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潜?何志伟
2015年4月14~15日,由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教育学”一级学科基地、《探索与争鸣》杂志社、湖州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等单位联合主办的“大学领导力与大学治理现代化”高峰论坛在浙江金华、湖州两会场分阶段召开。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绍兴文理学院等高校的20多位国内高教研究领域知名学者专家以及浙江师大、湖州师院部分师生参加了本届论坛。学者们围绕“大学党委和校长的职责权限”、“大学校长的角色定位与其选聘管理制度”、“大学领导力的定义与其有效实现路径”、“大学治理理念现代化的提升”、“大学治理模式现代化的推进”等主题进行了深度的观点分享与交流。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明确了高等学校须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因而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在党委如何领导、校长如何负责的问题上,浙江农林大学党委书记宣勇教授认为,应突出书记“政治家”角色与校长“教育家”角色的差异化,使两者的角色定位落地可评价。只有强化校长“CEO”的角色意识,进一步限定党委书记参与行政执行的权力,才能在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提升与改善大学领导力水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秘书长叶之红研究员在肯定宣勇教授观点的基础上,以董事会的作用、职能及领导力研究为参照,进一步探究了高等学校党委的作用、职能及其领导力。她提出要凭借民主法制的观念,提升对路线、理论、制度的自信,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协调运行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以面对及化解党委领导与校长管理之间可能出现或存在的矛盾甚至冲突。
作为一所大学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校长的学识、素养、能力、水平和视野不仅直接影响着大学办学质量与其走向,更对大学内部的改革及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南京师范大学吴康宁教授在其报告中指出,大学校长应该以教育理想为指引,用符合教育规律和常识的办学思想和行动纲领赢取全校共识、拓展大学生的才能与个性、培养符合社会主义需要的人才。他还指出,大学校长的本源性角色首先是“教育家”,而非“政治家”,应以教育家的理想和行动办大学,这要求校长抛弃“政治家”身份,树立崇高的教育理想;其次,大学校长是“代表者”,而非“服从者”,应同时代表国家和学校的利益,做二者之桥梁;最后,大学校长是“领导人”,而非“学术人”,应全身心投入繁琐而复杂的大学管理工作中。南京大学龚放教授同样认为,应造就一大批卓越的大学校长,真正实现“教育家”办学,使大学校长一职“专业化”。為此,应当为大学校长的管理专业化发展提供条件,完善建立任职前后的考察、进修学习制度。对大学校长遴选、任职及“双肩挑”等现行政策大胆变革,提出新的制度设计,为造就一批“教育家型大学校长”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组织氛围。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韩延明教授基于“教育家”概念的应有之义和“教育家办学”的现实诉求,对大学校长的“教育家修为”提出了新的期许:在新时代下,大学校长应具有正确的办学方向和开放的国际视野;具有高效的治理能力与科学的经营水平;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和依法治校理念;具有忠诚教育与热爱学生的道德情怀。为实现上述期许,韩教授提议,应把大学校长作为专职管理人员来加以选拔,以职业教育家、管理者的身份来定位校长角色;赋予教授或学术委员会在校长遴选中的较大表决权;完善校长的选拔制度,扩大高校的选择权;逐步取消大学行政级别,弱化行政权力,强化学术权力。
基于新建地方院校内部治理的现实困境,湖州师范学院朱永波博士提出了对该类大学校长角色期望的相关见解,他认为新建地方大学面临着科层制管理权利僭越、大学情结的迷恋和大学本质的迷惘以及在多元影响力及其利益诉求中的沮丧等困境。由此,校长被寄予了“理事长”、“巨人”以及“调停者”的多重角色期待。浙江师范大学蔡连玉副教授则基于“领导力能够培养”的研究假设,以大学生为其研究聚焦群体,运用初步模型构建、行为事件访谈、德尔菲专家访谈和大规模问卷测量的方法,开发出“大学生领导力”测量工具,以期能够对大学校长领导力进行建模与测评。提升大学领导力的基本理论前提是明辨其定义本身。浙江师范大学眭依凡教授对“大学领导力”给出了自己的界定:它是大学领导者根据组织环境,运用个人自身特质及其合法职权组织资源,为实现大学组织目标,对大学组织及其成员实施的一种综合影响力。对大学领导力的研究,不能只从笼统的领导艺术等方面讨论,眭教授建立了一个新型的大学领导者对大学综合影响的领导力框架结构,即大学领导力是一种思想力、决策力、组织力、制度力、资源力、文化力之整合,也就是说大学领导者应做到理念治校、民主治校、正确构建组织结构、依法治校、科学配置资源以及文化治校。深入大学院系层级,管理者的领导力又该如何有效实现并得以发挥?北京师范大学王英杰教授通过对大学里院长的角色及其职责行使方式的诠释,对该问做了细致解答。院长对大学质量标准在很大程度上起着决定性作用,大学层面的决策能否得到落实,全都依赖于院长的工作。王教授认为,一所大学的院长首先要用先进的治理理念,依靠法律规章,在有效沟通的基础上,依法管理院校;其次,除履行大学规章中正式表述的职责外,还要处理新时代所特有的复杂问题,如文化多元、政治、伦理以及法律问题等;最后,院长还要具备反思的意愿和能力,才能够使学院兴旺发展起来,真正实现其领导力的作用。
