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慧
[摘要]自西汉开始,随着路上丝绸之路的开通,古老而灿烂的西域艺术文化逐渐传播到中原地区。尤其是龟兹乐舞东渐,不仅构成隋唐时期宫廷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促成宋元词曲艺术的发展,也为明清时期维吾尔族民族音乐艺术发展奠定基础。
[关键词]西域;艺术文化;丝绸之路;龟兹乐舞;历史传承
一、敦煌艺术的起源与龟兹艺术
历史上,敦煌在河西走廊诸城中,以其规模之大、人口之多、物产丰富、交通便利而闻名。据东晋高僧法显《佛国记》记载:“(敦煌)有塞,东西可八十里,南北四十里”。对敦煌城墙长度进行记录,由此可见其规模之大。魏晋南北朝时期,敦煌作为中原与西域文化交流的枢纽更加凸显作用,而且成为中原管辖西域地区的政治中心之一。曹魏时期,持有敦煌太守所发的“过所”才能通行西域,足可证明敦煌在当时作为中原对外交流的陆上“港口”的地位。
北魏时期,敦煌进一步成为政治、军事上连结中原与西域的交通枢纽,成为丝绸之路上中西文化交流的汇点,闻名于世的敦煌莫高窟石窟艺术应运而生,包括诗歌、宗教、音乐、舞蹈等。随着这些宝贵的敦煌文化遗产的发掘,孕育了一门世界性的学问——敦煌学。
随着敦煌地域重要性的不断增强,敦煌艺术形式发展多种多样,历经演化成为当今中国乃至世界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龟兹乐舞被公认为古代西域乐舞乃至丝绸之路艺术汇集的杰出代表,其对外传播并影响了中国、朝鲜、印度、越南、西亚、东南亚、北非等众多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对我国隋唐时期宫廷燕乐、大曲、变文等艺术形式的产生和发展,以至唐宋以后中国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发展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许多学者认为龟兹大曲是已经被列为“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乃至“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主体,即维吾尔族大型古典民间套曲艺术“十二木卡姆”的发展母体。因此,在丝绸之路与敦煌艺术的研究中,对于古代龟兹乐舞的探索就有了更加重要而特殊的意义。
遗憾的是,迄今为止世界上许多学者无法见到记录龟兹本地除汉文资料以外的其他史料。据《汉书》记载:“龟兹国,王延城。去长安七千四百八十里,户六千九百七十,口八万一千三百一十七,胜兵两万一千七十六人。”由此可见,龟兹国在汉朝初期已然成为天山南麓最主要的城廓国家之一,隶属汉朝设置的西域都护府管辖。其不仅幅员辽阔,而且生产水平较为发达。
拥有相对发达的经济基础,龟兹艺术便得到了丰富多元的发展。音乐是龟兹乐舞的主要组成部分。除了歌曲、器乐等较为单一的音乐表演形式之外,舞蹈、戏剧、说唱、百戏等艺术形式也都离不开音乐的伴奏,故而产生舞乐、戏曲、百戏音乐、说唱音乐等。此外,龟兹音乐在当时已经发展到融合歌、舞、乐为一体的“大曲”高度,这在中原地区发展到唐代才开始兴盛。
龟兹舞蹈艺术包括软舞、健舞、持具舞、模拟舞及双人歌舞等多种形式,在敦煌壁画可以见到类似的舞蹈动作。唐代广泛流传的“绿腰”、“苏合香”等软舞均源于龟兹,或是以龟兹为中介传入中原地区;而唐代著名的健舞,如“胡璇”、“拓枝”、“胡腾”等也是先在龟兹本地流传,后来东渐中原。龟兹乐的表现内容,有反映自然崇拜的,有表达爱情的,有正队列鼓舞士气的,以及与佛教信仰相关等,可见当时龟兹艺术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丰富人们的生活和促进艺术的交流产生了重要影响。
