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容 欧雪红
罗定市环境保护局 527200
摘要:我国面临巨大的节能减排压力,这既是应对国际社会减排的期盼,也是为了切实解决环境严重污染的现状。环境监察在推动环境减排方面能够有所作为,本文分析了这方面的意义并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环境监察;节能减排;意义
2015年9月2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与美国总统奥巴马会谈时发表了《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宣布我国的减排目标——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碳排量比2005年下降60%~65%,并在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这意味着节能减排将开辟新的篇章。目前,我国是世界碳排放第一大国,预计2030年以前都不会改变。节能减排不仅是我国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更是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环境状况。在巨大的减排压力下,环境监督和执法工作无疑都要大大加强,可以说环境监察任重而道远,因此本文对环境监察对推动节能减排的意义及对策进行了分析。
1 环境监察推動节能减排的意义分析
1.1 通过严格执法督促企业履行节能减排的法定义务
环境监察是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要求采取的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是环境管理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手段。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环境执法不严已成共识。除了企业守法意识差以外,违法成本低,“谁环保谁吃亏”,以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的企业宁愿受罚也不愿意为了环境而主动减排,因为减排代价更高。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为GDP增长和政绩需要,常护着那些与地方利益相关的企业,使环境执法难以对这些企业采取行动[1]。随着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为严格执法奠定了基础,“按日计罚”、“查封”、“查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强制信息公开”等措施犹如悬在超排企业上面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使其感受到违法超排的巨大代价。事实上,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严格的环境监察执法是环境守法的基本保障,也是为了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如果没有严格执法,任何节能减排措施都将化为乌有。
1.2 通过完善监督手段促使超排企业自觉节能减排
仅靠处罚并不能让企业自愿减排,因为强制性的手段生硬,缺乏灵活性和应变能力,不利于激发企业自主减排,而且要动用大量资源,在许多地区环监执法队伍力量与企业数量不成比例,面对众多的排放企业,执法队伍根本盯不过来,所以需要在环境监察工作中采用多种手段。一是利用自动监测数据、视频监控信号、值班电话等形式提供预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行动;再与环境监测部门配合,定期对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手工比对,以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二是改末端治理为过程控制,将环境达标监察和环境保护工程监察结合起来,从工程建设环评、设计、施工直至运行全过程监察,通过工程现场、周边环境的监测发现企业超排的证据。三是将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和政府监察结合起来,使超排企业面临巨大的社会压力。四是对高排放、高耗能的企业,根据其实际情况给予节能减排技术指导。通过上述手段可以促使排放企业更自觉地进行节能减排。
1.3 通过更新监察理念推动企业采用新技术实现节能减排
实施严格的节能减排政策,固然能够达到一定的节能减排效果,但因为我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按世界银行标准我国至少仍有2亿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所以今后一段时间里摆脱贫困发展经济仍然是我国的主要任务,如何在发展经济与节能减排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兼顾两者而都能取得突破,是摆在环境管理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环境监察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环境,维护公众利益,处罚只是手段而并非目的,因而可以利用激励措施推动企业采用新技术提高节能减排效果。根据研究,我国碳排放量与工业废气排放量高度相关[2],所以减排必然要减少废气排放量,而减少废气排放量又不能降低产能,这就涉及到技术创新,一是提高环保设备的效率,例如除尘、脱硫、脱氮效率提高了,废气量就可以减小了;二是废气再利用,例如利用废气的余热、余压实现减排,同时也降低了能耗。因此,只有采用新技术才能推动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这就要求环境监察执法必须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手段。随着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启动,为软性规制、事前约束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2 环境监察推动节能减排的对策
2.1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察能力保障
在环境监察执法过程中,队伍素质是执法的基础,也是推动节能减排的能力保障,因此要加强监察执法队伍建设。首先,应针对执法队伍的薄弱环节进行加强,按照县、镇或街道办事处的层级实行网格化管理,并保障所辖单元内配置能力与数量都适宜的队员。其次,健全环境监察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工作绩效考评体系,以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质量。再次,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最后,按照信息化、标准化的要求完善环境监察执法的物质保障系统。
2.2 丰富环境监察手段,提高监察执法效率
环境监察范围包括大气、水、土壤、固废等,涉及行业广、专业宽,而监察执法手段有限,必然导致对节能减排的监察执法缺位、不到位问题,所以要丰富环境监察手段。首先,要配置先进的监察技术和高效、准确的监测仪器设备。其次,要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以解决基层执法检查因为不熟悉生产工艺、不了解产业政策而存在抓不到、拿不准的问题。再次,加强在线自动监测技术的应用,以解决手工监测时效性不足的问题。最后,加强与气象、地质、水务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通过多部门联合监测实现区域空气、水、土壤等多项目的监察。
2.3 构建社会监督体系,形成节能减排氛围
根据国内外的经验,推进节能减排不能单靠行政制裁乃至刑事处罚,必须凝聚社会共识,通过公众监督才能有效推动节能减排的实施,所以应着力构建社会监督体系,并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基础上,形成节能减排的浓厚氛围。由于我国司法体制与国外不同,无论要形成环境民事诉讼,还是环境行政诉讼都比较困难,也就是很难像国外那样通过环境诉讼突破环境执法的障碍,迫使超排企业整改其违法行为。但是我们时逢信息网络时代,根据CNNIC发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截至2015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近6亿,因此通过手机上网可以让公众方便地查询和获取环境监察信息,有助于促使超排企业采取措施减排。
3 结语
环境问题关系到人类的未来,节能减排是改善环境的必由之路。环境监察在推动节能减排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环境监察执法不严、执法效率低的问题也长期困扰着环境管理。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环境监察执法更有底气了,但还需要在执法队伍建设、丰富监察手段和构建社会监督体系方面下工夫,这样才能推动节能减排取得更显著的实效。
参考文献:
[1] 马军. 中美环境监察执法对比——兼论我国环境监察执法的困境与突破[J]. 环境保护,2015,43(12):36-39.
[2] 都基峻,田刚,谭玉玲,等. 工业废气再利用的碳减排潜力分析[J]. 环境工程技术学报,2015,5(3):227-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