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彦 周美娟 秦新立
推行政务公开是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依法执政水平的重要举措。目前政务公开的工作虽然一直在进行,但是与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期盼还有相当距离。尤其是今年初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把网络强国上升到了国家战略以来,新时代、新形势也给政务公开带来新的机遇,各级党委政府应当顺势而为,抓住机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破解其中的难题。
一、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存在的重难点问题
(一)政务公开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
目前,仍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的情况。政务公开的实质是权力行使公开,这是公共权力的基本属性。政务公开最重要、最根本的是透视权力,让权力运行透明,让权力体制透明。只有提高对政务公开实质的认识,才能在实践中推进政务公开的深入发展。
(二)政务公开体制性障碍比较突出
政务公开本质是将政府权力运作实施的过程公开透明,将其置于人民监督之下,是一种民主管理制度。然而,由于我国曾长期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与之相对应的管制、全能、暗箱倾向等行政管理模式仍影响至今。显然,这种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市场化经济和行政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
(三)政务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政务公开不能仅满足于公开结果,还应当向公开程序、过程发展。特别是公开“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的细化内容、细化项目等方面基础工作还存在着较大难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服务性有待拓展和提高
各级政府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但是过多地以政府的姿态出发设置栏目,群众使用起来不是十分便利,致使公开的信息服务功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完善和推行网上审批需要进一步探讨。
(五)政务公开纵向深入需要进一步加强
基层政务公开的网络建设存在客观条件制约。基层政务公开机构不独立,人员不固定,客观上造成政务公开工作不受重视,兼职人员更迭频繁,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受到影响。另外,一些政务部门推进政务公开的能力需要不断提升,评价考核等制度建设滞后等一系列的问题都严重制约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与效果。
二、“互联网+政务公开”是当前破解重难点问题的关键
新的历史时期赋予我们更先进理念与技术。各级政府要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发挥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创新驱动作用,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突破政务公开的发展瓶颈。这是历史发展趋势使然,也是政务公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一)与互联网企业深度合作
“+”就是跨界,就是重塑融合,融合协同就意味着群体智慧的迸发与实现。基于“互联网+”的这一特征,政府首先应当从互联网行业中选择一家信誉好的互联网企业进行跨界合作,通过这些企业网络技术上的优势来重新构架政务公开平台。比如上海、广州、杭州、厦门等东部沿海城市及山西省的政务服务体系均已和阿里巴巴支付宝移动客户端联接,实现快捷支付;上海、重庆和河南省政府均与腾讯公司合作打造“智慧城市”等。
(二)在新媒体和客户端上引入政府服务的入口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手机用户12亿、手机网民超过6亿人、5亿微博微信用户,每天信息发送量超过200亿条。而截至2015年2月全国政务微博账号已达24万个,政务微信账号已逾10万个。政务微信公众号从数量到影响力,已是一支不容忽视的传播力量。移动互联网的深度普及说明,依托互联网将政务服务接入移动端口的时机已经成熟。
(三)建立统一的政务网络
长期以来,各地方各级政府网站都处在一种各自为战的状态,网站建设标准不一、信息安全难以保障、信息孤岛现象严重。应该尽快建立统一的标准化的政务网络,整合原本割裂在不同部门的数据。可推进政务公开网络平台的纵深发展,以省级政务公开网为平台,聚合“省、市、县、乡”政务公开四级联网平台,为社会公众及时查询政府信息提供最快捷的渠道。这对于提升行政能力,提高透明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都具有深远意义。
(四)搭建政务数据后台
通过互联网对政府服务进行变革,注重盘活数据,就可以将数据转化成巨大的生产力。政府可以借助互联网企业的云计算平台为其搭建政务数据后台,将原本留存在政府各个部门互不连通的数据归集在一张网络上,形成统一的数据池,实现对政务数据的统一管理。然后通过互联网生成的政务数据用于改善公共服务,指导决策。浙江政务服务网、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都应该点赞。
三、在政务公开与互联网融合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一)陈旧观念的转变
对于新兴事物的发展往往都是一个从排斥、质疑到认可、接受的曲折过程。“互联网+传统行业”模式目前已在多个领域发展壮大,其效果已被广泛认可。而“互联网+政务公开”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另外,长期以来政府作为行政权力的实施者,“互联网+政务公开”必然会触动某些权力部门的利益,因而有不愿加快推动政务公开的抵触情绪。要转变这种观念就要加大宣传力度和教育引导,让政府官员具有创新意识和战略眼光,变被动接受为主动融合。为“互联网+政务公开”的深入推进打造良好的政务环境、社会支持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相关人才队伍的建设
“互联网+”不仅是一种理念、一种模式,它也涵盖了大量的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互联网+政务公开”更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建立专业的人才队伍来保证相关技术的应用和这项工程的顺利开展。人才队伍的建设有三种途径。一是内培。即政府在现有工作人员中挑选有相关专业基础的人员进行培训,成为本部门的专职人员。二是外聘。即政府部门通过社会招聘的方式直接聘请具有专业技术才能的人员胜任本部门的相关技术性工作。三是外包。即政府部门与网络技术公司合作,借力专业的技术团队,而自己只负责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并对预期效果表达相关宿求。各个政府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人才队伍建设途径。
(三)信息安全的维护
对于政府而言,信息安全尤为重要,它关系国家利益、社会稳定。2013年6月发生在美国的“棱镜门”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充分说明信息安全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因此,信息安全也是“互联网+政务公开”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同时也将制约政务公开的发展。信息安全工作既包括技术层面也包括管理层面。因此要做好信息安全工作除要加强我国信息安全技术的自主研发还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四)注重民生热点问题的解决
“互联网+政务公开”建设的初衷就是为了便民、利民,惠民。因此,在这项工程的建设中政府应当关注民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在政务公开的过程中重点推进民生领域如教育、养老、就业、医疗、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征地拆迁、政府财政预算、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这不仅为准确把握网络舆情发挥积极作用,最大限度的消除不稳定因素,也将树立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五)完善约束激励机制
各级政府应当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文件精神,把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打造成行政审批的快捷窗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服务群众的优质平台。并完善约束激励机制。把政务公开作为干部考核和机关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升迁挂钩,努力建立完善适合政务公开的约束激励机制。
(六)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在充满挑战的互联网新环境中,规范化的政务公开更要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目前,我国针对“互联网+政务公开”相关领域还没有完备系统的法律法规,只有一些电子政务方面的法律散见于各种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法律文献当中。比如虽已出台《电子签名法》和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但都不成体系且立法层次较低。因此,应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础,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环境下政务公开的法制建设,从顶层设计上以立法的形式统一规范互联网环境下政务公开建设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从而推进政务公开在法制的轨道上正常地开展,使政务公开在新的互联网环境中发挥最大的作用。
〔本文系2015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合作立项课题(项目编号:JRSHZ-2015-07005)研究成果〕
(曹雪彦,1977年生,石家庄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公共管理。周美娟,1982年生,石家庄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社会学。秦新立,1968年生,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信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