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开阔
贺州韩愈《鸢飞鱼跃》摩崖石刻考
●熊开阔
广西贺州市昭平县黄姚古镇文明阁天马山上有一韩愈 “退之”款 《鸢飞鱼跃》摩崖石刻。韩愈是否曾到过黄姚镇,已无从稽考,但他的墨迹 《鸢飞鱼跃》出现在黄姚镇,却是不争的事实。
笔者通过对黄姚韩愈 《鸢飞鱼跃》摩崖石刻以及相关史料的研究,并与阳山县 (今属广东省清远市,韩愈曾被贬为阳山县令)几处 《鸢飞鱼跃》墨迹进行对照,认为今存黄姚古镇文明阁天马山韩愈 “退之”款 《鸢飞鱼跃》摩崖石刻,是清朝道光咸丰年间由广西柳江县名士覃少海拓自乾隆四十七年(公元1782年)阳山斗山书院 《鸢飞鱼跃》碑刻的一处拓本摩崖石刻,与现存于阳山韩愈纪念馆内清光绪年间阳山县县令肖炳坤所临摹的原碑同为一块,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
鸢 (老鹰)飞鱼跃,语出于 《诗经·大雅·旱麓》:“鸢飞戾天,鱼跃在渊。”孔颖达疏:“其上则鸢鸟得飞至于天以游翔,其下则鱼皆跳跃于渊中而喜乐,是道被飞潜,万物所得,化之明察故也。”后以 “鸢飞鱼跃”谓万物各得其所。
黄姚镇文明阁 《鸢飞鱼跃》摩崖石刻,由 “鸢飞鱼跃”四字、落款以及梁端章 (清光绪副贡,黄姚古镇见龙亭祠门联作者)楷书题跋等三部分组成。整幅摩崖石刻宽148厘米,高45厘米,为右读横书,四字阴刻行草,字体遒劲庄重,外显生动之形,内含刚劲之神,刻工十分精妙。“鸢飞”二字犹如雄鹰振翅欲飞;“鱼跃”二字如渊中之鱼,逆水而跃,其破水上串的美,令人震撼。落款为 “退之”二字,竖写草书,二字结合,像一条被阻挡去路的蚯蚓,蜿蜒曲屈,不能前行只能 “退之”,或许这正是这位大文豪被贬为阳山县县令时心境的真实写照。彼时的韩愈,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像一只矫健的苍鹰,自由自在翱翔天际,像鱼儿一样在清渊嬉戏,期待有朝一日能够如鸢在天,如鱼得水。或许,韩愈虽贬谪岭南蛮荒之地,每天以蚯蚓为饵,垂钓溪流,悟性极高的大文豪通过对钓鱼所用的鱼饵蚯蚓细致入微地观察,悟出了 “蚯蚓退之”,用在自己的书法落款上,有“退避三舍,以退为进,是为退之”之意。
对于韩愈的书法造诣,宋代朱文长如是评价:“退之虽不学书,而天骨劲健,自有高处,非众人所及也。”在贺州这块 《鸢飞鱼跃》摩崖石刻中,“天骨劲健”被体现得淋漓尽致。
韩愈 (768—824),字退之,世称韩昌黎,唐代著名诗人、文学家。唐德宗贞元十八年 (公元802年),韩愈晋升为监察御史,在任不过两个月,因遭权臣谗害,被贬为连州阳山县县令。唐德宗贞元二十一年 (公元805年)夏秋之间,韩愈离开阳山,任江陵法曹参军。韩愈三年任职阳山县令,甚有政声。
据1397年刊印的 《阳山县志》记载,韩愈墨迹 《鸢飞鱼跃》原刻在广东省阳山县《韩公钓矶》前。《韩公钓矶》位于该县城东塔溪之右 (今阳山中学内)。据记载,韩愈被贬阳山县令时,常在此以蚯蚓为饵钓鱼,至明代,此处建有韩公钓台。由于时间久远,此前的韩愈 《鸢飞鱼跃》题刻已被毁。到了清乾隆四十七年 (公元1782年),邑司训何健得韩愈手迹于阳山士人家,重摹勒石 (碑刻),置斗山书院中堂壁,健有跋,后移至韩文公祠侧,今已不存。
