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亚枢
梦回玉米飘香的故土
才发现自己的无知
每一株都让我仰视
——题记
玉米是常见的粗粮,但凡农家子弟都再熟悉不过了。在感觉上,玉米是性感而有韵味;在口感上,或甜或苦,或爽口或细腻,颇容易引起思绪上的反刍。而当今的乡下黄土地、红土地、黑土地,种下的玉米分早、中、晚,品种也分水果甜、糯玉米、高淀粉、低淀粉、粗放型、高放型等等。随之而来的,又有了播种时间之分,上市早迟之别等等。跟随市场经济的变化而变化,跟随市场规律而种地,这就是当今的大农业、大土地、大农民。
每年啃玉米是从端阳节前后开始的,它们饱满地成熟了,肥壮如啄木鸟抓紧树干一样紧紧贴在玉米杆上,黑黄的玉米须贴服在外壳。剥开外衣,黄灿灿的玉米粒排列整齐,确实招惹人十分地喜爱。从端阳到处暑,大约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都是玉米上市的时节,菜市场里总会有新鲜玉米棒子供人挑选采购。城里人挑剔挑食,在大鱼大肉后总喜欢素食、粗粮,新鲜玉米就是最受欢迎的粗粮。新鲜嫩气、米粒整齐、色泽耀眼的是上等,城里人在卖者的箩筐里翻上翻下,甚至来个“底朝天”,朴实的卖者并无怨气,反而和颜悦色帮助挑选,“咔嚓、咔嚓”地撕开几包,“你看,这苞谷棒子多嫩气,多密实……”双方对视而笑,愉快成交了。
我爱啃玉米。每每新鲜玉米上市时节里,我总爱买上几根,有时剥了米粒做玉米稀饭,更多是直接把鲜玉米棒放在蒸屉里蒸熟,揭开盖子,一阵阵香甜的气味扑面而来,于是拿来手捧一根,一排排有条不紊、不急不缓地啃,左边到右边,右边到左边,摇着头像吹口琴,细细咀嚼,用心体味,这真是别有滋味。玉米粒的嫩、甜、香,顺着口一路滑进,不仅是色香味美的享受,更是营养养身的享受,补充了人体所需的维生素,养颜、开胃,降胆固醇,还享有肠道清洁夫的美称,更享有“黄金主食”、“黄珍珠”等美誉。
有滋味的,不仅是啃玉米,对于我还有其他更多的故事……
在川北丘陵,我们老家都称呼玉米为苞谷,还有叫玉米棒子,每家每户都种植。玉米育苗棚里,满眼都是青青绿绿、整整齐齐。移植玉米苗的时节说来就来了,乡间的土地变得蓬松而柔软,在细雨的滋润下,像巨大的乳房,充满了母亲的气息。村民们肩扛锄头、手提玉米苗走进田野,用锄头像小鸡啄食似的挖出一个又一个窝,另一人会撅起屁股把玉米苗放进窝里,再用泥土埋实。这些青绿的玉米苗,移栽后的间隙大,阳光足,很快和土地融为一体,就迫不及待地,张开了生命全部的触须,吮吸土地的乳浆,吮吸阳光雨露。小苗长大一点,勤劳的村民就在玉米地里除草、施肥,我们小孩子一般在放学后、假日里也必定会安排简单农活。天刚亮,我就被父母叫醒,不情愿地被拉到玉米地里去干活,早晨的玉米地里满是露水,玉米叶上可见晶莹透明的水珠挂着,一走过去,头发、衣裳都会濡湿。相比较而言,这清晨的露珠不算什么,日头渐渐升高,吸收了阳光的玉米叶更挺拔了,叶子外沿十分锋利,刮在脸上、手上生疼,咸汗水一混合划破的口子,那滋味不好受,所以必定小心翼翼,低俯着头走。小孩子的天性吧,我在玉米地施肥总是一阵疯跑,施肥的量有些窝子里多,有些窝子里少,期间我愤愤打断阻挡我眼睛视线的玉米叶,父亲心疼地训斥我爱惜作物庄稼,“你这样把玉米叶子打断了,犹如打断了玉米的手臂,无法吸收阳光生长了,能好收成吗?”农村人家的早餐一定是用玉米粉加红薯、南瓜等煮一锅的糊糊,土话叫“搅团”,香甜可口。但日复一日的吃“搅团”,小孩子们也会腻得慌。小孩子自然有“妙法”改变,那就是在放牛的时候潜入苞谷地里“顺”一两个玉米棒子,躲在山沟里用柴火烧熟,吹一吹灰,拍打拍打上面的土,就一口一口啃食,享受别样的香味。现在,农村也逐渐推行天然沼气燃料,“烧火苞谷”也不常见了,只留在了农村人家的记忆里,回想反刍。
