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青年足球裁判员执法过程中的心理素质培养

2015-11-19 11:47袁帅
体育时空·上半月 2015年10期

袁帅

中图分类号:G84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5)10-000-02

摘 要 本文通过对青年足球裁判在执法过程中的心理压力进行分析,就青年足球裁判员所应具备的心理素质,影响青年裁判员的心理素质的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与总结,为培养合格而优秀的足球裁判员提供一些理论依据。

关键词 青年裁判 执法过程中 心理素质培养

一、前言

公正、精彩的足球比赛离不开球员高水平的发挥,离不开球迷热情的支持,更离不开裁判员有效的执法[1]。青年裁判在初学阶段执法一些比赛的时候,往往都会受到一些自身或外界因素的干扰,情绪容易产生波动,心理素质不够稳定,自我控制能力及抗干扰的能力较差,进而影响了水平的发挥,造成不应有的错判、漏判。

本文将通过对青年足球裁判在执法过程中心理压力的现状,就青年足球裁判员所应具备的心理素质,影响青年裁判员的心理素质的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与总结,努力为培养合格而优秀的足球裁判员提供一些理论依据。

二、形成心理压力现状与分析

(一)青年裁判员执法机会少

多数青年裁判员由于执裁机会少,心理压力过大,常出现头脑空白,跟着球跑动,心跳加速,手脚麻木等情况。

(二)对竞赛规则掌握不够

由于对足球竞赛规则的掌握程度不够,在判罚犯规时犹豫不决,不敢果断鸣哨,引起了场上队员的不满并遭到了双方队员对裁判业务能力的质疑,造成了判罚的心理压力。

(三)体能储备不足

双方的攻防转换节奏过快,裁判员的体能消耗过大,跟不上攻防的节奏,无法及时到点到位,从而影响对犯规动作的识别与判罚,造成了错判、漏判、甚至反判,结果引起球员及教练的不满。

(四)阅读比赛能力不足

青年裁判对赛前、赛中的比赛困难程度及突发情况估计不足。如:比赛难度大、事关双方队伍的出线或双方在历史上屡有积怨,造成场上竞争激烈,冲突发生,双方队员、教练对裁判员进行围堵或对其判罚进行指责,极易造成裁判员过分紧张而出现心理失控,最终导致场面失控。

三、形成心理压力的成因分析:

(一)对足球竞赛规则掌握不熟悉

1.规则的学习

青年裁判员的培养主要是通过参加足球裁判班,一般理论课为两到三天的课时,从教学上来说,初步地了解掌握规则,这显然是不够的。

2.规则的应用

从规则的应用来说,供青年裁判员进行教学实践的比赛,从对抗强度、激烈程度、比赛气氛是远远无法和正式比赛相比的,这也导致他们对比赛的困难准备不足,过高或过低的估计了自己的裁判能力。等到正式比赛时,由于准备不充分,对规则理解不够全面而透彻,尤其是边裁对越位的判罚(注意力的分配、“等和看”的时机),主裁对犯规动作识别出现问题以及判罚忧郁都会影响执法的果断性与坚决性。

(二)比赛执法的场次少、经验不足

青年裁判一致认为执法场次少、经验不足的主要原因是各高校开展的足球比赛很少,缺少锻炼的机会,从而缺少执法经验,不能在实践中检验规则的理解程度,大部分青年裁判员只能被动的进行裁判工作,正式比赛中则会出现大脑空白、一些判罚不知道如何处理的情况。

(三)心理素质

部分青年裁判员在比赛前会出现紧张、焦虑的情况,担心在执法过程中遇到问题并怀疑自己的能力。业余联赛中替补席的嘘声、质疑声经常使青年裁判员对于外界压力束手无策,造成注意力分散,过于谨慎小心、束手束脚、害怕出错,从而形成了巨大的心理负担,导致场上出现一些不该有的错判、漏判、发懵、进入了越害怕失误越失误的恶性循环,这都是执法压力大、害怕比赛场面失控、不自信的表现。