龟兹器乐传入构成华夏艺术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龟兹乐器在后来的发展和演变中成为传统音乐艺术的代表。中国古代将乐器按“八音”划分——即金、石、土、革、丝、木、垉、竹八种,这是按照乐器的制作原料划分的。龟兹乐器的传入无疑丰富了我国传统的音乐文化,根据史料记载、洞窟壁画及出土文物等,龟兹地区使用的乐器至少有27种。气鸣类吹管乐器有横笛、筚篥、排箫、笙、贝、铜角、苏乃依8种;弦鸣类乐器有曲项琵琶、竖箜篌、卧箜篌、弓弦箜篌、五弦共6种;体鸣类乐器包括羯鼓、毛员鼓、沙铃、碰铃堂鼓等共13种打击乐。可以看出,许多乐器经过外观、音色、律制等,方面的改良和完善成为中国传统民族乐器的代表。
自西汉起历经魏晋南北朝,龟兹乐舞传播到中原地区,至隋唐时期发展到兴盛期,风靡宫廷和民间,深受各族人民的喜爱。在隋唐宫廷设立的“七部乐”、“九部乐”、“十部乐”中,龟兹乐都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经龟兹乐改良后的“西凉乐”也进入当时的宫廷乐部,这两部伎乐深受君主喜爱。
不得不承认,敦煌艺术乃至中国传统艺术文化的起源与龟兹乐舞艺术的传入息息相关。维吾尔族民间广为流传的“麦西热甫”、“白孜麦”等各种民间娱乐集会上表演的民间歌曲、舞蹈、说唱音乐、器乐以及大型套曲“十二木卡姆”片段和已经渗透到维吾尔族人民生活的民歌,都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将龟兹乐最精华核心的艺术代代相传。因此,笔者认为库车地区维吾尔族传统音乐与古代龟兹乐一脉相承,这些艺术文化将作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永久流传,成为人类不朽的经典!
二、宋元时期西域艺术文化的发展
宋元时期,西域与中原王朝保持更加紧密的经济文化联系,同时隋唐时代流传下来的艺术文化得到了更加繁荣的发展。宋朝宫廷乐舞夹杂着宴乐、歌舞、奏乐、百戏以及杂剧多种艺术形式。由唐代西域舞蹈《柘枝舞》发展演变而成的宋代《柘枝队舞》在当时已经成为载歌载舞,穿插有故事情节的大型乐舞。据宋代沈括《梦溪笔谈》记载:“《柘枝》旧曲,遍数极多,如《羯鼓录》所谓《浑脱解》之类。”
诸宫调是盛行于宋、金时期一种叙事性的长篇说唱音乐,将唐宋以来的大曲、词调、缠令、缠达、唱赚等以及北方流传的民间乐曲按照声律高低归并到不同的词调,敷衍成文而入曲说唱。这种集合若干套统一或不同调性的曲子杂缀而成,轮换递唱的诸宫调,有《西厢记诸宫调》、《张协状元诸宫调》等代表作。据《武林旧事·官本杂剧段数》记载,诸宫调是向杂剧过渡的艺术形式。宋元杂剧《西厢记》与《白兔记》的问世,标志着这种叙述体音乐形式基本完成向代言体戏剧的转变。敦煌遗书中,李正宇先生《试敦煌遗书——兼谈“诸宫调”的起源》认为:“集合若干套不同诸宫调的不同曲子轮递歌唱的诸宫调”,“早在孔三传之前三百多年的盛唐时代已经有了像《禅师卫士遇逢因缘》这样堪称诸宫调雏形的作品流传于世。”“北宋后期诞生的诸宫调,其孕育期至少有三百多年。”由此推算,当时正是西域文化刚刚传入中原地区,这为后世文化艺术的繁盛发展奠定基础。
宋代社会秩序相对稳定,北方以汴梁为中心形成的商业枢纽和文化行会等组织应运而生。大中城市出现许多如“勾栏”、“瓦舍”等供各族民间艺人讲唱作戏的平台;宫廷也设置“教坊”、“钧容直”等音乐机构,仍沿袭隋唐五代分为大曲、法曲、龟兹、鼓笛四部,后来又按乐工擅长的技艺分为筚篥部、琵琶色、方响色、舞旋色、歌板色、杂剧色等13部。其中,许多乐部与西域胡曲有着密切的联系。