我爱啃玉米,还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故事。“农村娃的出路在读书。”这是山村人家的朴实想法,高中考大学又是重中之重,格外受到重视。那一年的高二,我的期末成绩没有考好,还滋生了一些“娇气”。母亲看到我如此,在村里都抬不起头,以往我一直是他们的骄傲,成绩名列前茅。父亲就更着急了,“走,上山掰玉米!天天不想学习,没吃苦!”那是骄阳似火的二暑天气,室内都汗流浃背何况在烈日下,在能划破皮肤的玉米地里,汗水流下来濡湿了衣衫,脸上划破一道一道长口子,我就在玉米地里进行“锻炼”。如果说掰玉米只是手脚活儿,那肩挑玉米下山就是更艰巨的“苦行”。我个头小,更没有用肩膀挑过什么重物,那就挑两个半框,近百斤。当扁担放在肩头的时候,硌得生疼,下山的道路崎岖不平,还有沟沟坎坎,我就像喝醉了酒的人在路上颠簸,走不稳,不小心还会被路旁带刺的杂草划拉皮肤,鲜血直流。夜里,我已经累得筋疲力尽,母亲为我挑选嫩玉米煮熟了,我看着晶莹鲜嫩的玉米粒,一小口一小口地啃,这劳动之后的品尝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认识,我暗下决心要努力、吃苦。
往事并非如烟,回忆不单是无聊,而是对生活、人生的再思考。现在的生活水平提高了,部分人虽然大鱼大肉、野味海鲜,出入高档酒肆,奢靡浪费,但是他们的心却空了。我回想起那吃“搅团”、啃玉米棒子的日子,却又是那么实在。精明的商家推出了“玉米营养粉、天然玉米粉…… “然而我吃了感觉还是没有自然的好,没有土生土长的好。我执着地追求玉米的原生香甜,我喜欢啃玉米。
岁月已逝,村庄渐远,啃玉米,这朴素的玉米香,还连接着乡村的记忆,让人回味悠长。
在川北的一个黄土丘陵,有个村庄叫泉水村,那里是我出生的地方,也是我的故乡。中国的村庄太多了,不知道老祖宗为什么选了这么一个名字,山里弯弯没有水,山上石头不少,名字却取了“泉水”。没有人能回答我的疑虑,当我冥思苦想的时候,仿佛看见祖先那褴褛的衣衫,走在崎岖的山路上,满怀悲沧和凄凉,来到这个贫脊多石头的山沟沟里,渴望在这里找到希望的泉水。这里只是一个普通的小村子,村里李姓人居多,还有郭姓丁姓部分人。
泉水村没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有的只是老人一代一代传的口述历史。我们郭姓人家到底是如何到这里的,老人们已经说不清楚了。现在,村子里的人已经多半外出务工,只有少数老弱妇孺留守在村子里。偶然回想起这个村子,这个我出生的村庄,似乎已是久远的过往,我们年轻人也是村庄的过客了。