身处瞬息万变、日新月异的知识经济时代,大学作为传承和创新知识、影响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发展的教育机构和学术组织,决不可抱残守阙、固步自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社会背景下,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陆亭研究员指出,我国高校在办学面向上积极迎对社会,并且影响力不断上升,“大学走出象牙塔,开始面向社会自主办学,也就开启了其世俗化的历程”。但在面向社会的同时,他也强调“世俗不等于庸俗,更不能媚俗,大学还需要核定自己修身立世的基本原则——自主性、公益性、专业性,在精神、文化、制度方面划出与社会的边界”。大学需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革除糟粕,坚守本质,把规律性、特色性、制度性的优长特质固化下来,逐步实现内涵式发展。那么,如何坚守本质?大学是学术性组织,学术自由是大学应坚守的首要本质属性,然而这一理念并未真正为人所理解。南京师范大学胡建华教授认为,应协调好大学内部各组织、各权利主体间的关系。行政组织与学术组织间关系的调整、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间的平衡,是学术权力发挥作用的基础,也是坚守大学内部治理本质属性的必然要求。北京大学施晓光教授认为应在制度或理念上推陈出新,与时俱进,摆脱某些旧传统,重构再造某些现代模式和理念。由此,需要重建符合现代大学运行内在逻辑的治理模式,重塑体现现代大学理念和精神的价值体系。而文化是重构、重建和重塑大学治理模式现代化之锥,通过实现大学文化的自觉、自醒和自塑,强化大学文化身份的独特性,将文化的逻辑作为大学变革的前设,培育大学的批判与自我批判精神,才能实现大学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厦门大学刘海峰教授从大学治理的微观层面,对高校院系所的组织构架与名称规范进行了深入探讨。他认为中国大学内部的院系所,包括学部的组织构架正处于最混乱、最宽松的时期,学院之下再设学院,各学校院系所设置自主决定的现象可谓是对大学发展规律缺乏尊重的直接表现,只有明确规定院系所的设置标准,方可有利于大学的治理。理论的价值和功用常常在与实践的对接契合中展示出来。基于自身的办学治校经验,文华学院院长刘献君教授认为,大学自治是大学治理的最主要特征,大学自治的最核心权力则是大学章程和规章的制定权。他创新性地提出了大学治理“三共同”的方式——确立共同目标、实现共同创造、达到共同发展,以求最终达到大学治理的“善治”目标。同样立足于自己的治校经验和专业所长,绍兴文理学院校长叶飞帆教授针对以培养创新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新建地方院校,就如何解决专业设置过于封闭僵化的问题,创造性地将从制造業中获得的成功经验——“敏捷制造理念”运用于高等教育领域,并对地方普通院校的办学方法提出了新见解,他以“虚拟组织”理念和“大规模定制”方法为指引,建立一个灵活的专业体系和模块化的课程体系。中南民族大学康翠萍教授基于学术咨询的视角,进行了现代大学治理体系的反思与重建。她认为学术咨询能使大学治理更趋理性化,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建立独立的大学学术咨询实体,能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实现理性之治,使大学更符合大学的本质——大学办得像“大学”。高校智库作为学术咨询的一种实体,其建设面临着许多矛盾和困惑,对此,浙江师范大学裴娣娜教授提出了几项解决问题的策略:高校智库应聚焦于“决策力”,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理论创新、决策咨询和实践指导,依托项目、组建优势互补的创新团队等。面对全球化带来的挑战和世界范围内高等教育所面临的“信任危机”,通过多年实地调研和较成熟的量化研究,清华大学史静寰教授提出了通过“质量治理”的理念来迎接全球化时代的学习革命。她认为大学的“学术治理”与“教学质量”常常被分开讨论,特别是大学生的学习质量更很少与大学治理联系在一起,她呼吁“大学必须把学生的学习问题置于大学机构和高等教育系统治理的核心位置”。为了更好地承负起国家与社会赋予大学的重任,大学不仅要顺应时代要求,更应遵循自身规律,坚守内在本质属性。
(李雨潜,浙江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何志伟,浙江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编辑 高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