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 玲
4省市2批次电烤箱抽查不合格
■文/朱 玲
国家质检总局前不久对电烤箱产品质量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等4个省、直辖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电烤箱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4-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2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电烤箱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接地措施项目。
红 榜 本次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企业名单
黑 榜 本次抽查质量较差的产品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