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我的女孩

2015-11-04 15:21沐沐
中学生博览 2015年22期
关键词:猛虎丹丹蔷薇

[1]

沈夏,距离你我第三次分裂后又和好只有七天。我们的每一次握手言和都只是为了酝酿下一步的彼此伤害,其实就像是饮鸩止渴、以毒攻毒,明知道过不下去却执意伤害自己牺牲自己来换取一时的平静。我明明是一个任性张扬肆意洒脱的人,可是在你面前却乖得像只小猫。看来那句话说得没错,情字就是含笑饮砒霜。可惜,我们不是爱情,否则我就可以一笑而过然后断个彻底。是友情,所以才那么的撕心裂肺。

[2]

你是水,我是鱼。

我现在就像一尾被丢弃在沙滩上的鱼,身体里没有一丝水分,所以我决定做一条直接呼吸空气的鱼,学会适应没有你的时光。

[3]

我以为我会一直孤独下去。

谁知高一下学期的时候遇见了你。我匆匆扫过13班的学员表,在44号找到了自己的名字。邱秋,小小的名字龟缩在角落。是重新分的班,大多都是生面孔。我和谢泽凡聊了会儿,聊到最后连座号也扯进来呱白(闲聊)。我不怀好意地打趣他是个“二货”。1302,怎么不是一生都二呢,二货少年!他不服气将你扯出,看这有一个更二的。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到,22沈夏。看来没有最二,只有更二。最后战火又烧到了我的身上。沐沐,你和沈夏这么有缘,你是44号!有什么不对吗?我不解地问,心里头却有了不祥的预感,难道……他兴奋地讲,你是44,2的22倍,最二的是你。我扯了扯嘴角,敷衍地一笑。心里却在默念,阿门!收了这个妖孽。不过,是挺有缘的。

可是,我没有想到我会和一个人有那么深的羁绊。

[4]

那一天 闭目在经殿的香雾中

蓦然听见你颂经中的真言

那一月 我摇动所有的转经筒

不为超度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不为觐见 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哪一世 转山转水转佛塔啊

不为修来生

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仓央的诗《那一天》是那么的情真熨帖。“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幸好,我们在途中相见了。

[5]

时间是最无情的魔术师。

因为永远没法“人生若只如初见”,所以才会留下缺憾。像给了你一袭华美的纱裙,却因为款式轻薄无法御寒,在寒冬瑟瑟发抖。 我们是不是也是这样,热闹开场,萧瑟落幕?

[6]

你说我喜欢“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好忧伤。明明可以心无猛虎,明明可以不只是细嗅蔷薇的。很多时候,当你不是蔷薇,看到的与得到的,往往是另一种心情。可事实不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会在不同的人面前展现不同的自己。

[7]

其实我不是蔷薇,我只是猛虎。最后,我们一起去教室,回寝室,去食堂。

在食堂第四次碰见化学老师丹丹,她说:“你们俩是连体婴儿么,一直在一起。”我笑着答,“怎么,丹丹姐嫉妒了吗?我们是闺蜜,最好的那种。”我笑得很开心,挽着你的手不肯放开。哈哈,得逞了呢。

[8]

你让我叫你糟糟。糟糟,朝朝,沐沐,暮暮,朝生暮死。我用玩笑的口吻跟你说,怎么办,朝生暮死呢。你也只是笑笑。其实朝生暮死,这样也好。

[9]

在我觉得“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时候,你却来了个“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我们的关系几乎是瞬间就恶化了。没有预兆,没有伏笔。我们没有话语,没有动作,像最熟悉的陌生人。

[10]

悲伤的日子没有长久,莫名其妙地我们又和好,在你给我写了一封信后。信是这样写的。

沐沐:

现在在上语文课。昨天就打算写这个了,确切地说,是昨天下午。看到你和那个女生在一起,很High的样子。我就知道,其实我们不适合腻在一起。我一直都很闷,我弟讲的,我也清楚。我是不喜欢有些人给我的感觉,于是把不好的感觉给了别人。初三的时候,有一个朋友,我们就是那种形影不离的人,就算很少说话,但渐渐可以习惯对方的习惯。她不喜欢热闹与聒噪,和我差不多。

当然知道,你不是那种安静的人,所以很多时候会很闷,但愿你会习惯。一切照旧。

我没有回信,不知道回什么,但和好了也就无须解释了。

[11]

有些事,不是妥协退让就可以的。 有些人,不是包容挽留就可以的。 裂缝一直都在,只是我选择了视而不见。

[12]

一如往常那样,我们一起上下学,去吃饭,逛书店,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

谁知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硝烟再起,这次与上次不同。如果上次是你情绪的失常,那这次就是你情绪的变异。跟地震一样,每上升一级破坏力就扩大30的N次方倍。

从前,你会在转角处等我,一转身就会有踏实的感觉。可是冷战开始时,我们便颇有一些向左走向右走的悲情色彩。

不会是这样的,也不应该是这样的。到底哪一环出了差错?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当我孤身一人傻傻地站在食堂门口时,我就没有了食欲。眼睛酸酸的,好像要坠泪了。

不行,沐沐是从来不哭的。

不哭。

不哭。

绝不哭。

[13]

我记得那天晚上去校内超市买了一罐啤酒,阿姨还问我:“邱秋,你又不喝酒,买酒干吗?”我笑笑并不准备回答,回寝室了。

[14]

买醉,但愿长醉不愿醒。最终颓废得令我心悸。至今回想起来,像是一场虚幻的梦,却真实得很。我随意散漫,每每总在课上神游,所幸我是在倒数几排,又将书垒得高高的,正好挡住了我睡眼惺忪的样子。我双眼迷离,看不出目光落在哪儿,可我知道焦点都在你那。动的你,笑的你,你如原来一样,什么都没变。我扯动嘴角,自嘲地笑笑,放不开会难过的是我,只是我。

[15]

有点想不开了呢。在这样子的死胡同里走了这么久,走累了。可当我好像看见了出口时,我听见你的呼喊。回头,你递过来一盒明信片,粉色的。上面的女孩笑得灿烂开怀,是那种明媚阳光般的笑。什么意思?我有些捉摸不透你的意思。你又给我递上了一个梨,上面用便利贴写着几个字,“把梨吃掉,便是不离。”梨是淡黄色的,很轻柔的淡黄色,不是那种澄澄的黄,我记得分明。我慢慢地吃梨,梨不是很鲜嫩,总觉得有些渣,是老了吧。为什么会这样,我虽不解却仍一口一口把它吃掉。不离了吗?

和好?如初?

不可能。

破镜重圆,那道痕一定会成为喉间的鲠,眼里的沙,心头的刺。

[16]

其实,我花了好长时间才明白我要的只是那一份温暖或者那一个微笑。我只是希望,当我累了倦了冷了,有一个可以倚靠的肩膀,得到安慰与希望。而你恰好在那个对的时间出现罢了。因为执念,因为眷恋,才会有不舍,才会有不安,才会愈加患得患失,小心翼翼。而现在,我真的开始累了。我们不离,但是心却再也不能相近。

所以,再见,我的女孩。

愿你平安喜乐,一世安稳,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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