(四)身体素质

青年裁判员常会在执法一段时间后就气喘嘘嘘,出现体力不支、跑动不到位的现象。身体疲劳给判罚带来的不便在比赛中经常出现,这不仅直接影响到裁判员的判罚,也会造成双方球员的不满,裁判员在比赛中应该在比赛中合理分配体能,到点到位,判罚才具有说服力;反之,体力下降,不能及时到位,就会出现漏判或错判,遭来球员的质疑,从而影响执法心态。

四、青年足球裁判所应具备的心理素质

(一)注意力品质

足球裁判所需要的注意力品质是全面型的。作为青年足球裁判的学生来说,对其注意力品质要求有如下几点:第一,范围要广。按照足球竞赛规则中主裁与助理的分工配合,把场上的22名球员的攻守动作和与比赛有关的所有情况,时刻置于注意的范围之内。第二,稳定性要强。由于有的青年裁判情绪欠稳定或易受到其他事情的刺激,很容易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影响判罚的尺度。比如出现开场与结束,上、下半场及比分悬殊时判罚尺度不一致。第三,分配要合理。青年裁判在执法比赛时,要把注意力恰如其分地分配到与比赛有关的对象上,不仅要看球,而且要看场上的双方队员以及两名助理。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与比赛有关的问题。

(二)意志品质

足球裁判员的临场目的,就是要合理运用规则,保证球队双方技、战术的发挥,制止比赛中运动员、教练员出现的各种各样的违规行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裁判员要做到客观地反映比赛情况,反映运动队的实际水平。这就要求足球裁判必须具备沉着、冷静、大胆果断等意志品质。只有具備良好的意志品质,才能仔细观察和正确分析比赛中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才能果断地做出判断和处罚。

(三)自制力品质

不管比赛中发生什么问题都要随时控制自己的情绪。比如对该队的教练比较了解,或该队名气较大及以往取得的名次等等,结果在比赛中有意无意地偏于该队从而影响了对该对象的某种特征的认识和评价;再如进入淘汰赛、决赛时,运动员在比赛中情绪很容易激动,有时对判罚会出现不文明、不礼貌的举动,此时,就要控制情绪,保持冷静的头脑,用足球竞赛规则进行处理。聪明的裁判总是在忍中制怒。对运动员在火头上过激的活动和行为,不火上浇油,不动感情,不以牙还牙。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行使裁判权,才能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五、结论与建议

培养青年足球裁判员的心理素质应从几个方面入手:

(一)执裁能力

无论是误判、反判还是漏判,裁判员的判罚将是最终的判罚,会直接左右比赛的结果。所以提高裁判员的执法能力是保持青年裁判的稳定判罚心理因素的关键;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裁判员执法行为的公正性;第二,裁判员判罚的准确性;第三,掌握判罚的有利性;第四,掌握判罚的适度性。

(二)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青年足球裁判员业务培训包括理论和实践方面。作为青年裁判应重视、加强规则的学习,总结以往执法经验和教训,进一步理解规则的精神实质。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足球比赛的裁判工作,通过实践及赛后的总结和探讨,提高业务水平。

(三)摆脱环境的负面影响,减少对错误的顾虑

由于足球比赛本身紧张激烈,动作速度快而给裁判员做出反应的时间很短,所以青年裁判应在合理跑位的情况下,靠近带球队员,减少错误判罚。赛前、赛中采用表情调节法、活动调节法、暗示调节法、呼吸调节法等方法,尽量减少因环境因素的不可控制而造成的心理压力。

(四)加强体能训练,减少因体力消耗带来的错判、漏判

青年足球裁判平时应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保证良好的体能并能在比赛中进行合理分配,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到比赛中去。这是保证正确判罚,做好裁判的又一个重要条件。

参考文献:

[1] 孙哲东.足协开班扩编裁判员倾听专家授课[J].西藏体育.2005(4):21-22.

[2] 顾伟杰.足球裁判员应具备良好的心理品质[J].山东体院学校.1998.14(2):54-55.

[3] 沈建霖,钟海明.足球裁判员判罚心理压力的分析及心理素质的培养[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9.35(7):59-61.

[4] 足球竞赛规则2013-2014[M].人民体育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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