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消息,自2015年8月1日起放开部分检验检测经营服务收费,改由相关专业服务机构依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收费标准,此次放开涉及质检系统7项经营服务收费。一是手机检测费;二是国家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三是条形码服务费;四是经营服务性检验检疫费;五是计量校准和测试费;六是认可收费;七是强制性产品认证费。(来源:中国新闻网)endprint
中国纤检2015年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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