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事专利审查业务三十多年,对中国近十年来专利申请数量的飞跃发展深感欣慰。专利申请数量增加了,专利管理方面有没有跟上形势发展呢?为此,笔者走访了国内不同行业领域的企业,发现在专利事务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在此笔者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专利申请的质量问题
2014年中国专利申请数量达到236.1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为92.8万件,同比增长12.5%,居世界第一位。这个数字非常惊人,尤其是对于仅实施专利法三十年的中国来说。同时,这个数字背后的专利申请质量也非常吓人。笔者到东部某个市调研发现,在省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各种专利申请都有补贴,一个代理人或专利工程师,一年能撰写两三千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若做外观设计的话,能做六千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他们的主要目的是拿补贴,很多申请人企业都不知道自己申请了专利。对于这些专利申请的质量,大家想想就知道了。
如何保证专利申请的质量呢?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专利申请的代理费用问题。根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于2005年推出的全国专利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一个发明专利申请从撰写申请文件到获得授权通知书这个阶段的代理费基本上在8000元至11000元。然而,十年后的今天,很多撰写国内发明专利申请的代理机构能收到5000元至9000元已经不错了。很多非北上广深的代理机构连这个费用也收不上来,代理费不但不升,反而不断降低。撰写一份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是要耗费很多心思和精力的。一份好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从接到素材到撰写完成基本上需要两三天时间,过低的费用必然会造成代理机构压缩成本,质量可想而知。所以,建议各企业在考虑代理机构的代理费时,务必要以确保撰写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文件为第一前提,否则还不如不申请专利。
第二,在支付合理专利代理费的情况下,若想获得更高水平的专利代理服务,除了签订能提供高水平专利代理服务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外,每个专利申请明确绑定一个专利代理人或专利工程师,这个专利代理人或专利工程师负责该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及后续的各种流程,并且在专利授权后的专利运营或专利诉讼也与该专利代理人或专利工程师挂钩。这样,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的好坏和后续程序处理的好坏,都记在该专利代理人或专利工程师名下。这样,责任非常清晰,代理人或工程师就会为毕生的声望而注重撰写或其他处理事项质量。
在上述两点处理好后,企业专利申请的质量就会有较可靠的保证。
二、专利申请的数量问题
经过近十年的快速发展,中国专利申请的数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一,占全世界专利申请量的三分之一。然而,对于具体的企业,应当具体分析。总的来说,以五到十年的市场需求为导向,来增大或减少专利申请数量;调整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数量;调整国内专利申请和国外专利申请的数量。当然,底线是降低垃圾专利申请的数量,提高真正需要保护的专利申请的数量。
三、已有专利的管理问题
现在,很多大国企或央企拥有几百件到几千件授权专利,每年要缴纳几十万至几百万年费。为此,这些企业都在想拥有这些专利干什么,每年还要支付这么高的年费。笔者走访了一家年营业额在140亿左右的企业,这家企业的授权专利量大约在400件左右。为了降低每年不断增长的专利授权量带来的专利年费的增加,这家企业定期将实用新型专利让研发人员自己判断,哪些可以不用缴纳年费而自动放弃。很多授权五六年以上的,基本上会被自动放弃。笔者认为,这种模式是可取的,但是若能真正加入专利检索来判断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再加上市场部门判断市场现在和潜在需求情况,这样处理可能会更好。否则很容易放弃创造性高且市场需求还很活跃的专利,得不偿失。
四、实用新型是否申请以及申请数量的问题
鉴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经过实质审查就授权,所以很多授权的实用新型没有创造性、甚至没有新颖性,这给实用新型制度带来很多问题。比如,笔者发现很多企业要拿着实用新型去告他人侵犯专利权时,必须提前做专利权评价报告,而现在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大都以没有创造性为结论。这给权利人带来很尴尬的局面:去起诉,评价报告写着没有创造性;不去起诉,侵权严重。不管法院是否认可这份评价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这份专利权评价报告确实使权利人很为难。倘若该份实用新型在申请时申请了发明或者同时申请了发明,很多发明是授权的,没有必要在出现侵权时遭遇评价为没有创造性的尴尬。所以,到底要不要申请实用新型?
笔者认为,对于更新换代快的产品,应当或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对于市场周期还可以的产品,建议直接申请发明。若无法判断是申请发明还是实用新型,可以同时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这样在发明授权时放弃实用新型专利。这样,基本上可以避免上述尴尬。
另外,对于实用新型的数量,建议挤掉垃圾专利申请的水分,根据产品的市场周期来确定,不必强求数量,以质量为重。
五、专利的运营问题
很多企业的老板,尤其是很多国有企业的老板,总是比较疑惑,每年支付这么高的年费,这些专利怎么不带来利润呢?其实,这种想法还是没有真正明白专利的价值所在。除了专利转让或许可外,大多数情况下,专利不可能带来直接价值。比如,在具备某项专利的情况下,企业拥有很大的市场,这个时候专利到底有多大价值,是很难评估的。对于专利转让或许可,根据欧美的一些经验和数据,仅占整个专利的百分之五左右。所以,专利的价值在于构筑城墙防御敌人或者作为利器手刃对手,通过这种模式来换取利润,专利很少直接换取利润。所以,对于专利的运营,要保持清醒头脑。
六、专利管理人员的配备问题
对于经过三十年实践的中国专利制度来说,专利代理人和专利工程师,数量也就是十万左右。对于这种情况,每个企业聘请专利代理人或专利工程师,尤其是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人或工程师,是很难的。所以,在无法聘请合适的专利代理人或专利工程师负责本企业的专利申请及后续管理的情况下,加强与专利代理机构的深度合作,尤其是聘请专利代理人深入企业进行培训、挖掘专利申请、管理后续专利事务,显得尤其重要。这样,才能弥补内部没有专利管理人员的不足。当然,加大代理机构的服务内容后,一定要支付相应报酬。否则,又会降低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现代企业的专利事务以保证专利申请的质量为前提,以市场运作为主要目的,配备合格的人才加强保护为重要举措。
(云景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