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与现实的博弈

2015-11-12 07:23陈郁
清风 2015年10期
关键词:员额高院法官

文_本刊记者 陈郁

理想与现实的博弈

文_本刊记者 陈郁

法官辞职的消息不时见诸报端,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2014年两会期间,北京市高院院长慕平透露,近5年来,北京法院系统500多人因辞职或调动离开法院。浙江高院院长齐奇也承认:“浙江每年都有法院人才流失。离开法院的,这几年比较多。”而在最高法院的工作报告中,前院长王胜俊提到“一些法院人才流失”。但2013年周强上任后,在其所作报告中,“人员流失”已不再只是“一些法院”的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转变?而我们又该如何看待这种转变呢?

不光为了钱

“很难说有什么职业尊荣感,好像只能通过一些口号来激励自己,这样长期下来,肯定没办法坚持。”

9月9日上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陈平凡律师在网上贴出了一则专门面向辞职法官的招聘启事,“上下班不考勤随你任性,收益保底高于原职上不封顶”,陈律师开出的待遇很是诱人。当天下午,本刊记者致电陈律师,他表示,向他咨询的法官已经有五六名。他还告诉本刊记者,目前在他的团队里,实习律师刘高以前就是一名法官。

刘高今年4月份加入陈平凡的律师团队,此前,他是广州市中院的一名助理审判员。谈及辞职原因,刘高坦言,首先是工作量太大,辞职前,他一年的办案量已经高达200件,而且,每年的9月到12月,每周二、四、六,法院会以加餐的形式鼓励大家加班。“说是鼓励,但是大家都来,你不来又会不好意思,实际上就变成了一种要求。”

与繁重的工作量不成正比的,是收入的不尽如人意。刘高在原单位是副科级职位,每月拿到手的工资不到6000元。这意味着,如果单靠这份工资,就无法实现在广州买房的愿望。

不过刘高也强调,事多钱少倒还多少可以接受,更重要的是理想与现实的冲突。2011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刘高考入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是一线城市,领改革之先,广州中院又是全国规模最大的中级法院,能去这里工作,让这个怀抱法治理想的法学生满怀喜悦与憧憬。

然而,正是应了那句俗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法院的工作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神圣”,他甚至还经常被迫从事一些与审判无关的诸如接访、宣传之类的工作。而且,社会大众对法官这个职业也并不是那么尊重,当事人因不满判决而不断骚扰法官的事情时有发生。“很难说有什么职业尊荣感,好像只能通过一些口号来激励自己,这样长期下来,肯定没办法坚持。”刘高离出走似乎有一步之遥,而最新一轮司法改革确立的法官员额制让他最终迈出了这一步。

员额制是指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根据法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数、案件数等确定法官数量,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员额制的初衷是为了实现司法的去行政化,然而,它却让年轻法官对前途产生了担忧。按照中央批准的员额比例,广东地区法院的法官员额在5年内将逐步减少到编制总数的39%以下。广州中院院长刘年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会尽量让那些年轻有为的人能当法官。但他同时提醒,员额制下,成为法官也有诸如年龄、法律工作年限等一系列硬性条件要求。

“像我们这种年轻的同志,参加工作时间不长,进不了员额肯定是在预期之内。”考虑到还有5年的改革缓冲期,刘高觉得自己很可能还要做六七年的法官助理,他不想再耗下去了,“我还是很相信自己的能力,出来做个律师,凭借自己的能力,其他的不说,至少收入方面能够迅速得到提高。”

刘高

辞职之后

去年从湖南省高院辞职的法官共有4位,两位去了企业做法务,一位据说自己当了老板,做律师并不是唯一的选择。

今年4月23日,刘高在微信朋友圈晒出了一张自己的照片,并配上文字,“而立之年,重新出发。”这张照片的背景,正是他现在就职的金州律师事务所。

法官法规定,法官离任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且终身不得在原任职法院出庭;而要申请律师执业,还必须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先在律所实习一年。如今已实习近半年的刘高,也渐渐找到了做律师的感觉,他把从法官到律师的转变比喻成从裁判员变为运动员,所以思维也要转变,“要考虑到市场的因素,在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当律师之后,刘高在时间上面会比过去相对自由,但个人业务比较忙的时候,也需要加班,不过与以往不同,现在的加班有了不同的意义,“现在可以说,你的付出可以在你的回报上得到直接体现。”刘高说。

