的?她说过她想看看大黑。”endprint

大黑是那头水牛的名字,此刻它溜进院子中央,闭上眼专心反刍。

孙将来这村子的缘由告知郑,并将礼拜六介绍给她。

“这是我的大学同学,”孙说,“我们马上就走。”

可是礼拜六不想马上走;她应郑的邀请进屋坐了足足半个钟头,又在院子里四下溜达许久,用她前不久添置的尼康微单数码相机拍了又拍,还坚持让孙与大黑合影。

回城的路上礼拜六说:“你没提过赵的姐姐也住那里。”

“我根本不知道她住哪里。”孙懊恼地想,如果早知道郑会出现,她无论如何不会瞒着赵陪礼拜六来采什么风。

“你准备和赵再处多少年?你快三十岁了吧?”

孙瞥她一眼,“我准备处到死去的那天。我希望在九十九岁生日时死去,我不愿活满一百年,你呢?”

“她也这么想?”

“她也不愿活一百岁。”

“你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

“好吧,她也这么想,她说她也这么想。”

“这不现实,”礼拜六已经无数次这样训诫孙了,“想想你和周,还有你和你所有其他的女友。你最该想想你自己。该回头了。”

早几年礼拜六会加上一句“你必须结婚”。但眼下她三十二岁,她还没结婚,孙察觉到她在两年前把最后一句删减了。

两个人沉默了一阵子。孙不愿就“是否该回头”的问题与礼拜六争论。她一直在琢磨是否该向赵坦白今天的行踪——赶在郑告发之前;或者干脆与郑谈一谈,郑看上去不像是不讲理的女人。但孙与郑没多少交情,她担心贸然打电话过去会越描越黑。她最担心的是郑此刻已经在与赵通电话。孙如此心烦意乱,以至于礼拜六说了句什么她没听清。

礼拜六重复道:“你觉得郑有意思吗?”

“嗯?”孙一愣之后急忙摇头,“我一点也不觉得她有什么意思。”

“你是在变着法告诉我,应该转行当会计?”

孙只好表示愿意听听礼拜六的看法。

“我觉得她有意思,很有意思。”礼拜六甩一甩被春风拂乱的刘海,语音铿锵有力,“拍她,就拍她了!”

孙猛地发觉,一旦做了亏心事,温暖的春风也能令人毛骨悚然。

礼拜天(127)

赵是礼拜天的亲妹妹,赵比姐姐小六岁。在赵看来,礼拜天一直很遥远。

赵上小学一年级时,礼拜天作为那所不起眼的小学有史以来最引以为傲的十全好学生考进市重点初中;等到赵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挤进那所初中,礼拜天已经从省重点高中毕业,去了全国排名前三的明星大学就读。赵也想步入大姐的高中,但她没大姐聪明,被省重点拒之门外;高考她也没能好好发挥,只勉强考上一所普普通通的师范大学,排名离礼拜天的母校隔了两位数。赵承认在智商上,她离大姐很遥远。

赵一直不很清楚自己算不算漂亮。十八岁前有过总共七位男同学对她表示倾慕,这个数字不算少,但他们中谁也没夸赞她漂亮,他们大多因她“单纯”而生出好感。这使得赵没法弄明白自己究竟漂不漂亮,也使她讨厌被人形容为“单纯”。她认为单纯等同于蠢,年岁越大越是如此。赵知道大姐漂亮,因为所有人都这么说。赵承认在美貌上,她离大姐很遥远。

还有很多其它方面,赵也不得不承认自己远不及礼拜天。比如大姐脾气远比她温和,因此人缘也远胜于她;大姐永远为别人考虑,从没人像评价她那样,把“自私”和大姐联系在一起;大姐的身体也比她好,没有心脏病。赵觉得虽是同父同母,但大姐与她很不像,大姐像父亲,而她更像母亲(除了心脏病,父亲死于心脏病);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一点,赵感觉到母亲偏心,母亲喜爱她多过大姐。但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赵喜爱大姐,因为赵喜爱父亲多过母亲。赵猜大姐一定也知道母亲偏心,但大姐从未表示出不满。

母亲的偏心持续到赵十八岁,并在那一年达到顶峰。那年一向孝顺的大姐违抗母亲的禁令嫁给了赵的姐夫,为此母亲甚至一度对大姐完全不理不睬。但紧接着的一年情况急转直下,一是因为姐夫发了财,二是因为赵对母亲承认她喜欢女人。自那以后至今八年,赵感到母亲时不时利用大姐来刺伤她;她有过愤怒和委屈(谁能没有呢?),不过现在已经不怎么放在心上了。

很久以前母亲总对赵说:“不管外面人怎么说,妈妈觉得你和大姐一样好,你比她还要乖巧。”那时候赵猜想大姐是父亲同别的什么女人生的,要不为什么大姐一点儿也不像母亲,为什么母亲不像疼爱她那样疼大姐呢?她同情大姐的身世,含着热泪请大姐去寻找亲生母亲,大姐搂着她,说:“我怎么不像妈妈?我像她一样喜欢你。放心吧,我们俩是亲姐妹。”

母亲不再偏爱赵之后常说的话是——“你也不管外面人怎么说,你有你大姐十分之一好,我能多活十一年。”她怀疑自己才更像是父亲留下的野种,她真不知该上哪儿去找亲生母亲。她平静地同大姐谈到与母亲彻底决裂的可能性,谈离家出走的详细计划。大姐说:“我亲眼看见妈妈生下你,人不可能同时有两个亲生母亲。”

“就算她是我亲妈,我也不愿跟她住在一起!”赵怒气冲冲地说着。她想跟大姐住,她以为大姐一定不会拒绝。但礼拜天给了她更好的建议——出国留学。“妈妈现在更年期,你出国两年,回来的时候她一定比从前更疼你。”

礼拜天说得没错。赵从欧洲回家后,看到母亲由暴躁的妇人变成一位慈祥的半老太太。那曾孕育过她和大姐的温暖的宫殿如今已成废墟,它在母亲腹中甚至连摆设都算不上,它退出了母亲的人生,一并带走母亲的女人身份——想到身为女人,她也早晚有这么一天,赵就痛苦得恨不能在绝经之前因心脏病发而死去。

赵怕老。大姐不怕,大姐告诉她找到能一起老的人就不再会怕老。大姐这番话触到赵的伤心处,她告诉大姐一个女人和另一个女人白头偕老太难太难,那概率低得恐怖,她想也不敢去想。关于她的性取向,大姐了解得比母亲早三个月零七天,大姐答应为她保守秘密。那三个多月里,大姐比之前或之后更亲十倍。

赵对母亲坦白后,母亲要求她不告诉身边任何人,包括大姐。赵猜母亲想把家丑局限在最小范围内,说不定还指望这桩丑事能突然奇迹般消失。赵觉得大姐在第一时间便清楚母亲为什么事寝食难安,她挺希望大姐能帮她说服母亲;但大姐什么也没说,只是陪母亲坐着,给母亲讲些农舍间的趣闻。渐渐的母亲把对大姐的不满全数转移给赵,并一再表现出对大姐的偏爱。为此赵生过气,不想理大姐,但她更受不了母亲,所以她计划离家出走,最终也真的离家数万里去了欧洲;只不过三年刚过她就回来了,在国外的时候,她太想念母亲、太想念大姐。endprint

回来前她从大姐那里得知,母亲已将有关她的问题与大姐交了底;回来后,她发现母亲视大姐为同盟军,似乎指望大姐将她引回正途。而她当然也正好有意与大姐结盟。毫无疑问,礼拜天成了这个女人之家里最受欢迎的女人。

母亲半开玩笑地威胁赵:“你不跟男人结婚,我的钱你一分也拿不到,全归你姐夫!”

赵于是认真与大姐谈条件:“我找上门女婿,妈的钱全归我;我不结婚,那些钱全归你。你说我要不要结婚?”

赵愿意把母亲的钱全让给礼拜天,她估计大姐绝不会亏待她。

“我不稀罕钱,”她说,“我只要你支持我,反对妈。”

大姐说她永远支持赵,她也永远不会反对母亲。

“妈跟我对着干,你必须选一方,可不能当墙头草。”

“你幸福吗?”大姐突然问道。

赵犹豫片刻,说:“我只知道,如果违反自己的意愿跟男人结婚,我一定不幸福。”

“你不幸福,妈和我也不会幸福。你幸福了,妈和我才能放心,才能无条件支持你。所以先别想着跟谁交战,先让自己幸福起来,好不好?”

赵哭了。礼拜天把她搂进怀里。

母亲经过,扔下一句话:“别压坏孩子!”

礼拜天怀孕了,肚子里的宝宝将来管赵叫“小姨”。

母亲说:“孩子随我姓,我把钱全留给他。”

赵说:“如果孩子孝顺我,我的钱也全给他。”

礼拜天笑着笑着……什么也没说。

第二周

礼拜一(134)

礼拜一与孙是相恋多年的情侣。她很爱孙,但她受不了李。李是孙的亲生母亲。

起初礼拜一对李格外敬重,生怕留下任何不好的印象,直到她听孙说李反对签协议。

“我妈不同意,她昨晚一宿没睡,她坚决不同意。”孙就是这么说的。

“关键是你同不同意?”礼拜一追问。

“我同意。可房子是我妈买的。”

事情有点复杂。

礼拜一想与孙结婚,孙应该也想,但民政部门不予批准。为日后稳妥计,礼拜一搞了一份协议,大致内容如下:

甲方某某,乙方某某,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结为完全同盟,所享权利及所承担义务以《婚姻法》为准。若有朝一日发生变故需解散该完全同盟,则依法平分财产。若其中一人在该变故中犯有不可原谅之错误,则支付对方适量赔偿……

“什么错误是不可原谅的?”

“喝醉,打人,出轨。”礼拜一显得不假思索。关于出轨,她还专门加了一句注解——无论身体还是精神。

“那什么样的赔偿算适量呢?”

“有多少赔多少,没有不会强逼你赔,至多算我倒霉。”

李在饭桌上听到只言片语,接着便一宿没睡,再接着趁礼拜一上班的工夫对孙表态——坚决不同意。

“什么叫完全同盟?什么叫《婚姻法》?简直是儿戏!难道我给你置的房产也有她一份?难道你喝醉了,那房子就全归她?天呐,你一周可是有六天半是醉醺醺的!我真是一宿没睡!”

协议没签成,礼拜一认定李需要对此承担大部分责任,从此看她哪儿都不顺眼。鸡毛蒜皮的小摩擦积累多了,礼拜一感到已有足够的资本对孙要求搬出去;而孙也正好表示没能力继续担当润滑剂的重任。至于李,她没说什么挽留的话,一句“眼不见心不烦”便通情达理地放行了。

于是,在同孙和李共住半年之后,礼拜一拉着孙搬进了市中心的出租房,月租二千二百元。当时礼拜一的月薪为二千五百元,不久她因为心情不好辞职了,月薪也就降为零。

礼拜一时常心情不好,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孙是个挺理想的情人,她喜欢孙留长发的样子,喜欢孙消瘦的身形,喜欢孙正在从事的工作,喜欢孙的温和脾气。当然,孙远远算不上富有,但一点也不小气。每当礼拜一情绪低落,孙就提醒她可以通过购物来缓解压力,如果不够,还应该加上一顿日式大餐;哪怕在她辞职之后也是如此。对孙,礼拜一感到满意,但她心情还是不好。

李是个知书达理的婆婆——即便民政部门不批准,也拦不住礼拜一在心里认定李已经是自己的婆婆。礼拜一住在李家时,除了数不清的鸡毛蒜皮,李说得上无可厚非了。她给两个年轻人做饭,及时洗衣服,定期换床单;兴致好的时候还愿意专门给礼拜一织件毛衣,并且对礼拜一正在完成的十字绣表示关心和兴趣。多么和美的婆媳促膝图!

但她不同意孙签协议。

就这一点,礼拜一无论如何不能原谅。

有时候她悲观地想到,李一定是故意使坏,帮着民政部门反对她。于是她会恶毒起来,想方设法报复一下。她在李面前秀恩爱,亲昵地称孙作“老公”,尽管孙多次提醒她别这样:

“我妈是个很传统的人,她会受不了。”

“我看她没什么受不了的。”

的确,每当这个时候,李总是毫无反应,继续织着毛衣,上针下针纹丝不乱。礼拜一很失望,她向孙抱怨:

“为什么她永远在织毛衣?”

“你永远在刺十字绣。”

“不,我有时候上班。”

“她也上过,现在退休了。”

“你看!”礼拜一一把扯开外套,指着里面的羊绒毛衣,愤愤不平,“又是粉红色,为什么她就不能织一件黑色、驼色、墨绿色,什么颜色都行,就别再是粉红色?!”

“我妈永远有一颗少女的心,这你明白。”

“你也要明白,我永远不会再拥有少女之心,我不爱穿粉红色。”

“你穿粉红色挺好看。”孙忽然微笑了。

“真的?不!我不爱穿粉红色!我爱穿黑色!”

“那就请她给你织一件黑色。”

“什么时候?”

“有空的时候。”

“她什么时候有空?”

“等她织完所有的粉红色。”endprint

“我要把它脱下来,塞进柜子里,再也不穿!”

礼拜一当真做出脱衣服的举动,一只胳膊已经从袖管里滑了出来。

“你最好别这么干。”

“为什么?”

“你会感冒。”

孙帮她把胳膊塞回去。

“那我什么时候才能脱下来?我讨厌这件毛衣,它让我看起来像个蠢货。”

“不用很久,等她给你织好黑色毛衣。”

“你也觉得我穿粉红色毛衣像个蠢货?”

“我从没这么想过。”

“你现在想想。”

“不,你不像蠢货。”

“可我穿黑色毛衣会显得更聪明。你为什么不能告诉她别再织粉红色了?为什么不请她打断一下,先织件黑色?”

“她是我妈,她想织什么颜色就可以织什么颜色。”

“我是你老婆,我不想穿粉红色!”

孙答应给她买一件黑毛衣,但要求她在李面前尽量穿那件粉红色的。好在那时已经搬了出去,并不需要天天与李碰面。

“你什么时候给我买黑毛衣?”

“等有了足够积蓄。”

“什么时候?”

“等我们不再乱花钱。”

礼拜一觉得孙故意弄得她憋气,不开心。于是她想让孙也难受。

“你妈不喜欢我。”她总这么说。

“不,她喜欢你。”孙总这么答。

“你妈不喜欢我是因为她知道你不喜欢我。”

“不,我妈喜欢你,我也喜欢你。”

“你一定想着别的女人。”

“我偶尔会想想我妈,我们是不是很久没回去看她了?”

“不,你想着别的年轻漂亮的女人,她四处勾引人,是个浪货。”

“我不认识这样的女人。”

“你想认识她,然后抛弃我。”

“我从没这么想过。”

“你就是这么想的,所以你不肯签协议,你害怕!”

“我可以签协议,但我妈不同意。”

“关她什么事?!”

“房子是她买的。”

礼拜一更加确定孙是故意跟自己抬杠。她也确定,只有存下足够的钱将那房子买断,才可能签下协议。但她很清楚,如果她这么说了,孙会说积蓄太少,之所以没积蓄,是因为乱花钱。这个话题弯弯绕绕,不会有令人满意的答案,礼拜一因此心情很不好。孙提醒她可以通过购物缓解压力,于是礼拜一给自己买了两双鞋,还吃了一顿日本料理。

但她忘了应该给自己买一件黑毛衣。

礼拜一深知李是爱孙的,她只是不确定李究竟晓不晓得什么是爱。她告诉李,孙的身体出了大问题,该去医院做个细致全面的检查。李抬头望着礼拜一,手里上针下针纹丝不乱。

“孙的身体肯定出了大毛病。”礼拜一重复一遍。

李问她到底是什么毛病,李显得那么心不在焉,她甚至不再与礼拜一对视,迫不及待便把目光重新对准手里的钩针。

礼拜一说孙时常感到胸痛,不是心脏病就是肺炎;有时候腋下会浮出肿块,很可能是淋巴癌;而且生殖系统也不太好,绝对有必要做彻底详尽的体检。

“生殖系统?”李手里的针顿了一刻,“孙的生殖系统有什么毛病?”

礼拜一说出自己的判断。李继续织起毛衣:“我从来没听孙提过,从小到大都没有。”

礼拜一把孙从书房拉出来提供旁证。孙说:“也许出了毛病,也许没有。”

礼拜一盯着李。李说出了毛病就去医院治病,说得那么轻描淡写!

“您不是有个老同学在医院工作吗?该托她一下,现在的医院,没个熟人根本治不好病。”

李终于显出烦恼:“我这一辈子从来没为任何事托过谁。”

“她就不能为你破一次例?到底是你的命重要还是她的清高?”回到卧室,礼拜一冲孙嚷嚷。

“我也可能还没得绝症,”孙好言好语安慰她,“等确诊出肺癌或淋巴坏死再托熟人也来得及。”

“没有熟人根本查不出绝症!他们只会马马虎虎叫你吃几片阿司匹林然后睡个好觉。”

礼拜一说的是亲身经历。她从十二岁起就患上心脏病,可无论去哪个医院挂多贵的专家号,大夫也只给她开阿司匹林。她真是信不过那些不负责任的医生。

“如果托熟人,还是先把你的心脏病确定下来,”孙忽然提议,并且补充道,“也算给你自己一个交待。”

“用不着,我的身体我最清楚。就算他们全都不承认,我知道我有心脏病,很多年了。”

孙好像还想说什么;但礼拜一感到心脏不舒服,走开了。

礼拜一不确定孙是不是真相信她自小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但她确定李完全不信有这么回事。为此她相当恼火,于是在李面前一次又一次表现出胸闷、头晕、四肢无力等症状,可得到的却是李一再地视而不见。她织毛衣、看电视,一如既往,甚至有几次借口上厕所,自然而然地回避了。李不关心她,李不管她是死是活,这一点在礼拜一看来是确凿无疑的。

“阿姨,我今天请假了。”礼拜一刻意启发李对她的健康表示出一点起码的兴趣。

“领导批准了吗?可别让人说什么闲话。”

“批准了。他们对我的情况很清楚,也很关心。”

“那就好。”

这叫什么话?什么叫“那就好”?谈话的核心难道不该是“出了什么状况需要请假”、“领导对你什么情况很清楚”,或是直接问“你哪里不舒服”吗?礼拜一尝试着向李描述自己的病状:“我早晨起来还好好的,就洗脸低头那一会儿工夫,突然感到四肢冰凉……”

可是李走开了,嘴里念叨着燃气炉上有汤,或门外晾着被单,也有时候懒得找任何借口,就那么走开,把身心都不舒畅的礼拜一孤零零遗弃在原地。

礼拜一心情能好吗?

“你妈不喜欢我。”endprint

孙对于礼拜一这种说法已能应对如流:“我妈喜欢你。”

“你妈不喜欢我是因为她也不怎么喜欢你。”

“我妈从没虐待过我,我想一次也没有。”

“连你的健康她都不放在心上,当然不能指望她会管我的死活。”

“等确诊了,无论是你的心脏病或我的淋巴癌,再考验她是不是真那么冷酷无情吧。”

一想到所有的医生都靠不住,礼拜一的胸口堵得厉害。也许真该去一趟医院,说不定碰上位好心的大夫,把她的心脏病确诊下来,关于李、关于孙、关于她自己的一切就能水落石出了。

礼拜一真想知道自己为什么心情不好,想知道怎么做才能走出这个情绪的泥淖。

礼拜二(231)

礼拜二的丈夫死了有些年了,留给她两个漂亮女儿和一笔丰厚的遗产。关于这笔钱,礼拜二并不感激亡夫,她只庆幸自己给他买了保险。记得他还活着的时候,总抱怨零花钱太少,她则没好气地表示他身体孬,大半工资都为他投了保。一直到咽气,他也不知道那是份身后险,买他死后的巨额补偿,受益人是礼拜二自己。

就这样,礼拜二做上了有钱寡妇,女儿们也已成年,身强体壮心智健全,看起来她的人生只剩下享福,该没什么遗憾了。

然而那笔钱对礼拜二来说太多了,多到她一想起财产怕是要悉数落入女婿们手里就百爪挠心,感到对不起孩子他爸。因此她余生的最大愿望是招个上门女婿,最好是两个,给她养老,为她添孙子,随她姓,继承她的财产。

这个愿望在大女儿那里已经落了空——先是大女儿执意嫁给一个穷鬼,后来那穷鬼居然发了财,家底顿时比礼拜二还厚,上门是决计不可能的了。至于小女儿,她倒是带回过几个恋人让礼拜二过目,可礼拜二一个也看不上。

她不可能看得上!小女儿的恋人是别人家的女儿!她怎么看也看不上!

礼拜二不明白,小女儿样貌身材都出众,受过高等教育,家里还有不少钱,为什么不找个像样的男人回来,却要跟那些怪胎胡闹?

小女儿的回答很令她不解——“哎呀妈,因为我也是怪胎。”

礼拜二不懂她自己生下的女儿怪在哪里。是遗传?是教育?不可能,她给小女儿的一切都是最好的。除非是亡夫的基因出了毛病,但这么想的时候,她感到对不起他。

“伤风败俗。”她这么说小女儿。

“我乐意。”

“不讲廉耻!”她吼起来。

“我说了我乐意。”

“我命苦。”礼拜二终于哭了。

小女儿安慰她:“哎呀妈,我不嫁人你就用不着担心家财便宜女婿了,这不挺好?”

“便宜女婿,我乐意!不上门总好过没门!”在这一瞬间,礼拜二深切体会到钱远远不是生命里最重要的东西。

“那就便宜姐夫吧,我不介意。”

“你们长不了。”

这时候小女儿已经和孙在一起好些年了。

“我们已经很长了。”

“才三年。”

“三年半!而且认识了八年!”说到这个问题,小女儿总是认真。

“头五年她不喜欢你。”

“四年半!她喜欢我,”小女儿急了,“只是没和我在一起。”

“她喜欢上别人了,她没那么喜欢你,”礼拜二看出小女儿急了,赶紧火上浇油,“你配不上她。”

小女儿紧张起来:“我哪点配不上她?”

“哪点都配不上。”

“但我家有钱。”

礼拜二愣了,垂下眼睛,打心眼里认为小女儿说得有理。待她发觉小女儿正冲她狡黠地笑,才知道自己又被轻易打发了。

如果孙是个男人,礼拜二一定不反对两人的婚事,当然,最好这个女婿能上门。但孙再优秀也不是男人,她是女人。可如果小女儿非找女人不可,孙倒也是不错的选择。礼拜二感到头疼。接受孙和小女儿的现状,这不就绝了招女婿的可能?拆散她们俩,小女儿再领回个更不成体统的女人可怎么办?礼拜二真是头疼。

礼拜二不讨厌孙,但她讨厌孙不把她放在眼里,她觉得孙瞧不起她。虽然孙没什么钱(还好她没钱),可她知书达理。听小女儿说孙的母亲也知书达理,甚至孙的全家都知书达理。那不就是书香门第吗?皇天在上,如果礼拜二早点知道有一天要和知书达理的人打交道,她一定提前二十年敦促自己下苦功读几本名著!

礼拜二知道孙一定很瞧不起她,要不为什么逢年过节不主动上门问声好,为什么平日里也不见来个电话嘘寒问暖,为什么总当着她的面读书看报,为什么只读自己带来的书,对她热心推荐的却不屑一顾,难道教人养生的书不算是书,只有让人读不进去的才算是书?礼拜二对这些事意见很大。

从什么时候开始,孙明确表现出瞧不起她?也许就是那次该死的争论,为了一个占人便宜的作家引发的争论。怎么,老子这种出格的名字不好笑吗?什么样的爹妈会给孩子起这么个占便宜的名字啊!他爹妈不好笑吗?有老子就会有儿子、孙子,这很自然,就像倪萍出了《日子》宋丹丹就要写《月子》,旁边不正好就有一本孙子写的兵法吗?不对吗?为什么孙要笑,不是呵呵地笑也不是哈哈地笑,而是微笑,一语不发,甚至不拿正眼看她,只是默默地偷偷地微笑。孙瞧不起她!小女儿同孙混在一处,也学坏了,越来越不把亲妈放在眼里!

“哎呀妈,老子是个人。”小女儿这么说的时候,礼拜二看出她一脸轻蔑。

“是个人就能充老子吗?”礼拜二斜一眼孙,“现在真是什么书都能出,知识分子连地痞流氓都不如。”

孙没说话,自然是不屑与她进行文化层面上的交谈。礼拜二被刺痛了。

小女儿还在笑,“这书两千多年前就出了,不能把账算在当代知识分子头上。”

礼拜二的心思都在孙身上,她多么希望孙能发表几句见解,谁对谁错,总该表个态啊。可孙依旧不发一语,面带高深莫测的微笑。多么恶毒!

“三千年前也不能这么占人便宜,原始人也有纪律!”礼拜二不懂自己在说什么,她只是不能让小女儿占了上风,最后一句话必须从自己嘴里说出来。endprint

小女儿不接话了,笑嘻嘻拉孙去挑水果。她想吃桃,孙想吃橙。她说橙没意思,孙说桃还没到季节,不熟。没人再关心礼拜二对两千年前知识分子德行的看法,没人在意她的心事与尴尬。小女儿小时候不是这样的,从前她什么都听礼拜二的,礼拜二说什么她都听。可现如今她既不相信,也不关心母亲对人对事的看法,作为母亲的礼拜二怎么能不伤心?而这种令人心寒的转变绝对跟孙有关系,孙出现后,小女儿就不听话了。

“孙瞧不起我。”礼拜二跟小女儿抱怨,“她也瞧不上你。”

“她凭什么瞧不上我?”

“她是读书人,她读的书你看不懂,你们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你们没有共同话题。”

“那你认为我和她一天到晚聊什么?”

“我不知道你们聊什么,我觉得你们什么也聊不到一起。”

“可我们什么都聊,都聊到一起了。”

“那是她在迁就你敷衍你,她装得太像了。”

“她为什么要装作迁就我敷衍我?”

“为了安抚你,为了拖延时间,她不想跟你签协议。”

“如果她真不想,那又怎样?”

“说明她在骗你,傻丫头,骗你的感情!”

“这么说她可能不喜欢我?”

“她肯定不喜欢你。”

“那她为什么要安抚我?为什么要拖延时间?”

“为了让你傻乎乎留在她身边!”

“可她不喜欢我,为什么还要我待在她身边?”

礼拜二被小女儿问住了。自从和孙混在一处,小女儿越来越喜欢这么绕着弯子讲话,礼拜二越来越频繁地被小女儿噎住,她很不喜欢这种感觉,被自己养大的女儿刁难的痛苦感觉。她多想说出一句很精彩的格言,既能应对小女儿的诘问,又能起到讽刺挖苦和警醒的作用,可她想不起那么一句话来。

“哎呀妈,”小女儿比她先开口,“我想明白了。”

“明白什么?”

“为什么她不喜欢我,还要留住我。”

“为什么?”

“一定是为了我们家的钱,你的钱。”

聪明人不能在同一块石头上绊倒两次,礼拜二没等小女儿笑出来便抢先明白这是个圈套。她知道孙不贪钱财,知书达理的人就该不贪财,因为这一点,只因为这一点,她不讨厌孙。

但礼拜二还是要回敬小女儿的无礼,最后一句话必须由她的嘴说出来:

“说什么也没用,她不肯跟你签协议。”

屈指一算,小女儿跟自己摊牌已经有整整八年了。这担惊受怕的八年,这心如刀绞的八年。礼拜二永远忘不了那一通不详的电话,打来电话的人一定是个恶鬼,自那不到一分钟的电话之后,礼拜二的生命便被迫拐上了不见阳光的旁门左道。真是作孽啊!

她出门买菜的时候从不忘带钱包,二十四年里她几乎每天都要出门买菜,一年三百五十次,她总共出门买菜不下八千次,一次也没有忘记过带钱包。但那天偏偏忘了。刚下楼就反身上楼,早就开始发胖的她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家住六楼,小姑子住三楼,她见小姑子家敞着大门(那是个夏天,酷暑),不是没想过先借个一百元,回头再还。但她忍住了。前一次小姑子装修找她接两万,她没借,她和她关系一直不好。八年过去了,如今她们之间和气了很多,上个月小姑子娶儿媳妇,礼拜二还随了一千元礼。如果八年前那个下午她俩有眼下的姑嫂情,说不准礼拜二就在三楼停下脚,那么她也就接不着那通要命的电话了。

电话那头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啊?清清爽爽的嗓音,斯斯文文的语气,应该是个年轻秀美受过教育的女孩吧,却怎么说出那么歹毒的句子?这八年里,礼拜二不止一次想到那打来电话的女孩,她知道小女儿认识她,甚至与她打过不少交道,她鬼使神差地想去见见那女孩,想和她聊几句,然后狠狠地扇她耳光。“你怎么可以这样伤一个当妈的心?难道你没有妈妈?!”这就是礼拜二想和她聊的话题。

那女孩说:“阿姨,您好,我想告诉您,您的小女儿是同性恋,而且是个第三者,她抢走了我的女朋友,麻烦您好好管教她,谢谢。”

更要命的是小女儿矢口否认:“不,我不是小三。”可她一点也没否认另一条指控。

礼拜二哭了很多个夜晚,那个夏天尤其热,她特别思念亡夫。他死了七年了,那是她头一次思念他。如果他躺在身边,哪怕一如既往对她不理不睬也行啊。她总还可以哭给他看、哭给他听,不像现在,满肚子苦水不知能向谁倾倒,向谁她也开不了口。丢人。

“你可以不承认,”礼拜二对小女儿说,“我也不会追究。好过让我知道了受苦。”

“我以为你愿意了解我。”

“不好的东西,了解来干嘛?”

小女儿倔强地咬住嘴唇。她熟悉这表情,小时候用扫帚抽她,她痛得浑身发抖也不掉一滴泪,只这么紧紧咬住嘴唇。不同的是,挨打时这孩子怒目圆瞪死盯着她,而这一刻她偏过脸不看她。

她们有一两年不好好说话。她练就了阴阳怪气,小女儿则养成了沉默不语。有时她故意挑起这个话题,想知道小女儿是不是已经改掉恶习了,答案总令她更为伤心更加愤怒;于是又是很长一段时间不碰这档子事,仍旧不能好好地说话。她知道小女儿总在上网,总在网上与一个大她几岁的女孩聊天,每当那个时候小女儿总是笑个不停。听见她的笑声,礼拜二有时宽慰有时恼怒,宽慰的是小女儿心情好了,恼怒的是小女儿心情好了但她心情仍旧很糟。她问过她电脑那边的人是谁。

“另一个怪胎。”小女儿面无表情地回答。

“怪物之间比较好沟通吧?”

