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根章张新城古广峰
〔1141团农业公司,新疆石河子832028〕
〔2141团机关,新疆石河子832028〕
棉花生产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田根章1张新城2古广峰2
〔1141团农业公司,新疆石河子832028〕
〔2141团机关,新疆石河子832028〕
棉花加工企业是直接面对广大棉农的一个“窗口”,棉农和加工企业只有在采摘、收购、加工籽棉过程中相互配合好,才能使棉花的经济效益达到最大。为认真贯彻落实籽棉收购、机采籽棉抽样检验程序,保证棉花收获和加工工作安全、有序、顺利地进行,现对团场棉花采摘、存储、运输、收购、加工的质量管理工作谈些自己的看法。
加工厂在收购、检验棉花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相关棉花国家标准。严格按照棉花收购系统计算机网络、密码检验收购程序进行公证检验,公平定级、定水、定杂,检验过程要公正、合理,严禁违规操作。
(一)水分
手摘棉的回潮率标准为10%,超过10%的棉花加工厂有权拒收,棉花交售户拉回晾晒至达标再交售。
机采棉的回潮率标准为10%,超过10%的棉花每超过1%扣1%;回潮率超过12%时加工厂有权拒收,交售户拉回放在13m×13m的白垫布上晾晒至达标再交售。
(二)杂质
手摘棉控制在2%以下、机采控制在10%以下,具体以加工厂棉检员取样测算为依据,按检验数据扣除。
(三)异性纤维(三丝)
交售的籽棉中异性纤维(三丝)含量应小于0.1g/t,如大于此标准,应责令棉花交售户进行分拣,合格后再交售。
(四)级别
按照国家公检标准和加工厂实物样本定级。
(一)手摘棉
拾花人员必须配备“五白”,即“白棉布帽、白棉布拾花袋、白棉布装花袋、白晒布、白棉盖、垫布”,不符合“五白”要求的不得参与棉花的采收工作。
在棉花采摘过程中,拾花人员必须要穿戴用棉布制成的拾花兜、帽子,一律用白棉布口袋盛装籽棉,用白棉布绳扎口袋。禁止使用有色布带做扎口绳,严禁使用化纤编织袋、麻袋、色布单等装运籽棉。
拾花人员必须做到不拾生花、笑口花、未成熟籽棉。采摘棉花时,不带棉枝、草籽、棉叶、铃壳。大的籽棉应在地头晾晒,防止在晒花、堆放环节中混入异性纤维。阴雨天禁止抢拾棉花。地头集中称重点或翻晒棉花前,首先应将场地的杂草清扫干净,铺设白棉质帐篷或白棉布单,防止泥土、石子、杂草污染棉花。
(二)机采棉
脱叶率达到93%、吐絮率达到95%以上的籽棉方可机采。采棉机在早晨没有露水时,方可进地采摘棉花,晚下露水停止采摘。
机采棉采摘前要首先进行地头、地边杂草、地膜、滴灌带的回收清理,防止杂草、地膜、杂质混入籽棉中。原则上,采棉机采摘的棉花应直接倒入打模机打模,不得将采摘的棉花直接倒在地头,防止棉花被污染。如来不及打模,应准备1块13m×13m的白垫布堆放。打模机打模前应对打模场地进行清理,防止薄膜、滴管带及杂质混入籽棉中。
单位存放棉场地要达到安全标准,安全人员、设施齐全后方可堆放棉花,加工厂收购储存棉花要控制在安全的范围之内,为保证加工质量和轮轧的需要,即1条生产线应存花达到3000t。采摘前期的籽棉,加工厂按照质量标准敞开收购;达到安全存花总量后,每天只按照加工能力200t进行收购;剩余籽棉在各单位安全储存,加工厂对收回的籽棉按安全标准堆放,及时安全盖好。
1.各单位要按照安全要求准备好棉场,便于承包户晾晒、堆放棉花。
2.进入棉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白棉布帽,不得在棉花上打闹、坐卧、睡觉。
3.棉花在晾晒、储存过程中,承包户要主动对棉花中的异性纤维进行分拣。
4.棉场存花,应使用白色棉质帐篷盖花,禁止使用化纤、塑料制品或有色帐篷盖花。
5.各单位机采棉棉模存放要相对集中,存放场地应为交通便捷、排水良好的地点,同时存放点要配备安全的消防设施。
加工厂籽棉收购由团场成立的产品收购加工质量及管理工作组对产品公平、公正收购进行监督和评判。
1.加工厂存花达到安全总量后,团场、农业公司会同加工厂给各单位下达日交售量,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承包户有序交花。单位棉花交售前必须自测水分,不达标的不得出单位交售。
2.单位管理人员开具出连证,承包户持出连证到加工厂有序交售籽棉。
3.加工厂扦样员按发号顺序给每辆拉花车按次序发号。
4.加工厂对每辆交棉车辆的棉花水分由团场成立产品收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产品公正透明收购进行监督评判。外检小组由加工厂棉检员2名、机关科室领导2名和职工代表2名组成6人小组,测出6个样点数据,经无线传送到电脑显示屏汇总平均所得计算。
5.在卸花过程中车辆中如掺有水杂,一旦内检人员发现就应重新定级定价,严重者从重处罚。
6.产品的其他质量指标坚持“一试五定”的密码检验制度,严把籽棉扦样、测杂、测衣分、留样入厂,每个关口均实行双重检验定级验收并签字生效。
密码编号一车一验,密码检验取样员与检验员分离,检验员与定级员分离,内检与外检分离。取样应具有代表性。
收购籽棉取样,多点随机样分为:上中下6个点,中点35cm,下点90cm以下。每个样不少于1.5kg。检验从随机样籽棉中称取1kg籽棉,用手挑取大杂收集沙土合计称重记录。将挑拣后的籽棉样品进行衣分试轧,收集杂质和皮棉称重记录。
