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天雄
(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南充 637000)
对1867年英国第二次议会改革法案的一种历史阐释——评罗伯特·桑德斯《英国政治中的民主和选举,1848-1867年第二次议会改革法案的形成》
陈天雄
(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南充 637000)
【摘 要】重点评述了《英国政治中的民主和选举,1848-1867年第二次议会改革法案的形成》
【关键词】《英国政治中的民主和选举,1848-1867年第二次议会改革法案的形成》 英国政治第二次议会改革法案
《英国政治中的民主和选举,1848-1867年第二次议会改革法案的形成》是一本做出重要贡献的著作,在英国现代政治史的研究领域,它提出一个新颖的有重大意义的论题——即如何理解1867年的第二次议会改革法案在更久远的民主历史中的地位。其出发点,相当准确地说,是为了阻止英国跟从美国和法国走上政治的和社会的“民主”的道路。政治家们的目标是去寻找一个能够近乎完美的改革方案,而这个目标,曾经很多人认为已经由1832年大辉格党的改革法案实现了。当然这里也有例外,许多激进分子,特别是那些将其政治主张追溯到1830年代和1840年代的宪章运动的人,是真正的民主主义者(尽管绝不是所有人都希望看到民主来个飞跃)。但是,这些激进分子在议会中总是极少数的,他们可以保持这种改革的议题存在,但也仅此而已,他们无力促成立法的成功。成功的立法只能通过来自自己的党和至少部分反对派的,拥有赢得广泛议员们支持能力的政党领导人来实行。桑德斯认为,通过追溯1867年以前的二十年里的改革历史,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为什么格莱斯顿和罗素在1866年没能做成这个,而迪斯累利和德比在随后的一年却能成功。自始至终,桑德斯都把注意力集中在议会和影响成功立法的因素,但是这在高深的政治历史上并不是一个狭隘的试验。恰恰相反,桑德斯充满技巧地交织了“高深”政治和“低浅”政治的历史,同时,也充分而恰当地关注了关于宪制政府的思想论争,尤其是关于美国与法国民主的经验。通过这样做,他提供了一个在1850年代和1860年代的人们所谓的“关于改革的议会常识”的精妙的解读。他证明了后座议员中的大多数接受了所需要的进一步的改革,而这是必须要包含关于城市工人阶级公民权的扩展问题的。但在此著作中,他也展现出大多数后座议员是生活在恐惧中的,不只是因为担心托克维尔的“多数人的专制”,而是害怕会有一块选区会被一个单一阶级的选举人——无产阶级所主导。英国政治长期以来都依赖群体利益的代表而非个体利益的代表,后座议员们很难去想象大量涌入的工人阶级的选举人会不以一个集体的方式来投票,尤其是像在财政、工业和经济事务上。因此,他们有追求承认工人要求的改革方案的决心,但在此过程中又不想激进地改变这个国家的阶级利益的平衡,也不会明确地为另一种“民主化”敞开大门。
残忍的是,桑德斯认为,保守党的领导人迪斯累利和德比比起他们的自由党的竞争者来说,更了解议会的气氛。鉴于格莱斯顿和罗素将改革作为在宪法改革的政治演变中的一部分来呈现,保守党领导人决心去找到一种能最终平衡好议会中的政党利益和国家中的阶级利益的解决方案。在很多方面上,这很大程度上是以政治的形式来展现的,但它确实有助于去解释为什么在1867年保守党能接受一个明显比前一年自由党首相都不太支持的更“民主”的改革。正如桑德斯所说的,保守党承认道德的力量是附属于一个男性纳税人公民权的概念中的,并且以此来构建一个关于在公民权中“最终”界线该划到哪里的貌似有理的结论。他们尊重男性户主关于公民本人亲自支付当地税收的特别要求。正如桑德斯所展示的,格莱斯顿努力地去揭穿这一策略的虚伪。通过排除部分还款者,即通过支付租金给其房东来间接地支付地方税的人,保守党人希望能大大地限制新选民的数量。格莱斯顿试图说明一个公民间接地还是直接支付他的地方税,是有固有的随意性的。但他还是努力打破认为直接支付就是暗示这是符合选举的观念。此外,桑德斯证明这反映了一个观点上的根本性的不同,即格莱斯顿认为那些在道德上被证明是适合投票的公民应纳入宪法的范围内,而大多数后座议员们认为这仅仅是为了找到一个可行的政治解决方案。
简而言之,这是一个对当时的维多利亚王朝中期政治精妙的重新审视,它值得被所有那些对近代政治历史感兴趣的人借鉴。如果你是一个英国史或民主史的专家,那你就需要一章一章地追随桑德斯重建改革中英国政治历史的脚步。这是一部关于政治史的杰出论著,它毫无疑问地值得拥有广大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