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虹
8月31日,以“促进棉花公证检验制度创新”为主题的全国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工作会议在青岛顺利召开。中国纤维检验局局长张克才对进一步做好棉花公证检验工作提出重要意见;副局长徐水波细致阐述了新年度工作中应该重点把握的内容和注意的问题,公检一处处长于小新作工作报告。来自全国纤检机构的100余名参会者分享了在改革新形势下各自履行职能的经验,并就新年度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展开了深入讨论。
张克才:树立信心,注重公证检验的均衡发展
“这次会议是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也是在公证检验在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突出成绩的背景下召开的。”张克才说。
他主要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坚定对棉花公证检验制度发展的信心。他回顾公证检验制度的发展历程并指出:首先,棉花作为我国重要农产品的特殊地位决定了棉花检验工作具有旺盛而持久的生命力。因为从棉花工作本身来讲,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而棉花检验是棉花产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项要素。其次,棉花检验制度的发展历程证明了公证检验制度确立的必然性。从2001年国务院颁布《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建立了公证检验制度,赋予专业纤检机构实施公证检验的主体地位;在此基础上,2003年,国务院批准了《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后,开始全面推行棉花质量检验制度改革,经过10余年的发展,改革取得了预期效果:不仅实现了科学性、普遍性、权威性的公证检验体制,还建成了覆盖全国棉花主要产销地的公证检验网络,并且确立了监督检查、公证检验、监督抽验的基本工作制度,形成完善的工作程序与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再者,棉花公证检验制度所发挥的作用充分证明了其科学性和先进性。棉花公证检验在推动产业健康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依据;公证检验逐步取代企业自检结果成为贸易结算的依据,稳定了市场秩序,推动棉花产业结构优化;降低行政成本和行业检验成本,增强纺织行业竞争力。
“尤其是,一年来新疆监管棉公证检验取得的突出成绩更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对棉花公证检验制度的信心。”张克才强调。上个棉花年度,中央决定在新疆进行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改革的试点,在我们的精心准备和全力协调之下,公证检验在实施方案中被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配套制度,我们集全系统之力,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汪洋副总理在《质检总局关于完善棉花入库公检制度的报告》中批示道:“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的顺利进行,公检的贡献应充分肯定。”直截了当地对于我们的工作给予肯定。树平局长在召集总局党组听取纤检工作专题汇报时的讲话中评价我们“主动作为、重点攻关、顽强拼搏、团结协作、彰显了良好的精神风貌,这种精神反映到公检数据和工作实绩中,确实是成绩突出”。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肯定,也是对我们的进一步鞭策,让我们对在目标价格改革的过程中实现公证检验制度的再次跨越发展充满信心。总结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改革试点中监管棉公证检验工作取得的成绩,我们应当得出这样两条经验:第一,服务宏观调控是棉花公证检验的根基。第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棉花公证检验的必然方向。
二、公证检验的均衡发展是我们当前要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张克才指出,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仍有一些突出的问题需要客观面对,尤其是公证检验的均衡发展问题。他要求全体检验人员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认识:一是棉花产业政策调整带来检验资源分布的不均衡在加剧,使公证检验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二是检验资源的变化带来原有检验能力布局与检验资源匹配度的不均衡;三是现行的公证检验经费核算方式使得检验经费的不均衡有一定加剧;四是公证检验在产业链各个环节发挥的作用不均衡;五是要充分重视公证检验均衡发展的问题。
均衡发展问题也是近几年中纤局高度重视并在着力解决的一个问题。张克才要求全体纤检人员都要认真思考和正视这四个方面的不均衡,去努力解决。中纤局下一步工作中,要在狠抓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继续充分考虑队伍的完整性和稳定性、考虑全系统的整体发展。希望各机构能够站在大局的角度,不要只关注一城一地的得失,而是从系统和制度长远发展的角度,积极支持和理解配合相关工作。我们强调,制度在,事就在;事在,人为。在这方面,新疆纤检局非常值得表扬,希望大家学习。
