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物价局、能源局,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2015年度《中国经贸导刊》宣传发行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有关部门和通讯员,经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领导同志批准,决定对2014年度《中国经贸导刊》新闻宣传发行工作成绩优秀的通讯员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部门和同志进一步贯彻落实徐绍史主任“委属报刊要围绕委的中心和重点工作,加强宣传,营造气氛,弘扬正气”的批示精神,结合实际,大力支持《中国经贸导刊》的宣传发行工作,积极组织稿件,及时反映各地在发展改革中取得的好经验和遇到的新问题,充分利用《中国经贸导刊》这个交流平台,为新常态下的发展改革工作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经贸导刊》2015年度全国优秀通讯员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5年9月19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经贸导刊》2015年度全国优秀通讯员名单
1、北京市发改委 仇梅雪、席维忠;
2、山西省发改委 杨叶;
3、山西省经信委 闫林、崔元斌;
4、山西省物价局 马润卯;
5、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 杨晓风;
6、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 任常水;
7、辽宁省发改委 张静;
8、吉林省发改委 吴迪;
9、吉林省工信厅 王一土;
10、吉林省物价局 杨绪新;
11、上海市发改委 陆浩;
12、江苏省发改委 顾日红、王蓉;
13、江苏省经信委 徐军;
14、徐州市经信委 张琴;
15、盐城市经信委 曹斌;
16、扬州市经信委 陈骥江、高松英;
17、南京市发改委 赵军;
18、镇江市发改委 卢永强;
19、浙江省发改委 张金强、赵燕;
20、杭州市物价局 王忠国、方亚春;
21、宁波市发改委 吴春坚;
22、阜阳市发改委 李红;
23、三明市经贸委 李建芳;
24、萍乡市发改委 曾伟华;
25、威海市经信委 赵明君;
26、湖北省发改委 李革鹏、王海林;
27、湖北省物价局 叶艳东、程惠芳;
28、湖南省发改委 王成;
29、长沙市工信委 欧卫兵、周思琳;
30、常德市经信委 田功文、林云利;
31、海南省发改委 蔡锋;
32、重庆市物价局 周文;
33、陕西省发改委 马蓉;
34、陕西省工信厅 葛秋喜;
35、陕西省物价局 周选悌、门巧娟;
36、西安市发改委 石威;
37、甘肃省发改委 朱维昌、魏平;
38、青海省经信委 李忠林;
39、新疆自治区发改委 任燕、吴新元;
4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 许政生、任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