“嗯,的确,她说什么我都爱听。她让我用不着跟你抵赖,所以我承认我是怪胎。她说父母总是爱孩子的,看来她说的不对。但管她对不对呢,她说的我都爱听。”

礼拜二知道怂恿小女儿走歪路的恶人就在因特网那头坐着,与曾经没毛病的小女儿一唱一和嘻嘻哈哈,礼拜二不能不恨她。

后来小女儿与恶人断了联系,礼拜二却并未因此而高兴;因为那时对于小女儿的恶习礼拜二已渐渐习惯了,不再像吞了苍蝇那般反感,况且她看得出小女儿因为失去那个朋友而伤心。她试着劝解,小女儿虽避而不谈,不过从此她们又可以好好说话了。endprint

再后来那个恶人重新出现在小女儿面前,并且做了她的恋人。那个恶人就是孙。这个孙不肯跟小女儿签协议,她很可能是个骗子。

礼拜三(314)

母亲的老同学抱上大孙子了,母亲照例随了六百元礼。这位老同学接儿媳妇进门时,母亲也曾随过八百元。与母亲来往较密切的老同学有十一人之多,如今个个都得了孙辈;儿女结婚一道礼,生子一道礼,十一人总共是二十二道礼,计三万零八百元整。同事之中这几年先当上公婆(丈人丈母娘)随即当上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有六人;同事不如老同学亲,规格有所下调,婚礼六百元,得子五百元;共计六千六百元整。五年间,母亲随出去三万七千四百元,一元钱也没收回来,因为礼拜三还没结婚,更谈不上生孩子。礼拜三还有四个月就满三十周岁了。

这天母亲四个要好的同事来家里小坐,以她退休三周年纪念为名赠来一份硕大的红包。巧的是同事们前脚离开,三个老同学后脚就来,也是相同的名头,也是一个大红包。前一个红包里有五千元钱,看来每人送了八百元(有一人因故未能亲自前来);后一个有足足一万元,由十个老同学各出一千元凑成。接受过母亲随礼的同事中缺一人没凑份子,据说是两年前移民温哥华后少有联系。老同学里也少了一个人的份,她上一年因病过世了,享年五十七岁。

母亲说他们都是懂事的人,收了礼却等不到还人情的机会心里不安,只好硬找个由头来送红包。看来礼拜三绝不结婚的打算,在母亲的社交圈内已广为流传并逐渐深入人心了。

出去三万七千四百元,回笼一万五千元,还有二万二千四百元的差额也许再也没机会填平。在这件事上,礼拜三感到愧对母亲。母亲爱社交,人缘好;母亲要面子,礼数周到;母亲的钱赚来不易。更何况这不止是钱的问题。

在随礼的事上,赵也受了相当大的委屈。她眼看就要满二十七了,同学好友在这几年间都赶着成家。受到邀请自然得赴宴,去了就不能不递红包,少则三五百多时六八百,都是有去无回。可以预见,到了产子的时节还须再来这么一轮,仍旧有去无回。赵不喜欢吃亏,她因此将随礼归入汉民族的陋俗之列,提起来就义愤填膺。其实,如果也能办个像样而寻常的婚礼,也能收到亲朋好友的红包,她未必对这项风俗如此之反感。

至于礼拜三自己,这方面受到的困扰就少多了。更为困扰她的问题是——要不要改变深居简出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方式,抽一点时间和兴趣去参加他人的婚礼?

礼拜三感到自己与周遭格格不入,她觉得大家看她都不怎么顺眼。不是现在,早在四岁那年她就发现了这一点。那次礼拜三又被成年人们忽略了。她听见他们在大谈她父母亲当年的婚礼,赞美母亲不要求“三大件”(自行车、收音机、缝纫机)就肯嫁给父亲,赞美父亲一双巧手打制的桌椅板凳,甚至赞美母亲那双一点都不起眼的黑皮鞋,但没人赞美他们的女儿礼拜三,没人提到她是不是聪明是不是漂亮是不是乖巧,礼拜三被无情地忽略了。为了引那群客人注意,礼拜三天真无邪地大声问:“妈妈,你和爸爸结婚的时候为什么没带上我?”成年人们果然被吸引,先是集体愣怔,紧接着哄堂大笑,轮流过来抚摸礼拜三的小脑袋,说这孩子真是可爱。这份隆重的关注对礼拜三而言弥足珍贵,她于是更卖力地摆出一副痴痴傻傻的蠢相,两眼瞪大并注满懵懂的神色。如此一来得到的夸赞自然又翻了一番。

事后不久礼拜三感到脸红——为了引人注意,为了讨人喜欢,她居然这样去装疯卖傻, .这样耍弄无耻的心机。她觉得自己和身边同龄的小伙伴们不一样了,她不天真,甚至比很多成年人更不天真。礼拜三为此沮丧并惶恐着,她害怕被人看出她小小年纪就圆滑世故,怕所有人明白这一点后讨厌她,她只好更为夸张地卖弄着童真童趣,并将此变成了习惯。谁能猜到礼拜三的心思?谁能了解四岁的礼拜三真的很忧郁?

忧郁的礼拜三爱听忧郁的歌,忧郁的歌中她最爱《三套车》——

冰雪覆盖着伏尔加河

冰河上跑着三套车

有人在唱着忧郁的歌

唱歌的是那赶车的人

“小姑娘你为什么忧愁,为什么低着你的头,是谁叫你这样的伤心?”问她的是那正巧走过的赵。这种时候赵的心情往往不错。如果赶上赵心情不好(她常常心情不好),便会招来她怒气冲冲地责问:“我真搞不懂,你究竟凭什么忧郁?!”

“我对自己不满意,”礼拜三忧郁地瞅着赵,“但我没法变得更好。”

“你有什么不满?”母亲插嘴说,“力所能及的我都给了你,你还有什么不满意?”

“我对自己不满意,我说了,对自己!”礼拜三咆哮起来,泪水在眼里打转。她们应该离她远远的,让她尽情地忧郁,无论究竟凭什么。

“那就是你自己的毛病了,我反正问心无愧。”

赵也说;“你该想办法解决掉你的问题,我可真是帮不上忙。”

礼拜三继续忧郁着,她听见赵与母亲在厨房低声交谈。

“她够幸运的了,我是个称职的母亲。”

“就是,她比我认识的所有人都幸运,我对她真是不赖。”

是啊,礼拜三算是个幸运儿。她长得够体面,脑子够灵光,身体状况一直都挺好,而且这辈子也没遇上过一个坏人;还不够幸运吗?可幸运的人就没资格感到不幸吗?礼拜三觉得不公平。其实她也有她的不幸,比如,她和她的伴侣赵同为女人,够不幸吧?

举个简单的例子,两个女人待在一起久了,生理期就会惊人的一致;如果这两个女人都正好痛经,够不幸吧?

也有另一种可能,她们的生理期错开了,第一周是礼拜三,第三周才轮到赵。也就是说,第一周礼拜三身体不适,因为她正处在生理期;第二周赵心情不好,因为她在等待生理期;第三周赵因生理期身体不适;第四周该礼拜三心情不好了,因为她也快到生理期了。一个月只有四周。够不幸吧?

礼拜三经常带着绝望的情绪想:如果我是男人,我会娶赵;如果我是女人,她是男人,我愿意嫁给她;如果我们同为男人,我也不反感和她在一起;可我们偏偏都是女人,该死的生理期。endprint

“你究竟为什么忧郁?”赵在房子里转了一圈,实在找不到别的事干,只好过来关心礼拜三。

“我快到生理期了。”

母亲在厨房里大声询问:“她说什么?”

“她说她快到生理期了。”

“嗯?哦!”

这个答案没有哪个女人不懂,每一个女人都能接受这个作为忧郁的理由。母亲松了一口气,赵松了一口气,礼拜三也松了一口气。

该死的忧郁,该死的生理期。

礼拜三没什么钱,也从没有赚大钱的雄心壮志,在这个人人都想上福布斯的年头,她不知是否该为此感到脸红。她一直从事与文字相关的工作,写过杂七杂八的报纸专栏,当过一段时间电视剧编剧,也在一些个文学期刊出任过可有可无的职位,对以上所有工作她都不怎么感兴趣。她最想成为小说作者,但不止一个有经验的前辈告诫她只靠写小说没法养活自己,更何况礼拜三已经到了不光得养活自己,还得补贴家眷的年龄。前面说过,还有四个月她就满三十周岁了。

这三年她每年大概能挣到十五万元,关于这笔收入她是这么安排的——三万元用于还房贷(母亲为那套写有礼拜三名字的房产付了百分之五十的首付,余下部分及几乎同等数额的利息,由礼拜三自己分期偿还给银行);春节给母亲一万元红包;和赵一起的日常开销大约占到余款的百分之八十五(月均七千七百元上下);剩下一两万元存入银行以备不时之需。三年了,从未出现过需要动用存款的时候,礼拜三居然也有了一笔五万元的积蓄。对除母亲和赵之外的任何人,她都不愿提及这笔钱;在她看来,年近三十竟只有五万元存款,倒不如一分钱没存来得舒心痛快。

礼拜三知道母亲想去欧洲旅游,她跟赵商量把五万元存款赞助给母亲。赵立刻就火了:“万一我们有什么事要用钱,到时候去哪里找?”

“我们能有什么事?三年也没出任何事。”

“那可不表示下一个三年也没有。天底下谁能保证自己不出事?你能?”

“真出事了,五万元能有什么用?”

“真出事是没用,但还没出事的时候能让我心安。”

“只不过区区五万元,你就能心安?”

“你该庆幸我不要求五十万,当然,能有五十万更好,可现在只有五万,五万总强过一分没有。”

五十万也不算多,礼拜三在心里说,哪怕有五千万五万万呐,该有的烦恼一点也不会因此而减少。礼拜三怀念身上只有五十元钱的时候,不是矫情,那时她才十八岁,怎么过都坦然,怎么活都还有希望。

对三十岁的人来说,五万元真的不算多(太少了!);而就这五万元,礼拜三也打定主意不留下来。如果赞助旅游太奢侈,那就干脆拿去还房贷;没想到赵仍旧反对,反对的理由居然看上去很站得住脚——既然礼拜三和赵是生活伴侣,那么这五万元自然是二人的共同财产,即便里头的每一分钱都是礼拜三赚的;房子是母亲为礼拜三置办的,只属于礼拜三一个人,如果礼拜三去世,母亲是第一继承人,也就是说,无论礼拜三是死是活,那房子都同赵没一点关系;用与赵有关的钱去买同她全无干系的房,于情于理都绝对说不通。

明知希望渺茫,礼拜三还是想讨个说法:“难道我不能用我自己挣的钱,给自己买点我自己喜欢的东西?”

赵不厌其烦地给她讲着道理:“你挣的每一分钱同时都属于我,你用这钱买的每一样东西也都同时属于我(即便我从来用不着),但这房子永远跟我没关系,如果我同意,那我肯定是缺心眼。你觉得我缺心眼吗?”

礼拜三不想正面回答她的问题,于是换了个思路:“如果我爸爸欠了债,你觉得我妈妈不愿意拿出家里的存款替他还债吗?”

“他们是夫妻。”赵不假思索地顶回来。

“我以为我们也是。你一直都是这么跟我强调的;”礼拜三感到自己悄悄占到了上风处,“也正因为如此,我才认可我挣的每一分钱都是我们俩的共同财产。”

是夫妻,就有所谓的共同财产,而夫妻应该共患难;不是夫妻,倒确实可以置对方于难处而不顾,但那样就不存在什么共同财产了。礼拜三觉得自己这一整套逻辑很强大,赵已经被绕了进来。

“我们是夫妻,你爸妈也是夫妻,但夫妻跟夫妻不一样,他们是合法的,我们非法。”

发现赵另辟蹊径,礼拜三有点气急败坏了,“国家立法的事能怪到我头上!”几乎在说这句话的同时,她便后悔不该这么说,赵会怎么回击她,礼拜三一清二楚。

果然,赵从沙发上一跃而起,满脸委屈叫起来:“可你至少能同我签个协议,但你不肯!”

一触及那该死的协议,礼拜三只能缄口,如若不然,必定招来一场激烈的口角。为了息事宁人,礼拜三再次转换话题:“你想把这五万元留到什么时候?”她尽量用轻快的语气,仿佛在开着玩笑,“难道你以为我们俩死后还能有子孙后代继承我们的遗产吗?”

“我可想不了那么远!”赵不给她换话题的机会,“等我们存下足够的钱,就将那房子从你妈手里赎回来,然后我再看你找什么借口不跟我签协议。”

还是协议。礼拜三怀疑一天不在那协议上签字,赵一天不会快乐。赵不快乐,礼拜三也没法快乐,因为她在意赵的心情,更因为赵完全有能力(也一定会)想方设法将礼拜三的心情弄得和她自己一样糟糕。

如果将房产单独拎出来,表明有一半属于母亲,不知母亲是否能网开一面接受协议。

“别跟我提这事,千万别再提,”母亲忙着织一条粉红色长围巾,“一提我就睡不着觉。”

礼拜三害怕母亲睡不着觉,害怕母亲失眠后满脸烦忧地向她描述失眠时的各项细节与感受。为了母亲的睡眠质量,礼拜三宁可暂时开罪赵。于是在赵一次又一次提出签协议时,她一次又一次果断地回答:“我同意,但我妈不肯。房子是她买的。”

为了买那套房产,母亲牺牲了去欧洲旅游的愿望。母亲已经去过好些个旅游胜地,但她最想去欧洲。

“我知道你存了五万元钱。”母亲突然说。

礼拜三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对母亲提过这笔存款。endprint

“你当然没提过,我猜你不好意思提。”

那就只能是赵,礼拜三想不出赵为什么跟母亲提到这笔不能动用的钱。

“我确实感到不好意思,一想起这件事,我就……”礼拜三羞红了脸,狭促地表达着歉意,“我知道你想去欧洲……”

“跟欧洲有什么关系?”母亲打断礼拜三,严肃地说,“你居然只存了五万元,你真该不好意思!”

礼拜三的一腔愧意顿时化为乌有,她恼羞成怒了:“我该存多少才能好意思?”

母亲不理会她的反讽,自顾说下去:“我给你算过一笔账。以你的收入,三年至少应该存十万,比五万多一倍。”

礼拜三不愿意顶嘴,她怕母亲睡不着觉。她默想:十万也不比五万好意思多少。

“我还知道,赵一分钱存款都没有。”母亲继续着,“也就是说——我又给你们俩算了一笔账——她还上班的时候,你们一个月花掉一万多;现在她辞职了,你们也花去近八千。你俩的开销太离谱了!”

礼拜三一下子全明白了:赵一定是为了表现她毫无私心,才把两人间的储蓄情况故意透给母亲——一个人存了五万元,另一个一分钱都没有,还不能说明后者是个极好的伴侣吗?

但在母亲眼里,这种状况只能说明两个年轻人挥霍无度,太不像话!

礼拜三一边在心里骂赵自作聪明,一边试图向母亲讲明那些钱的合理去向。但她发现她自己也搞不明白钱到底花在哪儿了。

“那五万放在你手里迟早被败光,你交给我,我替你存着。”

母亲这一提议令礼拜三大惊失色。如果拒绝,母亲一定睡不着觉;如果接受,怎么跟赵交待?不仅如此,母亲还进一步要求礼拜三每个月上交两千元钱,她一并为她存着。

“我生下你就对你负责任,我是个称职的母亲。可你呢?”母亲痛心疾首地换上下一卷粉红色毛线,眉宇间布满忧虑,“三十岁了还不对自己负责,你真该好好想想。”

礼拜三当真怀念身上只有五十元钱的时候。

那时候如果母亲提要求,她可以毫不犹豫把全部五十元交给母亲,相信赵也不会生气,因为那毕竟只区区五十元,更因为那时候赵还很年轻,即便是五百元大票她也不见得在意。

那时候如果赵要求签协议,哪怕协议里规定属于礼拜三的一切都将只属于赵,礼拜三也会立刻落笔,因为那时候礼拜三还很年轻,什么也不拥有,更因为年轻人轻易许下的诺言往往轻易就反悔,这似乎是专属于年轻的特权。

还有四个月礼拜三就满三十周岁了,她有五万元存款。因为这五万元,身边最紧密的两个女人都感到不满,礼拜三悲观地想着,也许有一天,这两个女人会为这五万元闹得不可开交,也许这一天并不遥远。

在这样一个大城市,一对年轻的伴侣在市中心租着接近一百平方米的全配装修房,她们一个月要花掉八千甚至一万元钱,其实并不像礼拜三母亲以为的那般离谱。房租、水电煤气、通信、因特网,这四样就花去近三千。吃馆子,喝小酒,偶尔添件新衣裳,这三项怎么也少不了四五千。还有一两千,去几趟大超市买点日用品,也就差不多花光了。

礼拜三知道,别的小夫妻不一定需要花这么多钱,隔壁那对刚结婚的年轻人据说每个月只用五千元就过得相当滋润——他们的房租和礼拜三相仿,也就是说他们日常开销每月三千出头就够了。但是礼拜三和赵有些特别,她们俩都是女人,在很多开销上,她们比寻常小夫妻压力大很多。关于这一点,礼拜三愿意为自己和赵做一番辩护。

比如洗发沐浴类用品,在很多家庭里男人的用量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他们不经常洗澡;即便洗,短头发也消耗不了多少洗发水,洗身体时他们更乐意用相对便宜的香皂。礼拜三的头发长及肩膀,赵更是接近腰身,她们俩几乎天天洗澡并同时洗发。洗面奶、洗发水、护发素、发膜、沐浴乳、身体磨砂膏……凡此种种一个都不能少,而且用量不可谓不惊人。

紧接着是护肤用品,情形跟上一类差不多。面霜、眼霜、护手霜、面膜、精华、爽肤水,再加上身体乳液,用量均是寻常夫妻的两倍。这些护肤品一个也不便宜。

勤洗澡必然勤换衣,洗衣粉、洗衣液、消毒水的用量自然跟着往上涨。

有一句老话说过——女人的衣柜里永远少一件衣服。别人家少一件,她们家少两件。

据统计,在这个城市里,平均每个女人每月非理性消费(也叫冲动消费)在八百元上下。别人家冲动一次,她们家冲动两次。

如果以上种种都可以通过努力达到俭用的效果,那么下面一项开销是无论如何没法改善的了——卫生巾。不用说,必须是寻常夫妻的两倍用量。如果时常痛经,乌鸡白凤丸、月月舒痛经宝颗粒、止痛片等相关药品也得水涨船高。顺便提一句,赵的生理期比大部分女人更长,有时八天有时九天,痛经也更为频繁,在这件事上谁也不能责怪她不节约。

“该死的生理期!”礼拜三算着每月由生理期带来的开销,止不住地咒骂。

“想开点,”赵宽慰她,“两个女人也有省钱的地方,至少我们从来用不着买避孕套。”

礼拜三知道赵不想要孩子。

赵不止一次因自己的性取向感激上苍——由于不喜欢男人,于是免去了一切避孕、怀孕、堕胎、再怀孕、直到生产的麻烦。在她的假想中,如果嫁给一个男人,必定为是否要孩子的问题引发大大小小的冲突,无论感情多好,最终绝免不了不欢而散;而且婆婆会怂恿丈夫在分割财产的时候锱铢必较。赵完全不愿意想象自己成为一个母亲,给一个动不动声嘶力竭嚎叫的婴儿哺乳,如果正巧那是个男婴,就太可怕了!她想过,如果反复教了三次,那家伙(她的子女)还记不住一加一等于几,那么她真没法保证不抽孩子耳光。一把屎一把尿,一口水一碗饭,孩子终于长大了,生活基本自理,也有了自学能力,却开始与她顶嘴,对她撒谎,甚至摆明了瞧不起她。过几年,那混蛋搞大别人的肚子,或者被别人搞得要去流产,到结婚的时候提出种种非分要求,将她本来就不多的积蓄搜刮一空。再过几年,儿子四十岁了,见到每一个稍有姿色的女人都想入非非,露出淫邪的蠢相,却又不怎么够胆量;四十岁的女儿则背着老公出去与别人的老公鬼混,也可能没背着老公,因为早几年就离婚了。儿女们将自己的儿女扔给赵,每个月丢下三五百元就心安理得。等到赵把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全带大,她也该进养老院了。这时候儿女突然抢着跟她套交情,不外乎盯着她那点微薄的退休金攒下的棺材本。一旦最后的油水也被榨干净,与儿女的缘分就正式彻底地终结了。赵的坟墓上长满荒草,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长大成人,变得和他们的父母一样混蛋。“你说,我生孩子干嘛用?”赵很生气,但又顷刻展露笑容,“还好我不嫁男人,还好我用不着为这种事同我老公离婚。”endprint

礼拜三也不赞成要孩子。如果孩子长大后是个坏人,她会后悔生下他(她);如果孩子长大后居然是个好人,那么在这个越来越糟糕的世界里必将有吃不完的苦头,她一样会后悔生下他(她)。正反都要后悔,哪有明知后悔还去做的道理呢?

母亲也说不那么想要外孙,被称作“奶奶”会让她睡不好觉。“我看抱上孙子的几个同学立刻就老了,真是可怕。”

礼拜三不认为母亲是为了安慰她而说违心的话——母亲永远有一颗少女的心,母亲打心底里抗拒衰老,这一点人尽皆知。可为什么她会通过电话逗弄同事的小孙子?为什么她常给别人家的婴儿织围兜?为什么她皱着眉头说:“你外婆老了有我,我老了有你,你老了有谁?”

礼拜三真心认为把养老送终这样的重任,寄托给一个还一点都不了解的人实在太轻率;在那孩子从你肚皮里钻出来之前,你甚至都不认识他(她)。她借用赵那一系列假想安抚母亲。对此母亲也提不出太多反对意见。但母亲仍低声嘀咕:“说不定就碰上个好孩子……”

那可真是太说不定了。

反倒是母亲另外一些不经意的话,引起礼拜三的格外注意。比如母亲说过:“我像你外婆,你像我,可惜没人像你。”

不生孩子,礼拜三的特质将从这世界彻底消失。虽然少一两种基因配置,对这世界没丝毫影响,但对于活着的礼拜三,这可能意味着自身的完全灭绝。她自作聪明地想,也许人们在孩子身上寄予的真正厚望是某种形式的永生吧。这一瞬间,她能体会母亲眼底那份说不明白的恐惧,那不是对活着受罪的忧虑,而是对得不到永生的巨大惶怖。礼拜三与赵讨论这个发现,赵表示完全不能理解。

“这么说,你想要个孩子?”赵一向只对具体问题感兴趣。

礼拜三有时想,有时不想。

“谁生?”赵开始追问一些具体问题;不等礼拜三回答,她便自顾说开了,“按照你的说法,我生的孩子没法让你永生。如果你自己生,我倒没什么意见,但你得保证永远把我放在比他(她)更重要的地位上。要知道,你生的孩子跟我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我可不能保证我受得了你更爱他(她)。”

礼拜三已经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但是赵对具体问题太感兴趣了。

“说起来,你得提前一年戒烟戒酒戒咖啡,得改掉熬夜的习惯。即便立刻执行,你也得拖到三十一岁才能受孕,也就是三十二岁生产,你注定错过生孩子的最佳年龄,当然,我也快错过了。”

接下去赵花了点篇幅慨叹自己的青春易逝,很有些伤感。

“你准备顺产还是剖腹产?你准备怎么让自己受孕,自然还是人工?你准备选什么样的精子,新鲜的还是冷冻的?你准备给孩子挑什么人当父亲,运动员还是艺术家?你准备让孩子以什么身份生活,私生子还是父母离异的单亲儿童?你准备怎么解释,如果孩子问到父亲,或者孩子问你我是谁?”

赵能轻而易举让礼拜三抛开形而上的思考和对永生的渴望。“我什么都没准备好,”礼拜三说,“也不准备做任何准备。”

可母亲又说了:“我活这一辈子,有了个你。你活一辈子能落下谁?”

母亲总能引发礼拜三做深刻的思考。模仿造物主是人的本能吧。人活一世不能什么也不创造。一个孩子是门槛最低的创造。人人都可以创造一个孩子。人人都需要创造一个孩子,创造一个自己创造的孩子。

“我就没这种需要,从来没有。”赵对礼拜三的深刻思考向来不以为然,“也许以后会有,但那时我已经老了,我想我一定不做高龄产妇。不就是创造吗?我满可以创造一幅伟大的十字绣。”

“什么样的十字绣是伟大的?”礼拜三想讽刺赵的浅薄。

“就算没法伟大,我也可以保证它巨大。你说呢?”

礼拜三不得不承认赵的话不无道理。礼拜三应该选择创造点别的什么。她把母亲和赵召集起来,宣布对五万元存款的处理决定——不交给母亲,也不留在银行备用。

“我要动这笔钱。”她说。

“出什么事了?”赵紧张起来,转向母亲,“我就知道她身体一定出了大毛病……”

礼拜三打断赵:“我身体很好。但确实出了点事,我想……”

母亲打断礼拜三:“什么事也不能乱花钱,你们开销……”

赵打断母亲:“我们不算乱花钱,我们的情况……”

礼拜三再度打断赵:“你们知道我打算写一部长篇小说,我决定专心去干这件事。”

另外两个女人同时沉默了。这种沉默对礼拜三是无言的压迫,她奢望过母亲和女友大声鼓励她,可现在她几乎愿意听她们反对的声音。

“还有四个月我就满三十周岁了……”礼拜三有点结巴,有点为自己动容,“我不能忍受自己而立之年还一事无成。”

母亲先开口:“虽然我经常责备你,但其实我对你挺满意。”

赵也小心翼翼表态:“我一直对你满意。”

“可我对自己不满意。”礼拜三简直又要忧郁了。

母亲和赵对视一眼,礼拜三发现她俩交换了眼神。

“不,”礼拜三赶紧否认,“我离生理期还很远。”

“那么你就写吧,如果这能让你好受。我是一个称职的母亲,我一直支持你的决定。”

“可这跟五万元钱有什么关系?”

“这一年我将用来写小说,这一年我将没有收入,这一年我们得靠这五万元过活。也许到了明年这个时候,我们将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我知道我这个决定很自私,你们可以反对。”

母亲低下头,拨弄着手里的钩针,“我有退休金,用不着你操心。”

“你呢?”

“我从没说过我不愿养活你,”赵想想,又补充一句,“但说好了,就这一年。”

礼拜三热切地拥抱母亲,又狠狠亲吻了赵,长久萦绕她的忧郁一扫而空;她为有这样好的母亲而庆幸,为有这样好的女友而窃喜;在这一刻她敢说无论是金钱、“婆媳”间的龃龉、是否生孩子的矛盾,还是那该死的生理期都不能再使她忧郁,她真切地感到自己是个真正的幸运儿。endprint

赵也回吻她,趁着耳鬓厮磨的瞬间,悄悄问道:“如果我养活你,你妈会同意我们立刻签协议吗?”

礼拜四(431)

礼拜四经常整宿整宿睡不着。需要她操心的事太多了。

她大致计算了一下,这10年来夜里完全失眠的时候占到了5.3%,多梦、易醒、难以入睡的时候约占10.5%,两种情况加在一起足有15.5%。也就是说,1000天里有155个夜晚睡不踏实;10年总共3653日(这其间出现3个闰年),即有566个夜晚非常难熬,不是睡不好就干脆完全睡不着。566天是段绝对不短的日子,约合一年半。试想一下,若有谁连续一年半睡不好觉,那不是人世间最悲惨的情状吗?还好有其它3087个相对寻常的昼夜将这苦难稀释,否则礼拜四真不知能不能继续体面地活着。

礼拜四这一生都与数字计算打交道,她最喜爱的词汇是“得数”,更喜爱的是“精确得数”。身为一名数学教师,她要求自己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精确无误。每天早晨5:30她按下闹钟起床如厕;刷牙的时候每颗牙齿上下刷12次,左右再12次;活动脖子和肩关节,顺时针9次,逆时针9次;6:30准时出门,7:05到达学校,7:15走进课堂;用35分钟吃午餐,5分钟清洗碗筷,25分钟睡个午觉;下午5:00收拾东西下班,5:35回到家做饭,7:00在新闻联播开场音乐的陪伴下吃上晚餐;之后一直边看电视边打盹,直到10:30上床,有84.5%的几率睡个不错的觉,另外15.5%的时候睡不好。

这是礼拜四退休前的日程表,25年如一日。退休后她把所有原先用来工作的时间花在织毛衣上。退休3年,她织出41件毛衣,平均每个月约1.14件。对这个速度她不是特别满意,她认为如果每天都得到优质的睡眠,她的月产量该在1.45到1.56之间。她不喜欢事实与自己的预期计算之间出现误差,她喜欢精确。精确有时代表着循规蹈矩,而规矩的生活方式给礼拜四带来了尊严和体面,谁不爱体面的人生呢?

礼拜四不止一次因自己产生这样的想法而睡不好觉——这辈子唯一让她感到不体面的是她唯一的女儿。10年前,她在女儿书包里翻出了香烟,19岁的女儿承认已经有半年烟龄;9年前女儿在一次醉酒后向她坦言自己喜欢女人;6年前她发现女儿时常喝醉,于是断定这个23岁的年轻女孩酗酒,并感到她已经无药可救了。礼拜四充满了挫败感,她从不指望发财,也不稀罕当官,她要的无非是一份尊严,为此她努力了一辈子,临了却被独生女儿轻易就断送了。她感到自己活得太失败。

这与她之前的预期太不相符。女儿刚出生时她想过,寄托在女儿身上的希望也许能实现61.8%,这个百分比数据是著名的黄金比例中分配较多的那部分,她没奢望过100%,她知道那不现实,她只是希望自己运气不错,能占到61.8%;即便运气不好,也至少该实现38.2%,也就是黄金比例中分配较少的那部分。那时候她不相信有谁会倒霉到全部希望都落空,她觉得38.2%已经算背运了。她怎么也没想到,那么些平凡无奇的愿望竟能一个接一个落空,到如今只有可怜的两个愿望看起来算实现了。一是女儿考上大学(可谁能想到她大学毕业却不去任何单位就业?);另一个是身体健康——起码至今没证实女儿患有严重的疾病。

礼拜四害怕女儿生病。她有时梦见另一个孩子,她的儿子。儿子拥有闪亮的小麦色皮肤、两条浓眉和一双丹凤眼。那是个俊俏的孩子,当他含情脉脉盯住谁,被盯住的人不可能不立刻喜爱他。儿子很乖巧,想必也聪明,一定会是个品学兼优的杰出青年,儿子的孩子也会像他一样是个好孩子。很可惜儿子生了病,死了,死在酷夏的正午、儿童医院的走廊,死在他心碎的母亲怀里。礼拜四有时梦见他,在梦里他拉着她说些贴心的话,说着说着他的脸渐渐阴柔起来——眉毛和瞳仁变成浅棕色,皮肤白得晃眼,下巴削尖,嘴唇红润……儿子变成了女儿,那个吸烟、酗酒、喜欢女人的女儿。

礼拜四真害怕女儿生病,她不愿意唯一的女儿患上绝症。她记得女儿两岁时被诊断出白血病,说是活不过再一个两年。那阵子她想起刚离开三年的儿子,觉得自己的命也太苦了,天下那么多人(据说已经超过50亿),偏偏是她被轮上这么苦的命,不是倒霉是什么?