三、以“三严三实”的作风做好新年度的公证检验各项工作。张克才强调了“三严三实”活动对纤检工作的重要意义。他要求新年度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工作抓严抓实:一是要严以修身,苦练内功;二是要严以用权,认真履职;三是要严于律己、加强管理;四是谋事要实,服从大局;五是创业要实,开拓创新;六是做事要实,积极参与到各项改革之中。
于小新:认清形势,2015年是公证检验制度深化发展的关键之年
中国纤维检验局公证检验一处处长于小新作工作报告。回顾2014年度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工作,他说:“2014年度,国家宏观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持续三年的临时收储政策取消,在新疆启动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这对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完善工作流程和检验模式提供了重要契机。”
报告指出,面对这一关键节点,专业纤检机构主动作为,顺应改革趋势。以创新思维驱动公检体系发展,新疆监管棉公证检验新模式初显成效,交易商品棉、期货交割棉公检调整步伐加快;依法行政促进公检制度完善,集中制修订6个公证检验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以服务意识丰富公证检验内涵,深化与国家农业发展银行的沟通合作。
尤其值得肯定的是,纤检系统以改革大局为重,不惜一切代价实施新疆监管棉花公证检验;协调有关部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确立了“专业仓储管理+在库公证检验”的保障制度,并以此为契机,使公证检验制度得以完善。主要成绩表现在:一是明确公证内容,同时出具重量和品质公检结果;二是创新公证模式,确立在库逐包取样程序;三是强化制约机制,取样与检验机构分离;四是优化流程设置,“边入库,边公检”。在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准备阶段系统规划,周密安排;实施阶段通盘考虑,逐项落实;收尾阶段全面总结,深入查找问题,完善措施。
“2014年,专业纤检机构为核定新疆棉花产量提供了技术支撑,为市场价格监测提供了基础数据,为核准企业籽棉收购量和运输补贴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力维护了国家补贴资金安全,为改革试点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制度也以此为契机得到了深化,公检公信力也明显提高。”于小新说。
报告还指出,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新形势下一些潜在问题正在逐步显现,主要表现在:区域间检验量失衡;工作质量问题集中显现;行风建设仍需加强。于小新强调:2015年是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制度深化发展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大力落实国务院与质检总局领导关于完善入库公检制度的批示,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创新管理手段,提升公证检验工作质量;二是实现数据共享,服务宏观调控和产业发展;三是要加强协调配合,提升公证检验有效性。一方面配合农发行完善涉贷棉花监管体系;一方面协同全国棉花交易市场落实各项配套措施。此外,要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在新疆建立中转交割库提供技术支持。
徐水波:充分履职,全面部署好新年度工作
副局长徐水波在会议总结时指出:“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一次内容丰富的会议,是一次凝聚共识的会议。”他强调,把握好会议精神,需要领会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要准确把握棉花公证检验工作新形势。第二,要准确把握棉花公证检验工作新要求。《2015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报送国务院审批,实施方案中,棉花公证检验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专业纤检机构的地位、职能与作用得到进一步巩固,一定要认真领会,并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落实。第三,要准确把握棉花公证检验工作新举措。
为进一步发挥棉花公证检验支撑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的作用、支撑棉花产业健康发展的作用、促进纤检事业改革发展的作用,中纤局今年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徐水波就新疆监管棉花公证检验工作所涉及的新举措强调指出:
一是在新疆增加建设实验室。2014年度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中影响公证检验时效性的重要原因是承担品质检验的仪器化公检实验室的数量、布局与专业监管仓库的数量、布局不完全适应。新年度按照质检总局领导关于强化公检时间管理的要求,中纤局决定增加建设新疆仪器化公检实验室,努力做到二者之间的布局与数量相适应,从而避免品质检验样品大范围跨区运输、缩短品质检验样品运输距离、加快品质检验进度,满足企业就近就便检验的需要,服务企业加快棉花购销。
二是加强在库检验人员管理。在对过去承担南北疆专业监管仓库入库棉花重量检验、取样任务的机构全部异地轮换的基础上,采取划区域、定机构的方式安排在库检验人员力量,并由牵头机构协商配合机构,在共同负责区域内的监管仓库之间进行检验人员调度,从而切实加强在库检验人员的使用管理,确保对在库检验人员的快速灵活调剂安排,真正实现“人等棉”、“人随棉走”。
三是严格加强公检时间管理。只有压缩各环节检验时间,才能提高整体检验效率。具体要求是,重量检验完成时限:提高1天完成的比例,压缩2天完成的比例,做到基本不发生3天完成的情况。样品交接完成时限:监管棉花到库过磅、空车回皮后48小时内,仪器化公检实验室与在库机构完成样品交接。品质检验完成时限:提高3天完成的比例,压缩4天完成的比例,做到基本不发生5天完成的情况。这些都是硬杠杠,必须执行。
