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仕新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有的孩子平时在家的时候很听话,在父母的眼中,甚至是周围邻居的眼中都是好孩子,经常受到家长的表扬,而他们到了学校则转变为另一种表现:学习不用功、上课不认真,甚至有欺负弱小同学的表现,而这种孩子则理所当然地被教师当作坏孩子;另外一些孩子则表现出和他们相反的症状:在家里的时候,对父母的话不在乎,当作没听见,甚至有时候还和父母吵架,处处和父母对着干,他们则常常被贴上“不听话”的孩子的标签,而他们到了学校则学习很用功,也很听教师的话,并能团结同学,是教师和同学们眼中的优秀学生。
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这种差异呢?
影响个体自我表现的四个因素
影响个体自我表现的家庭因素。家庭生活是最基本的家庭教育形式,在家庭生活中,影响孩子的“重要他人”主要是父母。父母对于孩子的影响不仅体现在有意识的教育当中,更多地体现在父母日常举动的无意识行动中。“一个孩子生活于其中的观念、情感和追求方向——除了诸如饥、渴之类的普遍欲求——最先完完全全是他周围的世界,即他的父母、亲友、姐姐、兄长、教养者,他的故土、民族观念、情感和追求方向。”
影响个体自我表现的学校教育因素。学校是一个微型的社会,在学校里,不同的孩子会有不同的“重要他人”。虽然学校是一个有目的、有组织、有系统的教育性机构,这使得学校教育可以大范围掌握和影响学生的自我发展方向,但学校内部不同组织、团体和群体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学生,甚至在有的学生身上的影响程度远高于学校主流教育目的的影响。
影响个体自我表现的社会教育因素。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存在也必然少不了受到社会的影响。而社会教育正是指在广泛的社会生活和生产中进行的教育活动,社会教育并没有针对每个人安排不同的教育活动,而是在同时对所有的人产生影响。社会教育虽然没有强调教育目的,但相对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而言,社会教育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影响更大一些,人们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通过与人的交往,观察他人的言行,甚至听有关他人的事情来形成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并将这些观点和看法通过一定的举止表现出来。
影响个体自我表现的自我教育因素。无论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还是社会教育,都不能直接对个体产生作用。建构主义者认为,知识是个体主动建构的过程,个体对知识的接受不是被动的,而是主动选择的过程。同时,人非生而知之者,这就决定了,人在没有受到外来教育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自我教育的,自我教育需要一定的基础,这个基础就是外来的教育。外来教育的影响不同使得个体的自我教育能力不同,但是,笔者依旧认为,个体的自我教育是影响个人自我表现的主要因素和直接因素。
影响个体自我表现的综合因素分析
个体、家庭、学校、社会都是人类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任何一个正常的人类个体都不能脱离它们的作用和影响。同时,它们不是独立起作用的,而是一个彼此相互联系的整体。
自出生开始的几年时间,是孩子学习社会文化的关键期。这个时期,孩子主要是通过观察来习得人类经验,因而,每天观察到的事情会对孩子接下来的生活产生重要的影响,或者这种影响不会立刻通过孩子的行为表现出来,但会成为个体的一种后天“潜意识”,在个体自己意识到或者没有意识到时产生影响。这个时期的家庭生活,对于父母等在内的其他人而言仅仅是一种家庭生活,但是在孩子的眼里,这就是他的社会,就是他生存的世界的形式,因而,其他人眼里的一件小事,在孩子看来,或许就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或许这件事就足以让孩子在将来面临类似的活动时产生相同的举动。
进入学校是个体在生活世界的第一次范围扩大化,因而,这个时期的教育影响也是很重要的。学校教育中,除了大范围的国家教育政策和学校教育目的,对个体产生影响的就是学生的偶像性重要他人和一些因共同爱好组成的团体。这些重要他人或者团体对个体的影响或许是突发的、短暂的、有时甚至是矛盾对立的,却能对个体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刻骨铭心的影响。如果说家庭教育是个体进行自我认知和表现的单项选择的话,那么学校教育则是给这种选择提供了更多的可能,同时也使得个体能知道自己选择的被认可程度,找到和自己拥有共同的选择的群体或个人,并在这种选择中享受那种自我认可的快乐。