白血病当然是胡扯,大夫胡扯叫误诊。得知女儿不必四岁的时候死去,礼拜四以为所有的厄运都消散了,她重新把许多希望寄托在女儿身上,重新为这些希望的实现计算概率。可这个女儿吸烟、酗酒、搞同性恋。礼拜四不承认自己有过这样的想法——当年也可以不是误诊。礼拜四害怕女儿生病,她不想因此而感到是自己诅咒了唯一的女儿。所以她讨厌赵动辄怀疑女儿的身体出了大故障,还将一些连小毛病也算不上的症状搬出来当作肺痨、淋巴癌和胃穿孔的征兆。赵是女儿的女伴、女儿的恋人,礼拜四知道赵想要一件黑毛衣,但她只愿意织粉色的。

礼拜四说不清自己有多么喜爱粉色,她想应该不超过对自己两弯柳眉的偏爱,但至少与柳眉下的大眼睛、眼睛中间秀挺的鼻子,以及鼻子下方薄而红润的嘴唇旗鼓相当。礼拜四知道自己是个美人,从小就知道。当她知道这一点时,多么希望得到一件粉色的连衣裙——她见过一个远不及她美丽的女高中生穿过,后来那高中生被剃了阴阳头,因为她爸爸是走资派。整个少女时代,这几乎算是礼拜四最强烈的愿望:穿上一件粉色连衣裙,同时不需要因为爸爸是走资派而被迫脱下来。可她没有粉色连衣裙,而她爸爸正好也是走资派。礼拜四自卑极了,哪怕她再美上一百倍也还是自卑。那时候美人根本不吃香,据说现在美人行走于世上有许多优惠可享,但现在礼拜四老了。

迟暮美人是活生生的悲剧。她恨那肆意蔓延的鱼尾纹,恨自己大把大把掉头发,恨自己不戴老花镜就看不清针脚,她恨自己老得这么快。似乎才一眨眼工夫,她就五十八岁了,青春消失得无影无踪,可她连一件粉色连衣裙都没来得及穿一次。她把一切都献给了独生女儿,她无微不至呕心沥血,专注得连少女时的梦想都可以暂时忘却;可这个女儿在满了十二岁以后,甚至一次也不愿穿上母亲为她挑选的连衣裙,一次也没有。礼拜四如今最恨两件事:一是青春远离她,二是厄运从未离开她。她没说过她恨女儿,那毕竟是她唯一的女儿。如果不出意外,这独生女儿还将是她唯一的直系晚辈,因为女儿不肯同男人结婚,也不怎么愿意生个孩子。不生也好,礼拜四想,新来的孩子也许会带给她新的厄运。但有时候她羡慕同龄人有小孙子抱,而她只能没完没了地织毛衣,用她最爱的粉红色。endprint

现在她开始学一种新的花色,用75%的深粉色羊毛线,混上25%的浅粉色羊绒线,3针上1针下,隔行添针,添过7次后再隔行减针,以此类推——听说是一种如今年轻人热衷的花纹。她已经织完躯干的前半片,正在为后半片数针脚。但她数错了,因为赵又在甜腻腻地管她女儿叫“老公”。天呐,这到底是什么毛病,那是她的女儿,可另一个女孩叫她“老公”!礼拜四已经习惯了这荒唐透顶的叫法,也习惯了因这声“老公”而引起的一系列反应——无非是胸闷、胃部抽痛,加一点指尖的微颤和眼前短暂的一黑。一黑过后,她得重新数针,这叫她相当恼火,但她不形于色,因为她必须保持最后的一点体面。

她真希望女儿也能做个体面的人。她希望女儿戒烟戒酒,戒掉难以启齿的女色。但她对这些希望已不抱任何希望了。长久的厄运练就了她的抗打击能力,使她能奇迹般地对女人间的亲吻泰然处之,也使她学会了少抱点希望。她不再希望唤回青春,不再希望亲身穿一件粉色连衣裙,现在,她只希望能睡个好觉。可她听见赵在跟女儿谈条件、谈财产的归属,她没法不失眠。她用毕生的积蓄为女儿交了房产首付,这可能是女儿未来的基本保障,更可能是女儿年老体弱时仅有的依靠,一想到有人要侵害女儿的利益,她就担忧得彻夜难眠。

和数字计算打了一辈子交道,同时也和厄运打了一辈子交道,礼拜四特别相信一句话:人算不如天算。她看出女儿是改不了了,这不是算出来的,这是命,是她女儿的命,也是她的命;但她不信别人的女儿也改不了,她不信天底下有哪个母亲会同她一样倒霉,她尤其信不过赵,她知道赵一定会和女儿从前的女伴一样,在某个时刻出于某种原因撇开女儿去结婚。她看过赵面对婚礼时的反应,望见锃亮的婚车、雪白的婚纱和满地纸花,赵没有一次不憧憬得两眼发绿;她听过赵对女儿发脾气,因注定得不到一个隆重的婚礼而哭天抹泪;她坚信早晚有一天赵会离开女儿,也许用不着为别的,仅仅为当一回婚礼的女主角。女儿改不了,所以只能在一段又一段或三年或五载的恋爱后孤独终老;这件事命中早已注定,无论是女儿的安慰还是赵的信誓旦旦,都没法撼动礼拜四对这一悲惨结局的坚信不疑。

她不希望女儿孤独终老,她知道自己的余生将饱受失眠的折磨,知道在离世的那一刻她也放不下对女儿的担忧,她知道她会死不瞑目,在阴间仍因女儿晚景凄凉而心痛不已——如果有阴间的话。

她想她确实很爱这个不肖的女儿,哪怕这女儿令她蒙羞,给她带来无尽的痛苦。

礼拜五(534)

礼拜五和孙分手时,内心有过无数的挣扎。她很明白她不可以再继续同孙纠缠,与孙的关系仿佛走一段万丈峭壁间的细钢索,每一步都战战兢兢,每一步都太艰难,别说前景迷茫,即便看得清终点,她也会累死在途中。可她又舍不得孙,一想到从此再不拥有对孙的主权,她就不能自持地淌眼泪。

和孙在一起,她淌了太多眼泪。

尤其是最后半年,她简直被腌渍在咸津津的泪河中,整个人都干涸枯萎了。

孙犯起浑来简直太不是东西!

从孙第一次发脾气嚷嚷着分手,到最后她俩终于伤透彼此的心分道扬镳,中间历时半年。半年里她们出门旅行了两次,为的是在旅途中修补关系。

头一次她俩去了山脚,借住在村民家,过了三天清静日子。

第四天她们在山头吵了起来,礼拜五负气下山,孙则独自坐在山头生闷气。上下山的路要经过一处牛栏,两头大公牛被放出来,将半米宽的小路堵了个严严实实。上山的时候它俩挺客气,主动给礼拜五和孙让过道,孙还摸了它们的大脑袋;可仿佛被礼拜五的怒气所感染,下山的时候它俩没一点躲开的意思,其中一头还红着眼对礼拜五喷粗气。又惊又怕,礼拜五横向里慢慢挪动身子想绕过公牛;公牛却一直死盯着她,脑袋越俯越低,尖利的牛角正对着礼拜五的肚皮。最后公牛猛地一蹬前蹄,同时放出低沉的喉音,礼拜五惨叫着大踏步向右边奔去,脚下一滑,刺溜滚进了山沟。

沟不深,两米到三米之间吧,她顺着沟往前摸,确定公牛已被远远甩在身后,这才抓着扎手的草根爬上山道。之后她一路小跑回村,丧魂落魄地缩在床脚数伤口。头发上脸上裙子上沾满了黄泥,脚踝、手掌、脖颈处都有淤青或划伤,礼拜五这辈子还从没如此狼狈过。

再之后突然降下暴雨。山里的天黑得早,黑得透。礼拜五回到村落时已是黄昏,眼下乌云和着大雨,目之所及一片昏天黑地。礼拜五开始担心孙的安危。

孙一夜未归,礼拜五一夜没睡。好几次她摸黑去到村口,大喊着孙的名字,回应她的只有村里狗群愤怒的吠叫。她拨打孙的手机,总是无人接听。进进出出惹恼了房东,他们骂脏话了,礼拜五只得站在屋门口等孙。暴雨过后是淅淅沥沥的小雨,礼拜五被浸透了。她一边抹雨水一边抹泪,她真怕孙就这么死在山上。

天擦亮的时候孙终于走进村口,同礼拜五比起来,她虽也浑身透湿,却显得精神头十足。据说她进牛栏躲雨,以随身带着的小二解闷驱寒,喝出几分醉意后就靠着干草垛睡着了。她还说是大公牛用牛角将她蹭醒,另一头还温柔地舔舐她的手。

“不接你电话,是因为懒得跟你吵架。”孙说,“不过看在牛的份上,昨天的事我不同你计较了。”

礼拜五凄然一笑,无力地点点头。她觉得连畜生都在参与对她的折磨与讽刺。

两个月之后她俩去海边。比起上一次旅行时,她俩的关系又糟糕了许多。如果说进山是为了讲和,那么这回就是最后大战前的休整。她俩住在离东海岸两公里处的疗养院,同一间房,两张单人床。礼拜五每天与老年疗养者们一起调理身体,孙则天一亮就去海边,晚饭之后才回来。她们俩几乎不说话,似乎都在蓄积气力做最后决定性的爆发。

那天孙破例中午就回来了,饭也没吃就窝在房间里看电视。礼拜五想来想去,还是推掉扑克牌局,整个下午都陪在孙身边。孙开了瓶红酒,就着山东大樱桃喝起来,她倒一杯放在礼拜五手边,礼拜五于是也喝了。

借着酒意她们俩开始说笑,之后还亲热了一番。那之前她们有三个多月没亲近彼此。礼拜五非常投入,那当口她甚至觉得可以和孙回到最好的时光。大概因为被这种错觉误导,她太放松了,以至于手机响了两次也没去留意,还在起劲讲棋牌室里的趣闻。孙抄起她手机看短信,立刻沉了脸,死盯着她足有一分钟,之后突然抡圆了胳膊将手机砸向她。礼拜五尖叫着抱住脸,手机在她脚边炸得粉碎。endprint

“你混蛋!”礼拜五发疯似的咆哮着,扑过去两手轮番抽打孙的脸。孙挨了好几下,双颊立刻肿起了一条条指印。孙蜷紧右腿狠命地一蹬,正中礼拜五小腹。礼拜五眼前一黑,张开嘴没喊出声音,一连退后三步,小腿肚重重磕上床沿,整个人仰面躺倒,又滚下床趴倒在地。孙也因为这一脚失去了平衡,坐倒在另一张床上。

礼拜五喘息了好半天,才将想说的话从牙缝里一个字一个字挤出来:

“操你妈,混蛋,我操你妈!”

孙怒火冲天,一步踏到她面前,居高临下手指着她鼻子:

“你再说一句试试!”

礼拜五没给孙机会先动手,她抓住孙那根可恶的手指用力咬下去!孙的手指在她牙齿间拼命挣扎,她敏锐地感到口中“咯吱”一响,那是生肉被断开的声音,她的犬齿已钻透肌肉顶到了孙的指骨。不知过了多久,孙没再挣扎,她也不再用力,渐渐松开了口。

她满嘴是血,有孙的,也有她自己的。她的舌头已经被孙的手指抠破了。

两人各自喘各自的粗气。礼拜五不住抬手擦去由嘴角淌出来的血水。

“看看你的样子,”孙的脸因剧痛而抽搐,但她仍旧露出冷笑,“你的骄傲与矜持呢?泼妇!”

血水、口水、泪水、汗水,礼拜五脏透了。

又静坐许久,礼拜五去浴室洗漱。待她出来时,孙已将两瓶红酒喝得精光。孙起身,说是要去海边。

礼拜五说:“你最好去医院。”

孙不理她,绕过她往门外走。

礼拜五冲她后脑勺喊:“别去海边,别再喝酒,你不要命了?”

孙还是不理她,自顾拉开门。

礼拜五冲上去猛地推开孙,撞上门,锁紧,守住门口。天已经黑透了,孙不会游泳,她绝不许孙这么醉醺醺地去黑咕隆咚的海边胡来。

孙压根没有再冲撞她的意思,一转身去了阳台。她们的房间在二楼,阳台边半米就是下水管道,孙作势要顺着管道溜下去,她的一条腿已经跨过栏杆,一只手也探到了管道。

礼拜五不敢拉她,“你回来!”礼拜五带着哭腔。

孙却说:“我干嘛听你的,我不愿意听你的话!”

这个混球!她就不能用成年人的脑子思考问题吗?!

“你不回来,我就跳下去,看咱俩谁先摔死!”

孙笑了,居然很得意,她说:“别吹牛啦,你不敢!你从来都是个孬种!”

的确,礼拜五不敢。

孙更嚣张了,半边身体悬在空中,挥动着一条手臂,像是在给她加油鼓劲。“来啊,”她说,“我等你呢,我数三声,不,我数九声,你不跳,我可就下去啦。”

这个王八蛋当真开始数数!

礼拜五累极了,方才洗澡时她看见小腹有一大片青紫,嘴也肿得厉害,她感到浑身都在疼,她站不住了。没等孙数到三,她转身进了房间。孙停止数数,透过窗玻璃观察她的一举一动。

礼拜五找到孙的手机,拨通了孙母亲的电话。那时候是夜里一点半钟。

“阿姨,我实在受不了了,您管管她吧,她要跳楼去喝酒,我管不了,她一点也不听我的……”礼拜五对着电话哭出声来,“万一她出什么事,您可千万别怨我……”

电话那头的李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了,她要求同孙讲话。

礼拜五把电话递给孙。

孙睁大眼睛,“谁的电话?你给谁打电话?”

“你妈妈。”

礼拜五看见孙的眼中“腾”地一下蹿起怒火,受伤的手神经质地抽动着;但很快孙就泄了气,翻身回到栏杆内,垂着头接过电话。孙乖乖听她母亲的训,最后礼拜五听见孙向她母亲保证不再胡闹。

孙走进房间,冷冷地对礼拜五说:“算你狠,半夜一点钟打电话骚扰我妈妈,今晚她肯定再也睡不着。”

“要不然呢,”礼拜五有气无力地说,“等到天亮再告诉她你摔死或者淹死了?”

“你放心,我答应我妈妈不会跳阳台。但是我告诉你,我要从大门走出去,我不想跟你待在一个房间里。我知道你要拦着我,那就守在门口别动,也别打瞌睡,被我钻到空子,我可一定会出去。”

说完,这个恶棍躺到床上,舒舒服服地睡着了。

礼拜五在门口的地板上呆坐到天亮。她倒不是担心孙会突然醒过来冲出门去,她只是太疲倦,反而没了睡意。她按着心口,那里面一直在疼,浑身没一点气力了,心里面还在疼。

不如去寻死吧,礼拜五突然对自己说,长这么大,还没想过自杀呢;活着与孙分开也许做不到,那就死掉吧;死了就不必考虑到底是继续在一起还是分手了。

六点整的时候,礼拜五走到海边。那时候是五月底,海水还很凉,礼拜五脱掉鞋,一直走到齐腰深的地方。

她当然没真的寻死,她只是装作真的死掉了一回。海水很快退了潮,她的腰露出水面,接着是臀部,接着是大腿,最后水只没到她脚踝。

八点钟她回到房间时,孙还在呼呼大睡。

她把她摇醒:“喂,刚才我跳海去了。”

孙迷迷糊糊哼了一声。

“你不担心我吗?”

“你这不是没死吗?”

“如果我真的死了呢?”

“那我也死,我绝不会让你吃亏。”

孙翻个身,继续睡觉。这个魔鬼,她什么都干得出来。同她比,礼拜五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是个孬种。

再一个月之后,孙非常正式地建议二人立即分手。那天她滴酒未沾,态度始终很和善。

她说:“再过下去咱俩都要没命的。我和你早就不是在恋爱,而纯粹是彼此迫害,我们在犯傻,我们干嘛要把自己的命赔进这桩蠢事里呢?我看你是没法断掉与他的感情了,我也不可能忍受你总还惦记着他。你越来越习惯于撒谎,而我的嫉妒和愤怒也一发不可收拾;你和我本来都是好人,为了谈这场恋爱,居然手拉着手变成了坏蛋。不可笑吗?不值得吧。我知道你舍不得我,但我猜你只是习惯了和我一起生活,割掉我,割掉这两年的日子,免不了会痛,你下不了手。那就由我来下手。我赶你走,你现在就走,今后再也不要回头来见我,我也绝不去见你。就这么定了。”endprint

孙的口吻不容置疑,礼拜五承认她每个字都说得极正确。

礼拜五说:“我和你之间,不提分手行吗?这个词叫我心里发颤。”

“那就不说。日后自然有愿意说出来的一天。”

“也许永远都说不出口。”

“也许用不着再说出口。”

“也许我还回来。”

“什么时候,大约在冬季?”

“在我下定决心和你一起幸福的时候。”

“也许那时候我已经不爱你了。”

“你不会不爱我,正如我不会不爱你。”

“我会爱上别的女孩。”

“如果我回头找你,才不管你身边有没有女人。”

孙笑了,说:“我非常欣赏你这种自负,你尽管试一试。”

“还记得我们当初打赌,看谁会遭到人生中的头一次失恋。”

“是我,我认输。”

礼拜五擦去满脸的泪水,说:“不,我们都输了。”

孙着手将礼拜五的行李统统打包,经邮局寄往礼拜五父母所在的城市。

孙亲手为礼拜五做了最后一顿饭。

孙用毛笔小楷抄了一幅《心经》,折好,放进礼拜五钱包。

孙送礼拜五去火车站。

“替我向你爸妈问好,”孙微笑着说,“他们的女儿,我完完整整还给他们了。”

她俩抱头痛哭了一场,就此作别。

礼拜五问过孙:“你的妈妈,她怎么看我和你分手的事?”

孙回答她说:“我妈妈早就料到了。当然,她认为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同我长久地恋爱,所以也算不上是针对你。”

后来礼拜五结婚了。她将这个消息通过网络视频告诉孙,孙点点头说了声恭喜,礼拜五看不出她是真心还是假意。就在那时,礼拜五瞧见李从孙身后经过,她觉得李通过摄像头瞟了她一眼,好像皱着眉头。李似乎还对孙说了句什么,礼拜五没听清。

“你妈妈说什么?”礼拜五轻声问孙。

孙说:“她说饭做好了。”

“她知道我结婚了吗?”

“我想她应该听到了。”

“那她没说什么?”

“她说饭做好了。”

孙关掉视频。

礼拜五心里很有些不痛快,她觉得李不友善。在这个世界上谁也没资格责怪她离开了孙,尤其是李,难道李想不起在海边的那个夜晚,孙是怎么折磨人的吗?

每当回想起那些个精疲力竭的夜晚,礼拜五就由衷地感到眼下的平静生活是多么宝贵,也就一再告诫自己——结婚是最正确的选择。

至于孙,就拿她当作妹妹,当作一位永远不会失散的好朋友吧。

礼拜六(346)

2007年的夏天,孙失恋了。她退掉还有六个月租约的房子搬到母亲家里住。

从十八岁算起,她足有七年没与母亲长住,再往前算,十二岁她就开始寄宿在学校,每周只有一天能见到母亲。应该是从那时候起,孙同母亲之间疏远了。她避免与母亲有亲密的肢体接触,努力地藏起心事不愿让母亲知道;她发现自己不再像儿童时代那么需要母亲,她甚至担忧她已经不爱母亲;母亲是个比她大三十岁的女人,仅此而已,母亲不再是雨伞、港湾和最妥帖的怀抱,不再是神一般的存在,永远不再是了。

母亲什么也没做,一如既往,只是孙长大了,翅膀硬了就要飞,这就像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是拦也拦不住的。为此孙常感到对不起母亲,她为母亲难过。

可是孙真的长大了吗?只有她自己清楚她是多么弱不禁风,她需要母爱,只是没办法接受母亲的母爱,她需要有一个母亲,但偏偏不需要一直被她称作母亲的这个叫李的女人。她常感到她没有母亲,因此很为自己难过。

孙知道母亲爱她,母亲的爱是无条件的,是一种最伟大的类型,同时也是最盲目、最不值什么的。若生下的是另一个孩子,母亲一定会给那个人以完全相同的爱;如果孙降生在隔壁,母亲则必定不爱她。说到底母亲爱的是她生下的子女,不是孙;正如孙需要的是母亲,不是李。

只不过李生下的正巧是孙,对她们俩来说,这种巧合叫做缘分,缘分令事实看起来像李爱孙,而不仅仅是母亲爱女儿。可缘分是什么,她们真的信缘吗?孙不知道自己信不信,她想,倘若不相信缘分的存在,那么所谓的母爱便是世界上最轻、最廉价的爱,这未免太令人难过了。

孙怀疑她是因为爱女人才疏远了母亲李;她又怀疑她因为需要母亲,所以才向女人们索爱。她不知道哪个才是真相,也许两个都是。

2007年的夏天,孙第一次失恋。由十二岁算起,这是十三年来她头一回迫切地感到需要母亲,于是搬去与李同住。有那么几天,李令她感到温暖,这温暖时时能触动她的泪腺,她不得不强忍住不让李察觉。

孙对李向来报喜不报忧,尤其是恋情方面的事,她猜李并不想了解,因为李几乎一句也没问过。李不关心也不奇怪,她为什么要关心她不愿意面对、令她痛苦的事呢?孙很能体谅李这种心情,也并不埋怨李表现出来的冷漠,如果李因此而嫌恶她,孙也不会感到十分意外,所以她从不把恋爱中的伤心对李倾诉,换句话说,她对李关上了心门。

或者这才是孙同李之间疏远的罪魁祸首?

孙的情绪一直很低落,她不知道李有没有看出来。好几个夜里,孙已经走到了李卧室门口,门是敞开的,她看见李背对房门沉沉地睡着,她想走进去,走到李身前,坐下,把脸埋进李的怀里,痛痛快快哭一场;哪怕没有怀抱,没有安慰,只在李身边躺着也好;她想走进去,问一句,妈妈,今晚我能和你一起睡吗?

但她一次也没有走进李的卧室。她们已经疏远太久了。

在那个夏天礼拜六玩起了失踪。起先孙想找她喝酒,发现她一连关机三天,并未十分在意;礼拜六是电视台编导,忙起来的时候顾不上开电话是常有的。四天之后周问孙最近是否见过或联系过礼拜六,孙才知道礼拜六已经关机十多天了。周说礼拜六同男友分手之后便杳无音讯。关掉手机等于失踪,关机十多天就是失踪了两个礼拜不止,事态似乎有一点严重。endprint

孙不停拨打礼拜六的号码,首先因为她关心礼拜六,其次因为她需要借关心别人暂时忘掉关心自己;沉溺在失恋的痛苦中已经超过两个月,她开始看不起这样的自己。

礼拜六说她关机的三周时间里,共有19个人给她打去了总计142通电话,其中有3个人各打一次,有11个人各打两次,有两个人各打3次,剩下3个人分别打了10次以上:周13次,礼拜六的母亲23次,余下全是孙拨去的,算算孙总共拨打了多少次礼拜六的手机号码?

礼拜六说绝大部分人在3次以内就失去了找寻她的兴趣或耐心,哪怕真有什么看起来非她不可的急事,3次过后也都不是非她不可了。母亲心血来潮挂念起女儿,打23次不足为奇。周与孙分手不久,或许需要她这个朋友的陪伴,打13次也不算多。

唯有孙,她打了整整75次,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实在太多了。仅仅是因为好奇,礼拜六给孙回了电话。

孙按响某商务便捷酒店403号房的门铃时,礼拜六正躺在床上疼得死去活来,她勉强起身给孙开门,那一脸煞白立刻将孙吓住了。孙拎着两瓶已经开启的红葡萄酒,本打算同礼拜六把酒话人生;她万万没想到礼拜六是这样一副惨状:面无血色,眼圈乌黑,头发油腻腻、汗津津地贴在两边脸颊。屋里显然没开空调,也没有开窗,又闷又热,也许超过了三十八摄氏度。即便孙的鼻子不算很灵,也能嗅到一股腥臭味。

“你几天没洗澡?”孙将礼拜六扶去床上躺下,“几天没吃饭?”

“真不好意思,我本想收拾一下,没料到会突然疼这么厉害。”

帮礼拜六掀开被子的瞬间,孙瞟见床单上沾了血迹;大热天不开冷气也就罢了,居然还捂着被子,孙觉得礼拜六的痛经一定相当严重。

“我去买杯热巧克力。需要止痛片吗?我也一齐买来。”

“吃过了。”

床头柜上果然散落着四五粒止痛片;礼拜六说她已经吃了十几片,三天之内。

孙觉出情形有些不大对头。

“我杀了人。”礼拜六说。

“胡扯什么?”孙根本不信。

“好吧,”礼拜六笑一笑,说,“我处死了一个孩子。”

礼拜六发现自己有了孕,蒙头考虑了三天;她当然不是考虑要不要那孩子,而是考虑在哪里以什么方式处理掉。最后她采用药物流产的手段结果了腹中的胎儿。医生当然建议她留在医院进行这一系列操作,但礼拜六更愿意独自完成。

“尸体就在下水道里,我放了整整一天才冲下去。”

礼拜六的话令孙感到脊背一阵阵发凉,现在她不觉得热了。

“不足两个月的胚胎算不上尸体。不能这么待着,送你回家。”

“我不愿见到我妈。”

“整整三周没一点音信,兴许你妈已经报了警,你不想成为小报新闻人物吧。”

礼拜六摇头说:“她早就习惯了。”

后来孙了解到礼拜六与母亲的关系一直不和睦,彼此间不联系或拒听电话是常有的事。

“那么去你男友家?虽然分手了,毕竟是他留下的孩子。”

“孩子已经死了,我的事同他没什么关系。别为我操心,待在这里挺好。”

孙听人说过,小产的女人也得养月,养不好后果很严重。此时礼拜六的身体已经虚弱至极,精神状况似乎也不太乐观,绝不能由着她胡闹下去。

“去我家,至少能喝上热粥,就这么定了。”

礼拜六突然问:“和周分手,你很伤心吧?”

孙一怔,轻描淡写地答她:“无论和谁分手都难免有一点伤心。”

孙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她有多伤心,除了母亲,可是对着李她张不开口,而李也不闻不问。

“对不起,我都没能好好地安慰你。”

“我也没能给你安慰。”

“让我睡一会儿,实在是累坏了;”礼拜六合上眼皮,口齿变得含糊,“如果醒了你还在,就跟你回家。”

“想要彼此安慰,也还来得及。”孙像是自言自语。

礼拜六轻声嘟哝:“嗯,也许还来得及。”接着便睡着了。

礼拜六在孙的卧室里躺了三天,她几乎不出房门,因此同李没说上几句话。

对于孙突然带回一个病病歪歪的陌生女孩,李并未显出惊讶和抗拒;如同房东关照新来的房客,李给礼拜六备好薄毛毯和一日三餐,还遵孙的嘱托炖了乌鸡汤。在孙看来,李的客气完全出自于冷漠;礼拜六究竟何许人,出了什么事,同孙又是怎样的关系,李由始至终不过问半句。

仿佛为了故意刺激李,孙告诉她屋里那个女孩刚刚堕掉了孩子。

“那得喝点小米粥。”这是李给孙的回应。

“她没结婚,男友也吹了。”

“我看看,家里正好还有点小米。”

“她喜欢我。”

“红枣,红枣最补血。”

“我也挺喜欢她。反正我同周分手了,应该交一个新女友,你说呢?”

“我说,你是不是少喝点酒?一个女孩成天醉醺醺的像什么样子!”

“你就不能说点别的?”

“说什么?”

“我分手了!”

“是我让你分手的?”

“我要和里面那个女孩在一起。”

“这是你的事,用不着告诉我。”

“妈妈,你是我的妈妈!”

“那又怎样?你听过我的话吗?”

孙放下酒杯,用双手捂住脸,极力不让眼泪流出来。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向李挑衅,为什么感到委屈和怨愤,她不是很能体谅李的冷漠吗?不是早就不指望从李那里得到安抚吗?不是承认母女间的疏远她该负大部分责任吗?可她此刻又是在干什么?

“你但凡听我一次……”李的声音有些发颤,她不再说下去,只深深叹了一口气,之后便进厨房找红枣和小米去了。

“为什么对你妈妈撒谎?”礼拜六问孙。卧室门不隔音,客厅里的谈话礼拜六听得一清二楚。她强调说:“我们不会成为那种关系。”endprint

孙闷声说她知道,语气有一点生硬。

“那为什么还要撒谎?”

孙反问礼拜六:“你没对你妈妈撒过谎?”

礼拜六缄口了。

孙继续说:“七岁的时候我用小刀割破自己的手指,然后骗我妈妈说是不小心切到的。”

礼拜六说:“七岁的时候我告诉妈妈那支自动铅笔是我偷来的,妈妈打了我。其实……”

孙接口道:“当然不是你偷的。我偷过东西。”

礼拜六会心一笑,“我也偷过。真做了贼却不敢告诉妈妈。”

“当然不告诉她。”

“打死也不告诉她。”

两个人笑得前仰后合,李送红枣小米粥进来的时候也没打住。

“妈妈,想不想知道我们笑什么?”

李摇头。

“我还不告诉你呢,”孙说,“想知道为什么?”

李还是摇头。

“我偏要说——因为你是我的妈妈,所以我不告诉你。不懂了吧?”

李瞅她一眼,说:“有什么不懂的?做错事才不愿告诉妈妈。”

李走出卧室。孙和礼拜六都不笑了。李说得很对,做错事才不愿告诉妈妈。没有哪个孩子能一直不做错事,犯了错的孩子们躲开他们的妈妈,孩子就这样与他们的妈妈疏远了……

这是第一天。

孙的书架上摆着一本《圣经》。

礼拜六问她:“你信吗?”

孙想了想,说不知道。

“那就是信。在很多西方国家,比如我去过洛杉矶,问同样的问题,如果对方答不知道,多半是不信;但在中国,像你这样回答的人一定是信神的。”

“我们同他们不一样,我们生长在无神论的环境里。”

“我不信。”

孙有几分意外,“我不信你一点儿也不信。”

礼拜六将书平放在膝盖上,用食指一下一下轻敲着书页,沉默了半晌才开口。她说:“我不能信,那会让我觉得自己有罪,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被宽宥。我不愿作为罪人去活着。”

“因为你堕了胎?”

“因为我杀了人。”

孙长叹一口气,“你又矫情了。顺着你的思路,人没有权利结束另一个人的生命,就不该拥有开创另一个人生命的权利。换个角度想,你只是阻止自己去行使一项不该有的权利。”

礼拜六摇头,“创造生命的是Ta,Ta借我之腹让命诞生。”

孙也大摇其头,“焉知不是Ta借你之手令生命消亡?”

“诡辩。你压根没好好读一读《圣经》。”

“看来你反倒读得更仔细,而你却不肯信Ta。”

“说了,我不愿当罪人。撇开杀人不谈,我们撒谎,我们偷窃,可能还不止这些。”

“你说我们,就是把我也算进去了。那我再加几条,不说我们,只说我。”

“洗耳恭听。”

孙认真起来,她说:“我经常自以为了不起;我嫉妒周的其他恋人;我一直很懒惰,往往光说不练;我对周发过非常大的脾气,真的特别恶劣;我倒不算贪婪,对名利没多大向往,但这很可能是因为我实在太懒惰,挣名谋利需要费心力冒风险,我懒得去做,何况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下流梦我也不是一丁点没做过;当然,我不贪吃,可我嗜烟好酒,总是无度,这比贪吃更罪过吧……”

“没人要开你的批斗会。”

“可是吾日三省吾身。”

礼拜六“啧”了一声,说:“听着又像是自夸了。”

“那换你说吧,是夸是骂,随你。”

“我不说我,还说你。”

“不会是好话。”

礼拜六也认真起来,“方才你讲了一大堆,偏偏忘了你最大的罪过。”

“你是说我喜欢女人?”

“女人爱恋女人。你犯下了淫欲之罪。”

“女人爱恋男人未必就与淫欲之罪无关。”

“当然,见一个爱一个的都有罪。”

“你说的是花心,这我倒不能完全否认。但同性即有罪,我绝不承认。”

“通奸。”礼拜六突然抛出这么一个词。

孙圆瞪双眼,“通奸?!”

“就是通奸。没听过吗,不合法礼的情欲谓之通奸,你的感情既不合神法又不合人礼,不是通奸是什么?”

“定罪的事,人间法令也能插手吗?我不服!”

“那神法呢?”礼拜六把书拍到孙胸口,“看看,Ta说男要与女结合,不听Ta的话岂不是有罪?”

“Ta还说人该以蔬果为食呢,人怎么吃上肉了?可见Ta没明确说不的地方都可以通融一二。”

“诺亚方舟之后,Ta就准许人们食肉了。至于同性通奸的罪过,谁说Ta没有明确否定?”礼拜六翻开书页念起来,“利未记,男人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男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这儿,罗马书,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还有这儿,哥林多前书,作娈童的、亲男色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足够否定了吧?”

“说的全是男人,你念一句女人的来听?”

礼拜六被问住了,不得不承认她印象里找不到符合孙要求的经文。

“三种解释,”孙伸出食指指向上方,“Ta不定女人之间的情欲为罪;”又指一指书,“书是人写的,难免有人味,未必句句都是神启,尽信不如不信;”再指礼拜六,“你读得不够仔细,遗漏了攻击我的杀手锏。你更愿意信哪一个解释?”

“你就这样与男同志们划清了界线?”

“大难临头各自飞,讲不得义气了。你就非定我的罪不可?”

“懒惰之罪你倒是承认得痛快,怎么偏这一项罪名抵死不认?”

“为什么呢?”孙凝神想了片刻,反问礼拜六,“你长年写毛笔字,我就说写字。你写坏了一个字,是怪字不好,还是怨你自己?”endprint

“我谁也不怪,丢开它再写。”

“你不喜欢被写坏的字,但你也犯不着厌恶它,好坏都是你亲手写出来的。你不可以判那个字有罪。”

“你想说——你天生如此,所以错不在你,是吧?”

“我没有怨天尤人就算心胸开阔了。”

“你这样想过吗?也许我会将写坏的字揉成一团,扔掉。或者撕毁。说实话,我可经常这么干。”

孙笑了笑,“我时常感到我被遗弃了,还有时候,我觉得我没被揉烂、撕碎,是因为Ta压根想不起我这个人。”

“这倒是出乎我意料,你一向显得乐观。”

“你也并不完全是你看上去的样子,不是吗?”

