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云
摘 要:对于能源体制的定义或范畴,当前社会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简单地将能源市场主体竞争结构和关系,如能源市场垄断、价格管制等当作是能源体制;或者将能源管理与监督机构当作能源体制,对应地,将能源体制改革仅仅理解成打破垄断,价格形成或者重组能源局等方面的改革,这种认识不够全面。
关键词:能源行业;薪酬体制;改革
一、我国能源行业薪酬体制改革现状
我国在不断加快能源行业薪酬的体制改革,使得能源行业的劳动人员能够有更好的福利,有足够的积极性去参加工作投入到工作中去。2014年2月中石化推出在油气销售领域引入民资的混合所有制改革,9月15日公布混改名单,25家境内外投资者以现金共计人民币1070.94亿元(含等值美元)认购增资后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4月,中石油批准扩大辽河、吉林油田经营自主权试点建议方案和部分管道资产整合方案。5月,中石油拟出售上千亿的东部管道公司100%股权。同时,还开放了LNG、乙烯、储气库等项目,尤其是中石油再次对开放西气东输三线中段工程等多条天然气管道业务。国家电网对分布式电源并网、电动汽车充换电实行市场开放,抽水蓄能电站、调峰调频储能项目实行投资开放,引入社会资本。
二、影响能源体制改革的因素
2015年是“十二五”的最后一年,也是推动能源体制改革落地的行动之年,一些重大改革措施将会出台。从目前形势看,今年我国能源体制改革面临着较多有利因素,同时也面临一定的不利因素。高层高度重视,是推动能源体制改革的强大动力。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任务中,只有能源领域的改革被上升到革命的高度,这是其它行业所没有享受到的“待遇”,从改革到革命,既显示中央高层对能源改革的高度重视,也暗含着能源体制改革的压力和紧迫性。国际、国内能源市场供需相对宽松是能源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历史经验表明,在能源需求快速增长、供需偏紧的时期,很难进行能源体制改革,因为保证能源供给,满足能源需求是第一要素。如今,全球能源供需状况和供应格局产生了很大变化,卖方竞争加剧、买方需求不足、供给过剩,如果没有地缘政治的干扰,短期内能源供应将相对宽松。
国内也是如此,经济进入新常态,增速放缓导致能源需求增长放缓,煤炭、电力、石油等主要能源行业产能过剩,难以再像过去那样出现大幅度波动和规模性短缺的现象,此时,为推进体制改革,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创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内外部环境条件。以页岩油气为代表的新能源的发展和新技术的提升,是推动能源体制改革的重要支撑。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美国出现了页岩油气革命,推动了美国能源独立,这显示了能源体制改革对能源安全的重要作用。另外,对于电力行业来说,随着交易平台、智能电网等技术平台的建设和完善,为电力体制改革提供了相对较好的技术支撑。社会对于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感为能源体制改革提供了操作空间。当前,雾霾等环境污染以及日益凸显的能源约束已让公众切身感受到能源消费对环境产生的负外部性,整体而言公众支持通过推动体制改革治理雾霾,缓解能源约束。一方面会愿意选择更加清洁的能源消费方式,另一方面也会比较愿意为环境治理分担成本。这样,能源体制改革比较容易获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国际经验也表明,民众对清洁发展的认可,可以倒逼政府和企业清洁发展,美国上世纪70年代的环保革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能源体制改革呈现“碎片化”局面。事实上,能源体制改革的口号和具体措施已提出多年,但总的来看,之前的改革过多地局限于某一部分,没有顶层设计,没有形成系统性和全盘性,过于分散和“碎片化”,导致社会存在“体制改革就是涨价”的误解。缺乏一个合理的能源体制改革风险或成本分摊机制。任何一项改革都是既有收益,又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目前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将面临着降低能源消耗与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矛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与当前国际能源市场动荡的矛盾等风险,对于这些风险,如何应对,成本如何分摊,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详细的共识。能源行业不同主体之间利益博弈。推动能源体制改革,势必会改变目前的利益分配格局,从而带来新一轮的利益博弈过程。之前获得利益的能源企业不愿意因改革带来巨大的利益损失,对推动改革的意愿不强,甚至暗中阻饶。
三、对能源体制改革的展望与建议
初步判断,今年最有可能在能源行业准入和行业结构、价格形成机制、政府调控和监管等方面出台改革措施,某些方面或许有较大的突破。能源行业可能将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行业进入壁垒将得到有效消除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决定要求“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目前,上海自由贸易区正在进行“负面清单”制度试点。按照今年经济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国家或许公布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或方案,全国范围内将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作为行业垄断程度高,市场竞争不充分,政府干预过多,市场准入门槛高,竞争地位不平等的能源行业来说,最有必要也最应该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煤炭行业产能相对分散,是相对开放的竞争市场,竞争程度与油气、电力行业相比处于最高水平。行政性垄断主要体现在进出口方面。目前我国具备煤炭进出口资格的企业只有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五矿集团和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等4家,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煤炭的进出口贸易。虽然国家鼓励进口,但外资企业却未获得煤炭进口许可证的权利,只能和国内煤炭进出口企业合作,显然将阻碍煤炭进出口市场的竞争,可以考虑放開进出口限制。最后,在当前国内煤炭行业低迷时候,主要的改革措施应是继续执行2014年出台的煤炭行业脱困政策,更多地遵循市场规律,关键要调整好供求关系,重点围绕对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不安全生产、超能力生产和劣质煤生产消费等4个方面严格治理。
结语:适当扩大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比例,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岗位分红权等方式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一个能够合理流动,优胜劣汰的企业人才利用机制。出台具体举措让非国有资本既能“进得来、留得住”,还能“过得好”。能源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不是简单地让非国有资本进来壮大其自身的资本实力,而是应相互发挥自身的优势,取长补短,最后达到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双提高”,国有和非国有资本“双赢”的目的。(作者单位: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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