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自治区党委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确保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到基层,近日,自治区有关新闻媒体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认真学习贯彻“1+3”制度文件,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工作答记者问。现将答记者问的有关情况刊载,以便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更好地学习贯彻“1+3”制度体系,让广大群众更好地监督参与“1+3”制度体系的落实。
记 者:自治区党委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的具体内容?
负责人:自治区党委一贯高度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从严治党八项要求后,自治区党委立即研究制定了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从制度层面贯彻落实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自治区党委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就是,自治区党委制定下发的1个《意见》和党委办公厅印发的3个配套文件。1个《意见》就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的意见》,3个配套文件分别是《关于建立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见》《关于深入开展五级示范抓引领推进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工作的意见》《关于实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考责问责的暂行规定》,这4个文件构成了完整统一的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
记 者:制定出台“1+3”制度体系的形势背景和现实考虑?
负责人:自治区党委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而提出的。“1+3”制度体系形成背景主要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我们党的历史就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历史,全面从严治党对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把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既要靠教育更要靠制度,一柔一刚,同向发力。
自治区党委对贯彻落实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高度重视,王君书记在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必须切实明责知责,必须全面履责尽责,必须严格考责问责,这为制定“1+3”制度体系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自治区党委着眼于全区从严治党工作的战略谋篇布局、实现良好开局、构建新型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解决从严治党“抓什么、谁来抓、怎么抓、抓不好怎么办”等重大问题,制定形成了“1+3”制度体系。
记 者:如何看待“1+3”制度体系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大作用?
负责人:在全区党建工作面临新形势、承接新任务、构建新格局的情况下,自治区党委制定出台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对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进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1+3”制度体系涵盖了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等各个领域,抓住了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的“牛鼻子”,通过明确任务、载体、抓手和责任,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动有目标、部署有载体、工作有方法、问责有依据,真正从制度层面解决了党建责任落实问题。应该说,“1+3”制度体系是自治区党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的重大举措,是从制度层面解决从严治党问题的重大设计,是新常态下从严管党治党的重点突破。
记 者:自治区党委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4个文件间的内在关系?
负责人:自治区党委从严治党的“1+3”制度体系4个文件间具有严密的逻辑关系,是一个有机的统一的整体,应该说,这4个文件有目标任务、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方法、有保障措施,相辅相成、同向同力。《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的意见》是总任务,主要解决党建工作“抓什么”的问题,重点在“明责知责”;《关于深入开展五级示范抓引领推进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工作的意见》是总载体,主要解决从严治党“谁来抓”的问题;《关于建立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见》是总抓手,主要解决“怎么抓”的问题,两个文件的重点在“履责尽责”;《关于实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考责问责的暂行规定》是总杠杆,主要解决“抓不好怎么办”的问题,重点在“考责问责”。
记 者: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的意见》对从严治党责任作出了哪些规定和要求?
负责人:《意见》主要从深刻认识从严治党重大意义、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要求和管理干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惩治腐败、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探索从严治党规律等12个方面的36项任务对从严治党作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同时明确提出了《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坚持把长期要求和年度任务相结合,把从严治党的12个方面的36项任务细化为65项具体任务,进一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进一步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党建各项任务的落实。
应该说,《意见》重点围绕从严治党12个方面的任务和责任落实的要求来展开,内容丰富、要求明确。《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着力健全完善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管党治党工作负总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和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要强化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党建责任的考核,把抓党建工作实效作为年度考核、日常考核、个别调整考察、换届考察了解的重要内容等。
记 者:全区五级示范抓引领工作已全面铺开,请介绍一下有关工作情况。
负责人:全区五级示范抓引领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发展、干部服务群众”主题,在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亲自示范带动下,自治区省级领导引领1个盟市,联系1个旗县(市、区),调研了解情况,加强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全区树标杆作示范。盟市领导引领1个旗县(市、区)、联系1个苏木乡镇(街道),旗县(市、区)领导引领1个苏木乡镇(街道)、联系1个嘎查村(社区),苏木乡镇(街道)领导引领1个嘎查村(社区)、联系1个嘎查村民小组(社区网格),嘎查村(社区)干部引领1个嘎查村民小组(社区网格)、联系城乡居民,建立层层示范抓引领、联系服务群众全覆盖的网络体系。
自治区党委于3月份召开了全区五级示范抓引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视频会议,安排部署五级示范抓引领工作。王君书记等15名自治区省级领导同志围绕引领深入学习、引领科学发展、引领深化改革、引领依法治区、引领和谐稳定、引领从严治党、引领整改落实等七项重点任务,带头深入引领盟市和联系旗县(市、区)开展示范引领工作。目前,全区五级示范抓引领工作全面展开,各级共组建3.3万支示范引领工作队,522名盟市干部、3035名旗县干部、8090名苏木乡镇、街道干部、2.2万名嘎查村、社区干部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累计开展调研摸底9.8万人次,征集梳理意见建议5.1万多条,帮助解决基层实际问题2.7万个。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督促调度力度,同时考虑召开五级示范抓引领工作现场会,真正达到“干部下得去、下去能引领、示范有效果”的目的。
记 者:全区“五个一”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和执行落实情况如何?
负责人: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见》明确,“五个一”工作机制主要内容是:党委全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建工作报告,这与《党章》和“一报告两评议”的要求是一致的;常委会每半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主要是学习上级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部署精神,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党建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工作例会,主要是分析党建工作形势,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分专题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要召开1次党建工作协调推进会,主要是督促推进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各级党委每年组织开展1次“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分别听取下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
从目前情况看,全区各级党委普遍建立了抓党建“五个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自治区党委按要求分别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定期听取汇报、定期研究部署、定期统筹调度、定期督促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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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考责问责《暂行规定》对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考责程序、问责情形和责任要求有哪些明确规定?
负责人:考责问责的《暂行规定》作为党内法规,在起草制定的过程中,征求了中央办公厅、中纪委和中组部的意见。应该说,考责问责的《暂行规定》在“1+3”制度文件中,起到了“收口”和“兜底”的作用,形成了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倒逼机制,同时也填补了自治区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法规方面的空白。
《暂行规定》共有总则、检查考核、问责的主要情形和方式及适用、问责的程序、附则等5章27条。落实考责问责《暂行规定》要抓住四个关键点。一是关于考责问责主体,《暂行规定》明确,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下一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检查考核的组织实施。由党委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提出问责建议。二是关于考责问责情形,《暂行规定》明确了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责问责的11种情形。三是关于考责问责方式,《暂行规定》明确,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等。四是关于考责问责程序,《暂行规定》明确,问责程序主要包括调查核实、提出问责建议、问责决定机关作出问责决定、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等。
记 者:下一步学习贯彻落实“1+3”制度体系的具体要求?
负责人:“1+3”制度文件已经明确了全区从严治党的任务、目标和要求,现在的关键是抓好落实。关于如何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已下发《通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贯彻《通知》精神,深入系统学习“1+3”制度体系,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宣传引导,确保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在推进落实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伟大工程与伟大事业的关系、示范引领与组织推动的关系、宏观执行与微观细化的关系、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建章立制和实施践行的关系,把“1+3”制度体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突出重点,选准切入点,以五级示范抓引领工作为突破点,带动“1+3”制度体系的贯彻落实。同时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强化考核评价,坚决维护“1+3”制度体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