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刘 兵
众筹婚礼
文_刘 兵
编者按:“众筹”很新鲜吗?你可知道,30多年前,有这样一场盛大的众筹婚礼。
20世纪70年代末,我大学毕业后刚参加工作,基本工资27块。女友秀梅是一家工厂的染整工,每月工资也不到30块。
我们的爱情修成正果,我随之跟单位提出分房申请。房子落实后,我们双方各自作准备。秀梅筹备嫁妆,我打家具、购买一些简单的电器。秀梅家不宽裕,在跟我谈朋友时就十分节俭,嫁妆钱还没攒足。那时的年轻人一样爱面子。女儿出嫁,“八铺八盖”不可少,此外还有缝纫机、自行车、电扇等。我催婚期时,秀梅眉头上透出了一丝愁容,但没有说什么。
有一天,秀梅跟我约会,兴致很高,脸上漾起一对幸福的小酒窝。我开玩笑,问她是不是发财了。秀梅羞涩地一笑,点点头:“发自己的财。班组的大姐们知道我要结婚,发起了一个‘会’。吴姐是工会委员,又热心肠,把‘头会’指定给我了。这不,我买嫁妆的钱绰绰有余,成了小财主啦!”
所谓起会,就是约一些玩得好的同事,每人每个月扣五元至十元钱,集中起来办大事。为体现公平,谁拿“头会”用抓阄的方式来决定。偶遇要办大事或急事的同事,经过评议,“头会”可特别指定。那时人都穷,这也是一种无奈之举。拿了“头会”的人等于是买房贷了按揭,以后每月从工资里扣。它所体现的是一种较为和谐的人际关系,相当于一种变相的“民间融资”。单位的领导对此抱着不鼓励也不反对的态度。
女友当时轻松了,我却产生了压力。不过,我由此产生了灵感:要是在单位也发起一个“会”,不就能解决手头拮据的难题吗?我可以把婚礼搞得热热闹闹、风风光光,把电视由黑白换成彩色的,家具再多做几样,将新房好好地“装修”一下,再把两边的领导、亲朋请到大饭馆撮一顿。
那天,我跟工会主席提出此事,表达了想法。工会主席对我的印象不错,不少老同志也看好我。所以,我一提出,很多人积极响应。在婚礼的前一个月,我如期拿到两千多元的“巨款”,圆满地举办了单位有史以来最为“壮观”的婚礼。
这也算是举债结婚吧!差不多有三年,我和妻子被两边的“会费”套牢,工资大大缩水,经济上捉襟见肘。为此,我们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苦日子。
这是那个年代既甜蜜又苦涩的婚恋故事。众人拾柴火焰高,而后,我们感念同事情,也积极入会,回报别人的美意,“痛”并快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