去年6月份从湖南省高院辞职的严彩艳也选择了律师这一行,加入到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不过,与刘高不同,严彩艳并未感到法官职业的巨大压力,她甚至表示至今还热爱着这份职业,“也许你们觉得我矫情,但法官职业确实有它的魅力。”但是,在省高院工作9年,做法官6年之后,严彩艳萌生了“去非诉领域做点事情”的想法,“上医治未病”,她认为,律师这份工作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提供非诉法律服务,把纠纷消解在萌芽阶段,这对个人、对企业、对社会来说都是非常有帮助的事业,顺便也可减轻法院案件太多的压力。在她看来,法律职业共同体里,法官和律师都是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

“现在我也是朝着这个方向在走。”严彩艳告诉本刊记者,目前,她已被包括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多家单位聘为法律顾问,专门负责对法律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随着2015年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将特许经营协议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她利用自己之前的行政法和行政诉讼领域的经验,与律所其他几位民商法律师组建了PPP项目服务团队,正在为政府和相关企业提供项目全程跟踪服务。

律师行业也遵循市场规律办事,但严彩艳并没有忘记法律人的社会使命和责任,忘记法律的底线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今年上半年,严彩艳与同事一起为一位拆迁户做了两个月的专项法律顾问,但由于当事人坚持向开发商漫天要价,严彩艳在经过耐心解释无果后,最终与其解除了委托关系,并全额退回顾问费。严彩艳说,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确实需要维护,但我们无法支持他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要求。

据严彩艳说,去年从湖南省高院辞职的法官共有4位,两位去了企业做法务,一位据说自己当了老板,做律师并不是唯一的选择。《北京青年报》曾专门就离职法官去向做过调查,结果显示,近年来,法官辞职后进入互联网公司、金融公司当法务的已经越来越多。报道称,这些企业收入相当可观。

该担忧吗

要留住法官,根本措施还是要提高他们的待遇,并想办法增强法官的职业尊荣感。

法官的纷纷出走,对那些原本就饱受“案多人少”困扰的法院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而随着今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的正式实施,一些此前不会立案的案件也将进入诉讼程序,可以预见,今后各地法院面临的办案压力将会越来越大。

实际上,为了留住司法人才,不少法院也早已采取了一些措施,2015年4月3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甚至出台了《关于辞去公职的有关要求》,详细列出了种种对辞职的限制,北京西城区法院此举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支持者有之,但反对、质疑、担忧的声音似乎更大,归根结底,法院挽留人才的心情大家能理解,但它的做法却显得太过简单粗暴,甚至存在违法嫌疑。而专家则指出,要留住法官,根本措施还是要提高他们的待遇,并想办法增强法官的职业尊荣感。

2015年9月15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会议,这次会议强调,“要突出法官、检察官职业特点,对法官、检察官队伍给予特殊政策,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单独职务序列。”“要建立与工作职责、实绩和贡献紧密联系的工资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约束机制,鼓励办好案、多办案。”而从已经启动司法改革的试点地区得到的信息显示,他们正是朝着这个方向在探索前进。

上海市是本轮司法改革的第一批试点地区,上海高院工作人员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也是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本轮司法改革,上海在推进员额制的同时,还积极探索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法官选拔任用制度,明确法官今后主要从法官助理中选拔;高、中院的法官从基层法院择优遴选,同时建立从优秀律师、法律学者中公开选拔法官的制度。此外,上海还探索建立了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晋升机制,没有行政职务的法官,也能晋升成为高级法官。而在职业保障制度方面,也将配合市职能部门,制定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方案,将法官薪酬标准与法官等级挂钩,目前,实施方案正在制定过程中。

改革后,四家先行试点法院长期以来存在的人员混岗、审判资源配置不合理、审判效率不高、审判人员职务晋升不畅等问题正在得到解决。

对于司改导致法官流失的这种说法,上海高院并不认同,“法官的流失率与公务员流失率大体相当,其中包含离退休、辞职、政法体系人员流动等情况。法官流失每年都有,和司改没有直接联系,司法改革正有利于优化制度、留下人才。”工作人员如是说。

严彩艳也认为不必为法官辞职这一现象过多地担忧,在她看来,法院就像其他单位一样,人员有进有出很正常。她建议大家也去关注在岗的法官,“去统计一下每年依然很火爆的报考法院的人数,这样形成的结论肯定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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