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 李良霄 杜辰华
一、目前高校设备采购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一)缺乏有效监督
许多单位在政府设备采购过程中,没有详细制定规章制度,甚至成为部门领导的“一言堂”,使得审计人员难以进行监督。在审计过程中往往也只是监督开标一个环节,而且仅仅是对个人行为和程序进行监督,限于专业知识,难以对评标的合理性进行监督。同时对于招标文件、签订采购合同、验收交付等环节无任何审计监督,这种监督的形式化最终造成了设备采购监督的落空。
(二)招标采购的权利过于集中
1.有些单位的政府采购只由某一个部门负责,而且从编写招标文件的设备参数到签订合同等均由其一两个人具体操办,明显权利过于集中,容易产生腐败现象。
2.由于招标代理机构数量较少,与相关的政府机构有着“特殊关系”,而招标代理操作了招投标的所有环节,哪怕仅仅是改动一两个采购参数也会对中标造成关键性的影响,而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却十分有限。
(三)围标现象屡有发生
围标时有发生,围标人员在开标前数个小时内当场现金交易,特点是隐蔽,难以找到有力证据,加上“皮包、挂靠公司”现象较多,一定程度上给围标提供了滋生腐败的“温床”。
(四)评标专家的不专业
评标专家的专业性较难保证,目前评标专家为电脑随机抽取,看似公平,但实际上很多评标专家都非本专业专家,真正懂的专家可能只有1到2人,又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这种情况在特殊行业如建材检测设备、工程软件、化学设备、机电设备等这些领域时有发生。
(五)管理人员的专业性有限
很多单位的招投标管理部门主要管理人员不懂招投标,而且经常轮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设备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往往管理人员一个小小的错误,给单位带来了不可避免的损失。
(六)过于信任自主招标,回避公开招标
自主招标单位存在程序简单,周期短,比较方便进行管理等优点,就想方设法进行自主招标,甚至对于达到公开招标要求的项目进行人为分解,如某高校为了加快采购进度,将规定要求的超过30万必须进行政府公开采购的后勤设施维修项目,拆分成两个20万左右的项目,由学校自行组织招标,但是造成了较大的腐败风险。
(七)恶意中标时有发生
有极少数投标企业恶意低价中标,甚至不要投标保证金,让招标单位无法按时完成采购任务,有些项目拖延时间长达一年之久,如某地太阳能热水项目,原预算价1000余万,最后200余万中标,后来据了解,是供货商之间个人矛盾,恶意搞乱招投标市场。
二、设备采购审计对策
目前来说,我们设备采购审计的重点主要有预算审计、质量服务审计、招投标过程审计、设备交付验收审计等。
(一)加强招标预算和质量服务审计
预算审计又称价格审计,预算审计主要针对采购价格进行审计,当然这个价格是相对于不同质量保修服务而言的。质量服务审计就是对货物的质量服务进行审核。我们认为在同等质量服务条件下,在目前行业平均利润为20%的前提条件下,采购价格高于预算价格或低于预算价格的30%都属于异常价格,这和传统的政府采购观念不同,传统观念认为同等条件下越低越好,即低价中标最佳,但是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们,低于30%的一般都接近或低于成本价格,而企业在没有利润的条件下怎么可能提供优质货物,因此往往低价中标后,供货时的质量等级、售后服务等各方面都无法达到投标时的承诺,也导致最后验收时纠纷不断。这点和建筑工程招标类似,15年前我国曾经试行建筑工程低价中标,结果大量的项目先恶意低价中标,拿到项目后再进行项目签证、变更等,造成了很多建筑项目纠纷,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进度。现在政府采购也在经历类似的过程,究其原因主要是目前我国已经是制造大国,在产品质量得到保证的前提条件下,各制造商价格的差异已经不大,当然除非是一些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而绝大多数企业是不能让自己落后其他企业太大的,试想一下如果企业成本太高,它怎么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呢?为此我们提出一个设想,参考建筑工程招投标设定投标有效价格范围,这个范围就是预算价格的下浮幅度不能超过行业的平均利润10%以上,原则上不在这个范围的为无效投标,同时为了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对低于合理价格范围的需要提供相关新技术、新材料的资料来证明自己的价格比行业成本要低,从而达到了避免出现恶意中标的情况。
(二)建立标前专家评审体系
在大型复杂设备采购中存在设备参数复杂,型号众多等困难,特别是非标设备,难以衡量产品的质量等级,为此建立类似工程项目的专家评审体系迫在眉睫,通过设备参数、产品样品等评审,从而弥补了预算审计时,采购价格难以衡量的尴尬,有效保障了采购的顺利完成,尤其对后期的设备使用意义重大。
(三)建立完备的评标专家体系
一个专家库的专家不太可能面面俱到,现在最有效的方式是对专业库的专家进行合理分配管理,增加一些专业性专家,每次评标时抽取行业评标专家不少于总人数的1/3,这样就避免了评标时专家库的专家对设备“一窍不通”,无法进行专业评标。
(四)从全过程监督到全生命周期监督
改变过去传统的单一环节审计监督,在严把“三关”基础上从全过程的审计监督扩大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耗材采购、设备报废的设备全生命周期的监察审计。
(五)加强工作的公开透明
公开透明是预防腐败的最好手段,在监察审计过程中,着重对信息空开的程度进行监督至关重要,尤其在自主招标过程中,信息的公开程度可以直接影响采购的价格。
(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权利监督
审计监督时也应该对采购的合理分工提出建议,不能大权集中在某一两个人手中,对于一些特殊专业如化学检验、机电等,可以采用专兼职结合的方式,聘任不与使用部门有共同利益的专业教师担任兼职审计员。
(七)审计时应注意投标单位的履约担保能力
如某高校水文设备为其自己制作的教学仪器,在制定参数时难以进行管控,造成一个不法商人,随便找一个小加工作坊仿制,结果实验仪器实验效果不明显,但是验收时又无法给出不合格的证据,造成供货商倒打一耙,投诉高校故意不验收,造成省招标办质询高校,而高校使用部门反倒难以提供有效证据反驳。这就要求在投标合同审计时,对投标单位的供货能力进行一定核查,这样就很容易发现该供货商为“皮包公司”,从而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供货验收时的被动。 (作者单位: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