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卓卓
摘 要:文章通过介绍企业会计舞弊的概述,分析现行法律法规认定企业会计舞弊法律责任的局限性,对企业会计舞弊防范策略展开探讨,旨在为相关人员基于企业会计舞弊的概述、现行法律法规认定企业会计舞弊法律责任的局限性的企业会计舞弊的法律责任与防范研究适用提供一些思路。
关键词:企业;会计舞弊;法律责任;防范
引言
当前是一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推动着社会经济的建设不断发展,社会大众对于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需求越来越大。然而在企业中存在着严重的舞弊问题,严重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使国民经济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作为会计信息使用者要学会有效的识别会计舞弊问题,通过不断的学习了解会计专业知识,将会计舞弊问题所带来的风险降到最低,帮助投资者们作出最正确的决策和判断,给经济市场一个公平透明的工作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稳定的持续发展[1]。
1.企业会计舞弊的概述
1.1企业会计舞弊定义、特征
企业会计舞弊指的是企业出于不法目的,通过对会计信息进行伪造、变更或者虚构交易等方式,故意使会计信息引发不实呈现的行为。企业会计舞弊包括下述几点特征:(1)主观角度来源于行为人的故意。故意指的是行为人明知其行为是违法的,而依旧使放任该结果产生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2)客官角度存在违法性。企业会计舞弊会侵犯企业股东、债权人等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市场经济有序运行造成不利影响,存在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我国法律明令禁止。
1.2企业会计舞弊表现形式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2)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3)对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进行销毁或者藏匿。(4)删除或者隐瞒企业交易事项,记录不实企业交易事项。(5)故意推行缺乏科学合理性的会计政策。
2.现行法律法规认定企业会计舞弊法律责任的局限性
现阶段,我国颁布了《会计法》、《证券法》、《公司法》、《刑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企业会计舞弊法律责任予以规范,然而现行法律法规对企业会计舞弊法律责任的认可仍旧存在相应的局限性。对企业会计舞弊予以行政处分属于现阶段追究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且行政处分有着多种不同的形式。然而行政处分是存在一些弊端的。(1)行政处分缺乏威慑力。(2)自行政处分时效角度而言,《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予以行政处罚”[2]。某种意义上而言此规定会对行政处罚运行构成极大的制约,一些企业也因此而抱有侥幸心理。即便相关法律法律对企业会计舞弊刑事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然而由于企业会计舞弊被处以刑事责任的案例相对较少。相较于国外企业会计舞弊处罚而言,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予以的力度明显不足,难以有效反映虚假信息披露的危害严重性。
3.企业会计舞弊防范策略
整个企业在时代发展新形势下,要与时俱进,大力进行改革创新,运用先进的理论知识不断优化企业会计工作开展。如何进一步防范企业会计舞弊可以从以下相关策略着手:
3.1提升企业负责人财会水平
应当强化企业负责人对财会知识的学习,提升企业负责人对企业会计舞弊的辨别能力。企业负责人是会计行为中的重要参与者,企业推行一系列会计政策、对企业各式各样重大会计事项进行决策过程中,企业负责人均应当参与其中。会计学科有着极强的专业性、实践性,企业负责人应当全面了解会计基础知识、理论,对国家会计制度展开深入学习等,唯有当企业负责人系统掌握会计知识,提升自身对企业会计舞弊辨别能力时,方可有效确保企业自身财务工作、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3]。
3.2規范会计工作,构建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
自我国企业会计工作现状而言,造成企业会计舞弊的原因一方面有我国会计制度自身存在不足,一方面有企业内部治理机构不完善。鉴于此,企业应当逐步构建起完善的内部治理机构,在追究会计舞弊法律责任时,可结合不同主体职责予以划分,根据其行为目的来评定谁是会计舞弊真正操纵者,进一步就其责任大小予以处罚。企业应当充分发挥内部会计人员监督职能,构建完善的内部审计机构,并赋予其一定的职权,有效杜绝会计舞弊的发生。
3.3强化我国会计工作执法力度
伴随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会计工作势必会面临更多新问题、新矛盾,为了防范企业会计舞弊,一方面要逐步健全我国会计规章制度、体系,一方面要深入强化会计监督机制。应当全面发挥国家审计、企业内部审计及社会审计该三层次各自作用,相辅相成,构筑出全面的监督网络系统以有效防止企业会计信息现象的出现[4]。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市场经济背景下,投资者的选择性越来越多样化,投资者要想通过企业公布的各种会计信息报表,有效识别出企业是否存在各种会计舞弊问题。为了防范企业会计舞弊,相关人员务必要不断专研研究、总结经验,清楚认识现行法律法规认定企业会计舞弊法律责任的局限性,“提升企业负责人财会水平”、“规范会计工作,构建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强化我国会计工作执法力度”等,积极促进我国会计事业的健康有序运行。(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文北校区)
参考文献:
[1] 张金萍. 浅析我国会计工作法律责任及其防范[J].财政监督,2012,27(15):28-29.
[2] 雷光美. 中小企业会计舞弊的防范和治理[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7(06):103-104,114.
[3] 冯幻子. 论会计舞弊的法律责任[J].经济研究导刊,2010,(18):94-95.
[4] 徐运梅. 浅析我国会计工作法律责任及其防范[J].财经界(学术版),2014,(07):199,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