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5年度《中国经贸导刊》优秀通讯员的决定

2015-11-04 12:37
中国经贸导刊 2015年28期
关键词:中国经贸物价局经信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物价局、能源局,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2015年度《中国经贸导刊》宣传发行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有关部门和通讯员,经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领导同志批准,决定对2014年度《中国经贸导刊》新闻宣传发行工作成绩优秀的通讯员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部门和同志进一步贯彻落实徐绍史主任“委属报刊要围绕委的中心和重点工作,加强宣传,营造气氛,弘扬正气”的批示精神,结合实际,大力支持《中国经贸导刊》的宣传发行工作,积极组织稿件,及时反映各地在发展改革中取得的好经验和遇到的新问题,充分利用《中国经贸导刊》这个交流平台,为新常态下的发展改革工作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经贸导刊》2015年度全国优秀通讯员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5年9月19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经贸导刊》2015年度全国优秀通讯员名单

1、北京市发改委 仇梅雪、席维忠;

2、山西省发改委 杨叶;

3、山西省经信委 闫林、崔元斌;

4、山西省物价局 马润卯;

5、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 杨晓风;

6、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 任常水;

7、辽宁省发改委 张静;

8、吉林省发改委 吴迪;

9、吉林省工信厅 王一土;

10、吉林省物价局 杨绪新;

11、上海市发改委 陆浩;

12、江苏省发改委 顾日红、王蓉;

13、江苏省经信委 徐军;

14、徐州市经信委 张琴;

15、盐城市经信委 曹斌;

16、扬州市经信委 陈骥江、高松英;

17、南京市发改委 赵军;

18、镇江市发改委 卢永强;

19、浙江省发改委 张金强、赵燕;

20、杭州市物价局 王忠国、方亚春;

21、宁波市发改委 吴春坚;

22、阜阳市发改委 李红;

23、三明市经贸委 李建芳;

24、萍乡市发改委 曾伟华;

25、威海市经信委 赵明君;

26、湖北省发改委 李革鹏、王海林;

27、湖北省物价局 叶艳东、程惠芳;

28、湖南省发改委 王成;

29、长沙市工信委 欧卫兵、周思琳;

30、常德市经信委 田功文、林云利;

31、海南省发改委 蔡锋;

32、重庆市物价局 周文;

33、陕西省发改委 马蓉;

34、陕西省工信厅 葛秋喜;

35、陕西省物价局 周选悌、门巧娟;

36、西安市发改委 石威;

37、甘肃省发改委 朱维昌、魏平;

38、青海省经信委 李忠林;

39、新疆自治区发改委 任燕、吴新元;

4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 许政生、任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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