宋词、元曲的起源与音乐曲调紧密结合,依声而作。唐宋大曲后来直接影响到宋元明清的讲唱文学发展,为元代杂剧和现代地方戏曲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宋词分为北曲和南曲,急曲子和慢曲子。北曲与南曲在节奏、唱词、旋律和风格上有所差异。明代王世贞在谈到两者差别时说:“北主劲切雄丽,南主清峭柔远。北字多而调促,促处见筋;南字少而调缓,缓处见眼。北辞情少而声请多,南声请少而辞情多。北力在弦,南力在板。北宜和歌,南宜独奏。北气易粗,南气易弱。”
元曲,即散曲与杂剧的合称。散曲作者多为文人、官吏;杂剧作者多为民间艺人。相比而言,后者较多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和人民的呼声愿望,影响更加深远。因而人们亦将元杂剧称为剧曲或元曲。它是金末元初在金院本和诸宫调基础上产生的,一般每本分为四折,每折用同一调性的若干曲牌组成套曲,又另加楔子,其曲牌多来自于宋词曲牌,更富于音乐性。至此,《龟兹乐》与《西凉乐》在内地盛行,同时元曲及后来明代传奇中的大量散曲皆为西域乐人所创。
追溯元曲小令的渊源,毋庸置疑都与汉唐时期东渐的西域胡曲有着密切联系。基于唐宋曲令的元曲有着丰富的格式变化,如独木桥体、顶真体与叠字体等,在音韵、遣词、格律等结构方法与艺术手法方面皆与西域少数民族曲家历史性的贡献有一定关联。定居中原的西域“色目人”中有很多是在音乐、文学、戏曲等方面颇有造诣的学者,据《元史》、《元曲家考略》等记载,有王元鼎、赛景初、米里哈、虎伯恭等,他们都是精通琴、棋、书、画等艺术的专门人才,在古代西域与中原音乐文化交流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三、明清时期西域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
维吾尔族是以能歌善舞而著称的少数民族,其民族音乐大致可分为民间音乐、古典音乐和宗教音乐三类。民间音乐是维吾尔族社会生活及民族精神的反映,可谓其民族文化艺术的“奠基石”。
西州回鹘音乐文化是在西域音乐文化与漠北回鹘时期音乐文化交融的基础上,较多受到中原佛教文化的影响而逐步形成。喀喇汗王朝的音乐文化既继承了漠北回鹘时期的艺术因素,同时大量吸收波斯、阿拉伯以及中亚、西亚等地区伊斯兰音乐文化的精髓。这一时期,维吾尔族著名作家的传世作品大量问世,如《突厥语大词典》,从文化层次促进了维吾尔古典音乐的发展,为传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十二木卡姆”的整合形成奠定了重要的调式理论基础。
清朝,维吾尔族的音乐文化因素已然形成,这时盛行于宫廷或民间的琵琶、箜篌、筚篥、笙、筝、笛等已经过改良,成为民众耳熟能详的民间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经典的艺术作品应运而生,更有相应的诗作记录下这历史传承下来的民族艺术,如《乐器》云:
龟兹乐部起纷纷,调急弦粗响遏云。
忽听名呼胡拨四,不禁低首忆昭君。
综上所述,形成于两汉时期的丝绸之路,是衔接古代华夏文明与西域文明的重要纽带,它为我们揭示了东西方文明源远流长的历史,勾勒出栩栩如生的文化交流的历史画卷。古代西域艺术文化正是依托丝绸之路的区位优势,不断融合中西方文化艺术精华发展而成,成为我国传统艺术文化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