四是加强异常条码棉包管理。中纤局明确规定,对入库棉包条码卡出现异常的情况,采用专业监管仓库配备的条码卡打印装置,由在库机构监督专业监管仓库和加工企业共同补挂合格条码卡,并做好相应登记,从而确保补挂条码卡的棉包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取样、检验,服务棉花加工企业。新疆局要在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对监管仓库资质条件进行验收时,将该项新增条件作为重点,确保落实。
五是严格实施公检过程监控。新年度中纤局将通过接入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建立的新疆棉花专业监管仓库视频系统,以及中纤局自建的新疆17个棉花仪器化公检实验室视频系统,实施对新疆监管棉花在库重量检验、取样和仪器化公检实验室品质检验的全程监控,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六是严格公检工作质量考核,即按照中纤局新制定发布的《监管棉花公证检验工作质量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落实责任追究,确保公证检验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
七是服务企业在库组批销售。基于新疆监管棉花公证检验所反映的棉包品质一致性差的情况,为服务棉花流通贸易,满足纺织企业与加工企业之间对购销棉花质量一致性的要求,按照质检总局、中纤局的建议,今年新疆棉花专业监管仓库都将提供在库组批条件,设立棉花组批区。这样,亦将为充分发挥逐包品质检验结果的重要作用创造条件。同时,专业纤检机构还将依据购销双方协商意见,对组批棉花或重新进行公定重量检验,或按照计算方式确定公定重量,充分发挥棉花公定重量在贸易结算中的重要作用。
八是充分发挥公检数据效能。中纤局将继续完善全国棉花公证检验信息系统,实现棉花公证检验信息与国家及新疆有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有效服务棉花购销、贸易结算、纺织使用、宏观调控以及金融信贷风险监控等方面,切实发挥棉花公证检验的有效性。
徐水波还就此次会议上代表们讨论提出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说明:
首先是关于实施系列规范的有关问题。中纤局对监管棉、期货交割棉及交易商品棉公证检验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进行了修订。其中,监管棉公检办法修订重点围绕提升检验时效和保证样品交接顺畅两个关键任务,进一步优化操作流程,一方面分环节压缩时间量,增加了入库过磅时间和样品交接时间两个信息采集点,提高量化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强化协同配合,根据工作实际,将样品交接与验收分离,期货交割棉公检办法修订主要对申请中转交割库注册仓单棉花的复核程序作了规定,充分考虑与监管棉公检有效衔接,合理设定抽样比例和操作程序。交易商品棉公检办法则作了全面修订,在2014年度采信新疆监管棉公检结果作为交易平台结算依据的基础上,参照监管棉公检模式,对工作程序进行了调整,按照修订后的办法,新年度将同步在内地交割库推行在库逐包取样,从而全面统一交易商品棉公检模式。
其次是关于启动新疆入库公检问题。2014年度,由于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发布较晚,前期待检棉花大量积压,且配套措施未能及时到位,造成监管棉公检启动初期检验符合远超常规水平,加之人员调度不充分、内外部衔接尚处于磨合阶段,导致检验超期情况集中出现,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新年度,中纤局结合监管仓库布局和各机构检验能力提前配置检验资源,确保工作启动后检验力量及时到位,实现“人等棉”,同时,根据检验进度和检验时限考核情况随时调整,做到“人随棉花走”。通过前期规划和动态调整,强化人员调度管理,保证监管棉工作质量,服务改革大局。
再者是关于规范棉花复检问题。一是明确复检受理主体。通过调整复检申报流程,确立了复检申请人提交复检意向、相关管理单位初步审核、中纤局指定复检机构、申请人直接向复检机构提交申请的工作流程,各方权责更加清晰、处理流程更加规范。二是规范复检受理时限,即棉花经营者、用棉企业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检结论,各级机构在实际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各项时限要求,保证及时受理、按时反馈。三是调整复检允差范围。根据各类检测仪器精度,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农产品自身特性和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对公定重量等重要指标允差范围进行了调整,更加符合客观规律、更加适应现行检验方法。
徐水波还对实验室建设工作、统一入库公检工作服和回潮率测试装置技术升级等问题进行了部署。最后,他要求各级纤检机构统一思想,立足制度, 立足改革创新,立足转变作风,立足责任追求落实,确保棉花公证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
“2015年度棉花公证检验工作任务繁重,我们必须更加主动地适应棉花产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充分履行棉花公证检验职能,让我们一同努力,扎实推进棉花公证检验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迈上新台阶,为我国棉花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徐水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