“不说我,说你。我听着呢。”

“我啊……”孙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我想总会有什么惩罚在前方等着我。或者,活在多数人当中,这本身就是给少数人的酷刑。也许你不信,不止一个人人羡慕我与众不同,我想大概很多人都希望自己与众不同吧。但我,我时常希望同大伙儿一样。我记得很清楚,当我察觉到我同别人不一样的时候,那时候我还小,十岁,也许十岁都不到,我很难过,很害怕,我甚至想该不该结束这一切从头开始,也就是说……”孙停住了。

礼拜六替她说出来:“你想过自杀。”

“但我不确定有没有来生这回事,所以不敢杀死自己,你不会责怪一个十岁的孩子贪生怕死吧?我听说有人发觉自己爱同性的时候感到极度的羞耻,因而轻生。我不觉得羞耻,从不,我只是怕苦,就好比知道每个明天都吃不饱饭,这么活下去实在太苦。我说了我非常懒惰,所以我怕吃苦,不想受一点儿折磨。要说羞耻,这才令我感到羞耻。要说罪过,这才是让我抬不起头直不了腰的重罪。”

孙说完了,一时间两人无话。礼拜六半卧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出神;孙则将那本圣经的书页翻得哗哗作响。“嘶啦”——一页书纸被孙错手扯破。

“罪过罪过,”孙急忙双手合十,“阿弥陀佛。”

礼拜六“噗嗤”一声笑出来,继而又正色道:“我们都明白自己是罪人,所以我们该成为最好的朋友。”

孙说没问题。

“可我总觉得你是能改的。我没法补救了,有你陪着我虽然挺好,但我真心希望有一天你会回头。”

“就当我任性吧,地狱再苦,还没到眼前。”

“真下了地狱,能要求换房间吗?我怕我们俩住得太远,那就做不了伴了。”

“多行善积德,或许到时候能享受到几分优待。”

“说到行善积德,你一定没问题。我觉得你是个好人。”

“好人也可能下地狱,如果她与同性苟且。”

哈哈大笑。

这是第二天。

许是前两日谈得太多也笑得太多,乐极生悲,亲极反疏,到了第三天孙同礼拜六都变成了哑巴,相对半日不说一句话,礼拜六显得怏怏不乐,孙则陷入莫名的沮丧,一直无精打采。

李唤她们吃饭,孙准备照例将礼拜六的份食端来卧室,礼拜六却提出去客厅用餐。李说下床走动走动不碍事,孙便依了礼拜六。

阿姨,您杀过人吗?礼拜六突然这么问李。

李没有回答,她望着孙,似乎在等着孙给出一个说明——礼拜六是开玩笑还是真的疯了。

那么,阿姨您打过孩子吗?礼拜六第二次发问。

连孙也是头一回知道,生下她之后,李曾两度怀孕,当然都打掉了。

孙问那两个孩子是男是女?李说不知道,没打听过。

堕胎不等于杀死孩子吗,阿姨?那不就是杀人吗,阿姨?

孙扯礼拜六衣角,示意她别再说下去。

李反问礼拜六想那么多干什么?李说日子是用来过的,不是想的。李捡一条乌鸡腿放进礼拜六碗里,又往里盛了两大勺鸡汤。鸡汤里有浓重的当归味道,李说当归对女人好,对小产的女人更好。

可是鸡腿堵不住礼拜六的嘴。失去孩子不应该难过吗阿姨?

李这回变了脸色。礼拜六却熟视无睹,自顾说下去。

我不真的难过,也并不真觉得我杀死了谁,我没什么感觉。这不正常吧,我应该有点什么感觉,不是吗?可我确实感觉不到一丁点难过,所有的痛苦都是我想出来的,是我矫情。

孙说礼拜六确实矫情。

不,不对,也不全是这样,我倒挺为自己难过,真的挺难过,我不该出这样的差错,不该背上这包袱。有谁给我讲过,每个人一生里都有一次杀人的机会;人第一次杀人的时候还是人,为人的尊严与杀人的欲望放在天平两端,他需要反复权衡;再一次杀人时,杀人者就不能算作人了,因为人的尊严他早已放弃,他从此不能作为人活着,将来也没法作为人死去。人死去的时候,等于杀死自己,这就是人唯一的一次杀人机会。谁将这机会提前用掉,谁就不能像一个人那样死去。我用掉了,将来我死的时候……我又在矫情了。

也许我只是觉得我必须为此难过,必须想点什么,毕竟我失去了一个孩子,我应该为孩子伤心,否则我不是太冷血了吗?我是不是太冷血了?

礼拜六喋喋不休,语速忽快忽慢,音调一直很低沉,而且从头至尾面无表情。鸡汤在她的絮叨中凉透了。

李说我听不懂你的话。孙随声附和说她也不明白,并极力劝礼拜六专心吃饭。

李却又开口了,她说堕掉的孩子也是孩子,这不假,可生亲不如养亲,只生不养算不得真正的母女,母女情三分天定七分人为,也得靠日复一日的相处慢慢积累。李还说,只有真失去一个活生生的好孩子,你才能懂什么叫“失去一个孩子”,到那时候你自然会伤心难过,而绝没有余力思考杀人放火或是尊严的命题。

李把凉透的鸡汤端进厨房,倒回沙锅里热着。她背对客厅站在炉火旁,看上去没有马上出来的意思。孙望见李的脊背挺得笔直,孙知道李心情不好,李心情不好的时候总挺直脊背,微微仰着脸,不像孙那样垂头丧气。

你说得太多了,孙低声抗议,我妈妈不会喜欢听这些。endprint

礼拜六垂头不语,像是根本没听见孙的抱怨,再抬起头时竟红了眼圈。我想回家,她带着哭腔说,我想妈妈了。

李把热腾腾的鸡汤端回餐桌,重又给礼拜六添上一碗。她说,丫头,早该回家了,这么大的事瞒谁也不能瞒着妈妈。除了妈妈,还有谁会为你动气、为你伤心,然后原谅你、照顾你?孩子要听话,不然会吃苦头。孩子受苦,妈妈的心是要疼的。

礼拜六向汤里洒了几滴眼泪,当晚便由孙陪着回了家,不是她购置的家,而是有她母亲生活的那个老家。

这是第三天。

犯了错的孩子都该快快回家,家里有个妈妈,知错能改,你就还是妈妈的好孩子。

有些错一旦犯下,大概是改不了的。你固执得舍生忘死,宁可吃苦头,甘愿受惩罚。如果是这样,妈妈的心会一直为你而疼。妈妈生你的气,骂你,甚至动手打你耳光,也许她永远没法从心底里原谅你,但最终妈妈总是忍着疼来照顾你。也许妈妈不说安慰你的话语,但妈妈为你做每一顿饭;也许妈妈不能令你快乐起来,但妈妈绝不会让你饿着。

孙生平第一次为她的妈妈做了一顿饭。

这是第四天。第四天天晴。

礼拜天(527)

周婚后不到一年,就被出版社里的领导派去法国出公差,至少需要待上五个月。周一口答应下来。

五个月后领导让她自己决定是否回国。周说她愿意再待半年。

半年之后又半年。

周在巴黎待了足足十五个月。

其间她丈夫去看过她两次,每次停留十日;她回来过一次,为期六天。

不在丈夫身边的日子,周很少感到寂寞。她结交了不止一个有魅力的男人,也接触过不少迷人的女性。她开始觉得确实如很多人说的那样,婚姻是一副讨人厌的镣铐。已婚这个尴尬的身份,使她失去了许多次诱人的机会。

她懊恼地想:那些机会里不乏真正的爱情呢。

钱陪同大女儿礼拜天去医院做妇检。相比身边其他的孕妇,礼拜天不年轻了,在医生眼里,她摸边算得上高龄产妇。高龄产妇需要接受的检查复杂得吓人,所遭受的来自医生的威吓也多得离谱,但凡那几十个指数里有一两个不符合健康标准,礼拜天就被要求接受治疗与调理,否则“很难保住胎儿”。

钱想打听礼拜天腹中的孩子是男是女,遭到严词拒绝;加上她抢着回答医生的每句提问,不给机会让礼拜天本人开口,于是医生礼貌地请她到诊室门口等候。

等在诊室门口的女人当中唯有一个看上去没有家属陪同,她身边有空位,钱便坐过去与她攀谈。那女人怀疑自己有孕,却不能肯定,于是来看诊。

钱不厌其烦地询问她经期是否推迟、口味有否改变、晨起会不会呕吐,然后信心满满地告诉她:“放心,你肯定有了,八成是个儿子!”

女人的眉头拧到了一处:“我还不想要孩子啊。”

“怎么,没结婚?”

“结了。”

“那干嘛不想要孩子?”

“我还年轻,不想这么早……”

“你多大了?”

“我……反正还年轻。”

“有三十没有?我听医生说,上了三十岁生孩子就难了。你有三十了吧?”

“没、没呢,没有……”

“二十九?二十八?”

女人没吱声。

钱苦口婆心地说:“姑娘,我劝你一句,有了孩子就抓紧生,千万别跟自己的身体为难。没听过吗——早插秧早割谷,早养儿早享福?一个家庭必须有孩子,有了孩子,家就散不了,家庭和美,才能集中精力搞事业。你说对不对?”

女人抬腕看看表,说还有事,改天再来。

钱伸手按住她的腿,“姑娘,什么事也没有孩子的事重要,耽搁不得。”

女人小心地推开钱的手,说了声“再见”就匆匆离去,看起来一分钟也不愿多待。

钱望着她的背影摇摇头,往右边挪了挪,同另一个女人攀谈起来:“医生说上了三十岁生孩子特别吃力,你有三十没有?”

走出医院很久,周还郁郁寡欢。那个饶舌妇人的话戳中了她的痛处。她已经三十二岁,生孩子的事的确不该再耽搁;可一旦有了孩子,再离婚就太麻烦了。当然,她眼下不打算离婚,她只是不愿意失去离婚的可能性。

回国已经三个月,只与丈夫同房过一次,就一次。

一次就怀上孩子,真有这么倒霉吗?

难道这是天意?生下这个孩子,也许从此就踏实了?

周的脑子里忽然闪过孙的脸,就像在提醒她,踏实的日子是宝贵的。

道边的砖缝里冒出几根青草,被周瞧见。她蹲下身子,专注而深情地凝视着它们。春天就要来了,稚嫩的新生命都在努力萌芽,周抚摸自己的肚子,胸怀中猛地涌出一股奇特的温情。身为女人,孕育一个小生命,将他(她)生下、养大,不是挺美好的吗?

周对着青草默默起誓——如果真有了孩子,就生下来,为了孩子,她绝不轻言离婚。

青草仿佛听懂了她的话,在微风的吹拂下冲她弯腰点头。

初春的微风是冷的,周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打出了一个响亮的喷嚏。她感到身下一热,满腔温情顿时化为乌有。

在推迟了十五日之后,她的生理期匆匆赶到了。

第三周

礼拜一(154)

礼拜一感到心脏不舒服。

为了写小说,孙把自己关在书房好几天了,对除写作之外的一切都不闻不问。从前写电视剧本的时候,每天额定必须完成的字数远高于眼下的小说,但孙不像现在这般煞有介事,也不像现在这样懒,简直连吃饭都嫌麻烦。大概搞文学创作的年轻人都得依靠旁人的喂养才能过活——怀着这样的情愫,礼拜一饶有兴致充当了一段时间全职保姆。但新鲜劲消失后她感到憋闷,从早到晚只同锅碗瓢盆扫帚拖把打交道的日子实在太难熬,这时她的心脏便开始不舒服了。

按照约定,礼拜一将想说的话写在便签纸上,塞进书房门缝,等孙能分心的时候捡起来看。如果孙有什么话想回复,她倒是可以选择直接说出声来,但她往往写在便签纸的背面塞出门缝。endprint

礼拜一写下纸条塞进门缝:

我心脏不舒服。

过了五分钟她又塞进去第二张:

你看见我上一张纸条了吗?

很快她写了第三张:

前两张纸条你还没看吧?

之后她写了最后一张:

我不舒服,我能进去吗?我想书房的阳光能让我感觉好一点。如果三分钟内你不反对,我就进去了,好吗?

三分钟过去,礼拜一没有听到或看到孙的反对意见,于是推开书房的门。书房朝南,阳光真是好,孙趴在阳光里睡得正香!

礼拜一退出书房,径直走到大门外,她决定给自己买一件黑色羊绒衫。

只要有阳光,早春的正午总是怡人。礼拜一后悔没换下羽绒服,她考虑明年冬季再买羊绒衫,眼下倒是该添一条适合春季穿的牛仔裤。去年开春的时候她就爱上了那条膝盖处裂开两道缝的名牌牛仔裤,当时没舍得买。今天可以去穿上它,因为她心脏不舒服,为此写了四张纸条。而孙在洒满阳光的书房中睡得正好,那些纸条连同之前写的一些全散落在地面,看上去连一张也没被拾起过。

礼拜一在牛仔裤附近碰上了李。偶遇带来惊喜,而惊喜总能增添亲切感,尤其独自走在大群陌生人中间。礼拜一没有伴,正巧李看上去也挺孤单,于是两人迅速抛开过往诸多的小摩擦,亲亲热热携起手来。

李手里有几张单位发放的赠券,可以在有限的几个服装品牌上享受一点折扣。李反复翻检那些百褶裙啊、修身裤啊、泡泡袖衬衫啊、收腰短款小西装啊……甚至红着脸试穿了其中一两件,最终不得不承认它们于她而言太“幼稚”了。

“不如你买这件,还有这件,还有这条裤子,你不是想要牛仔裤吗?”李殷勤地推荐着,拿那些她没法穿出门的衣裳在礼拜一身上比划。这表示她决定将享受折扣的权利转让给礼拜一,同时决定将她看上的服装统统套在礼拜一身上——在没法打扮自己之后,几乎每个母亲都爱打扮女儿;既然孙不愿被打扮,作为孙的伴侣的礼拜一理所当然该接受这份殊荣,就像一些幸运的儿媳妇接受好心婆婆的馈赠一样。

对李的心态,礼拜一认为自己一清二楚。她并不想泼李冷水,把难得出现的亲热局面搞砸,但她更不想穿上李手中的任何一件服装,它们属于那些年过三十的办公室女性,而不是既没到三十岁又不出现在办公室的礼拜一。礼拜一希望自己看起来青春洋溢、活力四射,最好能带一点朋克风;她不想显得呆头呆脑、自以为是。李推荐的每一件服装都能穿出这样的效果:呆头呆脑,自以为是。但李身后不远处那条带裂口的牛仔裤截然不同,它正是一条青春洋溢、活力四射,并且带一点朋克味儿的名牌牛仔裤,礼拜一的心全系在它身上。

礼拜一曾经有一条牛仔短裙,长不及膝盖,裙面上足有三条五公分长的裂口和一个直径三公分的破洞。礼拜一非常爱那条裙子,先后买了六件上衣去配它,她还准备为它买第七件。她很少清洗它,因为昂贵的服装往往不允许清洗,清洗导致变型,变型就会使它看上去不那么昂贵。这是常识。但李似乎不懂这常识,或者她懂,但她完全看不出那条昂贵的牛仔短裙到底有多么昂贵,所以李把它扔进了洗衣机。

得知这个消息时,礼拜一嚎叫了一声,带着撕心裂肺的创痛奔上阳台,在众多晾晒好的寻常衣物中翻找它的身影,没找到。她去卫生间询问李的时候声音都发抖了,李反复听了三遍才明白她在找什么。李满脸惊愕,指着礼拜一的脚底,说:“破得一塌糊涂,我想卫生间里正好需要一条擦脚布……”礼拜一没敢看脚底,她挪动两条发软的腿回到卧室,关上房门,拉开衣柜,望着那六件上衣犯愁:短裙已经没了,还留着它们做什么用呢?

孙提醒她可以再买一条破裙子或者破裤子,它们就不会没有用武之地了。于是礼拜一看上了那条两千五百元的牛仔裤,但她没舍得买;只要孙不惹她生气,她是很愿意节俭的。

她知道在李眼里,过去那条昂贵的牛仔短裙形同擦脚布,如今这条昂贵的牛仔裤也好不到哪里去。如果她拒绝李的推荐,推却李的折扣券,然后当着李的面掏两千五百元买一条擦脚布,后果一定不会是愉快的。她已有半年时间没出门工作,经济收入一直为零,这件事也在一定程度上使眼下的情况更加复杂,礼拜一几乎做出了决定:暂时放弃牛仔裤,同时以不需要为理由谢绝李的盛情。

但是她明明还穿着羽绒服,在这样的早春二月!

李认为礼拜一无论如何需要一件春装,她愿意陪礼拜一继续挑选,直到礼拜一看出整个商场最值得买下的确实是她的推荐。李对此似乎很有信心。

礼拜一和李在上下两层女装部转了足足三圈,三次与那条牛仔裤擦身而过。礼拜一强迫自己不多看它一眼,她希望李察觉不出她对它的热爱和渴望,以免节外生枝。转第一圈时她打算与李分别后再回头来接走它;第二圈时她还这么想;但到了第三圈,她不那么想买它了,两千五百元毕竟不是小数目——她会起这样的念头,很可能是因为她对孙的怨气正在消散,也可能她只是淡忘了;细小的伤口总在不经意间就愈合。礼拜一打算转完第四圈就提出离开商场。

在前三圈里,礼拜一和李进行了如下一番交谈——

李问:“孙没来?”

礼拜一答:“她在睡大觉。”

李心疼地蹙眉:“生活这么没规律,她写得不顺吗?”

“我不知道,她不让我进书房,她也不出来,也从不跟我讲话。”

“不出来?那她吃饭怎么解决?喝水呢?她晚上就睡书房?”

“吃饭出来一小会儿,也不怎么同我说话。想睡觉了她就回卧室,倒下就着,根本没精神讲什么话。”

李叹了一口气,“写作太劳神,需要理解,更需要有人照顾。”

“我挺乐意照顾她,可她几乎一句话都不和我说。”

“你炖汤了吗?”李问道。

礼拜一不知如何才能将李的注意力引到自己关心的话题上面,只好放弃了。“我没炖汤,”她有气无力地说,“孙不爱喝汤。”

“改天我炖汤送过来。你身体不好,也得多喝汤。”endprint

“我心脏不太舒服,”礼拜一来了兴致,“我给她写了四张字条,但她根本不看。”

“写字条?”

礼拜一把她与孙约好的沟通方式解释给李听。

“这么说她睡着了,就趴在书桌上?”

“就那么呼呼大睡,连我昨晚写的字条都没看。”

“她太辛苦了,你该让她上床去睡,她的颈椎原本就不舒服。”

礼拜一多么想提醒李,她的心脏病比孙的颈椎严重好几百倍。这时候她们第四次路过牛仔裤,礼拜一惊恐地瞥见有个女人对她的心爱之物表现出明显的好感,她一眼就认出那正是周。

礼拜一没与周碰过面,但周的照片她看过几百张,每一张都看了不下三遍,也就是说,周的这张面孔曾在她眼前出现过至少上千次,这还不包括在她噩梦里出现的次数。礼拜一有着与李不相上下的神经衰弱,她常做噩梦,噩梦中常出现周。有时她还没和孙在一起,孙身边的女人是周;有时她已经同孙好上了,孙背着她和周藕断丝连;又有时孙干脆无情地抛弃她与周重修旧好……总之,周是礼拜一噩梦中的常客,噩梦中,周总是出现在孙身边。好在噩梦醒后,礼拜一通常都能松一口气——周已经从孙的生活里消失了,至少是非常可有可无了,而且这样的好局面已持续近两年。

礼拜一没与周碰过面,但她在心里无数次虚构着与周碰面时的情形。她希望自己不能认出周,虽然周的脸她再熟悉不过,可那毕竟是很多年前的脸,她希望岁月一点也不放过周,当她见到周时,简直没法认出她就是照片上那个女人。她还想过,在与周见面时,她必须比周苗条,为此礼拜一曾很认真地节食减肥达七个月。可惜随着孙对周的日渐忘怀,她与周见到面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于是为了周而进行的减肥也就不了了之了。

如果礼拜一预见到自己会在李的陪同下与周碰面,并且一眼就认出周——她与照片上简直一模一样——她绝不会有一时一刻放松对自己外貌身材的锤炼。然而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她碰见了周,她发现周比她苗条。

礼拜一认出周,她选择不惊动周,让这次不理想的会面胎死腹中。但周显然认出了李,而李被周热情地一招呼,也认出了周。碰头是不可避免了,礼拜一深吸一口气收紧小腹,同时伸出手挽住李的胳膊。李没有拒绝她这不常见的亲昵举动,这一刻礼拜一真想叫李一声“妈妈”,既为表达感激,也为了周。

看起来李和周许久没见面了,想必从前常见面时关系也不怎么融洽,几句寒暄后礼拜一欣慰地感到三个女人都显出局促与尴尬。这时周关注起她来。

“这位……”周本来对着李,这会儿干脆直接面冲礼拜一,“你一定是……”

没等周说完礼拜一便微微一笑,优雅地颔首。周也冲礼拜一微笑,礼拜一觉得周很迅速地上下打量了她。其实在周和李交谈时,礼拜一早用余光将周翻检得体无完肤;她发现周也不时拿眼角瞟她,没准也挑出了不少毛病。至少,周一定发现礼拜一没她苗条,她微笑着向她问好,只是为了面对面证实这一点——礼拜一觉得周的内心她能看得一清二楚。

“听说孙在写小说?”礼拜一听见周问李,“还顺利吗?”

李回答说孙的生活不规律,大白天趴在书桌上睡觉,而且孙的颈椎不好。

礼拜一看见周瞪大眼睛,一脸过分做作的关切。周说:“她颈椎怎么了?她怎么会得颈椎病?她的身体一直像小牛犊那么结实啊!”

“那是很多年前了,”礼拜一接口道,“现在孙的身体不比从前,毕竟她马上就满三十岁。”

礼拜一多么想更直接地表达自己的意思:“第一,你和孙分开很久了!第二,你三十二岁,不年轻了!”她不信三十二岁的女人会对颈椎毛病陌生,她认定周做出大惊小怪的模样只不过为了显摆她曾与孙关系密切;也许她还想表示孙与她在一起时更健康?礼拜一赶紧添上一席话,大意是说孙的身体虽不如从前,但在她的精心护理下还是相当健康的,假以时日,孙一定会再像小牛犊般强壮。礼拜一悄悄对“小牛犊”三个字使用了重音。“小牛犊”!这是口语吗?多矫情的女人才会用嘴亲口说出这个词啊!

可是周避开锋芒,另找软肋下手:“亏了你这么照顾她。她一写起小说来就像个小疯子,不吃不睡,非写完最后一句不可。好容易躺下,又要叽叽喳喳讲个不停,足得兴奋半个多钟头……不过也许她现在不一样了。”

“当然不一样。她现在写的是长篇,想一口气写完再睡那才真是疯子。现在她按时吃饭准点睡觉,很听话。”谈起孙,周就像在谈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这一点礼拜一无论如何学不来。孙比她大三岁,比她有学问懂道理,在很多方面比她能干许多,礼拜一没法拿孙当小孩,况且她不喜欢小孩。礼拜一盘算着回家后有两件事要和孙算清楚:一、周为什么知道孙在写小说?二、为什么孙从前写小说时会和周“叽叽喳喳兴奋半个多钟头”,现在却压根懒得与礼拜一讲话?

就像是要代替女儿回答礼拜一心中的疑问似的,李对周说:“在写作这方面,我们没法和孙谈什么。刚刚她(指礼拜一)还说起孙在写作时几乎不开口说话。真叫人担心呐。”

礼拜一真是又惊又怒。惊的是原来李听见了关于孙不肯说话的事;怒的是李刚才避而不谈,现在却不识时务搬出来碎嘴!礼拜一心中一阵阵发紧,她透不过气来,她感到心脏非常不舒服。

周快乐地提出她完全可以在文学创作方面与孙进行专业层次上的交流,达到相互帮助彼此促进的效果。李似乎也认为这是个好主意。其后周和李还聊了些什么,礼拜一没法听清,她耳朵里全是病态的耳鸣,那声音听上去活像某个女人放肆的嘲笑。等将嘲笑声驱散,她发现周拎着她心爱的牛仔裤,而李正在与她说再见。

“那条裤子好看吗?”李望着周去往试衣间的背影,低声说,“刚才我选的那条不比它好看?”

礼拜一强迫自己点头以表示认同李的审美观点,但她没管住自己的左手,左手已经牢牢抓住了同一款式的另一条牛仔裤。她正惊诧于左手的失控,两条腿也不听使唤了。不一会儿她整个人都变成木偶,在某根隐线的操纵下钻进试衣间换上了牛仔裤。

小了。endprint

礼拜一走出试衣间,听见周向服务员要求换一条稍小的,因为她方才试穿的那条太松了。周所想要的正是礼拜一手里的8号,而周嫌大的那条10号,正适合礼拜一。服务员相当专业地扫一眼礼拜一的腰身,建议她俩交换。礼拜一愤然拒绝了。

“用不着,”她咬牙说,“8号对我来说不大不小刚刚好。”

在两人试穿的工夫,李一定翻了价签,因此她的脸色不大好看。礼拜一装作对此毫无察觉。不管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她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周随心所欲穿走那条牛仔裤,而她自己却因为节省、婆媳关系或任何其它原因失去它。8号确实小了点,但有什么关系呢?她很快就会瘦下来,这信念无比强烈,强烈到她几乎愿意买下更小一号的牛仔裤。

当然,礼拜一没买6号的。周买了。在试过另一条8号之后,周认为6号才更贴紧小腹。

“她确实腰细肚子小,”礼拜一在心里对自己说,“但她腿短!她只有6号的腿!”

这下真该道别了。礼拜一和李打算离开,而周还要再买几件行头。

“我最近编了一本养生的书,您如果有兴趣,我给您寄一本?”周转向礼拜一,“也给你们寄一本吧。”

礼拜一谢绝了。但李欣然接受,这意味着礼拜一的谢绝很可能毫无意义。

临分别最后一刻,李将那几张用不上的折扣券送给周。礼拜一心里明白,李不愿为一本书欠下人情。她认为那些呆头呆脑、老气横秋的服装正适合周,这么想令她多少原谅了李在立场上的不坚定。

但是周接过折扣券的时候显得多么高兴啊,她那惊喜的眼神,开心的笑容,她还一个劲说着“太好了!谢谢阿姨”,就像被李赐予了千载难逢的头奖彩票似的。礼拜一敢肯定周的高兴是装出来的,至少是过分夸张的,对此她看不惯,也学不来。可或许大家都喜欢有这么个人在身边,无论你做什么,她都会给出最热烈的反应,赞美你,感激你,对你拍马溜须……或许李就很喜欢,或许孙也喜欢……一直到走出商场,礼拜一还在想这件事,这么想令她心情不好,她感到沮丧,感到世道不公,她的心脏一直不舒服。

“当初我就不看好她俩,”李突然说,“后来她们果然分手了。她后来结了婚。”

礼拜一急忙表态:“我绝不会和男人结婚。打死也不会。”

李欲言又止,笑了笑,说:“你比她好。”

礼拜一愣半晌,小心地追问一句:“真的?”

“嗯。”

同一天里,这是第二次了,礼拜一生出叫李一声“妈妈”的冲动。她幸福地挽住李,心脏出奇的舒服,对于接下去李对那条昂贵的破牛仔裤的非议也就不那么在意了。

礼拜二(327)

孙在做一个美梦。

她梦见自己正趴在洒满阳光的书桌上睡香甜而绵长的午觉。时光仿佛静止,早春的暖阳停留在窗格左上角,持续不断送来体贴的热度,她轻合的眼皮里一片橘红。远处某个老厂房传出“叮叮咚咚”的金属锻打声,那声音又清脆又悠扬,不紧不慢,声声入耳,把孙往更深更甜的睡梦里送……真是惬意。

刺耳的门铃将孙惊醒。

起初她以为那是老厂房午休的钟声。接着她想起来,能传出那种好听的锻打声的厂房,早在十年前就不多见了。据说它们大多倒闭,也有些换上带罗马字母的招牌,迁去城乡结合部的经济开发区。在那里它们一个紧挨着一个,仍旧传出动听的声响,只是再没有人像孙这样侧耳聆听。

紧接着她发现一直照耀她的是左手边的小台灯,它仅能发出40W的热度。

太阳早就溜出窗格,躲进西南面高耸的银行大楼身后。像这样高达百米以上的大楼,在孙的窗外有五幢之多,五幢无一例外,全都属于银行,不同的银行。孙租住的房子是三十年前修建的文化局宿舍,南面正对市中心足球场,西面有一片活水湖,北面不远处是全城最老最大的群众公园,东面挨着市区的四条主干道之一。可以想象,三十年前这房间窗外的景致一定很美。眼下窗格里塞满了银行和酒店,足球场被切去大半,湖面和公园的绿林完全被遮挡;甚至连阳光也只在路过两幢大楼之间的空隙时,才肯赏脸稍微光顾一下孙的家。

没有锻打金属的老厂房,没有公园没有湖,没有阳光,只有刺耳的门铃一再响起。门铃该换电池了,它憋足了劲声嘶力竭地高吼,又像突然泄了气般呜央呜央地哀号起来。

孙彻底醒透了。

显然赵不在家,否则她早该制止这可恶的门铃。没准站在门外的正是她,她又不带上钥匙就出门了。孙想着必须教训她几句,警告她如果再这么丢三落四就永远不给她开门,然后敦促她尽早给门铃换块电池,或者干脆拆下它扔进垃圾箱。

孙不懂在一套不足一百平方米的房子里有什么必要装这种撕心裂肺的玩意,它一旦缺电就变得阴阳怪气,活像公猫在闹春;电力充足的时候也好不了多少,它使劲咆哮,尖声惊叫,足可以将十八层地狱底部沉睡的鬼魂唤起来应门。孙真是烦透了这门铃,多次提出拆掉它,但赵不同意。赵说别人家连六十平方米都不到,照样装着门铃,每个家都必须有一个门铃,有了一个门铃,家才像一个家,这同能不能听清敲门声压根没一点关系。

孙认为自己不像赵那么偏执,因此遇上辩理的时候总败下阵来,门铃也就一直没拆掉。但这一回孙下定决心了,无论如何要赶走这丧心病狂的鬼东西!

所以孙拉开门的一瞬间,表情是相当严峻的。

这天更早一点的时候,礼拜二和大女儿郑在沿江道上散步。郑有身孕,适量运动和新鲜空气对她有好处。

礼拜二问郑有没有见过作家。

郑摇头。

礼拜二又问:“那个女导演见过作家吗?”

“哪个女导演?”

“就是最近跟在你屁股后头拍东拍西的那个。”

“我听见你跟姑妈谈到她。”

“随便聊了几句。”

“从你的话里能听出她是个著名导演,而我是她下一部大片的女主角。”

“不管有没有名,她是导演。”endprint

“她为电视台拍纪录片。”

“纪录片也是片。”

“如果姑妈问你我演的大片什么时候上映,还管你要电影票,你怎么办?”

“我让她看电视。”

见郑不再回嘴,礼拜二又问了:“导演和作家谁更厉害?”

郑摇头说不知道。

“如果孙把小说写完,她就是作家咯?”

郑想一想,点头。

“我还没看过作家是怎么创作的呢。”

郑没搭腔。

“她们住得不远,去看看?”

郑掏出手机:“打个电话给小妹。”

礼拜二按住她的手:“不打,”她对郑挤眼,“我倒要看看她们的日子有没有小妹说的那么好。”

已过了下午四点,走廊里没一丝阳光,又还不到夜灯开启的时刻;木门拉开后,防盗门上密密匝匝的铁栏阻止了房间内的灯光外泄。也就是说,孙完全看不清门外站着的究竟是谁,但来人可以将孙的脸色看得明明白白,也能听见她一连串的咒骂与牢骚。

等防盗门被推开后,孙才惊觉眼前不是赵,而是礼拜二和郑。这时候她的咒骂进行得正猛烈,即便硬生生咽回去两句,显然也于事无补了。

礼拜二的面孔微微发红,郑则垂着眼皮不与孙对视。

短暂的沉寂之后,礼拜二问赵去了哪里?孙答不上来。礼拜二接着问赵什么时候回来,孙仍答不出。尽管孙一再邀请礼拜二进门喝杯茶,但礼拜二执意要走。郑提出可以在客厅等赵回来,也遭到礼拜二拒绝。道别时郑似乎特意看了孙一眼,孙说不清那眼神是在宽慰她还是在表达对她的极度不满,联想到上次与吴一起被郑撞见的事,孙认为郑对她不满的可能性更大。

天呐,孙居然把这件烦心事忘得一干二净!

