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猛
7月,中央深化改革再出新政,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七万家行业协会即将经受市场化的洗礼和独立运营的蜕变,开启新的发展模式。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行业协会的改革备受关注。国务院3月份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将改革的触角和高层的目光聚焦到了会展业,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热烈探讨。而此次《方案》的出台,也必将引起业界新一轮的谈论和争锋。因为,行业协会在会展业的重要地位毋庸置疑。
本刊曾经做过调查,在UFI2013年认证的59个内地展会中,由协会主办或参与主办的达到36个,约占总数的61%。由此可见行业协会在品牌展会主办方中的重要地位。此次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无论过程多么曲折复杂,无论会耗时多久,但是《方案》已出,改革势在必行,我们不妨试想,当改革全面启动乃至推进之后,协会会产生怎样的变化,又将会给会展行业带来哪些影响。
脱钩后,协会的自主经营意识将增强,将更加重视会员的凝聚力与服务会员,办展也将一改过去的行政模式,更加市场化。虽然许多协会声称,协会办展不为盈利只为服务行业和会员,但是举办展会的确为协会带来了不菲的经济收益,甚至成为部分协会的主要收入来源。然而长期以来,某些行业协会尤其是强势的国字头协会,利用其在行业内的特殊地位在办展时使用行政招展的模式。在对一些行业协会采访中,当我们问到展会招商的问题时,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回答:“我们的展会不用招商,一个通知发下去企业都排着队来报名”。诚然,这里面有展会品牌影响力的号召,但恐怕也不能排除企业对于协会官方背景的顾忌。“一纸红文,参展者众”在协会办展中的客观存在虽然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展览会的繁荣,但是这种带有行政命令色彩的发展模式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从长远来看对行业的发展是不利的。长期的通知式招展会使主办方形成高高在上的感觉,容易导致忽视服务展商和邀请专业观众,从而影响展会实效。“不用招展”的豪言壮语透露出的除了主办单位的自信之外,也反映了其服务意识的淡薄。长期以来协会被称为“二政府”,这也反映了民间对协会商会的抵触心理。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失去了政府这个可以乘凉的大树,必须走向市场,自然会重视企业,加强服务,这是我们乐见的。
然而问题是,协会脱钩之后,行业协会面临着会员吸引力和凝聚力受到挑战的问题如何破解。不可否认,一些企业加入协会并非完全出于自愿,而是顾忌协会“红顶中介”的身份,当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之后,“红顶”身份被打破,企业的选择将更加自由。那么势必有些协会将出现会员流失的情况,甚至一些凝聚力不强的协会将逐渐被市场逼退,这会实现协会商会的优胜劣汰,想必这也是改革的目标之一。但这也切实给行业协会的发展带来了冲击和挑战。脱钩之后,协会必须想方设法增强会员凝聚力,重视对会员的服务。当协会像企业重视客户一样重视会员时,才是真正的市场化。脱钩对会展业的影响在于,这么做不但不会削减行业协会参与展会主办的积极性和能力,反而会促使行业协会进一步深入展会运作领域,失去行政拨款的协会必然在市场中寻找“存在感”。
所谓行业协会的市场化就是要让协会摆脱事业单位乃至政府机关的自我认知,而是将自己当做企业去运作,这就是去行政化的意义。不过,去行政化不代表剥夺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因为这是行业协会存在的必要性之一。
我们说去行政化,去的是行政部门的职能和官僚式的作风,而不是去掉协会商会的行业管理职能。根据《方案》,我们可以看出,脱钩主要是脱五个方面:机构脱钩、职能脱钩、资产财务脱钩、人员管理脱钩以及党建外事脱钩。这五个脱钩主要在于增强协会的独立性,除了职能脱钩之外,其余四项均不涉及协会管理职能。而职能脱钩的规定是:行业协会商会由承担一定行政职能转变为依规承接政府委托或移交事项,规范职责分工关系。也就是说,协会商会脱钩后依然要承接政府的一些事务,只是形式上不再具备行政职能。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等政策手段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转型发展,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相关立法、政府规划、公共政策、行业标准和行业数据统计等事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指南制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第三方咨询评估、资质评定、国际经济交往等方面的作用。这一点正是会展行业所需要的!我们经常听到业内人士抱怨行业标准不统一、法律法规不健全,呼吁加强标准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些都将是改革后的行业协会的重点工作内容。而中国会展业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导致许多问题多年来悬而未决,这次改革将是一个契机。
中国会展业协会的筹建工作已历时数年,每次都在即将见到曙光时幻灭,以至于许多业内人士对其成立已不报希望。中国展协的难产,缘于行政机制下各方协调难以平衡,《方案》的出台已表明中央对协会商会的明确态度,即要彻底与行政机关“划清界限”。因此,笔者以为,中国展协应该由业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和相关机构共同组建,企业推荐公选协会领导,在业务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企业化”运作。在互相扯皮的情况下,中国会展业协会的成立只能是遥遥无期。
此外,此次脱钩对会展行业的影响还体现在会展机构的变化上。方案明确规定,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都在脱钩范围之内。那么也就意味着贸促会也在脱钩之列。地方许多会展主管部门(会展办或博览局等)都是与当地贸促会合署办公的,按照《方案》的要求,这些部门将与贸促会进行机构拆分,各自独立办公,若真如此,那么势必产生地方会展机构“势力范围”的重新划分,形成会展办、会展协会、贸促会三足鼎立、各管一摊的格局。这种变化,势必在各地会展业产生连锁反应。不过,在《方案》中还有一句,“个别承担特殊职能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另行制定改革办法。”至于“承担特殊职能”的个别协会是指哪些,《方案》并未明确,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可想而知如全国妇联、青联、文联、学联、工商联、中国作协、中国贸促会这些地位特殊,级别较高(协会领导普遍在副部级以上,个别甚至为副国级领导人兼任)的协会的改革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另外,《方案》还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公务员到协会任职兼职,离退休领导干部三年内也不得到协会兼职,这一点对会展业也有影响。我们知道,会展行业的协会商会(含贸促会)等的领导会由退休的政府部门(如商务部门)领导担任,按照这一规定,以后这种状况有可能会被打破。若真如此,对会展业未尝不是好事。这样,一些在业内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知名专业人士将有可能在退休后进入行业协会,尤其是一些国有企业领导机会更大。如果真能这样,对于推动协会和行业的发展都是有好处的,毕竟他们更了解这个行业的现状和需求,专业人士做专业的事,协会才能更专业!
以上种种,都是基于《方案》完全贯彻落实后的猜想,而至于这些情况是否会出现,我们只能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