从试轧皮棉中用四分法,抽取100g的方式验样品和1个备用样品。将手挑拣、试轧中收集出来的杂质以及杂质分析机收集出来的杂质汇总占籽棉试轧重量的百分比,为该籽棉的样品含杂率。
拉运籽棉的车辆应手续齐全,在拾花前由机务科进行审验,合格后交2000元拉运保证金,机务科给予发放籽棉拉运准运证,方可拉运棉花。准运证应贴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上角处。
接花车辆有灭火器、防火罩完好,无污染、不漏油、不漏电,电子打火接线端接线头不得外露,有防渗油兜布,不在车辆上装有化学物品。
运棉车辆拖斗必须采用封闭拖斗,不得使用铁丝网制作的拖斗装运棉花。拉棉车不得在棉场、加工厂棉堆旁发动、熄火,交花车辆只能准许驾驶员和棉农两人进厂。
拉运棉花的车辆必须将拖斗清理干净后再装运棉花,棉花拖斗的盖布要用白大布套盖严密,防止籽棉散落及尘土的污染。严禁在运输过程中使用化纤、麻毛、色布类物品进行盛装、垫、盖棉花,以杜绝异形纤维的混入。
禁止人员在拉运棉花拖斗上休息、睡觉、将化学品带往加工厂。
交花车辆应按加工厂要求在指定地点排队等候交售,禁止在厂区内停留大量车辆。加工厂安排专人发放排队号,交花车辆按号交售,不得插队。
安全起见夜间不允许往加工厂运送棉花,即晚20:00至次日晨8:00时,运棉车辆应停放在单位棉场。白天按计划交售。
收购籽棉时,棉花检验人员应先对交售者籽棉盛装物、绑扎物进行检查,对籽棉进行异性纤维检验。如若发现籽棉中混有异性纤维,应责成交售者立即改正,交售者拒绝挑拣或挑拣不干净的,加工厂有权拒绝收购。
进入加工厂厂区的一切人员,必须戴白棉布帽子,不戴白帽或带有异性纤维的人员、车辆禁止进入厂区。加工厂内接触棉花的一切人员,必须头戴白帽,严禁在棉花中坐、卧、睡觉、玩闹,加工厂工作人员有义务挑拣籽棉中的异性纤维和硬质危害性杂物。籽棉场设有“特杂箱”,工作人员配发“三丝袋”,随时挑拣异性纤维入袋、入箱。
加工厂加强待加工籽棉的管理,籽花库、晒台应设专人管理,棉花加工现场区域内严禁出现毛类、麻类、化学编织物、色布等物品。棉花加工前首先由三丝分离机对棉花进行第一次三丝分拣。每个喂花口前安排两名三丝分拣员对棉花进行第二次分拣。三丝分拣员在工作时,不得混入异性纤维和危害性杂物,对发现的异性纤维必须及时清理。
车间喂花工所带衣物必须远离籽棉喂花机吸风口,喂花工有责任挑拣籽棉中的异性纤维和危害性杂物,对已进入喂花机的杂质要及时通知下一个工段。轧花工在岗工作时,对入轧籽棉中出现的异性纤维要及时清理,对已进入轧花机的,要及时通知下一个工段。
禁止将油污棉、地脚棉、铁件、木块、异性纤维、色布等危害性杂物混入棉包中和籽棉中。在收购中杜绝硬质危害性杂物(如火柴、打火机、铁制品、木块、砖石等)混入籽棉损坏机械,引起火灾,应提前做好预防工作。加工厂若在籽棉中发现混有异性纤维或硬质危害性杂物,有权拒收,待挑选合格后方可收购。
手摘、机采棉打模质量合格的棉花方可打模交花。加工厂在加工中因花配车,加工质量提升率、质量相符率100%。加工厂对收回的籽棉根据籽棉水分高低存放,水分在9%以下的加工厂及时堆好盖好,防止霉变。
棉花质量管理分为加工厂大门内和大门外两部分,大门以外的管理由主管农业的团领导、农业公司、区和棉花种植户共同负责。大门以内的管理由主管工业的团领导、经发局和加工厂负责。团场棉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会不定期对各单位棉花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针对工作不利的单位进行处罚。
对未按标准使用花袋、盖布的,团棉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有权当场予以没收。凡发现籽棉中有加水、加沙石、带火源、籽棉干湿度严重不一致的,均视为掺杂使假行为,一经发现,籽棉一律没收。处罚程序:棉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发现违规现象,现场予以登记,由违规当事人签字。加工厂在收购棉花期间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每日将违规情况向棉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团棉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依照本规定出具罚款单,交团财政局,由财政局直接从被罚单位扣除。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电视等媒介,大力宣传棉花采摘、存储、运输、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各单位应经常召开会议,研究本单位棉花采摘、存储、运输、收购、加工、质量管理工作,每日监督、检查棉花质量管理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工厂每日将籽棉收购的质量标准情况和加工进度报广电站,广电站每日进行电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