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霜
曾有一种说法,在官场上晋升和高考奔名校一样,都很难,都要击败很多对手,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按理说,干部能上能下,在我们国家一直是有传统的。毛泽东曾专门在开会时提到民国首任总理唐绍仪:“旧社会的一个内阁总理可以去当县长,为什么我们的部长倒不能去当县长?我看,那些闹级别,升得降不得的人,在这一点上,还不如这个旧官僚。”这种能上能下的规矩和干部心态,在建国初期被广为提倡。
对一个干部而言,“下”不一定完全是坏事,“下”的前提是因为不能胜任现有岗位,需要好好的反思,对今后的成长是一种积累。在很多时候,让一个人“下”给他带来的震动,比不让一个人“上”要大得多,效果也会好很多。文化部原党组书记于幼军因违纪被降级后,有报道称于当时的整个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都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不过他很快就坦然受之,写出了《求索民主政治》、《社会主义五百年》等具有较高价值的著作,并说自己“书读进去了,人走出来了”。
不过,有的干部并没有这样的担当。如最近披露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韩志然因严重违纪“下”了,半个多月之后,现身保龄球馆,表情轻松,“完全不像一个正处于风口浪尖的官员”,很难指望他能有什么反思。
更遗憾的是,个别官场也没有这样的环境。正因为让官员“下”的震慑会大一点,有可能会造成受罚的一方、包括其保护伞的强烈反弹,让一些组织或个人在问责官员时,有所顾忌,转而选择那些更为“平衡”的解决办法。譬如保留级别待遇,安排个闲职,更有新设个岗位来安置。
有组织部干部对笔者表示,有的官员犯事了,宁愿免职赋闲两年,也不愿被降级了继续工作。“因为免职有时候可以保留待遇,一有机会就‘东山再起。”曾有统计称6年来全国85名免职官员逾三成复出,相比之下,“降级”处分堵住了等几年“官复原职”的漏洞。于是,干部就这样不能下了。
“下”并非官员的末日,干好了仍然有重新“上”的机会。就算不能再“上”,在现有岗位上做好本职,照样也是一种担当,仕途未必不会精彩。自古以来,中国人的为官之道推崇范仲淹的精神,无论是“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都能秉持信念,躬身而为,建树一番业绩。重要的是,进退有守,用舍皆行。
“穷达皆思报民恩,沉浮不改忧国情,愚者竭诚百千虑,诉与诸君仔细吟。”这是于幼军在《求索民主政治》中写下的一首诗,值得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