任何人都会接受到社会教育,无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在这里个体都会面临着更多的价值判断,此刻的社会因素会更多地对个体的选择产生影响,但是,这种影响的前提是个体受到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并且具备了一定的自我教育能力。只有在这种基础上进行的社会教育才有意义,才能称得上是社会教育中的选择。随着个体的成长,个体接触到越来越多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并在取舍当中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看法,或者一些自己都没有发现的潜意识观念,这个时候个体的自我表现便主要受到自己的个体教育的影响,而且这种自我教育的影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日益加深。
几点建议
家庭要给予孩子更多的关注,这种关注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更是精神上的。在今日的中国,独生子女成为一种常态,越来越多的教育学者、专家、社会研究人员开始关注这个问题,但这并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我们需要的是家长等在孩子早期生命中的重要他人能够意识到这个问题,并能够采取相应的策略来帮助孩子,不仅在身体上,而且在心理上健康成长;使孩子不仅在当时,而且在将来的人生发展中受益。这就要求孩子早期的重要他人具有一定的孩童教育知识和能力,为此,国家部门或者社会组织,应该为这些人员定期提供相应的培训,并鼓励有这方面知识和能力的专家学者,甚至是普通人进行流动式的家庭教育指导。
早期的学校教育应更加关注孩子的“生命性”培养,这种教育不仅仅是启蒙性的,更重要的是指引着孩子未来的前进方向。在幼儿时期,我们不能过多地关注孩子的能力,而应更多关注孩子的态度,毕竟个体态度影响个体能力的发挥。因而,早期的学校教育,人文培养是极其重要的。只有具有人文精神的孩子才能真正做到爱自己,进而爱他人,这是教育最早的功能和要求。在教育中,我们过多地强调了共性和个性,但我们的目的不是区分它们,而是使孩子的生命更多地走向完善。尊重与爱,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里面,应该走向实际,这一切,都要从学校教育开始。
社会使我们联系起来,我们是对社会负责的,而不是社会对我们负责,因而,我们要培养鉴别社会教育优劣的能力。社会是一个系统,在这个系统里,只有人人各司其职,它才能顺利运行,但是这种各司其职也使得不同位置的个体看待和处理同一问题的方式不同,同一位置的不同个体处理同一问题的方式也不同。正是这种复杂性,使得我们拥有更多的看待问题的角度,面对种种选择,我们无法知道如何选择是最好的,但我们却要知道如何选择,才能更加符合我们作为个体的意义。这种意义不是单方面的付出,更不是单方面的收获,而是在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之间寻求合理的均衡。这种能力,不是简简单单的学校教育能够完全保证的,这就需要社会教育的帮助和个体自我教育能力的提高来实现。因此,培养良好的社会风气,宣扬具有人文气息的文化精神,提高全民的精神素质是非常必要的。
培养个体对失衡性问题的解决能力。个体的发展是求得个体平衡化的过程,这里,所谓的平衡化,是指个体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的自我调节,也就是自我教育的过程。个体在与环境的相处过程中不会永远处于一种自己想怎么做就能怎么做的状态,也就是说,个体会面临失衡的问题,而对失衡性问题的处理也就成为个体自我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独生子女在日常生活中得到父母“更多的关注”,也使得他们越来越少有机会自己去处理失衡性问题,因而不能健康成长。家庭、学校、社会不应该直接为孩子铺好他们应该走或者必须走的路,而应该给予他们自己解决失衡性问题的机会,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个体教育的能力和习惯,形成积极的自我认同,为成为一个优秀的公民做好准备。
(作者单位: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责任编辑 林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