这段日子她对小说以外的任何事都不关心,此刻被郑这么一瞅,当时的心惊胆战立刻蹦了出来。十多天来风平浪静,孙料想郑没把这事说给赵听,但过了今天孙可就拿不准了,难保郑不会因为这次不痛快的拜访而心生怨气,转而去到赵面前说长道短。天呐!

都怪这该死的门铃!

若不是它搅得孙心烦意乱愤怨横生,她说不定能给郑留下好一点的印象,或许还有机会和郑谈一谈上次的误会——如果郑心里面存在误会的话。可它尖着嗓子拼命地叫唤,粗暴地将孙从那般惬意的睡梦中惊醒,紧接着它又开始怪声怪调地耍花腔,这叫孙怎么能不急躁得跳脚,怎么会不失态呢?但这个理由能说服郑吗?即便能,孙又哪里来得及找个机会单独同郑谈上话呢?天呐!

也许此刻郑把她的误解告诉了礼拜二,母女两人正合起伙来拨通赵的电话,天呐!

礼拜三(315)

随便哪一只猫,一旦感到被爱,便会同一切你正在做的事争宠。

如果你看电视,它蹲在屏幕前用爪子抓那些明星的脸;

如果你敲电脑,它或直接或迂回总能趴上键盘;

如果你伏案写作,它要么追着笔尖玩耍,要么干脆在墨迹未干的稿纸上翻肚皮打起滚来;

如果你做饭,它溜进厨房碰翻碗筷掏空垃圾桶,并对它平时根本不屑一顾的菜舔上几口;

如果你带朋友回家,它肯定躲进床底不肯见一面;

而你若是因为与朋友相谈甚欢而晚归,它不尖声冲你抱怨才怪。

礼拜三喜欢猫,她养了好多只猫。她发现在以上所有方面,赵与猫一模一样。

礼拜三曾经使用过一款充满哲学思辨的电脑软件,她认为创作这款软件的人一定是位了不起的智者,那家伙不仅有过人的想象力与胆识,而且把人生看得相当透彻。

那款软件有个又臭又长的名字(由此可见那家伙不是个诗人):到底是什么毁了你的生活?双击图标,出现的界面非常简陋,只左右各一栏表格(——也不是个美术家)。左边一栏上方写有提示:

请依次输入使您感到幸福的事件,比如:捡到人民币(那家伙是个中国人)、被美女亲吻(八成是男人);警告,请确定所写下的事件都真实发生,以免使分析结果产生误差。

右边一栏要求写下诸如扣奖金、失恋等令人痛苦的事件,同样要求是真实的。

录入完毕之后,点击“分析”键,这时会弹出一个确认对话框,上面写着:

扪心自问,您写的事件真实吗?您的感受真实吗?痛苦栏里所有的事件确实使您感到痛苦吗?幸福栏里所有的事件确实使您感到幸福吗?

每到这一步,使用者往往退回到录入页面重读,然后将其中的内容删去一两项,或者干脆将某件事从这一栏拉入另一栏。礼拜三听过有人在扪心自问后,将“新婚”从幸福栏拉入痛苦栏,于是她猜想一定也有人将“丧偶”从痛苦栏拉入幸福栏。

再次敲定所有内容,点下“分析”键,当然,确认对话框仍会跳出来,不必再理它,按下“确定”键,软件便开始绞尽脑汁为你分析:到底是什么毁了你的生活?

别想戏弄它,礼拜三试过将痛苦栏填满,而让幸福栏空着,它对礼拜三说:

看来随便什么都能毁了您的生活,也许您不该继续活着。

反过来,填满幸福栏,让痛苦栏一片空白,它则说:

很明显,您是个骗子,也许正是您自己毁掉了您的生活。

于是礼拜三端正玩世不恭的心态,老老实实录入实情。

它给礼拜三的答案是:

赵。

它给礼拜三的建议是:

尽快把“赵”赶出你的生活!As soon as possible!

礼拜三对这款界面粗糙的小软件爱不释手,对它背后的创作者佩服得五体投地。赵却认定这是个鄙俗无耻的恶作剧,不容礼拜三分辨就将它赶出了礼拜三的生活。As soon as possible!

当时礼拜三录入的内容是这样的:

幸福栏:朋友赠送一瓶蓝帆干邑XO;收到北京方面两万元剧本稿酬;植物大战僵尸通关第50次;

痛苦栏:与赵为粉色毛衣争吵;与赵为仿结婚协议冷战;与赵为前女友争吵;与赵为吴冷战;赵埋怨我花钱大手大脚;赵挑剔我没把袜子扔进脏衣篓;赵怪我喝太多酒;赵阻止我因公出差……endprint

扪心自问,是什么毁了您的生活?

自那以后礼拜三养成了习惯,隔段时间就把烦心事一条一条列在纸上。后来为方便她写剧本提要,赵给她在墙上挂了块1.5m×1m的黑板,礼拜三就把痛苦展示栏搬上了黑板。

几乎每时每刻,礼拜三一扭脸就能目睹自己的种种痛苦。有时她把旧痛苦擦去,写上新痛苦;也有时她只需擦掉其中若干关键词,再相应地添上几个字,新旧痛苦便完成了交替,因为痛苦的模式大体相似,只具体细节略有出入而已。

就拿眼下说,礼拜三擦去“洗碗”“拖地”“晒被子”“收衣服”,在空出来的地方依次添上“钱与郑来访”“偷偷见吴”“不交谈”“没看门缝下的字条”。

黑板上的内容变成:

与赵为钱与郑来访争吵;与赵为偷偷见吴争吵;与赵为不交谈冷战;与赵为没看门缝下的字条争吵;

当然,这些痛苦还没有真正发生,因为赵还没回家。但礼拜三敢确定,这些痛苦早晚会到来,一个也少不了;即便最后没发生,对痛苦的恐惧本身也足够痛苦了。礼拜三甚至愿意它们立刻发生,省得提心吊胆。等待宣判的日子是最难熬的,一旦审判结果宣读,尘埃落定,哪怕是被判处绞死,死前也能安下心做点事情,好过同时抱着绝望和不切实际的幻想惶惶不可终日。这么想的时候,礼拜三觉得自己有几分洒脱、几分超然。

她突然发现应该换一种记录格式——在黑板左上角写下“与赵为”三个字,加一个冒号;在黑板右下角写“争吵或冷战”;中间的空白处全用来写事件关键词。这样一来既减少了修改时的麻烦,又能将有限的黑板空间加倍利用,写下更多的痛苦。

礼拜三着实为自己这一重大发现得意,经过这样的改动,她认为满可以将方才擦去的几个关键词统统添回来,而且还有足够的空间写下更多——

与赵为:

钱与郑;吴;不交谈;字条;洗碗;拖地;晒被子;收衣服;整理衣橱;清理猫砂;添加猫粮;喂猫吃药;泡茶;煮咖啡;可乐;月月舒;洗澡;梳头发;吸烟;喝醉酒;早餐;零食;下午茶;晚饭;羽绒服;牛仔裤;套头衫;内衣;沙发;沙发椅;沙发床;软凳;杯;碟;勺;锅碗瓢盆……

争吵或冷战。

千真万确,礼拜三与赵为了所有的人和事争吵,这些争吵不仅把1.5m×1m的黑板填得满满的,也充塞着两个人的生活。

当然了,礼拜三的痛苦并非全部来自于赵一人。她在黑板右方边缘处找到仅存的一小块空隙写下:小说卡壳了。

是的,礼拜三的小说才写了区区三万字就遇上了传说中的瓶颈。怎么也想不好该如何往下写,逼自己一个字一个字挤,过后再读时又成行成段地删,搅得她越来越沮丧、越来越倦怠,真想扔开笔不干了!

她有时会怀疑——被删掉的那些部分当真不好吗?进而她惶恐地想,留下来的部分也不见得真好。这念头太折磨人,以至于大好的春光,礼拜三却宁可趴在书桌上瞌睡,而一只不起眼的门铃能叫她顿时腾起无名怒火,毫无涵养地大声咒骂。也许真不该怪门铃,要怪就怪自己的焦虑症吧。

礼拜三迫切盼望身边有一位眼力不错的朋友,能读一读她完成的三万字初稿,然后给她一些可靠的忠告。但目前她身边没有这样的人,短时间内也无法结识这样的新朋友;礼拜三觉得自己陷进了死胡同,找不到谁能领她走出迷阵。

与其困在原地等死,不如自行了断,把文稿扔进垃圾箱,把小说抛到脑后再也不想!可她做不到。

假使赵回来大吵大闹,礼拜三的情绪势必会遭到严重破坏,这倒是个中止小说写作的好契机。那就这么说定了,等赵回到家来,等礼拜三的情绪遭到破坏,这一切——关于小说的热望同沮丧,写作中的快慰与折磨——就都该结束了……

礼拜三推测她趴在书桌上睡着的时间大概是下午一点钟左右,她知道她被惊醒的时候四点刚过。赵什么时候出门的呢?也许一点半或者两点吧。不管赵为什么出门,出门去干什么,两个钟头时间尽够她折腾了。礼拜三估摸着最多一刻钟内赵就会怒气冲冲出现在眼前,她发怒可能因为接到了钱和郑的电话,也可能因为别的随便一点什么小事情。

礼拜三拾起书房门缝下的十来张字条,迅速浏览,并将它们整整齐齐叠放在书桌正中央,然后让书房的门大敞着。她想这是她唯一能做的向赵示好的举动了,她不指望这样就能彻底平息赵的怒火,但她希望多少会起到一点缓和的作用。做这件事用去四分钟。

接着礼拜三惊喜地发现厨房地面沾有前几天炸薯条时溅出来的油渍,而且洗碗池里堆着早餐用过的杯盘。于是她又用了六分钟洗碗拖地。她认为这六分钟花得很值,赵通常会因为礼拜三补救了她在家政方面的疏忽而开心。

礼拜三还用去三分钟泡上一壶铁观音。

两分钟后,赵将怒气冲冲走进大门。而礼拜三会亲手奉上微烫的清香怡人的铁观音,告诉她厨房已焕然一新,书房的门从此对她开启,那些讨人喜欢的小字条一定被长久地铭记。如果一切顺利,赵的攻势必定减弱,其杀伤力仅能够令礼拜三无心继续小说写作,而不至于无心继续二人的生活。

时间一分一秒地敲在礼拜三心头,她听见重重的脚步声由远及近,赵已经在爬楼梯了,她行走的姿态保留着几许童真,因此脚步总比旁人更为有力。还有四十秒钟,礼拜三所预料的一系列情景便会正式开演了;但她没料到手机在这个关头突然间铃声大作,来电显示是吴。

礼拜三应该按下拒听键,然后立刻关机。她确实这么做了。日后有机会再向吴解释吧,眼下没法在四十秒之内说清楚为什么不能和她通话,更没法保证已经怒气冲冲的赵耳听目睹吴的来电之后不会加倍狂暴。

如果礼拜三能预见此举在七十分钟后引起的严重恶果,她一定会选择接听吴的来电。毕竟赵心里最不能忍受的人还不是吴。但礼拜三不可能时时有先见之明,所以她为自己果断地拒听电话而大松一口气,并集中全部的精力准备上演她写好的剧情。

礼拜三的算盘全落空了。

很奇怪,赵几乎没带什么怒气就走进家门。她不仅没为任何事有丝毫责怪礼拜三的意思,反而为一条牛仔裤不停地自责。她说花两千五百元买一条破裤子太过奢侈了!endprint

礼拜三一连说了三个“不”,“只要你穿着合适,两千五不算什么,哪怕是两千六呢,也可以买下来!”

赵一口气灌下一整壶铁观音,她说:“要是我穿着不合适呢?老实告诉你,这裤子小了。”

“换条大的,我可以陪你一起去。”

“不,我不想换。”

“那就减减肥。”

“你嫌我太胖吗?”

礼拜三又一连说了三个“不”,并开始撒谎:“所有比你还瘦的女人都不健康,不健康的女人一点儿也不美。”

“如果有人穿6号的裤子,你怎么看?”

“成年人吗?”

“足有三十二岁。”

“毫无疑问,她发育不良。”

“要是……我是说假设,她发育得挺不错,胸脯比我还高,你怎么看?”

礼拜三想起赵对那些又瘦又丰满的女人的一贯评语,此刻便借来一用。“那多不协调啊,”她摆出嫌恶的表情,“太不协调。”

“真的?”

“当然。”

赵绽开满脸笑容,她说她不该打搅礼拜三写作,不该塞那么多毫无意义的小纸条,还说她愿意继续照顾礼拜三直到小说竣稿。

这和礼拜三的计划简直南辕北辙!

“可是……我遇上了瓶颈。”

“遇上谁?”

“我是说,我的小说卡壳了,我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写下去。”

“为什么?”

“我缺少信心,我不知道这篇东西到底好不好。”

“我觉得挺好。”

“你一个字也没看过。”

“我现在就可以去看看,然后再告诉你这东西挺好。”

礼拜三暗自叹口气,她摇摇头。

“这么说,你需要一个比我更内行的人?”

礼拜三察觉到赵的眉头微微皱起了一瞬,于是她说:“不,我谁也不需要,我想你完全有能力给我一些最可靠的建议。”

“你在撒谎。”

“不,”礼拜三继续撒谎,“我说的全是真心话。”

“如果周想谈谈你的小说,你怎么办?”

果不其然!礼拜三庆幸自己早早便敏锐地嗅到了危险。“我和她没什么好谈的,”她耸耸肩,一脸做作的轻松,“我不在乎她的意见,也不太相信她的眼光。”

“她不是个优秀的小说编辑吗?”

“她编青春小说,很显然,我和我的小说都已经不青春了。”

结果赵兴致勃勃去书房里阅读礼拜三的三万字初稿,十分钟后便打起了哈欠。

“我觉得挺好,”她抬手抹去眼角由哈欠带出来的一滴泪珠,说,“很有趣,你继续吧。”

“你撒谎。”

“不,我说的都是真心话。”

“你只看了不到三分之一。”

“不,我看了足足三分之一。我觉得挺好,我猜后面的三分之二也挺好。你继续写下去一定会更好。怎么,你不相信我?”

礼拜三直勾勾盯住赵的眼睛,想逼她垂下眼皮承认她满嘴都是谎言。但赵瞪着又黑又亮的眸子,毫不退缩。

“好吧,”礼拜三撒谎说,“我当然相信你。”

“那就去写吧。”赵把礼拜三推进书房,“我不会随便给你塞字条了,放心!”

过了三分钟,礼拜三听见窸窸窣窣的响动,回头发现门缝下多了一张字条:

专心创作,我一定不再随便给你塞字条。你写得挺好,不许放弃!

这一切太出乎礼拜三预料了。她本想借一场争吵中止写作,最后却违心地承认赵的意见很有分量,而赵的意见是“写得挺好,不许放弃”!

她想自己不是一个好编剧,剧情一点也没按她的意思走。她也不是一个坚定的说谎者,不能像赵那样在谎言面前瞪着大眼睛泰然自若;她一撒谎就忍不住忸怩作态,似乎全天下只有赵看不穿她这简陋的把戏。也许正因为这一点,无论怎么争吵,她也没想过要听从那软件的劝告,将赵赶出她的生活。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礼拜三要求每晚七点整能吃上饭。之所以选这个时间是因为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的开场音乐,礼拜三特别希望在那庄重、振奋,并能带来无数童年回忆的交响声中端起饭碗。这个要求是最近提出的,确切地说是写小说之后第三天。闭门造车令礼拜三终日如同梦游,仿佛在云上飘着,有几分自得其乐,却也有几分不安宁、不踏实。日常生活该包括看电视,礼拜三几乎有十年不看电视了,现在她想让电视将自己从虚空拉入日常。比起电视剧,新闻联播在这方面的力量显然更强大,尤其是开场乐,简直带着一股晚饭的香味,有时是红烧武昌鱼,有时是鸡蛋羹——幼年时的千百次晚饭都有这段乐音陪伴,礼拜三没法不对它生出一份深情。至于新闻内容则无关紧要,小时候看不懂,因此也就不留下什么特殊的感情。

话说回来,礼拜三要求七点整开饭,赵从五点半就得着手准备。赵没太多时间观念,她需要闹钟。她用自己的手机设了闹钟,但还不够,礼拜三的手机也设为五点半闹响。对此礼拜三没意见,反正手机长期搁置在客厅,凭它闹翻天也扰不到她书房里的清静。

于是五点半一到,礼拜三和赵的手机同时响了。

赵发现礼拜三的手机明明有电却一直关机,正当她疑惑之际(她当然顺手开机了),有人拨通了这个手机号,来电显示为陌生号码。不明身份的人打电话给礼拜三,赵绝不会不接。

这时候礼拜三正对着空白稿纸犯愁,她想不好是憋一两行字找找感觉,还是寻个别的好借口彻底放弃。赵突然推门进来,她神情平静步履轻快,却让礼拜三觉出一股莫名的来势汹汹,因此礼拜三没敢指责她破坏约定。

赵把手机递到礼拜三鼻子跟前,与礼拜三对视的一瞬间表情风云莫测。“找你的,”她说,“已经接通了。”

礼拜三的第一反应是吴,三秒钟之内她已想好了如何对赵撒谎——吴接手一部电视剧本,拉她入伙,她当然谢绝。

所以礼拜三接过手机时,又呈现出忸怩作态的模样,那一声“喂,您好”就像在同某个公司的客服人员相互打招呼,彬彬有礼而漫不经心。endprint

“是我,”从电话那头远远传来烂熟的声音和一如既往的开场问候,“你还好吗?”

礼拜三真真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她的预想再次扑空,她一下子明白了赵那副表情背后的意味深长。

该轻松一点?“是你啊,好久不见。”

该冷漠一些?“哦,你啊,有什么事?”

该粗暴?“怎么是你,不是让你别再找我吗?”

或者干脆装傻。“你是谁?请报上姓名。”

礼拜三带着点结巴说出口的却是:“我挺好的……你怎么会有我的号码?”

“吴告诉我的,她和你不是经常有联系吗?”

全搞砸了!

想必七十分钟之前,吴打来电话是要征求礼拜三的意见;可是礼拜三没接,还关了手机;于是吴自作主张泄露了礼拜三的号码。没有后悔药可吃。

周在电话里说个不停,大意是她一切都好,听闻礼拜三在写小说,而且遇上些麻烦,她愿意同她聊一聊。最后她说:“什么时候出来喝咖啡吧,带上稿子,我可以当场就看。”

手机早就不在礼拜三耳边了,赵拿过去按下扩音键摆在书桌上。周的邀请点燃了战火。

“答应她……”赵低声威胁礼拜三,“不许拒绝。”

礼拜三慌忙大声说:“不用了,不麻烦你了。”

“答应她!”

“不麻烦呀,你什么时候有空?”

“我没空!”

“不,她有空,就今天,六点,新华路口的咖啡馆。”

电话那头静下来。

礼拜三低声问赵:“你要干什么?”

“我想看她要干什么。”

礼拜三无法阻止赵说话。她也不能简单地挂断手机,那只会激起赵更猛烈的愤怒,从而毁掉接下去数个月的生活。礼拜三暗暗祈祷周能放聪明点,推开这份来自赵的战书。

但周应了下来。她说:“好吧,六点见,记得带上稿子。”

通话结束了。

书房里一片死寂。

猫打着哈欠进来转了一圈,又出去了。

还有半个钟头,三十分钟。六点整礼拜三将在一屋子浓重的咖啡香味中会见周。

她同她有两年没任何联系,有五年没见过彼此。在那之前,她和她有七百个日夜朝夕相对,分开的时候一个二十七岁、一个二十五岁。现在年纪较轻的那个也快满三十岁了,她有一个更年轻的女友;这女友厌恶她的前任女友,却定要促成她们的相见。不出意外的话,女友不会不参与这次聚会,这将是一个三女成“姦”的盛大晚宴。

五分钟后,由赵打破沉默:“你希望我在场吗?还是说你想单独见她。”

“我压根不希望见她。”

“你想我陪你去吗?”

“随便你。”

“我随便你。”

“那就一起去吧。”

“如果我扇她耳光,你怎么办?”

“你为什么要扇她耳光?”

“我怎么知道为什么?”

“不管为什么,尽量别动粗。”

“不管为什么,如果我扇她耳光,你怎么办?”

“袖手旁观。”

“如果她也扇我呢?”

“你希望我扇她?”

“你不扇她?”

“如果她扇你?”

“你扇她吗?”

“好的。”

“难道是我在要求你扇她?”

“你不要求我也会扇她,如果她扇你的话。”

“放心,我不会轻易扇她,只要她别惹我不高兴。”

“我想她不会故意惹你不高兴。”

“无意的也不行。”

“你不去梳梳头发吗?”

“我的样子难看?”

“当然不,你既年轻又漂亮。”

“我这就去梳头,也许还化个妆。你也该打扮打扮。”

“我不用了。”

“我可不想让她觉得,你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更好看。”

“好吧,我去换件衣服。”

“你也想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见她,是吗?”

“不,我不想见她,也不想打扮。”

“那你就别换衣服。”

“那就不换。”

“你不怕被她看见你邋里邋遢的样子?”

“我不想被她看见,也不想看见她。”

“你撒谎。”

“不,我说的全是真心话。”

“去换衣服,我去梳头。”

“好的。”

“把发蜡递给我。吴希望你和周和好,是吗?”

“为什么这么说?”

“她把你的号码告诉周。”

“因为周问了她。”

“她可以不告诉她,或者问问你的意见,她问过你吗?你怎么回答的?”

“不,她没问过我。”

“我不喜欢吴。”

“我知道。”

“她希望你和周复合。”

“不可能。”

“她不可能希望你和周复合?”

“我和周不可能复合。”

“去换衣服吧,还有十五分钟,我还来得及化个妆。”

出家门往北走,三分钟后遇上第一个路口;笔直朝前,五分钟后是下一个路口;右转,过街,再往东走两百米就是约定的咖啡馆;全程十二分钟。出门的时候已经五点五十五分,因此她们迟到了足足七分钟。

一路上赵拼命催礼拜三加快脚步,她说她们不能提早去傻乎乎等着周,就像有谁急于见她似的,但她们也不该迟到,那显得不礼貌,而她绝不愿给周任何一点可以讲她坏话的机会。

礼拜三说:“我想她不会按时到,她习惯迟到。”

“是吗?那可真没礼貌。”

礼拜三记得周是个迷迷糊糊的女人,从来不清楚她活在哪年哪月几时几分。她会从容地赴一场下午四点的约会,沿途或许还钻进某个合她胃口的小服饰店一饱眼福,直到约会对象抬起手臂给她看腕上的表,她才惊觉时间已超过五点。她不戴表,她看时间全靠手机。可她的手机常因为被遗忘而耗尽最后的电量,再开机就得重设时间。她设时钟全凭感觉,她的感觉当然极不准确,因此大家眼中的下午六点,在周手机上时而显示为四点半,时而是七点二十分,最接近的一次误差也有七分钟之多。七分钟可以误掉一班飞机、一列火车、一艘渡轮,也可能误失掉一个情人的等待。endprint

“你确定她还没到?”离约见地二十米时赵发问。

礼拜三没想到咖啡馆侧门右方第三张木桌边,周已经坐在那里,右手握着面前一杯咖啡,对面摆着另外两杯,想必是为礼拜三和赵点的饮品。周左手拨弄着手机,礼拜三望见她左腕上仿佛绑有一块晶亮的表。礼拜三不愿(也不能)对赵承认,五年不见,她却隔着二十米距离,从七张桌子,十三四个咖啡客中,一眼将周辨认出来。所以她说:“我没看见她,我想她一定迟到了。”

“我们不要去里面坐。”

“为什么?现在挺冷。”

“里面太静,气氛太优雅,不方便我发脾气。”

礼拜三突然真的害怕了。她不愿亲眼看见赵或周中的任何一个蒙受羞辱,可一旦发生冲突,她们中必有一个陷入难堪,另一个则要么显出咄咄逼人的丑态,要么比前一个更难堪。

礼拜三爱过周,她是一个那么脆弱的女人,她会满脸通红,低头不发一语,哪怕保不住平日里的优雅和自如,也必须保住一点可怜的尊严,等到四周无人的时候,大多在深夜,她才缩在墙角哭出声。但周也不总是柔弱,必要的时候,她大有可能化身为骁勇的斗士,伶牙俐齿尖酸刻薄,伤人的字、词、句脱口而出源源不绝(她的词汇量比普通人高出许多倍),将对手批驳得体无完肤毫无还嘴之力。无论是躲起来哭泣的周,还是站出来骂阵的周,都令礼拜三感到惨不忍睹。

至于赵,她活像一条鼓足肚子的河豚,挺着满身尖刺勇往直前。她有最为旺盛的战斗力和更为旺盛的战斗意志,她会劈头盖脸发动疯狂的攻击,而不顾忌任何有可能出现的恶劣后果,她笃信胜利必将属于自己。她确实常常得胜,但她忽略了那往往因为对手无心恋战,在她的刁蛮任性面前,礼拜三宁可不战而降。说到底她不过是个爱使性子的孩童,遇上不如意的状况就手足无措,只好撑起满肚子气装作不可一世,而且由于受到礼拜三的长期纵容,她逐渐不能避免地错觉自己确实底气十足不可一世;礼拜三相信,一旦有根针刺破她皮肤,她必将一泻千里,瘫倒在河床现出原形——弱小、笨拙、惊惶不定。礼拜三不喜欢她发难时硬邦邦的样子,但也不能忍受她遭人欺辱,可怜的孩子一定会以为天塌了,她会委屈得满眼是泪,但她太倔强,宁可乱发脾气以泄愤,也不愿在谁面前失声大哭。

礼拜三真的害怕了,她立刻下定决心——不让赵和周在自己眼前受辱或失态。她对赵说:“回家吧。我不想见她。”

可是周发现了她们,向她们扬起胳膊挥动着。

“不许走,也别挥手。”说完赵将手举到胸前轻轻摆了摆。

周的笑容同七年前初见时一样优雅而腼腆;她匆匆扫一眼礼拜三便将目光定焦在赵身上,似乎不敢多与礼拜三对视,这一点也和相识那天一模一样。但礼拜三在她眼角发现几条从前没见过的细纹,紧接着瞥见她耳垂上别致的耳钉,还有左腕那只精巧的名牌女表,礼拜三知道周和从前不一样了。她知道自己也不再是七年前的样子,她现在住市中心,穿细腿莱卡牛仔裤,吃家常便饭,她约人到星巴克喝咖啡,兜里揣着十三张百元钞,她在银行拥有五万元存款。对刚刚活满三十(三十二或二十七)个年头的人们来说,七年是段不短的时间,足够颠倒众生。七年前,赵希望看到礼拜三和周永远相爱,今天她促成她们时隔五年第一次相见,却是为了看看周“要干什么”,并已经在为可能会发生的冲突摩拳擦掌。

周不一样了,赵不一样了,礼拜三也不一样了,每个人都面目全非。这场面真叫人难过。

礼拜四(427)

如果没有其它事可做,每天傍晚七点半钟礼拜四会去长江边散散步。遇到特殊情况这个时间也许有所调整,比如今天,下午一点整出门,在商场逛到四点一刻才离开,比预期多了足足一百三十五分钟;这使她的下一个计划被迫取消——要是谁在下午四点后坐上去公墓的汽车,那她准不打算在天黑以前回城。礼拜四可不愿在没有日光的时候待在公墓里,她会恐惧得喘不过气,哪怕那里住着不少她最亲的人。

礼拜四不喜欢香烛和纸钱,原来她挺喜欢黄白菊花,但知道黄菊白菊经常和香烛纸钱待在一处后,她就不喜欢那些花朵了。她不喜欢墓地,不喜欢清明,不喜欢同许多人一起在不喜欢的日子提溜着不喜欢的东西去不喜欢的地方扫墓。她不喜欢死亡夺走她心爱的人们,不喜欢每一年都提醒自己——他们能出现在她生活里的只剩千篇一律的石碑。她不喜欢在人前落泪,不论是亲人还是陌生人,因此她总在清明节前几日选一个有阳光的午后去公墓与阴阳两隔的亲朋相聚,那时候没旁人在场,她可以无所顾忌地洒几滴热泪,这能让她心里痛快好些日子。

如果不是遇上赵,礼拜四不会在商场逗留两个多小时(她还年轻的时候常常在商场里待上一整天,但那已经是很久以前了),那么她就能去公墓做这件每年必做的差事。现在计划出了变故,与赵在商场门外分手后她突然无事可做,只好提前到江边来散散步。她情绪很有些低落,不仅因为去公墓的计划搁浅,她也没能如先前希望的那样买几件物美价廉的服装。她多么喜爱那件浅蓝色带白圆点的百褶裙,要是她年轻十岁,只不过十岁,她一定毫不犹豫买下它,不打折也行;可是她年轻不了十岁,一岁也没门。

换作从前,她会希望由女儿来穿它,可现在她不抱这种奢望,女儿只愿意穿那些她看不入眼的衣裤。那么既然赵是她女儿的伴侣,赵要管她女儿叫“老公”,她希望赵能穿上它有什么不合情理呢?可是显然赵在着装方面的趣味比她女儿还离谱,花两千五百元买一条破裤子,如果不是亲眼见到,礼拜四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这种事不是造谣。

连那个周也爱穿破裤子。她已经三十好几了吧,不该还这么胡闹,哪家正经单位会乐意自己的员工在办公室里露出破洞下的大腿肉?不过算了,周不归礼拜四操心,周和她女儿早已没任何关系,一定是赵在其中起了不小的作用,那两个难分难舍的孩子如今才成了陌路人。礼拜四不喜欢周,那孩子白天太热闹,夜里又爱放声大哭,很难得到正常人的理解;何况周抛开她女儿去结婚——女儿没这么说,但礼拜四坚信这才是她们分手的真相。endprint

但礼拜四也不认为分手后就该老死不相往来,买卖不成仁义在,两人在学习、业务等方面交流促进不是件好事吗?礼拜四认为赵在这件事上太偏激,她能感觉到赵对周有强烈的抵触,而赵的情绪深深影响着她女儿,她觉得这种影响不健康。

没办法,赵与她女儿的恋爱关系原本就不健康,衍生出来的所有情绪、行径自然都不健康,谁能指望病树能结出好果子呢?叫人头疼的是,她俩搅得身边的健康人没法保持彻底的健康,全都被逼无奈走上一条孤独、崎岖、别扭且前途不明的歪路。

她女儿和赵在一起三年多了,若是男婚女嫁,双方家长早应该互称亲家,虽不一定走动频繁,但偶尔坐到一起吃顿饭喝杯茶总是免不掉的;可她俩这种情况实在令做家长的为难透顶,到如今礼拜四同赵的母亲钱也没有过一个正式的会面。两家人住得不算远,礼拜四碰见过赵和钱一起逛超市,赵一句“这是我妈,这是孙的妈妈”就算介绍完了。之后礼拜四再碰上钱,两人打声招呼,寒暄几句冷暖,甚至相互传递些街头巷尾的趣闻,但也不过如此,从没有更多的交流,无论是关于女儿们还是涉及自身的。礼拜四曾想到过这样有失礼数,也许该在某一天正式登门拜访钱,但其实哪一条礼数也不能告诉她该如何面对女儿的女友的家长。何况钱也从不来主动示好,如果她能迈出第一小步,礼拜四一定不会失礼,但她就是没来拜访,一次也没有。

礼拜四走在江边,为这些另类的烦心事操碎了心。

这时候她望见钱由前方一条东西向的小路拐上沿江道,并背对她往北走,钱身边有另一个身材修长的女人陪伴,看起来那两人关系很亲密,礼拜四猜那可能是赵的姐姐。

礼拜四听赵提起过,她的姐姐郑很早就嫁了一个男人,最近郑怀孕了,预计年底就会生宝宝。礼拜四只有孙这一个女儿,她没有另外一个女儿可以为她不健康的生活里添加一点健康的内容。如果说这种不健康的生活是病,她曾经以为她与钱可以同病相怜,但得知赵还有个健康的姐姐之后,她顿时明白钱的病情没她严重。她猜想在钱眼里,她一定病入膏肓没救了,也许正因为这一点,钱不屑与她为伍,从不来正式拜访她。

五十步笑百步!

