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丽华
[内容提要]科技型小微企业是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中最具潜力的群体,特别是我国现阶段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推动力量。然而,由于自身条件和特点的局限,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创新中总会遇到各种难题,阻碍着其创新的脚步。为此,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打造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的有利平台,将极大地推进其加快自我创新步伐,更大的激发其自主创新的活力和能力。
[关 键 词]科技型小微企业;自主创新;政策;服务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走向新常态,经济增长的动力由要素和投资驱动转为创新驱动,走创新驱动之路已成为经济稳定持续增长的必然选择。在经济发展新常态条件下,科技型小微企业作为科技创新最为活跃和最具经济发展潜力的群体,应发挥和释放更大的创新活力,在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稳增长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自身条件和特点决定其创新之路从来都是障碍重重,特别是在目前经济发展进入调整期和增速放缓后,更是会遇到一系列新的创新难题。为此,根据新形势新特点,应从体制、机制、政策和环境等方面加快实现改革和创新,积极打造有利于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和创造的理想平台,最大限度地提升其自主创新能力,以此来激发出经济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一、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的主要障碍
(一)政府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不够
大企业无疑是技术创新的领先者。在我国历史上,国有大企业一直担当着技术创新的主要依靠力量。与之相适应,政府的技术创新体制和激励政策也主要是以国有大企业为实施对象,包括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内的民营中小企业向来被视为“体制外”企业,被注入“另册”,享受不到国家的种种扶持和优惠待遇。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中小微企业队伍不断扩大及其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已成为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创新潜能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和关注,各级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鼓励和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但是,受长期以来追求大型化的思想影响,“重大轻小”的观念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相对而言,政府在制定和实行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政策时,仍习惯偏好和倾斜于国有大型企业,对民营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则存在着较多歧视和不公,这也从根本上导致了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的外部环境仍存在较大改善空间。
(二)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新资金来源单一
充足的资金是企业创新活动的必备条件,从技术研发到产品开发,再到产业化的整个创新过程,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长期以来,我国小微企业一直缺少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一般除了自有资金和通过内部关系筹资外,主要依靠银行间接融资。科技型小微企业自身资金实力弱小,有限的内源性融资资金难以支撑复杂的创新活动,同时,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信贷具有灵活性、分散性、不确定性、时限性和风险性等,而且除知识产权和技术之外,又有轻资产及抵押物匮乏的特点,使其缺少必要的融资担保,因而难以经常性的从银行获得所需贷款。在融资渠道单一、缺乏雄厚资金的情况下,很多科技型小微企业根本无力从事研发和创新活动,导致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缺少核心竞争力,同时抗风险能力不强,容易遭受外部冲击和影响,往往因资金链紧张或断裂而濒临破产或倒闭。
(三)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新人才短缺
智力和人才是企业创新的根本要素和主要依托。长期以来,创新人才短缺一直是阻碍我国各类企业创新的普遍问题,而对科技型小微企业而言,创新人才不足问题尤为严重。一是创新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化工程,常常需要组织、研发、技术、市场、管理等多方面人才通力合作,而科技型小微企业自诞生起就具有规模小、人员少的先天特点,一时难以聚集到方方面面的人才;二是由于受企业规模和实力的限制,以及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和科技与管理人才进入科技型小微企业就业的鼓励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其对外部人才的吸引力往往较弱,大多数创新人才往往选择涌向大中型企业;三是政府和社会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人才的培训机制不健全,现有的企业家和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大都是面向大中型企业的,特别是一些高端的培训项目也主要是针对大中型企业进行设计和举办,缺少多层次的、特色化的专门面向科技型小微企业人员的技术研修和培训体系。
(四)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新服务不完善
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离不开技术、信息、经营、管理、政策、法规等多方面的服务支持。良好的创新服务体系可以帮助企业降低创新成本,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效率。但是,由于受产出规模和影响力等方面的局限,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新服务尚未受到应有的重视,直接和专门面向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还很不健全,相应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较为稀少,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所需要的技术引进和指导、产品进出口、创新成果的专利获权、信息获取等社会服务难以得到满足。同时,政府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改造项目等的政策支持力度还很不够,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为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场地、设施和服务等的孵化器系统也存在着功能不配套、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不能适应科技型小微企业培育和成长的客观需要。
二、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的有效路径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重视和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的理念
各级政府应积极转变思想,更新观念,不要因科技型小微企业难以为政府创造大量GDP和财政收入而忽视其价值和影响。要充分认识到科技型小微企业虽然规模和实力有限,但它是科技创新最为活跃和最具潜力的群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在区域创新系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在从根本上克服轻视、忽视甚至歧视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思想观念的同时,各级政府应在实践中切实注重发挥其创新主体作用,在政策的制定和实行过程中,自觉将着力点适度向科技型小微企业倾斜,确保其享受到不少于大型企业的各种创新优惠,使其获得较为充足的创新资源,并在面临大企业恶性竞争和威胁的情况下,得到政府的合理保护和必要支持。endprint
(二)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的财税支持力度
各级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产业政策,切实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一是进一步减轻科技型小微企业税费负担,扩大现行税费减免覆盖范围,使科技型小微企业成为结构性减税、免税的对象,同时,通过根据行业分类、企业规模不同而制定差别化税率,全面落实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和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科技型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的起征点,从根本上减少企业财务上的压力,使其拥有更多的自有资金用于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二是以市场机会均等原则,公平地、非歧视性地制定和实行政府采购政策,将科技型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共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给予同等的政府采购机会,并对从事自主创新和拥有自主品牌产品及服务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加大采购份额;三是设立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不断扩大财政专项资金规模,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加快技术研发、产品更新换代和企业转型升级。
(三)加快拓宽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的融资渠道
借鉴发达国家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大力发展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不断拓宽我国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融资渠道,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融资体系。一是引导和激励商业银行从金融产品、担保形式、审批流程、服务方式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快科技金融服务创新,不断加大金融机构服务和支持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力度;二是积极发展小微金融机构和微型信贷服务网络,多渠道增加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供给。加快放宽小微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发展,培育数量众多、专营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市场化小微金融机构和微型信贷网络;三是加快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业务齐全、操作便捷的小微企业信用服务体系,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搭建理想的融资支撑平台;四是加快发展适合科技型小微企业需要的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进入门槛和融资成本,提高企业债券和股权融资比例,增加社会资金对企业的投入。
(四)加快完善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机制
一是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规模小、人员少的实际,应通过财政补贴、资金奖励、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其加强与同质或相关企业及科研院所(校)等开展创新联盟与合作,利用好外部的创新人才,弥补自身人才的不足;二是积极完善、创新和落实有关鼓励高校毕业生和科研管理人才选择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就业的政策,如技术发明者权益保护、技术管理人员职称评定等,增强科技型小微企业对所需人才的吸引力;三是建立和完善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人才培训体系。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并引导社会资金,建立健全各级专门面向科技型小微企业人才的培训研修机构;四是积极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注重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建立和完善自身的技术创新人才培训体系,培育和发展企业的创新文化,增强员工的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
(五)加快构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的服务平台
各级政府应大力推进科技型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集聚服务资源,健全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机制,增强服务效果,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政府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积极强化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服务意识,并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主动开展信息咨询、人才培训、创业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创新指导、融资服务、知识产权保护、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和“一帮一”服务。二是积极引导高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各类科技资源与小微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和项目对接,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开放实验室和试验、演示及检测平台,共同支持小微企业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能力的快速提升。三是加快科技孵化器建设,完善孵化器的服务功能,切实发挥科技孵化器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中的推动作用,使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孵化器平台获得从物理空间到基础设施和一系列的服务,从而提高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