小村的村口有座八神庙,是村庄里最有说服力的见证。在记忆中,老人们不只一次说过八神庙的来历,更多的是神庙的灵验。庙里的菩萨曾经在文革中搬藏到村里一个废弃的地窖洞里,但还是被村里一个疯子砸坏了,老人们一声声叹息,对于这个搞破坏的疯子却无可奈何,最后听说疯子在一次酒醉后摔死了,老人们才说“这是报应”。后来,人们又把神庙修起来,就在小学校的旁边,请来工匠接头续手,还请了我们当地场镇闻名的书法家写了匾额。写匾额的书法家很认真,那个星期天我看着他测量匾额的尺寸,用铅笔划出书写的范围和格子,然后很仔细地书写了俊秀的字来。庙还是那么孤寂,只有逢年过节才有村民祭拜,平日里都冷秋秋的毫无生气。相对于八神庙的落寞,庙宇前那棵高大的柏树却名扬县城,轰动十乡八里,是村里最宝贵的财富和荣耀。这棵柏树的年龄很老了,老人们说也有一两百年了吧,三个成年人手拉手才能勉强围住它,它高大挺直的躯干上有一两个大洞,那是沧桑见证,冠顶的枝丫交错,翠绿如云。树下是一块平坝,曾是我们孩童的主要游玩场所,在那里我们度过了难忘的时光,我们打闹嬉戏,我们做游戏,过家家……老人们讲,这棵柏树现在很孤单,有你们小孩子和它玩耍,它会高兴。原来,曾有与它朝夕相伴的另一棵大柏树在70 年代修建县城大礼堂的时候奉献了自己。老人们讲,那棵大柏树比现在这棵还要大,一棵树就修建起来一个可以容纳2000 多人的大礼堂,多大的礼堂呀,里面的桌椅板凳都是一棵树的木料。这么大的树是有灵性的,失去了伴侣的大柏树曾经一度枯黄,老人们都叹息“树伤心死了”,转年后大柏树又神奇地活了过来。诗人艾青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这村里的大柏树,也一定爱着这土地,爱着这里的村民,无论年景好坏,无论狂风暴雨,大柏树都挺立在村头,守护着这里的村民。
在村庄的山头上遍布着名叫“浆疙瘩”的石头,石头多自然草少,更没有可耕种的土地。然而上天眷顾,在这样的条件下却适宜橄榄树。油橄榄树是地道洋产品,发源地据推测位于叙利亚,出现时间在距今6000 年前,属于最古老树种之一。1964 年,周恩来总理从阿尔巴尼亚引进了橄榄树苗,现在已在四川、甘肃、云南、陕西、福建、台湾六省区有种植,泉水村山头上的橄榄树就是最早种植的一批油橄榄树。俗话说“桃三李四橄榄七”,橄榄需栽培7年才挂果,已经50 多年的橄榄树现在已经是山村一道风景线,致富线。《圣经?创世纪》中记载诺亚方舟的故事,第三次从诺亚方舟上起飞的鸽子衔回一个橄榄枝,向幸存的生灵报告:洪水已经开始退却,幸福即将来临。从那时候起,橄榄树就成为和平的象征,也是奥林匹克运动精神的象征。“据说2008 年北京奥运会所用的橄榄枝就是从我们这个山头上摘取的。”朴实的山村人都这样自豪。
山村有油菜,金灿灿的油菜花开了,犹如多情的少妇,向你抛洒着媚眼,诱引来蜂蝶飞舞,穿梭其间。风轻轻拽着油菜花的衣裙,在田野里慢慢舞动,跳起了无声歌舞把大地铺染成一片金黄的海洋,绚丽耀眼。空气中自然也清新甜腻起来,那甜丝丝的味道就恍惚看见了秋收的丰硕果实。高粱,那瘦瘦高高的高粱。修长,水灵,枝叶舒展。高梁籽酿酒,高粱杆编制席子,还可以把高粱叶子做成锅盖。还有稻谷,它的苗从小到大都干净,光亮,招人喜欢,穗子垂下时有说不出的美。在房前、屋后当然有杏树、桃树,随便搭个棚子就可再种植上丝瓜、佛手瓜……前一阵子我回了一趟老家,看见不少小楼房,颇有感概。也就十几年的时间啊,很多童年的记忆已经消失了,小洋楼、水泥公路、化肥、三轮车、面包车、轿车……一切都被现代化取代,传统不见了踪影,年轻人都不再呆在乡村。我们如何去适应这种变化呢?可能很少有人去认真地考虑吧。在我的记忆中,村庄里的房屋改建并不频繁,最早都是用土夯筑的墙壁,有一尺多宽,里面加有竹条增加拉扯力。后来,也就是90 年代吧,才开始用红砖修建房屋,小青瓦的三间外加一个偏棚,都很朴素。我在想,要是我回到故乡,是不是也修建起小洋楼了?乡村的婚娶是大事,吃三天流水席,大碗大碗的蒸菜、炖菜是主角,小孩子都兴奋得不得了,还可以向新娘子讨要喜糖。现在,听说办理嫁娶都到县城酒店了,谁家嫁娶,村户也就只派个代表赶车去参加,吃了中饭就得坐车赶回来,婚宴虽也排场大气,却少了很多乡情味。