在广东阳山,现存韩愈 《鸢飞鱼跃》石刻有三件,其一为清阳山县县令潘元音于乾隆五十七年 (公元1792年)刻于阳山县阳城镇北约1千米的贤令山打字岩,为一处摩崖石刻。另外两个为碑刻,均为清光绪年间阳山县县令肖炳坤所摹刻,一通为阴刻,一通为线刻,并附有诗及诗序,原石刻存韩公钓鱼台韩山书院厅壁,今存阳山韩愈纪念馆内。
在黄姚镇文明阁天马山 “退之”款的 《鸢飞鱼跃》摩崖石刻的左侧,有清光绪年间副贡梁端章题写的后跋。兹录跋如下,以资考证:
此韩公宰阳山时书也神奇遒劲古意盎然覃君少海见而宝之用搨以归人争摹仿纸贵一时第未经刻石恐剥蚀于风霜戌午春同人莫君臧辰义甫覃君少海古君洽斋善斋小池光庭郭君齐之蒙君民础劳君仲云李生严谷达民吾弟平甫紫阶等列觞于此酒酣谈妙异想天开俯仰上下随在悟化机之洋溢因而发思古之幽,刻昌黎之遗墨青山无恙大笔常新悬诸终古而不磨矣
后学梁端章敬跋
从 《阳山县志》和该摩崖石刻梁端章题跋,不难看出,原刻在 《韩公钓矶》前的《鸢飞鱼跃》石刻,至迟到明代,就连同 《韩公钓矶》都已被毁。到清乾隆四十七年 (公元1782年),当时的阳山县邑司训 (明清时期在州、府、县设置训导,为县学教谕)何健得到韩愈 《鸢飞鱼跃》手迹后,摹刻在阳山县斗山书院中堂壁上。名士覃少海——新桂系之第八十四军军长覃连芳 (1894—1958)中将之曾祖父,“见而宝之,用搨 (搨同拓)以归”的应当就是何健置于斗山书院中堂壁上的 《鸢飞鱼跃》碑刻。梁端章题的后跋里的 “戌午”,应为误刻,实为 “戊午”(天干地支纪年无 “戌午”年)。在文明阁上山的路旁的 《重修文明阁记》碑刻有云:“夫世间无不朽之物,惟修复循环,可以维持于不敝,戊午春,风日清美,余与莫臧臣、覃少海、李严谷、李陪芝、莫义甫、蒙民楚等因小西湖、鸢飞鱼跃之刻,殇会于此。”落款为:光绪十七年,辛卯副贡梁端章撰,民国七年岁次戊午吉旦立。可见,梁端章后跋石刻中的“戌午春”当为误刻,而非梁氏误写。查自清乾隆四十七年 (公元1792年)至清光绪十七年 (公元1891年)年间,只有两个戊午年,其一为清嘉庆三年 (公元1798年),其二为清咸丰八年 (公元1858年)。从该碑刻的后跋所记的 “戊午春”以及覃少海在世年代推测,“戊午春”,只能是清咸丰八年,即公元1858年春天,而此时距离乾隆四十七年 (公元1782年)何健得到韩愈手迹,重摹勒石(碑刻),置斗山书院中堂壁,只有76年。
同时,通过与何健后跋款 《鸢飞鱼跃》板墨书匾进行对照,发现从字体和结构上看,黄姚 《鸢飞鱼跃》摩崖石刻与墨书匾极为相似,笔者认为:两幅书法作品当出自同一母本,只是一为勒石,一为临摹在木板上而已。而黄姚 《鸢飞鱼跃》摩崖石刻与阳山县贤令山打字岩 《鸢飞鱼跃》摩崖石刻又有所区别,尤其是两幅石刻的 “鱼”字,黄姚石刻的“鱼”字更加刚劲有力,棱角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