现在钱携着她那健康的好女儿,在礼拜四正前方往北走。她们似乎一直在对话,礼拜四只能隐约听见钱的声音,钱的嗓门比郑大。

“你爸爸从没这么骂过我!你老公也不这么骂你!作家了不起吗?我还以为她知书达理!她还没写出什么东西呢,真写完还得了?不像话!”

钱在说谁?礼拜四没法不想到女儿孙。孙骂了钱?骂了郑?还是骂了赵?不对,孙从不骂人,兴许钱还认识另一个搞写作的人,要不再听听?

礼拜四突然发现虽出于无心,但她已经在尾随并偷听那两个人,这太不体面了,她必须立刻罢手!礼拜四不愿赶几步上前去打招呼,于是决定一百八十度转身往南走。在转身的一瞬间,她用余光瞥见钱和郑刚好也转过身来。

倒霉,她们该不会以为她在故意躲她们吧?!但愿钱没认出她;如果不幸认出了,但愿她别以为谁有必要刻意躲开她;如果她真这么自以为是,但愿她不要上前来洋洋得意地挑明,并炫耀自己的乖女儿和未来的乖外孙!

“这不是孙的妈妈吗?”钱大声叫着赶上前来,“干嘛躲着我?”

“怎么会?我没认出你来。”

“瞧你,我开玩笑呢,”钱显得比平日更有心情开玩笑,“你当然没认出我,因为我没和小女儿在一起。这是我大女儿,她怀孕三个月了,她丈夫这两天有事出门,所以她回娘家养几天。”

礼拜四淡淡地恭喜她们,说孕妇确实该细心照顾。

“谁说不是呢?”钱拉上郑的手,边说边拍打着郑的手背,“生下了女儿,就得准备好有一天要帮她养胎,为她坐月子,给她带孩子。”

“孩子的奶奶不愿意带吗?”

“她婆婆过世了。”

“那可少一个能够分担的人。”

“倒也省了心,她(指郑)就不必受婆婆的气了。”

哪个婆婆给谁气受了?难道钱的潜台词是礼拜四对赵不够好?天地良心,两个小时之前礼拜四还帮着赵挑选春装,她愿意把折扣券转让给赵,她甚至想过为赵买单,只要赵愿意穿那件百褶裙!

郑的手一直被钱握在手里拍打,她顺势拽钱一下,说:“妈,婆婆对我挺好。”

“别傻了,古今中外谁听说过有对儿媳妇好的婆婆?婆婆能好过亲妈?”

古今中外?这话说得可真满,也不怕闪了舌头!

“你们这是去哪儿?”礼拜四急于摆脱钱,如果钱说往南,她得赶紧找一个去北的理由。

钱却反问她要去哪儿。

礼拜四急中生智,“菜场,我刚想起家里没蔬菜了,我得去菜场。”

可是钱没有放她走的意思,“这都五点多了,我从来都是早上六点钟准时去买菜,十点之后的菜就不新鲜了。”

礼拜四这辈子还没听谁说过有人比她更“准时”!

“现在的菜市乱得很,”她说,“他们全用前一天剩下的菜冒充刚摘的。”

“那可不,市面上的菜全都打激素浇化肥,没法吃。还好我女儿自己种些菜,隔几天就给我送一大筐,绿色蔬菜就是好,菜场里的没法比,没法吃。”

可刚才谁说自己早上六点准时去买菜?这会儿又没法吃了?

“城里哪儿有地方种菜?只乡下才有这样的好条件。”

礼拜四听说过郑嫁的男人是农夫,果然,她这句话令钱的笑容僵硬了许多。

郑开口说:“改天我也给您送点菜过去,你爱吃什么?”

礼拜四的喉头顿时有一点发紧,她清了清嗓子,“谢谢你,不麻烦了。”

“您和我妈家住得不远,顺道就能送过去,一点也不麻烦。您爱吃春笋吗?给您送点春笋吧。”

礼拜四讪讪地笑道:“春笋好,这个节令就该吃春笋。”

钱说:“最嫩的春笋炒最嫩的里脊肉,真是香!”

“就这么说定了。”郑说,“去的前一天我给您电话行吗?”endprint

礼拜四连声说着谢谢,她觉得此刻再不张口请她们去家里吃饭有失礼数,所以她邀请钱和郑在送菜去的那天顺便留下吃顿家常饭,还好钱谢辞了。礼拜四照老规矩第二次出言邀请,钱的回应也相当守规矩,她说到时候再说。

钱和郑继续往南走。礼拜四既不愿随她们往南,也不能向北(否则她更没法解释自己方才为什么由北转南),她只得拐上小路离开沿江道,提前结束了散步。这是今天第二次,礼拜四的计划遭到破坏。前一次因为赵,后一次因为赵的母亲。

礼拜四不得不羡慕钱,至少她有一半的生活是健康的——她有一个女儿嫁给了男人,并且顺利地怀上孩子;她可以管那个男人叫“姑爷”,自诩为他的“丈母娘”,向别人介绍的时候,她可以说这是她女儿的“丈夫”、是她的“女婿”,以后还可以说他是她“外孙(女)”的“爸爸”,她自然是“外婆”。多么名正言顺!

礼拜四是赵的“婆婆”吗?或者“丈母娘”?赵到底算礼拜四的“儿媳妇”还是“姑爷”?如果赵和孙有了孩子,那是“孙子(女)”还是“外孙(女)”?礼拜四是“奶奶”还是“外婆”?那孩子管赵和孙中的哪一个叫“妈妈”?管另一个呢,难道叫“爸爸”?打住,赵和孙怎么能“有孩子”?她们中无论谁生下的孩子,都同另一个毫无血缘关系!若是赵生一个孩子,那孩子既不是礼拜四的“孙子(女)”也不是“外孙(女)”,那孩子压根不是礼拜四的任何人!

礼拜四估摸着钱和郑已经走远了。她从另一条小路转回沿江道,她必须再吹一吹江风,她需要多多锻炼,她的生活太不健康了!

礼拜五(531)

礼拜五想象中的赵纤柔、瘦小、沉默寡言,她应该没多少自信心,也缺乏主见,因此事事听从孙的安排,正是这种温顺与乖巧赢得了孙对她长达三年半的爱情。

也许远不止三年半。也许五年。也许七年。也可能更久。

礼拜五记得当她听孙说新女友是赵的时候,有过一刹那的愤慨,那是一种猛然间明白自己被戏耍嘲弄的恼羞成怒。为什么偏偏是赵?嗬,也许该说——果然是赵!但很快她就恢复常态,大声赞叹缘分的奇妙,劝诫孙必须珍惜这可贵的爱人,并随口告诉孙她准备与初恋男友结婚。

她的赞叹与祝福不一定十分违心,毕竟她同孙已分手一年多,她希望孙幸福,如同她当然希望世界和平。但倘若孙的幸福不仅与她百分百无关,还很可能建立在对她的否定与嘲弄上,那么她愿意为这幸福捏一把汗也就不奇怪了。

她通过MSN告诉孙她的电脑崩盘了,千百张从前的照片不翼而飞,此事甚为遗憾。

孙:我有,传你?

礼拜五:你还留着?

孙:嗯。

礼拜五:一千多张,全都留着?

孙:是。

礼拜五:为什么?

孙:嗯?

礼拜五:你不可以这样,对赵太不公平!

孙:啊?

礼拜五:你应该把有关我的一切都删除,不止是照片。

孙:哦。

礼拜五:你什么时候才能学会负责任?

孙:……

礼拜五:你这么孩子气,总伤害爱你的人,你根本没资格得到幸福!

孙:晕。

礼拜五:你记住,现在赵和你在一起,你心里应该只有她一个人,把其他人都忘掉!

孙:行。

礼拜五:我不是说你心里还有我,我没那么自以为是。

孙:懂。

礼拜五:把我的照片删掉吧,一张也别留。

孙:好。

礼拜五:对不起,我不该冲你发火。这全都为了你好,我希望你幸福。

孙:没事,我也希望你幸福。

礼拜五:我挺幸福。

孙:我并非特意留你的照片,只不过我觉得没有删掉的必要。

礼拜五:我认为绝对有这个必要,哪一个女人不介意爱人留着前任女友的照片?

孙:赵不介意。

瞧,礼拜五不该为孙的幸福捏一把汗吗?孙不仅任性,还学会了撒谎!

不,孙从前就撒谎,关于赵的一切,她都对礼拜五说了假话。礼拜五曾那么坚信赵已经彻底退出了孙的生活,但三年后赵做了孙的女友。尽管孙提过与赵的重遇发生在同她分手之后,但礼拜五有理由怀疑她俩从未真正断掉过来往——回想一下,与孙在一起的最后半年,她对孙的行迹着实关心得太少。

孙的确不是个让人省心的好情人。

在恋爱之初,孙曾对礼拜五轻描淡写提过赵,她称赵作“一个妹妹”。一个女孩称另一个女孩作“妹妹”,远不及一个男人这么说的时候能够引起人足够的警惕;礼拜五就有不下十个“妹妹”以及更多的“姐姐”。

但孙的电脑收藏夹里有“妹妹”的博客链接,而“妹妹”的博客则充斥着对孙赤裸裸的暗慕!

孙是个骗子!

还有孙那三大本日记,里面不止一次泄露出对赵的脉脉温情。

孙是个大骗子!

礼拜五多么想狠狠地训斥孙:“满嘴谎言还面不改色,你是个卑鄙的情人、可耻的背叛者!”但她没法忽略这样的一个事实——必得她先做出不光彩的举动,其后才有可能掌握这些能置孙与窘境的证据。她查看孙的电脑收藏夹,不是无心之举;她翻出衣橱底部孙的日记本,也绝非巧合。真起了争执,礼拜五恐怕首先发窘的是自己。

她可不愿承认自己干下了偷窥的恶行,她不是一直以从不争风吃醋为荣吗?她得做个骄傲的女人,对任何威胁、误解和损失都淡然一笑置之;她不可以同别的女人一样,利用委屈的泪水,或者歇斯底里的发作,将嫉妒暴露无遗,嫉妒太丑陋、太失尊严。

因此她只能一次又一次借不起眼的小事对孙发难,不得已背负上“小题大做”的恶名。

每每如此,孙是那般惶惑不解,又是那么的委曲求全,她温言软语、千依百顺,纵使礼拜五再无理取闹,她也能毫不懈怠地竭力安抚。即便孙是个大骗子,也是一个正在爱她的骗子。这是礼拜五没法离开孙的原因之一。endprint

另一个原因是她也正在爱孙。正在爱的时候很难离开。

每当孙出门在外,礼拜五便翻开她的日记反复读。赵在其中的每一次出场,都能在她胸口引发厚重的钝痛。她任凭赵折磨她,使她胸闷、气短、晕眩,直到心痛得浑身都在发抖。她疑心自己生了病,居然对痛苦上瘾——哪怕没机会读日记时,她也不停回忆其中的字眼,非到心痛得脊背发寒、手指颤抖得厉害才能罢休。

“我真的受够了,”她哀声说,“我不能爱你了,我必须离开你。”

孙瞪起惊恐的大眼睛,“为什么?”她委屈地嚷嚷着,“就为我没在泡面里加香肠?!”

可是孙在QQ上叮嘱赵,吃泡面一定要加香肠,最好还能有鸡蛋!

“不,不为香肠。别理我,我在犯病呢,别理我。”

她怎么能说自己用整整一十二个小时猜对了孙的QQ登录密码?又怎么能说她用接下去的一整晚读完了孙和赵长达千页的聊天记录?那是一千页欲说还休的爱恋!一千页事无巨细的关怀!一千页长夜漫漫的陪伴!一千页不离不弃的甜美诺言!

她什么也不能说,只能有气无力地叹道:“我病了,别理我。”

礼拜五在男欢女爱的事上极没有自信,她觉得男人不喜欢她这样不撒娇、不妩媚、不解风情而且从不肯示弱的女人。有人夸她“乖”,她想“乖”大概代表着缺少独立思辨,因此很不以为然;另有人说她“才华横溢”,她又担心被人看作女强人。面对男性,她不得不是个女权主义者,并以此为荣;可站在男性的角度看自己,她希望她能贤良淑德,更讨大伙儿喜欢。如此一来,她或者以女权形象出现,错失大部分男同胞的青睐;或者扮作温柔的羊羔,却在放松懈怠时不自觉地露出利齿,结果还是得不到青睐。

她爱过的男人不多,她觉得爱过她的男人倒是不少。往往赶在对方更了解她之前,恋情就被她突然终结掉。她宁可这样,他们恋恋不舍地离去,好过待在她身边因熟悉而心生厌烦。比起鸡肋,她更愿意做一个谜团,一个色泽明艳的谜团。

她做得挺成功。同时,她感到这么做不轻松。

但是在孙面前,她可以随心所欲——女人对女权者当然不反感,女人也一样不讨厌贤良淑德。在爱女人的女人眼里,什么样的女人都可爱——她柔软,孙怜惜她;她坚硬,孙欣赏她。无论礼拜五是什么样子,孙都爱她。孙用她的细腻触摸礼拜五的细腻,用她的敏感安抚礼拜五的敏感,她们以交谈取代热吻,又以相视微笑取代交谈,对她们而言,倾听对方的童年创伤远比满足眼前的欲望重要,临睡前的耳边絮语和清晨的拥抱胜过钻戒、牛奶和面包。孙总是望着她笑,她能看懂孙的眼神,那里面刻满了温润的痴迷,那是女人才会有的眼神,这眼神令礼拜五感到自己作为恋人是可爱的甚至优秀的,她因此而骄傲。

想到孙也会用一模一样的眼神望着赵,礼拜五就筛糠似的发抖,如果不能是独一无二的,这骄傲多么的可笑?!

原来在女欢女爱的事上,礼拜五同样不能有多少自信。

礼拜五终于承认她偷看了孙的电脑、日记和聊天记录。她是通过手机短信告诉孙的,那时她已经在离家出走的城市轨道上,她决定把话说清楚,然后不再见孙。

她去一个男性朋友家借宿,她不否认这举动里含有报复孙的意愿。她喝了很多啤酒,吃了无数她最爱的橘子。她不知道明天是否会追悔莫及,如果会,那就再喝下更多的啤酒。可他只不过把手搭上她肩膀,她就无法忍受了。她走上阳台,打电话请孙来接她回家。

寒冬腊月,孙陪着她在城市的边缘发疯。她做了她希望自己一辈子都不去做的事——向一个情人承认她嫉妒得发狂,歇斯底里地砸东西,委屈地嚎啕大哭。

那一刻她沦落成最平庸的女人,为了一个负心人一哭二闹三上吊,还醉着酒。

“你该看看日期,无论是日记还是聊天记录。”孙说。

“我看了。”

“那你怎么会不知道——同你在一起后,我不爱别人。”

“你明明爱她。”

“我不爱她。”

“你爱过她。”

“我没有。”

“你保证?”

“我保证不再联系她。”

“你没法保证你没有爱过她。”

“有什么关系?那是在爱你之前。”

“在爱我的前一天你还爱她!”

“哪怕只是前一秒呢?重要的是我爱了你就不爱她了。”

“你在爱她的时候认识我,为什么不爱我却爱她?”

“你不爱我。”

“你凭什么这么说?”

“那时候你不爱女人,而我是女人!”孙终于发火了。在一起三个多月,那是孙头一次显出有脾气。

“你为什么发火?”

“没什么。”

“因为你是女人?”

“不。不因为这个。”

“因为我从前不爱女人?”

“我可能会失去你。”

“不会,我要对你发誓永远不离开你,你也对我发个誓好吗?”

多么滑稽,二十五岁的女人玩起了山盟海誓的儿戏。更滑稽的是礼拜五相信孙的誓言,她知道孙也信她。明知再重的誓言不过是句话,女人们往往还是看重它并愿意去信它,两个女人相互发誓并彼此信任,这誓言从而显得真像那么回事了。

孙发誓永远爱礼拜五,永不移情别恋,并保证不和赵联系。

瞧,孙一口气撒了三个卑劣的弥天大谎!礼拜五真为孙的幸福捏一把汗。

礼拜五想象中的赵纤柔、瘦小、沉默寡言,她应该没多少自信心,也缺乏主见,因此事事听从孙的安排,正是这种温顺与乖巧赢得了孙对她长达三年半的爱情。

礼拜五发现自己想错了。

在商场里见到的赵高挑、丰腴,说话不多但镇定自若。而在咖啡馆同孙和赵坐了三分钟后,礼拜五就明白两人中温顺乖巧的是孙而不是赵。

她早就猜到赵不喜欢她,她有心与赵交好,她认为这并不困难,她的诚挚和坦然一定能轻易击碎那个小女孩的壁垒——那壁垒不过是由于不自信而筑起的保护层,对此礼拜五坚信不疑。endprint

可如果一个年轻奔放且我行我素的女人对她不抱好感呢,礼拜五还能够轻易与其交好吗?赵看上去正像是那样的一个女人。

赵可以直勾勾望着礼拜五,迫使礼拜五移开视线。这一点礼拜五输了。

赵的开怀大笑是那么从容,令礼拜五的莞尔一笑相形见绌。这一点礼拜五也输了。

赵能够将脸板起来,当她感到不痛快的时候;可礼拜五做不到,再不悦她也在嘴角挂一抹微笑,她不敢使性子。这一点礼拜五又输了。

只有一件事她不会输——孙需要她。礼拜五知道孙需要一个对文学有见地,热爱艺术,与她有相同趣味的伴侣。礼拜五正是这样的一个女人,但赵显然不是。

“我真为你高兴,”礼拜五对孙说,“你正需要一个比你务实的女友,就像赵这样。什么文学啊、艺术啊,在生活面前都该见鬼去。”

孙笑着看赵一眼,礼拜五认为那眼神里的幸福有不少刻意的痕迹。

“可怜的孙,”礼拜五在心里说,“她不想让我看出她不幸福。”

赵说:“我觉得你和孙在某些方面很相像,算同一类人吧。”

礼拜五略作思忖后点一下头。她和孙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是能知己知彼的人,这一点赵永远做不到。当然,礼拜五没说出口,她只在心里这么想,并再次为孙感到遗憾。她希望孙幸福,不论她们分开多久。

“这么说,你丈夫一定也挺务实,这样才符合你们这类人的需要,对吧?”

礼拜五含糊其词:“算是吧。挺好。”

她瞥见孙低下头查看皮靴上的泥点,她知道孙不关心泥点,她猜孙是在借低头回避着什么。也许孙不忍看她发窘,又或许孙至今仍不愿面对她的婚姻。礼拜五有些恼了,经过这么多年,孙仍然放不下对她从前的初恋男友如今的丈夫的敌意,简直无可救药!

孙似乎看出礼拜五的不快,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存储卡摆到礼拜五面前。

“稿子在里面,”她说,“你好像没带电脑,我看你只能回去再读了。”

孙是笑着说的,礼拜五认为她的笑容带着明显的歉意,她接过存储卡,同时接受了她的道歉。

“我以为你会用自来水笔写作。”

“这里是输入的副本。没有谁会在下雨的傍晚,带着唯一的手稿到处跑吧。”

的确开始飘起了雨滴。

“回家吧。”礼拜五建议。

没有人反对。

三个女人就此做鸟兽散。

礼拜五对自己今天的表现很不满意。

礼拜六(567)

“我对自己的表现没什么可遗憾的,我一直非常得体。”周说,“我提前十分钟就到了咖啡馆,还为她们点好咖啡。尽管她们迟到了,我也没表示出任何不愉快。我们坐了近两个小时,我喝了三杯咖啡,她们加起来喝了三杯,几次起身去买咖啡的都是我,招呼服务员换烟灰缸的也是我,足有四次。”

周从沙发上跳起来,举起两条细长的胳膊,双手交握,在房间中央用力地抻懒腰。这是个会客房,面积虽不大,但有不止一处透露出主人的趣味——白色做旧复合木地板,铜绿色仿古吊顶灯(镀铜),中国民族风蜡染挂毯,罗马式雕花玻璃壁饰灯。屋南靠窗摆一张仿明式书案,案上有美国苹果公司出品的MAC笔记本电脑,边上PAD、POD、PHONE一应俱全,这3P同MAC都在充电,正在服务于它们的万能插线板是七色彩虹状的。

周在屋内溜达一圈,回到淡绿色布艺三人座沙发前,犹豫了片刻,最终选择躺坐到在沙发右侧的日式榻榻米靠垫上。

“我原以为她们会请我吃晚饭,”她接着说道,“她们约的六点,正是吃晚饭的时间,我自然这么以为。或者我请她们吃饭,没关系。我的意思是,无论谁邀请谁、谁买单,总应该吃饭。可到最后也没人提吃饭的事,我饿坏了。也许她们没留心吧,她们一定没留心。可孙是个细心的人,她从前挺细心。”

她将榻榻米靠垫往后压了压:“赵挺好,虽然跟我想象的有点不一样,我以为她会更娇嫩,但她看上去挺强势。她确实挺强势吧?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孙那家伙需要被人管一管,她太任性,不是吗?”

礼拜六在MAC笔记本电脑后似问似答:“任性可以被管好吗?”她一直在梳理这几天拍下的素材,并不一定认真听进了周的每一句话。

周坐上沙发,把腿蜷起来,双臂紧抱住膝盖:“孙变了。她变得好成熟,再不像从前那样动不动就脸红。”

“成熟一点不好么?”

“没什么不好。我想现在她一定能应付许多从前不堪忍受的场面,真难想象,她也可以八面玲珑。”

“孙离八面玲珑还很远。”

“她失去了从前那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儿。”

“可你刚刚还说她从前太腼腆,动不动就脸红。你确实这么说了吧?”

“亲爱的、亲爱的,”周绕到礼拜六身后,望着窗外说,“孙从前的确很腼腆,同时她也是个傻大胆,这一点儿也不矛盾。我觉得那是她的优点,两个都是。”

“她是个优点很多的人。”

“啊,可她现在多么成熟啊,也许我该为她高兴。”周又绕回屋子中央,随着雅马哈音箱放出的爵士乐左摇右摆。她越过苹果MAC瞄礼拜六,她希望礼拜六反驳她。

可是礼拜六点头说大家都该为孙高兴,因为孙现在过得挺好。

“真的吗?你知道,我很久没和她联系,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她的生活到底怎样?她真的好吗?如果好,我就放心了。”

“反正我没觉得她的生活有哪一点不好。”

“真的?”

礼拜六终于把视线从电脑屏幕上移开,她望着周,“当然”,她说,“难道你不这么认为?”

周摆摆手:“不,也许是我多心。我以为她感到不幸福。”她加快了摇摆的频率,“算了,我胡说八道呢,别理我,我不该搅你的工作。”

“你看出什么了?”

“她憔悴了许多,你不觉得吗?她太瘦了。她的裤子不合适,那让她显得不精神。”赶在礼拜六回应之前,周又加了一句,“我们提到了我丈夫,她还是不太高兴。当然,也许是我多心,你工作吧。”endprint

“也许她还爱你。”

周停止摇摆,瞪大了眼睛连声否认:“这不可能,这怎么可能,她早该忘了我。”

“也许没有。”

“这绝不可能。”

礼拜六笑一笑,重新关注她的拍摄素材。周再次绕到她身后,“这女人是你选的主角?”她问,“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等片子剪出来,你就能看到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她挺漂亮。她是个农妇?她有这么漂亮的大水牛!真棒!”

“现在我要去见见她,你可以在家等我。看电视或者上网,随便你。也许你想读点书,去书架上找找,说不定有你喜欢的。”

待在空房间里独自消化与孙和赵见面后的情绪,周可不愿意这么干。

“你猜怎么着——我决定陪你去!”

礼拜六一怔,显出为难的样子。

“怎么?我这样去见她很冒失吗?我想她应该不会介意吧,你说呢?”

“她是赵的姐姐。”

这下轮到周发怔了。她忍不住再看一眼电脑屏幕上的郑。

“那有什么关系?”周耸耸肩,“我不介意。”

礼拜六不过是将拍摄素材的拷贝交给郑,并与郑敲定接下去几天的日程安排。在郑母亲家楼下,她们两三分钟就做完了这些事。

除了相互问好、简单自我介绍和道别,周同郑之间没有更多的交流。

反身走出去半里路后,周说:“你选对了,她的气息特别恬淡,是个少见的女人。”

又走出去半里路,周说:“比起来,她妹妹就像酒那么浓烈。”

最后半里路周没再说什么,但进门的一瞬间她说:“郑比她妹妹漂亮,你说呢?”

礼拜天(317)

孙对自己这一天的表现很不满意。她看出赵也不满意——无论是对孙,还是对她自己。

离开咖啡馆后足有七十分钟,赵一句话也没说。回家的路上她沉默着,回家之后她也还是沉默。她的沉默往往是爆发的前奏,因此这沉默显得威严,孙不敢轻易打破,只得陪她一起不言不语。

其实孙很想找个朋友谈谈今天的事:钱与礼拜天不请自来,周突然出现,赵与周在商场碰面(这是在咖啡馆时孙从她二人的交谈中获悉的),她同赵一起与周聚会……这些事她都想对谁谈谈。这个人最好对孙有一点了解,也清楚七年来的前因后果,并且真心对孙的境况感兴趣。吴正是唯一的人选。

毫无疑问,孙此刻不能与吴交流,那等同于火上浇油——在赵眼里,吴同周很可能是一伙的,她俩处心积虑要将孙从赵身边夺走,至于最后到底由周还是吴占有孙,则无关紧要。

但凡没有不便启齿的动机,男人总更愿意同男人交谈,女人则需要与女人聊天。每个女人都需要一个闺蜜,孙也不例外。但孙是一个爱女人的女人,而孙的女友视所有二十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女人为情敌或潜在情敌,这导致孙必须在对爱情和友谊的需求中二选一。如果她既不愿失去女友,又不甘心缺少闺蜜,那么就必定是眼下的局面——她竭力向赵保证不同吴联系,但她尽力做的却是不让赵发觉她同吴一直有来往。孙这么干已经两年零七个月了。

今天傍晚,周的来电泄露了这个秘密,赵却没有为此发火。孙想:吴的事只不过还没排上赵的怒火榜第一位,因为周比吴更令赵恼火。

孙在赵的沉默中回想着方才与周见面的点点滴滴。她不得不承认她不喜欢现在的周。仔细想想,她也不一定很喜欢从前的周。但她更不能否认,她一见到周就浑身不自在,而这种窘况绝不是出于讨厌。孙不喜欢周,但也没法讨厌周。这一点恐怕永远不能如赵的意。

孙发现赵已经不在客厅了。不知什么时候赵进了卧室。孙听见她在讲电话。

赵习惯在与孙闹过矛盾后给闺蜜打电话。尽管赵也是爱女人的女人,孙却不能以同样的理由反对她拥有闺蜜;一是因为孙不愿做小肚鸡肠的女人,二是因为赵的闺蜜是她亲姐姐。赵此刻很可能在同礼拜天通电话,她会不分青红皂白痛斥孙今天的种种不是,还会将从前七年里孙所有的不是再历数一遍。孙很庆幸赵的朋友不多,否则将不止礼拜天一人对孙的各种阴暗及无耻了若指掌。

一个有趣的现象——向闺蜜抱怨伴侣是每个女人(除直接对伴侣抱怨外)最热衷的事。一场有三个女人参与的谈话,倘若只毁掉两个男人的清誉,那只能因为其中一个女人还没有伴侣。

如果两个女人在恋爱,她们则往往各自找一个闺蜜诋毁自己的另一半。要是正巧这两个女人拥有同一个闺蜜(这种情况可不少见),这位当闺蜜的可怜女人就等着受罪吧。她将发现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罗生门,令她不知该听信哪一方的故事。更恐怖的是,两个女人床头吵完床尾和,之后必定交交心,把与闺蜜间的对话一字不落说给对方听。好嘛,这闺蜜迎合甲骂过乙,又顺着乙的意思数落过甲,她顿时就里外不是人了。而她对此一无所知,因为女人不喜欢将意见挑明。她只是疑惑,为什么两个朋友同时疏远了自己。不过也用不着特别在意,女人间的争吵很快会再来,被忽略的闺蜜也就立刻重获她们的青睐,之前的种种小隔阂自然在新一次的毁谤与随声附和中一笔勾销了。

赵的闺蜜是礼拜天,礼拜天不是孙的闺蜜,孙从没有机会在礼拜天面前为自己申辩,她想礼拜天一定非常讨厌她。

有为数众多的女人讨厌闺蜜的伴侣,她们奇怪既然那家伙如此下作,为何闺蜜还不改痴心?这当然是总听到抱怨的结果。也有些女人讨厌闺蜜的伴侣,因为她爱恋她的闺蜜,这种情况不占多数,但也不算罕见。

礼拜天是赵的姐姐,她讨厌孙,只能因为听多了赵的抱怨。赵抱怨起来真是没完没了!

这时赵突然走出卧室,将电话递向孙:“我姐姐要和你说话。”

当女人为闺蜜的遭遇打抱不平,以至于无法自持的时候,她们常要求亲自会一会那个下流坯。她们认定凭她们的语言或肢体语言能令浪子回头、让闺蜜舒心,再不济也能为闺蜜出口恶气,给那个天杀的一点教训。

此时此刻的礼拜天必定是到了这个无法自持的关头。endprint

“我不接,”孙说,“我可不认为随便什么人都能教训我。”

“她是我大姐,不是随便什么人,比如周,或者吴。”

好吧,礼拜天不只是闺蜜,还扮演着赵的家长。孙也许该窃喜电话那头摩拳擦掌等着教训她的不是赵的母亲。

“喂,大姐你好。”孙一接起电话就端正了心态,决定全程低调,以听训为主,附和为辅,适当的时候稍微发表一两句与赵不同的见解。她希望至少能让大姐明白——她可没对周念任何旧情,对吴也从未有过非分之想!

“今天在江边碰见你妈妈,说好改天送些蔬菜去。把她的电话号码给我好吗?”

就这些?!

“下午的事别放心上,我们该提前去个电话。”

就这些?!

“早点休息,晚安。”

通话结束了,就这些。

孙有些茫然,事情出乎意料的时候她总是茫然。她问赵想不想知道礼拜天说了些什么。

“所有同你有关的事我都没兴趣。”

孙看出赵没讲真心话,于是她也撒起谎来:“她训了我一通。”

“半分钟就能训一通?”

“有时候一个字就能训得人面红耳赤。”

“没有那样的字。”

“滚!”

赵一下子面红耳赤,她圆瞪怒目,声调拔高了不止八度:“你说什么?!你让谁滚?!”

“瞧,一个字。”孙露出谄媚的笑。她不想板着脸入睡,即便明天还是免不了争吵,至少让今晚睡个安稳觉。

“这么说大姐教训你了?她怎么说的?”

孙编了一堆瞎话,借礼拜天的嘴拼命毁谤自己。

“没那么严重,”赵开心极了,“她不该这么说你。”

“不,大姐说得全对。”

“真心话?”

“百分之百!”

赵心满意足地长叹一口气:“累了,睡吧。”

赵甚至冲孙笑了笑!

当生活中没有一个闺蜜蹦出来为女友出头时,自己不妨扮演那个攻击自己的人。如若不然,这漫长的一天哪里会有这般安稳的结尾?

第四周

礼拜一(167)

礼拜一看出孙又在撒谎。

只要说了假话,孙就会不自觉显出极矫揉造作的表情,没有一次例外。礼拜一奇怪三十年来竟从没人为孙将此点破:“嘿!你撒谎的模样蠢透了!”

对自己撒谎的水平,孙缺乏正确认识,这一点同样令礼拜一不解。孙比她聪明太多,连她都能一眼看穿的把戏,孙怎么会蒙在鼓里?

