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林
【摘要】当前,我国建筑行业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质量也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要通过质量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建筑质量。本文对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内容;问题;措施
一、前言
当前,在我国的一些地方,质量监督管理体制还不健全,有一定的滞后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筑行业的发展。因此。我们要做好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促进建筑质量的优化。
二、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1、有效控制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
在建筑的施工过程中,工序活动的条件比较多,像施工材料、设备,施工作业的环境,施工作业人员等都对工程的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这几项活动条件与工程质量有着直接联系,只有保证了这几项的活动条件,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工程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得到保障,可以有效的避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对工程质量的危害。
2、进行质量等级的设定
在整个建筑物的建立过程中,并非每一道工序都是需要掌控的,若是對每一道施工工序都进行严密精确的控制,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所以我们要合理的利用人力物力来进行重要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就需要对各个工序的重要性进行等级管理,对于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施工部分进行严格的施工监理,并对其进行针对性的管理,使得工程中各个工序的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
3、加强工程质量监察的力度
为了可以让每项工序的质量都符合要求,要对每项工序都进行认真监察管理。监理工作要始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对于工序中存在的任何会危害工程质量的问题都要进行提前做预防和处理措施,施工监理在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过程中十分常见,加大监理力度,使得建筑工程的工序质量可以得到有效的保障。
4、检验工序活动效果的质量
评价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水平和现行的施工标准规范之间标准就是工序的活动效果,因此,加强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工作,对工序的质量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对施工工序的动态做出明确的认知对工程的完成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所以对于工序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进行及时的改正和处理,以最大的可能确保工序的活动效果质量符合相关的施工规范标准。
三、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质量监督立法不规范
目前我国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立法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法规缺乏规范性,而且在《建筑法》中对建筑质量监督相关规定涉及的较少。而且《建筑法》颁布的时间较早,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条款已具有不适应性,而且也与国际相关惯例存在着一定的冲突性。这就导致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缺乏相关依据。
2、建筑质量监督在执法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而且相关的配套措施也不到位,法律法规可操作性较差。再加之当前我国建设市场还不规范,市场秩序还较为混乱,违法现象屡见不鲜,这也导致执法过程中缺乏严谨性。我国建筑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起步较晚,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开展,特别是农村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更是处于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盲区,法制还不健全,建筑质量监督还没有全面展开。有法不依,有法难依及违法不究的现象较为常见。这都充分的说明了当前我国建筑质量监督执法力度不足的问题。
3、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主体权责不明确
目前我国各级建筑主管部门存在着权责交叉及模糊的情况,这也是导致当前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主体权责不明确的重要因素。建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属于事业单位,近年来,由于受制于经费的影响,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导致监管人员对工作积极性不强,再加之权责不明确,所以存在着能不管就不管的问题。而且部分单位既进行建设,又进行质量控制,同时还进行质量监督,这就导致建筑质量管理责任无法得到落实,质量无人监管,从而使得建筑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四、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
1、改变监督机构的执法地位
在我国目前的执法环境下,质量监督机构只是一个行政执法单位,是对政府执法职能的行使。而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性质并没有发生变化,监督管理人员的非公性质也不曾改变,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使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更好的实行,需要借助事业单位改革的机会,将监督机构的性质明确,提升监督机构的低温。实行参公管理,使监督执法过程中的后续处罚措施得以完善,使质量监督机构成为一个具有执法权力的单位机构,增强工作人员的执法身份,保证后续监督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外的相关经验来看,政府的监督中介机构影响着监督机构的法律定位,在国外也存在着考验直接执法的政府监督机构。而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来看,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国监督单位的地位,并对监督处罚措施和手段进行完善。
2、提高质量管理意识
质量监督管理是一个集技术、法律、行政和经济为一体的工作,属于技术和行政结合的一项工作。所以,监督队伍的执法能力、人员素质是保证工程监督质量的基础。虽然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在不断提升,但是依然存在工程质量事故。这些质量问题的出现和管理人员质量意识不高有比较大的联系。由于我国施工市场、设计市场和建材市场的经营还不够规范,致使市场环境非常混乱,重利润、轻质量的问题不断加剧。在这种情况下,提升工作施工质量也就只能成为口头禅,因此,要提高建筑质量,首先要对监督队伍的质量意识进行提升,积极对监督人员进行培养,提升监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并建立具体的考核制度,将监督站的作用和地位充分发挥出来。同时这也是提升整个建筑行业质量意识,解决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工作。
3、做好项目法人的监督工作
项目法人作为工程投资的代表人,负责着整个工程的质量,因此,要提高项目法人行为的监督力度。在进行监督管理时,首先要提高合同管理力度,防止项目法人在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签订一些缺乏真实性的合同,出现逃避国家监督的行为。要提高工程招标的监督管理力度,检查建设单位有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方法进行招标,选择的中标单位是否公正,是否对施工许可证制度进行认真执行。建设单位要根据相关城市,认真的进行审批,并且要保证施工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以后才可以进行施工。要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没有经过验收以及验收不达标的项目不允许交付使用,不允许进行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4、做好资质审查工作
在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相关行政部门要提高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力度,对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进行严格控制,所有缺乏资质或者资质不高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不允许入场。并且计划部门不能进行立项,不能向其颁发建筑许可证。要大力推行质量认证制度,并由国家质量监督单位检查企业工程质量,对于检查达标的企业,向其颁发质量证书,并证明企业的产品质量已经达到了具体的质量水平级别。在特定的产品范围中,企业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能力,没有经过认可或者质量不达标的施工单位、建筑单位和监理单位,不能开展相应的业务。对越级、无证、超出规定范围的建筑单位的业务行为和施工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年检,对于一些曾经出现过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要将其资质等级或者业务资格取消。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要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而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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