艾略特说“村庄是一个人的归宿”。泉水村在变,由外到里,从外表到内心,无论年老者还是年少者,但是它一直坚持在那里,山弯弯还是山弯弯,山头还是山头,渺小、淡定,在史书上没有记载,在地球上却真实存在,正如一句诗所说“小村还是小村,土地还是原来的土地,尽管在风中,不停地摇摆。”
在故乡的原野上,草丛中的野花和繁盛的庄稼花让我痴迷。虽然离开曾经给予我快乐、悲楚和忧伤的乡村,但在夜深人静或秋雨绵绵的寂寞时节,我的心里不免升腾起一丝想念和渴盼。
我的故乡是丘陵,在四川东北部的山区,那里的农家儿女干活都很早,“家贫早当家”清苦的日子让村里孩童四岁左右都开始背起背篓,拿起镰刀跟随父兄上山下地去割草,分担起家庭的一部分责任。正因此,我们早早地与原野上的、河沟边的花草结下了情谊,也留下了我们挥洒的汗水。清晨,乡间还灰蒙蒙一片,我们就出发到了山上,此时的青草沾满露珠,还湿漉漉的散发着潮湿的清香,我们埋头一把一把的刈,露珠打湿了我们的裤管,也浸透衣袖。日头升起来了,天空湛蓝湛蓝,犹如蓝色的天幕。背篓也早就被青草填满,还堆起了一个高高的小山丘。我们望一眼乡村,阳光下的村子宁静,偶尔的鸡犬吠声让人感到寂寞;我们也眺望远处连绵的山头,心中不免莫名惆怅。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度过,完成任务后的我们当然也有部分闲暇。当我们把光溜溜的身子浸入清澈的河流水里,当我们躺在细软的泥土上或杂着野花的草丛里,晒着暖烘烘的太阳,闻着泥土、青草和庄稼的清香,望着天际上的流云,心里真是不知道世间还有什么忧愁,刈草割伤的指头疼痛,偶尔升起心间的寂寞和惆怅也烟消云散,随着暖暖的风跑得没有了踪影。我们就这样享受着,像躺在了母亲温暖的怀抱里。
孩童总是活泼好动,有精力调皮捣蛋,更是“初生牛犊不畏虎”。在小时候,那时的村庄人家大多还比较清苦贫寒,少有人家有大院子,更不要说在院坝里面种植花草了。只有村东头一家殷实富裕,也有一个大院,听说里面种植了名贵的花草,这自然勾起我们小伙伴的心,可那户人家有威严的门楼,高大的院墙以及门口的恶狗挡住了我们寻觅的脚步。春天,草长莺飞,大约是上三年级的年纪,我和小伙伴突然就有了勇气和兴致,要去欣赏那个大户人家的花。从门口很显然不能进,我们计划绕到院墙的侧面,爬上高墙从墙头看花。那墙真高呀,我们只好采用“叠罗汉”的方法,大家先后有序,用肩膀一个托起一个上墙。我头一个蹲在地上做“踏石”,先扶着墙角,另一个小伙伴踩在我的肩头,我扶着墙憋足气,挺着劲顶着我的小伙伴站起来。可当我刚站直身子,只听他在头上“哇”一声尖叫并栽倒下来,原来他不小心扎着墙头上安插的尖刺,手上也被刺出了血。他趴在地上摸着摔疼了的屁股,“哎哟哟”地声唤着,皱眉咧嘴,样子十分狼狈可笑。还没等我们笑话他,只听“汪汪”一阵狗叫,“嗖”一声,那条看门狗已经沿着墙窜上来,对准我那小伙伴的屁股扑去……
我们连滚带爬,跑了有半里地才逃脱。喘息一阵后,只见我的小伙伴手掌上全是血迹,裤子也被狗扯开了一个大洞,屁股蛋子也漏出来了。我们知道闯了祸,躲进附近的小树林,直到天黑才回家。小伙伴自然会受到他爹的严厉审问和一阵抽打,我虽然没被家里人抽打,但遭到奚落。父亲乐呵呵看着我的窘态,把我拉到他的怀抱里,轻声对我说:“要看花,何必非要爬墙头。田野里不是也有花吗?”
