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为善是一种良心。与人为善者首先要有平等的心态和博爱的胸怀,有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境界,不会因位高而骄横,不会因势大而欺人,说话办事不看人下菜,待人接物不因人而异,最大限度地尊重别人,帮助别人,与别人和谐相处。
一个人能否与人为善,体现了他的道德修养与人生态度。利欲熏心者不能与人为善。利欲熏心者眼中只有利益,与人交往也往往以利益为目的,“无利不起早”,必然短视、势利、不能长久,“以利相交者,利尽则疏”。专横跋扈者不能与人为善。专横跋扈者凡事以自我为中心,不懂换位思考、不会尊重他人,心中没有敬畏、做事不留余地,往往伤人于无形之中而不自知,岂能与人为善?见风使舵者不能与人为善。俗话说“墙头草、随风倒”,见风使舵者善于揣摩风向、长于察颜观色,趋炎附势、首鼠两端、朝三暮四,这类人在顺风顺水时尚可结伴而行,稍遇风吹草动时翻脸比翻书还快,怎会与人为善?
与人为善是一种智慧。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想别人怎样对你,你就该怎样对待别人。世人皆知成语“以德报怨”,并把它当做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殊不知这根本不是《论语》中孔子的本意。在《论语》中,有人问孔子“以德报怨,何如?”孔子的回答是:“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他反对不分青红皂白地做好人,并主张“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从社会学上讲,孔子的主张不是一个简单的观点,而是具有深刻的的价值导向。我们要建设文明社会,就应当使善言善行者得到善报,使恶言恶行者承担后果。否则,善得不到弘扬、恶得不到抵制,社会也就失去了公正与和谐的基础,秩序必将大乱。
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具有不同的实力、地位、社会关系、优点和缺点,但是你所看到的并不一定真实而全面,而且随着事物的发展,“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你能清楚地知道哪一朵云彩会下雨?尺有所短寸有所长,随着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那些原本看起来一文不名的人都可能成就一番你意向不到的大事业。那些动不动趾高气扬、夜郎自大,看不起别人、不愿与人为善的人,既是修养的缺失,也是智慧的缺乏。《史记》记载,西汉御史大夫韩安国因事获罪入狱,遭到狱吏田甲的百般侮辱,韩安国就问他“死灰难道不会复燃吗?”田甲狂妄地说:“死灰如果复燃了,我就用尿浇灭它!”未几,韩安国重获起用,田甲闻讯出逃。这是死灰复燃这一成语的由来,也是一个笑话。无论如何,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多栽花、少种刺,与人为善总没有错。
与人为善,要持独立的人格。君子之交淡如水,与人为善者要有平和的心态与清醒的头脑,既要与人为善,也要有从容有度、有礼有节,有容乃大、无欲则刚,保持人格的独立。与人为善不能以利益为目的,如果以利益为目的,交了不该交的朋友,你就得为他卖命,形成利益共同体甚至人身依附关系。而双方利益平衡一旦破裂,甚至可能会反目成仇,反而不如不交。对此,韩愈在《柳子厚墓志铭》中有着深刻的见解,他指出“士穷乃见节义”,“今夫平居里巷相慕悦,酒食游戏相徵逐,诩诩强笑语以相取下,握手出肺肝相示,指天日涕泣,誓生死不相背负,真若可信;一旦临小利害,仅如毛发比,反眼若不相识。落陷穽,不一引手救,反挤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与人为善,必须保持独立的人格,不能滥交,这点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最后,与人为善,还要避免做好好先生。与人为善者不能只讲一团和气而缺乏必要的担当,在面对歪风邪气时不能闭目塞听装聋作哑,在面对恶人恶行时不能一味地妥协退让。特别是当你职责所在的时候,更应该挺身而出,该指正就要指正,该说不就要说不,该亮剑就要亮剑,否则,就是失职和渎职。俗话说:“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不及时地指正错误,错误就可能变本加厉。所以,不做好好先生,不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孙斌,1982年生,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曾任远洋船舶轮机员,2012年进入茂名海事局工作,现任职于茂名海事局办公室。)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