礼拜一为自己想出了两个答案:孙太在意她,所以明知道会被识破,还是要说些善意的谎言;或者孙太不在意她,因此明知道会被识破,仍旧肆无忌惮地撒谎。

每次面对孙的满嘴瞎话,礼拜一都在这两个答案间左右为难。大多数时候她倾向于相信答案二:孙太不在意她。从前她为此而伤心,但现在不了。

现在她想弄明白孙为什么不在意她。

五岁那年礼拜一开始拥有记忆。她人生中头一件被记住的事是母亲的失信。说好带她去动物园,到了那一天却不声不响赶早去加班……之前整整一周,礼拜一活在憧憬的巨大喜悦中,而母亲加班的十个小时里,礼拜一愤恨得浑身发抖,她咬牙切齿地提醒自己:这伤害太大了,无论母亲回家后给她什么样的解释,她也绝对不会接受,除非母亲答应下周末和下下个周末都带她去动物园!

没想到这世上还有更残忍的伤害,母亲到家后直接进卧室睡觉,没给礼拜一半句解释,更别提道歉、安慰和补偿。

对此礼拜一不得不接受。她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道歉,却没法拒绝“不道歉”,这种决绝毫无意义,除非它升级为对抗。礼拜一五岁起就不是个轻易服输的家伙,她找到了属于她的对抗方式。“不相信”,对母亲的所有承诺一概不相信。

她并非没给过母亲机会,母亲第二次许给她动物园的时候她仍轻信了一回(她才五岁,请原谅她必须太天真)。但那是最后一回,母亲又失信了,还是没任何解释。从此母亲再提到动物园,礼拜一干脆主动拒绝,“不去!”她皱着眉头嚷嚷道,“就不去!”

母亲为什么失信?又为什么毫无愧意,连一个解释也懒得给?礼拜一想出了最佳答案:母亲不在意她。尽管那时候母亲爱她胜过大姐,但母亲并不在意她。也许母亲压根不在意除自己外的任何人。母亲太自私。

礼拜一记得父亲在意她。父亲说话算数。他许诺带她去动物园,即便被突然安排下的出差打断了足足两个月,他也没食言,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牵上她的手去动物园,路上还一个劲向她赔礼道歉。因为拖了六十天才兑现诺言,父亲真的很愧疚,他说对不起的时候眼圈都红了。礼拜一永远忘不了那个酷热的清晨,父亲抬手偷偷地抹泪,然后抱起她走进她朝思暮想的动物园。

她也忘不了另一个同样酷热的清晨。母亲告诉她父亲死了。那一瞬她感到心脏猛烈的绞痛。她认为从那时起她患上了严重的心脏病。虽然有不少人告诉她那是一种极度伤心时的表现形式,但她不相信。

之后十五年间,她的心脏病时好时坏。好的时候一连数个月没动静,不好的时候隔三差五就发作。当然,并非每次发作都像头一回那般猛烈,有时只不过轻微的刺痛几下了事,比如孙说好陪她过生日,却因为喝醉酒就不陪她了;也有时礼拜一感到心脏病发作得厉害,几乎能要了她的小命,比如孙说好陪她一辈子,却因为周出现就不陪她了。

最近礼拜一的心脏病频繁发作,而且一次比一次更激烈。

孙说大姐在电话里教训了她。这真可笑。

礼拜一在那通电话里没提到孙半句不是。

虽然大姐是她最知心的朋友,但有些事连她自己都不愿面对,又何必同别人讲呢?

“孙一定以为是靠她的连篇谎话,才换取一夜安宁。管她呢,就让她这么以为吧,让她沾沾窃喜自鸣得意。反正她也不会真心在意我为什么懒得争吵,为什么我宁愿假惺惺地微笑也不肯告诉她我的焦虑。”坐在咖啡馆里,礼拜一想着,“她一直不在意我的焦虑,所以我一直焦虑她为什么不在意我。”endprint

怪圈。恶性循环。

她一连写下两个不美观的词。服务员端来咖啡,顺便收走了桌面上被书写过的意见卡。

礼拜一又抽取了第二张。她喜欢在纸上写点什么,这个爱好被她当作最私密的隐私,因为孙擅长写字,周更擅长,而她只是爱好。在孙面前她努力表现出对文学艺术及文艺青年的鄙夷,她知道这让孙不痛快,可她能怎么办?叫她承认她同周一样喜爱文字,但她远没有周的天赋和成就?那倒不如立刻送她上断头台来得舒心!

孙需要一个文艺伴侣,而她不文艺。周文艺。

礼拜一想起她的初恋女友。那家伙也算是文艺青年吧,在聚集着女同性恋者的网站论坛上,仅凭一手好文章就捕获无数女孩的芳心,还会拉几下小提琴,应该属于文艺青年的范畴。那家伙讨礼拜一喜欢。可那家伙又多情又绝情,在性事上随便得令人咂舌,礼拜一不清楚这是年轻人的通病还是文艺青年所特有的。礼拜一猜到那家伙身边有了别的女人,她忍耐过,哀求过,最终还是分手了。如今想起来,礼拜一不为失去那家伙而遗憾,她只难过自己从此多了一份固执——绝不先低头,也不轻易下台阶。她知道她太偏激,可她打心眼里认定,先低头除了失去尊严外起不到任何积极的作用,而一再赔礼又一再犯错的人不值得被善待。礼拜一认为自己比许多人冷酷,可她一点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

但是孙喜欢心肠软的女人。孙需要一个温柔、温暖、温顺的伴侣,随时能掏出大把的安慰、鼓励和宽恕。礼拜一正好相反,她硬邦邦、冷冰冰、浑身是刺。她痛恨肉麻,可怕的是有太多情感表达的方式让她感到肉麻,比如绝大部分安慰人和鼓励人的语言或行为。至于宽恕,在她眼里等同于纵容。

孙要的是一个知心大姐,她可干不了这差事。据说周在这方面倒是一把好手,笔下生花的人,嘴自然也甜。既然如此,礼拜一何苦硬往自己嘴上抹蜜糖?她不做班门弄斧贻笑大方的蠢事!

孙应该还需要一个能为她分担经济压力的伴侣。说实话,孙在挣钱方面不怎么行,礼拜一则更差。她猜周的月薪早就比她多三倍不止……

礼拜一认为自己终于找出了正确答案:她满足不了孙的需要,于是孙不需要她,于是孙不在意她。很合逻辑,谁会平白无故去在意他(她)压根不需要的人呢?

原来如此。

礼拜一没在电话里对大姐数落孙,但大姐显然察觉到她不愉快,因此提出见见她。

就在与周碰过面的咖啡馆,礼拜一来早了;她有些心神不宁,竟将两点半看作三点半。同样因为心绪不平静,她才顺嘴将地点约到了这儿。从前约人她总挑这个咖啡馆,离家近,巧克力布朗尼也可口。那天约周,也是习惯使然。现在她后悔了,那晚的经历将使她失去一个心仪的消闲地,这儿令她回忆起当晚的情景,她认为那次她的表现糟透了。

在周的反衬下,她就像一根愚蠢的木头!

她居然紧张得两腿直哆嗦。在集中注意力抑制住双腿后,她才发觉自己正死盯着周愣神。这是她的习惯,她学不会一心二用,但凡她专注地想着什么,两眼就长时间发直。周微微一笑,将目光移开了,她从周的眼中看见了怜悯。周一定发现她在哆嗦,而且还会认定她既痴呆又没有礼貌,见面不到五分钟,她就将优越感拱手让给了周!

还有,她不懂自己为什么要大声笑个不停,为什么不能学周的样子抿起嘴浅笑?她明知道那副模样更讨人喜欢,却仍然脑子发热,选择堪与最豪迈的男人比肩的方式去笑!

礼拜一不会微笑,她要么咧开嘴呵呵笑,要么仰起头哈哈笑,要么干脆不笑。不笑的礼拜一表情凝重,仿佛板着面孔,不止一次令身旁的人误会她在生气。那天走在湖边,一对年轻的高中生与礼拜一擦肩而过,她从那小女生的脸上看到一种夹杂着甜蜜、羞涩与忧伤的微笑,小女生望着小男生,欲语还休面先红,小男生回望小女生,满眼都是疼爱。

“那女孩想做那男孩的女友,她觉得那男孩也这么想,可她不敢说出口。”

“你怎么知道?”孙问她。

“她那副表情,所有的女人都能看懂。好像男人都喜欢女孩有这副模样,是吗?”

“我不认识几个男人,没法代表男人们回答你的问题。”

“你就挺喜欢,是吗?”

“这同你刚才提的问题没关系,我不是男人。”

“可这不妨碍你喜欢,是吗?”

“不,我不喜欢。”

“我再也不会有这样的表情,不,我似乎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表情。”

“至少我没在你脸上看到过,我猜你从前也确实不会来这一套。”

“为什么?为什么我不会来这套?”

“在恋爱这档子事面前,你一点儿也不纠结。换做是你,恐怕早就表白了,‘小伙子,我挺爱你,做我男朋友吧!是不是?”

“为什么我不纠结?”

“因为你不害臊。”孙半开玩笑地说,“而且我知道,你不喜欢那些害臊的姑娘。”

礼拜一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真的不害臊,但她确实不喜欢那些柔弱、羞涩的女人,那样的女人大多自怜自艾,一入中年就沦为怨妇;在礼拜一心中,怨妇远比妒妇和泼妇更讨人厌。当然,这并不代表她甘心做妒妇或泼妇;她欣赏勇敢而坚强的女性,她希望自己是勇士,面对任何难关都奋力向前,那样的话,虽败犹荣吧。

可是,参与一场实力太悬殊的角逐,到底是勇敢还是愚蠢?

相对于周,礼拜一感到自己一无是处。“不,我有我的优势,孙的妈妈不是说过吗,我不会同男人结婚,所以比周更适合孙。”想到这里,礼拜一冷笑一声,“特殊的性取向居然也成了优势,我竟得仰仗‘周不肯做同性恋者才得到孙。如果周愿意不离开孙,孙就不会选我了吧。”

礼拜一只顾着想心事和冷笑,没注意大姐已经走近。她倒是先看见了吴。吴夹着摄像机,似乎在拍什么。顺着吴的摄像头,礼拜一发现了郑。

难道吴在拍大姐?不可能。

但随着郑的落座,吴也在邻桌摆好了架势,摄像头果真正对郑,也许连礼拜一也被拍了进去。endprint

“怎么回事?她在拍你?”

吴过来向礼拜一问好。她俩从前见过,勉强算得上熟人。

吴说她一直计划拍一部关于女人的纪录片,主角必须是个有意思的女人,她选中了郑。

呵,又是一个文艺女青年。礼拜一感到这几年的生活中充斥着文艺女青年,一个孙就够她受的了,孙又带出不止一个前女友和红颜知己,全是文艺女青年。礼拜一不理解为什么文艺青年如此爱扎堆,在别的行业恐怕并没有这种强烈的群聚意识。礼拜一从前做过报社记者,同事自然都是记者,可一旦下班,她就不愿再与当记者的人来往。后来礼拜一又从事过酒店业,下班之后不止是酒店的工作人员,连任意一家酒店她都不愿多看一眼。孙干的就是与影视相关的写作,难道她不该在消闲的时候远远躲开像周那样的文字编辑或者像吴这样的电视台导演吗?

孙说过:“写作对我来说可不止是工作,我想拍纪录片对吴来说也同样不止是挣口饭吃。”

呵,理想,文艺女青年都有理想。为了理想她们需要与志同道合的朋友们聚在一处,彼此鼓励相互安慰,不这样她们简直没法生存,因为其他人都不能理解她们的神经到底搭错了哪条线。

如果礼拜一禁止孙与文艺女青年来往过密,算不算对孙太残忍?可礼拜一觉得,倘若纵容孙同吴这样的女人来往,对自己就太残忍了——孙迟早会爱上文艺女青年,而文艺女青年从来不拒绝他人的示好,那么礼拜一就只剩下独自悲伤的份了。所以礼拜一虽未明说,但通过各种旁敲侧击已对孙有效地传达了她的立场:绝不许与任何文艺女青年过从甚密!

老实说,礼拜一感到羞耻,她不得不承认她害怕所有的文艺女青年,尤其是周和吴。

造成这一切的是孙。但孙不在意她的羞耻。孙不在意她的任何心情。因为孙不需要她。

与通电话时的情形不同,那时候礼拜一的脑中纷纷扰扰找不到头绪,而眼下她都理清楚了。糊涂时有糊涂的烦恼,明白时又有明白的痛苦,无论怎样她的心情都很糟糕。大姐出现之前,她想过要将自己思考的所有问题同大姐讨论,她希望这么做能让自己的心情稍微有一点改善。但吴的出场彻底粉碎了她的希望,她怎么能在吴面前露出软弱?这只会让吴笑话,让周笑话,最终孙也会知情,也许同样会笑话她。

礼拜一决定咬紧牙关,什么也不说。

客观地说,吴还算识趣。她只待了不到十分钟就收拾器材离开了。

也许她察觉到她的在场使礼拜一同郑的谈话陷入僵局,礼拜一说出口的全是不痛不痒的客套话,导致郑显得无所适从;这绝非常态,也没一点戏剧观赏性,再拍下去只不过浪费时间。

又也许她察觉到礼拜一对她的抵触,同时感到郑因此而不好意思。

也可能她讨厌礼拜一。

反正她离开了,收拾好器材,同两人道声再见,然后消失在街角。

一路上不止三个人因为吴的缘故伫足回望。这一路不过短短二百米。

礼拜一真是不明白,为什么在很多人眼里吴是个迷人的女性。

频频惹人关注的也许只是她腰间的摄像机和肩上的三脚架,大伙儿总对影视工作者格外有兴趣,不是吗?

“她拍你的事孙知道吗?”礼拜一问郑。

“孙没跟你提过?”

“完全没有。”

“那么我想她应该不知道吧。我没和她讲。”

“也许吴早告诉她了,她们是好朋友。”

礼拜一从郑的眼神里看不出她对孙和吴的事究竟知道多少。

“吴没对你说过她是孙的朋友?”

“提过一两句。”

“孙告诉我她俩很久不联系了,这一点吴肯定没说吧?”

郑摇摇头:“我和她聊得不多,大部分时候我干我的……”

“我知道孙撒谎,”礼拜一打断郑,口气有一点生硬,“她俩一直有来往,而且很可能非常密切。”

郑明显做了一番思考,然后问道:“你和孙怎么了?”

“我们挺好。”

“你心情不好。”

“我挺好。”

“你去哪儿?”

“咖啡没了,去续杯。”

站在吧台旁,礼拜一能瞥见大姐的侧脸。她能看出大姐的情绪比刚到时低落,她想这全因为她莫名其妙地冲大姐发脾气。礼拜一没理由认为大姐一定有事在瞒她,大姐同孙和吴的事压根没关系;她也不能责怪大姐接纳了吴,且不论大姐对此一无所知,即便大姐明白她为什么排斥吴,也不代表大姐必须顺她的意对吴下逐客令。礼拜一想起孙在喝醉时发的牢骚。

孙说:“我不要求你围着我转,但你也不能强求我围着你转。”

就连三年半的亲密爱人也不愿围着你转,何况其他任何人?

最可怕的在于,这爱人不要求被你围绕,因为她不需要你。

你因她无视你而伤心难过,她对你的伤心难过完全无视。

服务员从吧台后端出热腾腾的咖啡。“让您久等了,这一壶是新煮的,”服务员笑容可掬,“请您稍等,这张意见卡是您写的吧?您可以将您的意思写得更明白一些吗?这样有助于我们改进服务质量。”

礼拜一望着服务员放到桌面的意见卡,上面有她写下的两个不美观的词。

怪圈。恶性循环。

“说实话,您的意思我们不太懂,您对我们具体有什么意见呢?”

“没意见,”礼拜一面无表情地回答,“我对你们满意极了。”

礼拜一看到大姐正望向吧台,她深深吸一口气,决定以和颜悦色的面貌继续与大姐的交谈。交谈内容将不涉及吴或孙,甚至也不涉及自己。两个女人聊天不一定非谈心事不可,天气、发型、护肤、服饰和新款手机,有时候这些话题更能够拉近两个女人的心。

礼拜二(267)

从被通知吴将到家里来拍摄那一刻起,礼拜二便忙着打扫卫生。她自认为是一个勤快的主妇,每天用在玩麻将上的时间绝不超过五小时,其余的时候但凡醒着,她都在打理家务。即便如此,从没有一个客人称赞过她家里干净,倒是常有不识趣的来访者对沙发下的灰尘和卫生间盥洗池里的污渍表现出嫌恶。礼拜二认为那些人纯粹是鸡蛋里挑骨头,只要沙发上没灰尘不就行了?谁也不会钻到沙发底落座;至于盥洗池,那原本就是为脏东西准备的,谁要是指望烟灰缸里永远没烟头,他(她)就压根不该吸烟。endprint

但一想到自己的居所将在电视上曝光,接受全省乃至全国观众的检阅,礼拜二突然对长年不开启的壁橱最深处的一点积土都不堪忍受了。

礼拜二一口气展开了三天大扫除,别说盥洗池,就连马桶也熠熠生辉,简直够资格摆回家具商城的陈列台充当新品再卖一次。

然后礼拜二着手打扫自己。换发型,做美容,从上到下添两身新行头。她还参加了减肥按摩疗程,虽然按摩师坦白告诉她三天之内出不了惊人的效果,她仍义无反顾地交足两千四百元钱。哪怕只减掉半斤赘肉呢?只要这半斤肉全出自脸庞,效果不一定不惊人。做以上所有事花去礼拜二近八千元钱,她一点儿也不心疼。

吴跟着郑进进出出已经有段日子,街坊邻里和楼下的小姑子都见到过。这给礼拜二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快乐。

自从小女儿年满二十五岁,她的婚恋问题便是这个家庭最为三姑六婆们所关注的焦点,每当被人追问小女儿的事,礼拜二就如同做了偷鸡的贼一般心虚。她不止一次感觉到她们不怀好意,不是借关心来打探消息,就是以介绍对象为幌子有心刺礼拜二的痛处。眼看小女儿二十七岁了,邻人们的关切不仅没丝毫减弱,反而更加汹涌,一旦在楼道口或菜市场里碰上,仿佛小女儿到底何时出嫁是唯一可聊的话题,与此相比,北京奥运会也显得不那么重要了。礼拜二想过,如果她将小女儿的反常恋情公之于众,或许她们就心满意足并偃旗息鼓。礼拜二只是想一想,这种令亲者痛仇者快的事傻瓜才会真干。

这段日子不同了。比起小女儿婚恋这个老掉牙的问题,大女儿被导演相中成为七大姑八大姨们更热心讨论的事。礼拜二乐于同她们聊一聊,这件事全然没有丢人的因素,无论从哪个角度分析都值得骄傲。

在礼拜二的描述中,吴虽然年轻,却俨然已是名导演,目前这部由大女儿担纲主角的影片有可能在国外(法国或意大利?)获大奖。当小姑子对工作人员的阵容表达出疑惑时,礼拜二说:“偶尔上街拍当然用不了许多人,在屋子里拍的时候阵仗要大得多,那么老大的摄像机,一部恐怕要好几十万。工作人员也不少,总有七八个吧。”

小姑子立刻提出想获得一个旁观的机会,礼拜二答应替她问一问吴导演的意思。

“吴导演,我有几个邻居想来看你拍电影,可以吗?”

吴说那没什么不可以的。

“会影响你工作吧,她们都是普通老百姓,没见过多少世面的。”

吴说看一会儿不打紧。

第二天一早礼拜二在楼道口宣布吴导演的意思。

“导演不同意,”她说,“会影响拍摄进度。”

礼拜二当然不会傻到给小姑子机会捅破她吹下的牛皮。这般愉快的话题她已经有太久没享受到了,她真希望这种情形能永远持续下去。

吴按约定准时来了。礼拜二为她泡好刚买的普洱茶,又端上精心准备的小点心。前一天晚上她列出了全部(她所能想到的)与影视艺术相关的话题,此时便一一道来。她认为这样能表达关心,拉近她与吴的距离。

“导演是不是只管发命令?”

“导演和投资人谁厉害?”

“演员的生活真那么乱吗?”

“导演一年能挣多少钱?”

茶过三巡,礼拜二领吴参观家中的所有角落,并特别推荐吴拍摄几个重要“景点”——沙发底、盥洗池和橱柜。至于采访时的拍摄背景她也有她的想法,客厅的液晶彩电足有五十吋,当背景再好不过了。

“需要我怎么配合?”礼拜二问吴,并同时瞄一眼镜子,里面的自己面色红润衣着光鲜,礼拜二认为可以开始了。

吴和郑低声商量了几句,然后将摄像机固定在三脚架上。

“阿姨,您平时干什么,今天就干什么。摄像机开着,但您不必理会它。我先走,晚上再来取机器,麻烦您了。”

在礼拜二还发怔的工夫,吴已经消失了。

礼拜二瞅一眼摄像机,不动声色绕到它背后,然后招手示意郑随她去卧室。

在卧室里,礼拜二关上房门,压低声音问郑:“她这是什么意思?”

“吴导说得先给你时间适应摄像机。”

“我没觉得不适应啊。我一点儿也不紧张。”

“她说……过度兴奋也是不适应的表现。”

“我兴奋吗?我一点儿也不兴奋。”

郑揽住礼拜二的肩膀,“妈,过两天再拍。”

礼拜二原本有些生气,此时转念一想,也好,拍摄周期拉得越长,她在邻里中的骄傲就能延续得越久。

另外,礼拜二料定吴会采访她,她已经列出了讲演提纲。但时间匆忙,很多地方她还来不及细想。既然过两天才拍,她认为不妨将整篇讲演稿一字不落写在纸上,到了面对摄像机镜头的时候,她就不担心会忘词了。

礼拜三(316)

那时候礼拜三刚与周分手,常常不怎么愉快。吴则因为感情同工作一齐受挫,更是终日里郁郁寡欢。她二人时不时彼此安慰打气,大半年下来竟也有了几分相依为命的意思。

弹指四年,如今礼拜三已然有安居乐业之势,吴却见不到时来运转的苗头,仍旧独身彷徨。回想当初情分,再看眼下形状,礼拜三不能不对吴生出几许愧疚。对于礼拜三近两年的刻意疏远,吴除去几句“重色轻友”的玩笑话外就再无责备;吴心中是否真不在意,礼拜三拿不准,但在表面上吴一直显得宽容大度,甚至有点委曲求全,礼拜三觉得吴很够意思。

“委屈你了,”礼拜三对吴说,“赵小器,但不是不讲理,再过段时间她一定会接受你。”

吴横她一眼:“当我是你的后宫吗,说这样难听的话?”

礼拜三也觉得自己的话有失妥当,便一个劲道歉赔礼。

“你也不容易,”吴叹起气来,“我不怪你。”

这是两年前的对话,发生在赵与吴首次见面之后第二天。两年过去,赵非但没有接纳吴的迹象,对礼拜三同吴之间的交情反而更不能容忍了。对此礼拜三无计可施,只好学会了撒谎。

毫无疑问,赵与吴的首次见面于礼拜三而言确是一场灾难。endprint

此前三天,吴在深夜两点往礼拜三手机上发来一条短信,大概说的是某部电影十分精彩,请礼拜三务必抽空看一看,改日再交换心得。这条短信中本没什么不得当的言语,原不至于招来赵的不满,但赵认为发短信的时间是个大问题——深夜两点,就不担心扰人清梦吗?怕是极亲密的情人间也没这般肆无忌惮吧!赵为此生了大气。

当然,赵的脾气不专为短信时间而来,赵对吴其实积怨已久,这些礼拜三是知道的。吴是周的密友,赵讨厌周,时刻不忘提防周,自然容不下吴在礼拜三身边出没;即便撇开周的原因,光是看礼拜三每每谈及吴时所用的溢美之词,就足以令赵将吴列入黑名单了。

尽管对赵的心思一清二楚,礼拜三还是为了吴同她争执起来。礼拜三不愿因几桩捕风捉影的小事失去吴,更重要的是那时候礼拜三还不知道赵的厉害。紧接着她便领教了。

论骂战,礼拜三不是赵的对手。别看赵平日里文静不善言辞,但在肾上腺素的帮衬下能爆发出惊人的口头攻击力,加之她一向偏执,满肚子歪理自成体系,且她本人深信不疑,说出来滔滔不绝兼理直气壮,乍听上去仿佛真理确实在她手中,叫人一时间无从辩驳起。

再论动手,礼拜三也远不能与赵匹敌。赵的体质孱弱,力气甚小;相反,礼拜三倒算是个身强体健颇有气力的女人。但老话说“穿鞋的怕光脚的,光脚怕不要命的”,赵来了脾气就是个不要命的,全然不计后果,大有“杀人不过偿命”之豪气。没过上七招,礼拜三就心惊加胆寒,赶紧俯首告饶了。

从此礼拜三便怕了赵,再不敢当她火头上浇油。自然,这是后话。

礼拜三告诉吴,赵不允她二人来往。

“为什么?”

“她觉得我和你不止是普通朋友。”

“当然,我们是非常要好的朋友,说知己也不为过。”

“再讲明白些,她认定我和你暧昧不清。”

“清者自清,难道不是吗?”

“我不在意其他人怎么看,但她是我女友,光我自清是远远不够的。”

“那么你打算断了同我的来往?”

礼拜三垂下眼皮,带着十二万分的愧疚小声说:“眼下我没别的选择。”

吴撇了撇嘴,“重色轻友,你就不能同她解释吗?”

“我已经解释了一整夜,不通。”

吴显得沮丧,头也垂了下去,手指拨弄着耳畔一绺长发。

过一会她又精神起来,说:“我去试试,怎么样?她还没见过我呢,人怕见面,见了面就没事了。”

在当时礼拜三认为这不是个馊主意,何况她并不甘心就此与吴不相往来,于是同意安排吴同赵见面。

吴持起汤勺,将礼拜三的碗盛得满满的,“多吃点,”她似笑非笑,“你有了好情人,将来为你做饭盛汤的机会怕是不多了。”

吴的厨技只能算寻常,但她肯花心思在布置餐桌上。三菜一汤由烛光衬着,再配上两杯沁凉的白啤酒,初夏傍晚的清风一吹,倒也称得上是一顿佳肴。赵留学归国之前,礼拜三常来吴家中蹭饭,并不一定次次知会赵;但特意瞒着赵过来见吴,还是头一遭。此后礼拜三与吴的会面几乎回回向赵撒谎隐瞒,当然,这也是后话了。

赵为什么答应在家中宴请吴,礼拜三一直没琢磨透。依赵自己的说法,她是不想落下个草率任性胡搅蛮缠的名声,于是愿意亲眼看一看礼拜三和吴是否真如礼拜三极力描述的那般清白。但事后礼拜三常疑心赵有心设下鸿门宴,请她们入瓮,只等她二人放松警惕露出马脚,再下逐客令时便有凭有据,任礼拜三百般不情愿也无可奈何。这么想的时候,礼拜三后悔当初没多长个心眼,以至于日后总得偷偷摸摸提心吊胆好不辛苦。

当时礼拜三同赵一齐在楼道口迎客;吴身着素裙发扎马尾,捧一束金灿灿的太阳花自小区大门步入,款款向她们走来。礼拜三见了心下顿时间一紧:金色太阳花是赵的最爱。果然,赵低声问道:“她怎么知道我喜欢这种花?”

“凑巧罢了,喜欢太阳花的大有人在,总不止你一个。”

“哪里就这么巧了,怕是你没少花心思教她吧。”

天地良心,礼拜三无论如何也不会在这些细枝末节上费脑子。大约她曾无意间向吴提过赵的喜好,吴心细,听进去了,此时便拿来一用。偷鸡不成蚀把米,聪明反被聪明误,礼拜三不禁暗自叹一句:“真真是缺心眼至极!”

那天礼拜三亲自下厨。红烧五花肉,清蒸大黄鱼,两荤;蒜泥空心菜,白灼广芥蓝,两素;枸杞参鸡汤,炖的是上午才杀的老母鸡,配的是党参;主食有二,白米饭和鸡蛋葱花薄面饼。还有酒,也是两种,杏花村十五年陈酿半瓶,比利时白啤酒一打。除了啤酒,桌上的每样饮食都合赵的胃口,这顿饭名为待客,实则大有携客拍马屁之嫌。相信赵也深有此感,做饭的两小时里她竟一次也没进厨房半步,只在布置餐桌时略抬了抬手,将起褶的桌布抻平。

吴倒是几次进厨房想帮手,都被礼拜三劝了出去。

“让我帮你吧,坐在外面怪没意思的。”

“赶紧出去,你和我在这里,让赵一个人待客厅算怎么回事?”

“她几乎不同我讲话,与其坐在外面发呆,还不如陪你聊聊天。”

“她内向,不擅长聊天,你该主动找找话题。别忘了,今天你来可不是为了陪我。”

吴百般不情愿地出去。礼拜三隐约听见她与赵大谈电影,什么塔克夫斯基,什么基斯洛夫斯基,什么罗曼·波兰斯基……礼拜三敢肯定赵更愿意谈谈出租车司机,而对其他各“司机”没有一丁点兴趣。印象中吴并非是个爱高谈阔论的女人,礼拜三不懂她为什么如此不合时宜的突然卖弄起来。不过细想一下,吴与礼拜三聊天时的话题有三:礼拜三的个人感情,吴的个人感情、电影。诸如工作景况、妆容服饰、美食佳酿,乃至柴米油盐酱醋茶等女人们热衷的话题,在礼拜三与吴的逾百次畅谈中竟极少涉及。吴与赵初次相见,很难谈情事,所以也只好扯几个斯基出来闲话了。

还是缺心眼,即便只有电影可谈,也不必非谈那曲高和寡的几位;周星驰、冯小刚、葛优、金·凯瑞、罗温·艾金森,这其中任选一位的任一作品,赵都能饶有兴致地说上几嘴。赵爱好喜剧,引她发笑的电影她愿意一看再看;她几乎从不看悲剧,她认为哭着走出电影院还不如压根就别进去,花钱买罪受,这本身就是一出活悲剧。礼拜三借上菜的功夫提了赵对喜剧的偏爱,再回厨房时便听见吴搬出查理·卓别林和巴斯特·基顿。难道她就不能谈点儿彩色的喜剧?礼拜三一连叹了三遍:“不开窍!”endprint

等到正式上桌用餐的时候,赵与吴重又陷入无话可说的境地,各自埋头吃喝,连带着对礼拜三也不理睬了。尽管赵同吴在生活学习工作中没有一丝一毫的共通之处,但两个女人倘若有心交谈,何愁找不到可聊的话题?礼拜三谈起当时热播的电视剧《潜伏》,又说到网络上先后轰动一时的数位哥姐;吴倒是颇为配合,虽不清楚前因后果,却也时不时问一句笑几声。赵则着实不捧场,仍旧能少一句是一句,几番下来倒像是礼拜三同吴径自聊得火热,而将赵冷落一边似的。

这样可不行,礼拜三立刻转了话头:“你不是想出国深造吗?我家这位刚从欧洲回来,”她拉住赵的手,“那边怎么样,给吴说一点你的经验吧?”

赵懒懒地抽回手,端起小瓷盅干尽一杯杏花村,“你想去哪里?”

“法国,巴黎。”

“我没去过。”

这个话题就此打住。

礼拜三不甘就此罢手,略一寻思,又说了:“赵喜欢狗,尤其爱金毛猎犬和拉布拉多,你从前养的不就是拉不拉多吗?”

赵确实爱狗如命,她果然抬起了眼皮:“现在不养了吗?”

吴说养了大半年,因家中出了变故不能再养,只得忍痛送与一对老夫妇。那对老人惜狗如子,照料得比吴妥贴百倍,说来将狗送他们倒也不算亏待了它。

赵微微蹙眉:“我要是养了狗,无论如何也不肯送人。同狗比起来,人总是显得薄情寡义。”

这个话题自然也打住了。

正满席尴尬之际,礼拜三瞥见吴的手机,料想价值不菲,便伸手拿过来掂量,并对赵讨好道:“这电话挺漂亮,要不给你买一个?”