哦,田野里的花,那些守望着乡村的花!当春风吹绿丘陵,脚下的土地也就成了花园:那绿草丛中的野花,或大胆的探出头,或娇羞的隐着身子藏在草叶下,一朵、两朵、三朵……虽然娇小,可无边无际的繁多,数也数不过来。午后的阳光正浓,放牛的我们总在山坡的绿草丛中翻滚,骨碌碌向左滚一圈,一张眼就发现一朵野花正笑我们,回转来滚向右边,也有几株野花就在耳边,向我们倾诉秘密。菜园里的各种蔬菜、瓜果也不一例外开起了花儿,正使劲向着太阳索要营养,等待着用收获妆扮自己;房前屋后的桃花开了,粉白艳红,娇滴滴的犹如林黛玉。梨花开了像雪,一层一层的铺满枝头……更为壮观的是田地里的庄稼花,当金灿灿的油菜花开了,犹如多情的少妇,向你抛洒着媚眼,诱引来蜂蝶飞舞,穿梭其间。风轻轻拽着油菜花的衣裙,在田野里慢慢舞动,跳起了无声歌舞把大地铺染成一片金黄的海洋,绚丽耀眼。空气中自然也清新甜腻起来,那甜丝丝的味道就恍惚看见了秋收的丰硕果实。夏天,丝瓜花、南瓜花开成一朵一朵的金黄,芝麻花开成了雪白,蚕豆花开成了紫红。秋季里虽然花少了许多,却也有野菊花傲霜而立,站在路旁显得有点寂寞。这田野里的花拥有大气势和大能量,守望着乡村,准时开放,一开就席天卷地,能把大地山川改了颜色,也让乡村泛起浓浓的情意。
小伙伴们爱乡村,更爱乡村的花,是这花妆扮乡村,增添着乡村的别样气息。乡亲们当然爱给予他们生存的乡村,更爱这田野里的花,不过在他们的眼里,花不是小伙伴们用来嬉戏赏玩的, 在他们心里庄稼花才最金贵。“有花才有果”,一个朴素的哲理让乡亲们明白花的重要,谁也不敢损害瓜果和庄稼的花朵。看着菜园里蔬菜、瓜果的花朵,看着稻田里的花蕊,他们的脸上总荡漾着笑意,因为他们明白这才是秋收丰硕的保障。一年又一年,当田野的花儿开放的时候,乡亲们都能从繁盛开放的花儿身上看到自己一年的希望。田野里的花儿呀,你们不仅绽放了美丽妆点山川,更点燃了乡亲们心中的希翼!
春天里,我看见田里长着红花草,那椭圆形的叶娇嫩,那伞形花序长得繁茂,放眼看去一片紫红美丽极了。红花草铺盖了整个田地,像棉袄把地捂了个严严实实。我问父亲:“这花能收什么?”父亲脸上涌上笑意,回答我说:“什么也不收。”“啊,什么也不收?”我疑惑了。父亲缓缓地告诉我,这红花草是一种肥地草,种植它只是为了给土地增加肥力,增加土壤养分,改善作物生长发育的条件。它活着不拔地力,花开后翻倒埋在地里就可使下一季庄稼长得更壮呢!我惊诧没读多少书本的父亲尽然懂得这么多,还讲得如此专业。“咦,快看那边不正在犁地翻倒红花草吗?”我顺着父亲的手看去,一位乡亲正扶着犁杖,摇动鞭子赶着水牛,铁犁翻起了片片泥浪,把那一层层紫色的花儿全翻到土层中……眼前的情景,我自然想起陆游的“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梅花的风骨让人赞叹,这红花草的勇于奉献和宽大胸怀不更值得人们去赞扬吗?它生得卑微,却敢于把自己的整个身躯、灵魂奉献,融入这莽莽田野,变贫瘠成肥沃。而我那些可亲可敬的乡亲们,忙碌在田间地头,不正如红花草一般甘愿埋身乡村,生活贫苦却不怨天尤人,要用自己的勤劳、汗水妆扮乡村,更要向城市输送粮食。他们守望着乡村,恰如开放在田野里的花朵,身躯和灵魂已然是乡村的一部分,他们才是开放在田野最美丽最高贵的花朵,最值得我们赞叹和颂扬的花朵。
读书、考学、工作,生活就像一条无形的线牵扯着我逐渐远离了村庄,但我的心中却一直挂念和喜欢着田野里的花儿。城市的浪潮席卷了古老的大地,一批又一批的年轻人走出了乡村,奔向城市发展。我不知道乡村里还是啥模样?但我确信乡村里的花会准时开放,守护着山野。周末,我总会邀请几位从乡里走出的朋友骑车去郊区散心,更主要的是去看一看野外的花,我想要是没有这些花儿我会悲伤难过。多少次梦里,我回到了丘陵故土,那开满田野的花朵迎着朝阳,绽开笑盈盈的脸,风儿一吹,它们都向我述说无尽的话语,更向我倾诉离别的伤感,醒来后我的双眼湿润了。哦,那些守望乡村,田野里的花儿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