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红霞 盛宏伟
【摘 要】目的 比较齐拉西酮与喹硫平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疗效。方法 选取本院2014年01月—2015年01月收治的128例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各64例。观察组患者给予齐拉西酮治疗,对照组患者给予喹硫平治疗。比较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结果 两组患者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患者的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阴性症状评定量表(SNAS)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在精神分裂症的治疗中,齐拉西酮在改善精神分裂症患者阴性症状方面的临床疗效优于啥硫平,两者安全性均比较高,值得在临床上推广。
【关键词】精神分裂症;齐拉西酮;喹硫平;阴性症状;疗效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常见的精神病,临床常采用齐拉西酮、喹硫平及利培酮等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并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但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一[1]。精神分裂症患者常表现出不同程度的阴性症状,包括情感淡漠、意志缺乏、兴趣缺乏等使患者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为了保证药物治疗的安全,应进一步对齐拉西酮与喹硫平在精神分裂症患者临床中的阴性症状的治疗效果及安全性进行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2014年01月—2015年01月收治的128例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各64例。观察组中年龄19~62岁,平均(40.5±5.5)岁。对照组中年龄21~62岁,平均(41.5±5.5)岁。入选标准: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脑电图均正常者,且入院当天均经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生联合诊断,确诊为精神分裂症,诊断参照《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MD-3)纳入标准:患者不存在其他心、肝、肾等重要脏器疾患(SNAS)评分≥60分者;对本研究知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哺乳期或妊娠期女性;智力障碍者药物或酒精依赖者;对药物存在禁忌症者。利用随机数字表法进行分组,分别设为研究组和对照组海组各64例两组在性别、年龄、病情、病程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观察组患者给予齐拉西酮治疗,起始量为20mg/d,7d后增加至60~160mg/d,疗程为8周。对照组患者给予喹硫平治疗,起始量为100mg/d,7d 后增加至200~700mg/d,疗程为8周。治疗过程中若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可采用苯海索联合治疗;兴奋、失眠者可采用苯二氮卓类药物联合治疗;心率加快者可采用普奈洛尔联合治疗。
1.3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患者治疗8周后的总有效率、治疗前后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评分与阴性症状评定量表(SNAS)评分及治疗后的不良反应发生率。
1.4量表评定 使用PANSS在入组前、治疗1周、2周、4周、8周进行评分,以治疗8周末PANSS减分率≥70%为临床痊愈,50%~69%为显著进步,30%~49%为进步,< 30%为无效。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 SPSS18.0 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以(χ±s)表示,进行 t 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进行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总有效率比较
对照组痊愈24例(37.50%)显效20例(31.25%)有效15例(23.44%)无效5例(7.81%)有效率59(92.19%);观察组痊愈26例(40.63%)显效18例(28.12%)有效16例(25.00%)无效4例(6.25%)有效率60(93.75%)两组患者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PANSS评分比较 治疗后,两组患者的PANSS评分均较治疗前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 PANSS评分比较(χ±s,分)
组别
例数
PANSS评分
治疗前
治疗后
对照组
观察组
64
64
89.87±19.82
90.12±20.21
50.21±20.17*
49.87±18.25*△
注:與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比较,△P>0.05
2.3 两组患者SANS评分比较 研究组患者治疗前SANS评分为(70.24士8.04)分,治疗后8周末的SANS评分为(56.51士3.12)分;对照组患者的治疗前SANS评分为(71.13士8.11)分治疗后8周末的SANS评分为(63.15士5.07)分,两组治疗前SANS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8周末研究组SANS评分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4 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 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对照组23例(35.94)观察组22例(34.38)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在本次研究中,通过给予观察组患者齐拉西酮治疗与给予对照组患者喹硫平治疗进行对照分析,两组患者治疗8周后PANSS 总分明显优于治疗前,但组间差异不明显,可见这两种药物对精神分裂症的治疗效果相当,且治疗效果明显。两组患者治疗的不良反应也相当,且反应较轻,主要为头晕、失眠及恶心等,且均为轻度或中度,患者可耐受,无需特殊处理即可恢复。齐拉西酮能抑制突触对5-HT和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从而改善精神分裂症的阴性症状[2],治疗后SANS评分低于对照组表明齐拉西酮在抗阴性症状方面效果优于哇硫平。
参考文献:
[1]张忠德.齐拉西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观察[J].医药论坛杂志,2011,23(32):32 -33.
[2]孟彬,王跃升,白玲娴,等.齐拉西酮治疗精神分裂症43例临床分析[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0,4(5):103一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