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市场风险提高农民收益

2015-11-19 06:05施世斌
经济视野 2015年23期
关键词:农产品农民农业

文 | 施世斌

如何规避市场风险提高农民收益

文 | 施世斌

我国是一个农产品的生产、贸易、消费大国,每年生产将近20亿吨的农产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种植业面临着多重风险,如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性等风险,这些风险都具有某些不确定性,导致种植风险较大,农民的利益难以保障。如何规避市场风险,提高农民种植收益,现谈谈我的一些粗浅看法。

农产品销售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农产品产地市场布局不合理、交易方式落后等因素,时常发生农产品由于集中上市造成价低、卖难等现象。

1.农产品产地市场布局不合理、离农户太远,交易方式落后,价格信息不对称。据了解,目前我国农产品市场主要集中在东部,而西部,尤其是一些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产区,产地市场比较少,全国约有36%的乡镇没有农贸市场。同时,交易方式还比较落后,一些农户难以得到合理收益。统计显示,发达国家农户可从农产品零售价格中获得30%的收益,我国的平均水平约为14%。

2.农产品“绿色消费”发展滞后,观念认识程度偏低、绿色产品成本过高、农产品品质较低、缺乏国际竞争力。我国农产品品质低劣和加工水平较低,缺乏国际竞争力,出口市场不能保持。由于缺乏规模化经营、现代化管理以及受种子和其他因素的制约,我国许多农产品生产成本都很高,价格上缺乏比较优势。

3.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机制。长期以来,由于对农产品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检测检疫等技术性问题重视和研究不够,目前,我国主要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茶叶、畜产品、水产品等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仅为70%左右。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因农药、兽药残留等有害有毒物质含量超标而被拒收、扣留、退货、索赔、终止合同、停止进口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显然农产品质量安全已严重阻碍和制约着农产品的出口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4.产业化、组织化程度不高。由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育滞后,农民与市场的联系也不够,导致种植和销售的盲目性。再者,种植者大多以一家一户分散种植为主,与加工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联系较少,没有形成较为紧密的产销联系,加大了市场风险。

5.种植品种单调,种植结构不合理。没有预先对生产和市场供求做分析,单一农产品播种面积过大,生产量超过需求量。上市时间选择单调,没做到早、中、晚品种的合理搭配,造成集中收获,集中上市,滞销价跌。

对策措施

如何规避市场风险,不断增强市场意识,走农业产业化之路,努力克服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驱动稳粮增收和提质增效,切实提高我国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农业结构。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农产品流动体制改革,妥善化解农产品供需矛盾,解决好农产品流通困难的问题;加强农产品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和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及时调节农产品供需关系。此外,还要积极鼓励、扶持农业中介组织发展,积极引导超市或企业与农民直接对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拓展农产品销售市场和渠道。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还必须加大农村人力资源投入。培养新型农民,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

要瞄准城镇化背景下居民消费水平提高和消费结构升级的大需求,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和区域比较优势,推动农业结构向市场紧缺产品、向优质特色产品、向种养加产销一体化上调整,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拓展农业多功能性和增值空间。尤其要以品牌为引领促进加工业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由规模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和结构优化方向转变,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利益共享机制。

2.以稳粮增收为目标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好现行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正向作用,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和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探索保险、贷款等市场化方法,全面构建农民收入风险防范“安全网”。加快构建符合新形势要求的市场调控体系,通过强化国内储备调节、鼓励多元主体参与,防止价格大起大落。强化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开展农业展望活动,发挥消费导向作用。

3.以农产品电子商务为平台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加快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构建以国家级产地批发市场为龙头、田头市场为节点,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国家农产品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同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共同探索品牌农产品分等分级、“田头市场+电商企业+城市终端配送”等多种营销模式。加快村级信息服务站(员)建设,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

4.以抗击市场风险为目的设立农产品价格保险。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

5.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抓手,推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是土地集中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承包大户经营为主体,在具备条件的地方逐步实现。二是合作服务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我国各地不断推进的合作服务式农业规模经营尽管形式多样,但都具有共同特点:一是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充分尊重和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适合农业生产特点和现阶段农业生产力水平,实行优良传统农耕技术与现代农业技术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三是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整体竞争力,成功地将农户的生产经营纳入社会化大生产的轨道。这些特点充分表明,合作服务式规模经营在我国广大农村具有普遍意义,既适应当前农业生产力水平,又适应今后现代化农业发展要求。

6.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载体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了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要努力发挥其中介作用,帮助合作社寻找商机、降低成本。在产品的销售环节上,政府可发挥“渠道广、眼界宽”的优势,帮助合作社联系合适的买主,最大程度上保证价格的合理性,维护合作社和农户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东台市沿海特种经济植物园)

施世斌(1964-),高级经济师。

猜你喜欢
农产品农民农业
国内农业
国内农业
国内农业
农产品网店遭“打假”敲诈 价值19.9元农产品竟被敲诈千元
擦亮“国”字招牌 发挥农业领跑作用
打通农产品出村“最先一公里”
农民增收致富 流翔高钙与您同在
饸饹面“贷”富农民
各地农产品滞销卖难信息(二)
农产品争奇斗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