哪个女人不爱情人的礼物?礼拜三认定赵必然欢喜。

谁知赵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回国前我问你要不要iPhone,你不是嗤之以鼻吗?怎么今天拿在人家手里就漂亮起来?”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iPhone!我哪里认得它啊,你不是不知道我有多土气。”

“我以为你拒绝我的礼物,总该过一过脑子,原来你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礼拜三干咳两声,“这个话题还是打住,打住吧。”

又打住了。默默进食,礼拜三再不敢有别的指望。

许是气氛太过压抑,不知不觉间礼拜三多喝了几杯,晚饭结束时已有几分醉意。往常到了这地步赵早该出言劝阻,那一次却置之不理,任由礼拜三自斟自饮,她则退席坐到一旁刺起了十字绣。

吴酒量有限,350毫升的啤酒平时不过一瓶,那天却也陪着礼拜三喝了三瓶不止。剩下近九瓶啤酒悉数落入礼拜三腹中,此外还有七钱一盅的白酒计七盅,礼拜三醉了。

礼拜三喝醉酒的次数多不胜数,她从十八岁入大学那天开始沾酒,起先偶尔喝醉了不过往床上一倒,沉沉睡上八九个钟头便清醒过来,至多误掉第二日的早课,并不闯别的祸。然而日子久了,礼拜三的身体和意志力都薄弱了许多,醉酒的频率见长,犯下的错误也越来越严重。酒后失言,酒后失态,酒后失德,酒后乱性,礼拜三每条都犯了,而且不止一次。因此她从前的女友都反对她饮酒。说起来她们无一例外,都从陪伴礼拜三喝酒,到劝她浅尝辄止,再到与酒誓不两立。礼拜三自己也并非没想过戒酒,她也想过戒烟,还想改掉熬夜的恶习,但都只是想一想而已。礼拜三的坏习惯不少,但她最恶劣的习性恐怕是懒惰,她好逸恶劳,不愿费心力约束自己,自然免不了沉溺于恶习中得过且过,说她有点自甘堕落也不算太过火。只是身边放纵自己的人不在少数,并不显得她格外不堪罢了。这是题外话。

礼拜三醉了,拉着吴喋喋不休,全然置身边不远处的赵于不顾。礼拜三谈塔克夫斯基,谈基斯洛夫斯基,谈波兰·斯基,还加上了陀思妥耶夫斯基,连车尔尼雪夫斯基和别林斯基也没放过……

“大剧院正在上演柴可夫斯基的作品,”吴在手机上翻着网页,“我们去看看?”

“不去。”

“那去美术馆?康定斯基的画展后天就结束了。”

“不去。”

“体育场有狗展,去吗?”

礼拜三这才想得起赵,她问赵想不想去看狗展。

“不去,”赵冷着脸说,“你们去就是了。”

俗话说“酒壮怂人胆”,礼拜三也板起了面孔,“你这叫什么话?”

“没什么,我不爱凑热闹。”

“你未免太好清静了,连坐过来一起说说话也不乐意。”

“坐过去也插不上嘴,你们说的我也不感兴趣。”

“挑你感兴趣的说,我们陪着。”

“兔斯基,我喜欢兔斯基。”

礼拜三不认识兔斯基,吴也不认识。

“能说个我们知道的吗?”

“你们说的我也不知道。”

“你闹什么别扭?”

“你说呢?”

吴见情势不对,起身告辞:“时候不早了,我先走,再联系。”

礼拜三也起身,“我送你。”

“不用。”

“怎么不用?”

醉酒的礼拜三是相当固执的,她不满赵如此待客无礼,一心觉得对不住朋友,坚持将吴送至小区门口。

“回去好生劝几句,”吴说,“别伤了感情。”

“不懂事,脾气坏,又好吃飞醋,这样的女友不要也罢。”

“自己看着办,你和她早晚都得回头,还是该做结婚的打算。”

礼拜三不喜欢听这样的话,明明一肚子怒气,此时却张口为赵辩驳起来。

“我们不回头,真想结婚,我和她结。”

吴微微一笑:“说了,自己看着办。”

礼拜三抬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吴坐上去,摇下窗玻璃。

“明天我去看康定斯基,你真不去吗?”

礼拜三摇头,这一刻她宁愿待在赵身边聊一聊出租车司机和兔斯基。

进屋的时候赵正在为电脑病毒心烦,她一直没装杀毒软件,才用不足半年的笔记本电脑已病入膏肓。endprint

“卡巴斯基!”礼拜三激动地叫起来,“你一定喜欢卡巴斯基!”

果然,精巧的操作界面、精准的查杀能力、精打细算的内存空间,杀毒软件卡巴斯基一下子赢得了赵的青睐。

礼拜三乐了,“瞧,总有一个斯基是我们共同喜爱的。”

“我们?那不是你和吴吗?”

“什么意思?”

“我们去听音乐会,我们去看画展,我们陪你聊天,我们不认识兔斯基……哪一句不是你亲口说的?”

“顺嘴说说,你可千万别多心。”

“我还真懒得多心。”赵在电脑上敲打一阵子,“我订好房间了,东西先放你这儿,等租到房子我立刻就来搬。”

赵提出分手,这是礼拜三万万没想到也绝计不能接受的。

拉拉扯扯一整个夜晚,又搭上次日一整天,其情状惨烈当真是不堪回首。

直到第二天傍晚,两人才坐下来平心静气地谈一谈。赵的意思很明确,她相信礼拜三同吴之间尚未到谈情说爱的地步,但她坚信若任其发展则必有不可收拾的一天,她不愿到那时候再分手。

“我就快二十五岁了,现在回头还不算太晚;如果拖到三十来岁,你却爱上别人,我恐怕没多少勇气和资本再回头。我又绝不甘心在你身边委曲求全,到那时候……”赵停顿了足足十秒钟,似乎在犹豫要不要讲实话,“我怕我会杀死你。”

赵又说:“你想好,究竟要不要和我在一起。如果想分开,今天是你最后的机会;如果不分开,你记住,千万不要伤我的心,我不愿伤害你。”

礼拜三知道赵不是个危言耸听的女人,她动辄破釜沉舟,这方面可称得上女儿中的大丈夫。有例为证:赵初次出国赴欧洲,临行前尚未联系妥住处,家人朋友均劝她改一改机票,缓几日再走,她却义无反顾上了飞机。十数小时过去,她拖着两个逾百斤的行李箱踏上欧罗巴陌生的土地。彼时已过子夜,为节约开支,她竟不住酒店,而在醉鬼徘徊的街头坐了大半宿,天亮后方找一处咖啡馆上网联系到住处。此等气魄,焉能不叫人叹服?

“你想清楚了吗?”见礼拜三沉默良久,赵忍不住追问。

非黑即白,爱憎分明,说一不二,赵的世界很简单,也很极端。礼拜三却复杂得多,“万一……她总不至于真的杀死我。”礼拜三反复安抚自己多次,然后咬牙点了点头:“清楚了。我们不分开。”

“真想明白了?”

礼拜三再点头:“永远不分开。”

这一点头也就等于答应赵再不同吴来往。礼拜三当真有好一段日子不联系吴,之后吴约她看话剧,她虽谢绝了,却也恢复了与吴的接触,只是对赵严防死守,万不敢泄露分毫。赵始终蒙在鼓里,直到周给礼拜三打电话,说起吴常与礼拜三联系。这已是后话。

闹分手那天赵还要求礼拜三戒酒,礼拜三不敢不答应。此后两年间她断断续续忌着酒,喝醉的频率有所下降,但仍旧时不时闹出一点小麻烦。直到一次酩酊大醉后闯下大祸,礼拜三才由衷地后悔莫及。这也是后话了。

礼拜四(467)

礼拜四接到郑的电话,说是要来给她送芦笋。礼拜四再三推辞,郑在电话那头只说是顺路,自家种的芦笋也不值什么钱,请她不要客气。见推辞不过,礼拜四邀请郑和钱同来家里吃顿饭,郑却说眼下并未和钱待在一处,不必辗转麻烦了。郑给礼拜四留下了好印象,她觉得郑比赵懂事百倍,又比钱单纯许多,而且郑嫁了个男人,还怀了孩子,礼拜四羡慕钱有这么个好女儿。

随郑一同到访的还有个手持摄像机的女孩,礼拜四看她有几分眼熟,却又想不起何时何处见过面。那女孩冲礼拜四笑笑,叫了声阿姨,看起来她认识礼拜四。

礼拜四请郑转告钱,有空了一定来吃饭。郑笑着应下来,也请礼拜四有空去她母亲家串串门。钱从未邀请礼拜四上门,赵也没提过,反倒是郑说出了这句话,礼拜四觉得有一点啼笑皆非。她猜想郑的话不一定很算数,毕竟她是已经出嫁的女儿,但无论礼拜四是否去钱家里拜访,请钱来自己家吃顿饭是必须的,否则于礼数上太说不过去。如此一来,两个家长面对面了,女儿们的事也终归要谈上几句。

想到要同钱谈女儿们的事,礼拜四感到头疼。男婚和女嫁是截然不同的,礼拜四着实不知道该站在哪个立场谈问题。郑仿佛看出礼拜四心事重重,便立刻告辞,连茶也没喝上几口。

郑走后,礼拜四才猛然想起她身边的那个女孩是谁。四年前孙曾带她来家里小住了三天,之后礼拜四再没见过她,也没听女儿提到她。当时女儿同这个叫吴的女孩很是亲昵,如今女儿同赵过得还算安稳,这个吴却出现在郑的身边,礼拜四预感到自己又有新的烦恼要操心了。

礼拜五(546)

礼拜五答应给孙和她母亲李各寄一本《新世纪新养生》,这件事已经耽搁许久了。等她想起这事并把书包进牛皮纸信封时,才发现她既不清楚孙的地址,也不知道李住在哪里。

从前与孙在一起好了两年,礼拜五却一次也没进过李家的门槛,她不想去,她觉得孙也不很想领她去。如今她依稀记得当时的李家在鹦鹉洲附近,但听说李搬过家,眼下住什么地方她真是一点头绪都没有。

她打电话给孙,没打通。这几天她给孙打去不下五个电话,孙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她不相信孙不愿与她通话,她觉得孙一定还想再见到她,孙的文稿还在她手上呢,难道孙会不想听听她的意见?文稿礼拜五已经看过了,既然孙没办法接她的电话,那就等孙主动打电话来吧。

礼拜五想:不知道从前孙是不是也背着我给赵或别的女孩打电话。

《新世纪新养生》里没一点新东西,但礼拜五愿意拿它四处送朋友。书的序言妙趣横生不落俗套,为礼拜五亲笔,此乃其一。这本书自面世以来卖得极好,才三个月不到,销量便超出了以往经礼拜五之手的所有书籍——无论是她担任编辑的小说还是她自己写的散文集,托它的福礼拜五的业绩排上了全公司榜首,为此出版社的老板大大称赞了她一回,并相当痛快地给她升职加薪,礼拜五年仅三十一岁半便坐上了部门经理的位置;将这本书送人,顺便提一句销量和由此带来的升迁也算不得突兀,此乃其二。endprint

还有第三个原因:撇开文学转而弄起了黄老养生之道,礼拜五心中未必十分坦然;将书赠与友人,看看大伙儿的反应,若没有不屑一顾出言讥讽的,她也算是平稳转型了。

礼拜五知道自己太在意旁人的眼光,她还知道,很多时候她的眼光同旁人是一致的。

礼拜五带上《新世纪新养生》去找吴,她知道吴不看这样的书,正如她也不看吴为电视台拍摄的专题片。但吴的作品都拷贝一份送她,她的成果自然也不能少了吴那一份。

吴最近忙于跟拍郑,每周还得按部就班去几次电视台,难得有在家休闲的时候,这样的时候礼拜五往往不请自到。她清楚吴的感情生活一片空白,她猜吴一定很寂寞,吴当然非常需要她的陪伴。

礼拜五自己是耐不住寂寞的,工作再忙,业绩再突出,她也必须有知心人在侧陪伴分享,否则做什么都提不起劲,随时随处都若有所失。这几年间她拥有过三四位知心人,末了都成了负心汉,唯一痴心的是她丈夫,可她常寻思着要离开他。两情相悦若超过半年,其后的日子当真索然无味至极。

对很多女人来说,爱情像宴后的焦糖鸡蛋布丁,是点缀而非必需品,吃多了有发胖兼三高的危险,强忍住不去碰它也过得去。只想一想也就够了。

对礼拜五来说爱情则是最贴心的奖励,当她感到自己挺出色的时候就渴望蹦出来一个怀揣爱情的绅士,女为悦己者容,如果没有爱情,岂不是白出色了?礼拜五常常感到自己出色,爱情却不是每次都应邀而来。

眼下升了经理,礼拜五觉得她出色极了,但一直没有新鲜的爱情来敲门,她着实体会到了寂寞。

一听说吴刚去过李家,礼拜五立刻坐不住了。晴空万里,沿江的桃李竞相开放,不出门嗅一嗅花香怎么对得起如许春光,李家距江岸不过三里地,先去她家送书,再顺路去赏花,就这么定了。

吴看起来不大乐意出门,但禁不住礼拜五软磨硬泡,最终还是答应下来。

“要不要给孙打声招呼?”

“你拨她电话试试?”

吴将手机贴在耳边听了半晌,“她关机了。”

看来孙关机并非是针对某一人,礼拜五对这个结果挺满意。

过去礼拜五同李来往不多,她不讨厌李,却也不怎么喜欢。李不够慈祥,似乎总带着点小姐脾性。礼拜五希望身边超过四十岁的女人都慈祥,在慈祥的女人面前礼拜五才能放下架子,如孩童一般天真烂漫从心所欲。礼拜五不喜欢不服老的女人,她常常告诫自己——定要优雅地老去,必须老得优雅。不过礼拜五有一颗赤子之心,她觉得自己远远没有长大,衰老更是遥不可及的事。李不够慈祥,对礼拜五的种种憨态很不买账,只有当礼拜五显得成熟世故的时候李才不拿异样的眼光看她。礼拜五知道李说她装嫩。

礼拜五生平最恨被人说她装嫩!

礼拜五猜想李对她的印象不错。她自小品学兼优,无论是物理公式还是名篇名段,她至今都能信手拈来倒背如流;在大学里她更是处处领先于人,课内课外均算作一等一的出挑角色,极受人瞩目;就业后虽不比往日风光,但她也做了部门经理,年仅三十一岁半;礼拜五最讨厌被人说是精英。她各方面条件如此优越,确实想不出李有什么理由不欣赏她。

不是李亲口拜托她为孙的小说把关吗?

等一会见到李,免不了要叙叙旧,说不定李还要留她吃饭;如果李把孙也叫过来,这顿饭怕是一时三刻吃不完。礼拜五惦记起明日的早会,盘算着该不该接受李和孙的盛情。

李不在家。

白跑一趟,礼拜五很有几分失落,顿时连春光也无心眷顾;若不是吴执意要完成任务,礼拜五怕是要回家睡大觉了。

礼拜五爱心血来潮,三分钟能冒出十个点子,不过她的心潮退得也快,绝大部分念头都只闪一闪就抛去脑后。吴不同,吴定下的计划必定会完成,哪怕这计划是别人强加于她的。从前礼拜五暗暗钦佩吴的行为能力和意志力,吴有本科双学位,有硕士研究生学位,有会计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等不下七张上岗就业证书,还有事业单位的铁饭碗……这些礼拜五统统没有。但现在礼拜五对吴的严谨迂腐很不以为然,吴已单身太久,如果她能任性一点,丢开几本资格证,多在男欢女爱上花心思,她一定不会像现在这般寂寞。

吴不承认她寂寞,礼拜五不信。春天到了,单身男女有哪个不寂寞?春色正浓花开正好,莺啼燕语猫儿闹,连蛇都出洞了,谁耐得住不思春情?

礼拜五是耐不住了。

李不在家,今晚的温故饭泡了汤,该去哪里寻一场热闹呢?

吴当真对江岸的桃李动了情,举起她的佳能Eos 5DⅡ大拍特拍。礼拜五掏出黑莓智能手机勉强映了三五张便兴味索然,再提不起丝毫兴致。

“走,我俩去看电影。”

“天还这么亮,看哪门子电影?”

“那……天色暗了再去,看完电影K歌,泡吧也行。”

“免了,你知道我怕吵,也不喜欢喝酒。”

“那好吧,只看电影,之后的节目再商量。”

吴放低照相机,想了想,“还是不去了,明天一大早有事。”

“去吧,去吧,去嘛,去啊……”

这一次礼拜五的软磨硬泡没起效,吴可以为了她增添新计划,却不可以为了她删改老计划。

一个女人的一生中难免有这样的时刻:各种莫名其妙的幻想、渴望、欲念、情愫竞相绽放,兀自在胸中奔流涌动,直搅得她坐立不安,连叹息声都在发抖。礼拜五正处在这样的时刻。她急需同谁分享她满腔的感慨与伤怀,还有那关也关不住的万状激情。

有人嗜烟,有人好酒,有人滥赌成瘾;礼拜五需要恋爱,她眼下就发作了嗜恋瘾,其病态不如烟酒赌明显,但其伤害绝对不可小觑。杜丽娘可不就因为缺爱而一命呜呼了?

真不懂吴如何能熬得过长达四年的孤单,那可是一千四百六十一个寂寞的夜晚啊!匪夷所思!

吴终于收起了照相机,天色已黄昏,她说要回家修相片,礼拜五则琢磨着手机电话薄里有谁能陪她看电影、K歌、泡吧,哪怕坐在小街边吹吹夜风也好啊。endprint

由江岸去往巿中心要经过李家,吴建议再走一趟,今日之事今日毕,省得改天又专门跑一遭。

李在家,客厅桌上摆着尚未收洗的碗筷,看来晩饭已经吃过了。

虽然送礼的是礼拜五,李也确实再三谢了她,她还是感到被冷落。吴无心多留,二人在李家坐了不过三五分钟,来去说了不到二十句话,有一大半都是李同吴之间在交谈,礼拜五竟成了陪客。

走出李家时,礼拜五的好兴致已去了大半。她不喜欢当配角,而且像这样的场合她也不该做配角。李是孙的母亲,怎么说孙也是礼拜五的前女友,不是吴的。听她们方才的对话,吴曾随孙去李家里小住,这样的待遇礼拜五没有过,虽然她打心眼里不想去,可孙也从不提带她去一次;这件事吴一点儿也没向她透露,礼拜五认定吴是故意对她隐瞒。

“去吃饭吧,”吴突然开口,“然后去看电影。”

“不修相片了?”

“什么时候修都行,不是非今晚不可。”

“你明儿还要早起呢。”

“少睡两个钟头,不耽误。”

“我明早有会要开。”

“才想到?”

“才想到。”

“那改天?”

“改天。”

多么美的春光,又虚度了一天……

礼拜六(526)

周和礼拜六再加上钱,这三个人之间能发生些什么呢?

周很清楚,《新世纪新养生》这本书比她从前创作及经手的所有书加起来还要火,但火到要签售要上电视接受专访的程度却是她万万没有预料到的。她是这本书的编辑,同时也是发行,电视台的访问她可以不去,签售是一定要出席陪同的。

电视台出了一小组人马来拍摄签售的盛况,礼拜六本不在队列名单内,但队伍中一名女编导临时痛经,礼拜六于是很义气地顶了过来。

钱是所有养生类书籍的忠实拥趸。她很愿意见一见作者并当面得到指点。

于是这三人在书店一楼大厅里碰了面。

礼拜六同时与她二人相熟,自然为她们做了简单的介绍。她猜到周会多看钱几眼,因为钱是赵的母亲,她觉得周对所有与赵相关的人都会多看几眼,之前与郑碰面的那次就是证明。周几乎立刻认出,钱正是那个曾经在妇产科逼问她年龄的饶舌妇,因此她只看了钱一眼就借故走开;她不希望钱也记得上次的邂逅,她特别不愿意被熟人知道她去妇产科验孕的事,具体原因她自己也说不上来。周落荒而逃的背影惹得钱一次又一次回眸,她觉得周的背影是那么眼熟,同某一次在妇产科碰上的大龄产妇特别像;不,不仅仅是像,简直是同一个人。

“你这个朋友,”钱问礼拜六,“没要那个孩子?”

见礼拜六有些发怔,钱便将妇产科的故事和盘托出。

“当时她就说过不想要孩子,现在看她也不像有肚子的模样,”钱摇摇头,语气很是惋惜,“八成是打了。可惜了一个好孩子……”

钱离开后周才重新靠到礼拜六身边。她扯了几句闲天,然后才问礼拜六方才与钱说什么了。礼拜六耸耸肩,说钱误把周认作一个妇产科的打胎妇。

“你了解我,你知道我这个人,”周说,“我不可能堕胎,那不是我能干出来的事。”

“为什么?”

“什么?”

礼拜六说:“为什么你就一定干不出那件事?”

“这还用问?难道你相信她说的——我堕胎?我杀死自己的孩子?这真让我吃惊!如果她在我面前这么诽谤你,我百分之百一丁点都不会信!可是你,你真让我意外了,亲爱的。”

“你为什么不信?”

“什么?”

“你为什么不信我会堕胎?用你的话说是杀死自己的孩子。”

周张了张嘴,“你,不会吧?”

“我会。”礼拜六顿了一顿,又补充道,“我是说,我也许会。”

“你在开玩笑。”

“不,我没开玩笑。”

“你一定是开玩笑。”

“好吧,那是个玩笑。”

“真的?”

“真的。”

“真的开玩笑,还是真的没开玩笑?”

礼拜六又开始耸肩了。“开玩笑。”她说,“全都是玩笑。”

周也耸起了肩膀。她认为礼拜六所说的未必是实话,她知道礼拜六并不愿意将每件私事都讲给她听。或者说礼拜六从不主动向周交待私事,她俩的亲密无间几乎完全建构在周对礼拜六单方面的强烈好奇心之上。周一直无选择的追问礼拜六,同时她也向礼拜六解剖自己,后者当然是有选择的。不过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情形了。周并非这一刻才发觉她对礼拜六再无追问的兴趣,她只是突然感到自己竟一点也不为这种改变而伤心,为此她在心里狠狠唏嘘了一阵。

这就是周和礼拜六再加上钱之间发生的一件小事。

礼拜天(347)

孙有七八天没开手机,她害怕周或者吴给她打电话。自从见了周,赵对孙的态度一直很冷淡。她们俩仍旧时有争执,但一句也不涉及周或者吴,这使得孙忐忑难安,摸不清赵到底在想些什么。说起来赵几乎从没有过令人琢磨不透的时候,通常她总是像玻璃一般透明;如今她也学会了迂回晦涩的把戏,孙当真很难适应。

如果赵大发雷霆,明令禁止孙再同周或吴见面,孙只怕会比现在安心许多。

在面目模糊不清的赵身边待着,孙感到透不过气。想着足有两周没见到母亲,孙决定回一趟家,她自己回去,不带赵。

孙陪母亲沿江岸散步。母亲爱花,喜欢为花拍照,孙刚大学毕业那会儿送了她一部数码相机,春桃夏荷秋菊冬梅,几年下来电脑里竟积了千余张花照。孙知道,其实母亲更爱与花合影,无奈身边的朋友均不擅摄影,拍出的照片往往差强人意,母亲只好放弃了被摄影的喜好,转而专心搞起了花卉摄影。比起母亲的朋友们,孙算是个会拍照的,但她极少为母亲照相,想到这一点,孙觉得对不住母亲。

“妈,我给你拍几张?”endprint

“不拍了,这把年纪,拍出来照片看了反倒不舒服。”

“怎么会?”

“怎么不会,人都是要老的。老了自然不如年轻的时候好看。”

每每与母亲谈到涉及年纪的话题,孙就不知所措。孙明白赵的焦灼,回忆一下,也能体会七年前的周,因为孙自己刚经历过二十五岁前后的忧心与不甘。但母亲即将面对的是六十岁,花甲之年,孙离那年岁还远,所以没办法确切了解母亲的心情。作为女人,二十五岁迎来蜕变与成长;作为人,六十岁带来的是衰老和性别模糊;孙猜想这两种心情一定很不一样。

两人在江边碰见礼拜天。她的小腹已经有微微隆起的趋势,她说她在等赵。

孙出门时,赵并未询问她的去处,倒是她自己多留一份心,特意让赵知道她是去看母亲。她记得她也顺口问了赵要不要同往,赵说不想出门。可是孙前脚离开,赵马上就约了礼拜天,孙不得不认为赵在刻意地疏远她。对此孙心里有一点不舒服,不过她懒得去追究,因为追根究底一定会导致争吵,弄不好还要动起手来,无论哪一种孙都招架不住,何苦来哉?

假使真到了必须过招的时候,孙决定第一时间举白旗,“对不起,都是我的错”,这就是她准备好的全部台词。

可是赵会选在哪一刻爆发呢?赵心中的刺到底插在哪里呢?为什么赵变得不愿有话直说呢?孙反复琢磨着这些问题,以至于压根没注意母亲与礼拜天的对话,只模模糊糊听见她们再三说到“春笋”。对了,母亲怎么会与礼拜天相熟?印象中她二人从未有过交道。是了,礼拜天提过要送春笋给母亲,现在她们仿佛老朋友一般交谈,一定是春笋在起作用。母亲同赵的亲属相处融洽,赵知道了一定会开心吧。如此一来,孙同赵的关系就更接近于寻常夫妻,赵一定会开心。说不定母亲还能同意孙签下那份协议,那可是赵梦寐以求的,赵一定会开心死了。

母亲同礼拜天聊个没完,谁也没有先离开的意思,孙怀疑她们是要等赵来了一起散步。

果然,礼拜天抬腕看了看表,说要打个电话催一催赵。孙看母亲,母亲说不急,就这么站着说一会话也挺好。孙不明白她俩怎么会如此粗心,难道她们没发现孙和赵是有意避开对方?赵为什么要这么干,孙不清楚,但孙很清楚自己是为了透一口气。似乎赵的身边没有氧气,孙需要逃远一点才能呼吸。眼下这两个女人因几根春笋套上了交情,就不顾孙是不是感到窒息,真是太大意了!

“要不我们先走吧。”孙说。

“走什么?”母亲完全不解其意,“赵马上就到了,一起到那头的茶馆坐坐不好么?”

“她们姐妹俩兴许有别的安排。”

母亲问礼拜天:“喝杯茶的时间应该有吧?”

礼拜天看一眼孙,说:“我没问题,至于我小妹……”

“你瞧,”母亲仿佛急于驳倒孙,“人家可没说不行。”

孙只好开始撒谎:“我头疼,江边风太大了。”

“就你毛病多,春风最柔,哪会吹人头疼。”

“真的头疼,我要回去休息。”孙转向礼拜天,“大姐,改天再请你喝茶。”

最终母亲到底被孙拉走了。

母亲的脸色不大好,说不上生气,更像是在为什么事烦恼。孙猜不出她烦恼的原因,孙想绝不是没能如愿去饮茶那么简单;母亲有没有看出孙故意躲着赵,孙也拿不准。细想之下,母亲的表现有点怪,不过是几根春笋,她不至于立刻就对礼拜天这般亲近,非一同饮茶不可。莫非母亲有意等赵出现?这么说母亲也许猜到孙想避开赵?说不定母亲早就觉到孙同赵之间出了大问题?母亲到底知道多少,孙不敢问。

一定是我多心,孙想着,母亲从来不过问我在感情上的事,这方面她一向冷漠,没道理突然热心起来。

孙同赵好了三年多,印象里母亲从没问过孙“你和赵之间怎么了”之类的问题,哪怕明知赵生气回了娘家,母亲也只关心孙一个人待着能不能吃上热饭菜。有时候孙希望母亲问一句“你和赵怎么了”,但母亲应该永远不会这么问吧。

母亲突然停下脚步,一脸忧虑地问道:“你和赵怎么了?”

孙这才发觉,母亲真这么问的时候,她却没法认真回答。她只能打哈哈,没怎么,都挺好。

母亲不依不饶,“为什么不带她一起回家,又为什么不愿等她一起喝茶?”

继续耍贫嘴,没什么,什么事也没有,我和她天天一起喝茶,少一次不打紧。

“天天见,所以腻烦了?”

今天的母亲确实很怪,似乎不谈则已,谈就要戳到隐讳处。

母亲四下望一望,接着说了一长串训斥的话:

“从前你晚上不归家,我不管你,你带人回来,我也不多问,你隔三差五换人,我也当没看见,因为……这么说吧,如果你是个儿子,用这种态度同女人来往,我早就忍不下了,兴许早几年就敲断你的腿,让你再出不了门。可你是我的女儿,你来往的对象也是女儿家,我不知道该怎么管,说实话我也不想管。但现在我不能不管了,我得负起我的责任,所以你也必须弄明白你要负的责任,不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晓得你希望我用平常心看待你的感情,那么我希望你也不要为自己的感情找任何不平常的借口,去充当你犯错误时的挡箭牌。一句话,对待感情要认真、专一!像从前那样,头脑一热就带个刚堕胎的女孩回家,还说什么要在一起,这种事绝对不可以再发生。那女孩叫吴对吧,前些时候我见到了,我知道你和她一直有来往。你别急着否认,我并不专指她,周也一样,不管和谁,在专业上彼此帮助我没意见,其它事必须懂得轻重,你绝对不可以再有对大家不负责任的举动!”

孙有好一会说不出话,她着实没想到母亲会突然如此关注她的感情生活,更没料到母亲的话一点情面不留。她结巴着提醒母亲,正是母亲拜托周读她的小说稿。

“不要把责任推到我头上,我坦荡得很,你呢!”

孙突然明白过来:难道赵同母亲谈过?母亲会这么说恐怕是受了赵一面之词的影响吧!赵怎么可以这样胡搅?!endprint

“与赵无关,”母亲却说,“她姐姐送了春笋给我,于情于理我都该请她们家的人吃顿饭。双方家长一见面,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只问你一句,这顿饭我是请,还是不请?”

原来如此。

男人与女人恋爱,说一点也没考虑过是否结婚的问题肯定不是真话。女人之间谈恋爱也一样,只不过考虑的是在婚姻与爱情间如何作抉择;能顶住来自家庭、周遭社会和自己内心的压力,不同爱人分手的,已经能算作勇者,与同性爱侣结婚并接受双方家属的检阅,在大部分当事者看来则绝对是天方夜谭。通常人们不会对奇迹的降临抱太大希望,孙也不例外。

一开始她只希望不被母亲发觉,之后她希望母亲别极力反对,再之后她希望母亲不要回避,她的终极愿望是母亲能打心底里为她高兴。认同,她希望得到母亲的认同,不是认可,是认同。

终极愿望总是遥不可及的,孙也只是极偶尔才想一想,大多数时候她认为现状已经足够好了。现状是认可。

不被认同的事物往往缺乏规则的约束,所以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孙的恋爱非常非常自由。看不到明天,也就无需去关注年龄、健康、经济能力及家庭出身等一系列繁琐的择偶要素,当然也不必考虑婚内人士所承担的许多责任;换句话说,不必考虑联姻过程中的全部非爱情因素,以及离婚时必须付出的所有非爱情代价,完全不必考虑。女人间的爱情因此而显得特别真挚,也同样因此而呈现出极不负责任的一面。一个变心的男人不一定离开他的妻儿,反之亦然。但喜欢上第三人的女人十之八九会与她现有的同性情人分手,要知道,女人是相当容易动心的哟。

眼下现状发生了一点小小的变动。由于几根春笋,母亲正试图认同孙与赵的感情关系,于是孙发现她面前突然多出了大堆严肃的责任,她第一次真正意识到——一段受世人认同的爱情关系将取缔她的自由。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两者皆可抛。

裴多菲的名篇不是这个意思吧?

孙愿意为爱放弃自由吗?不,应该问孙是否愿意为爱赵放弃自由?她能心无旁骛与赵偕老?她能放弃心存旁骛的权利?她能接受感情上从此再无其它可能的人生?她能承担起赵的全部,还有赵的家属?她能为了赵、钱、李而委屈自己?

这一刻,孙的脑际响起那段熟悉的誓词:

你是否愿意与他同住,和他结为一体,不论他生病或健康,贫穷或富有,美貌或失色,顺利或失意,你都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并始终忠于他,直到离开世界?

这一大段排比句,母亲只区区十一个字就囊括了——

这顿饭我是请,还是不请?啊?

(未完待续)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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