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8月28日报道,有媒体近日报道,河南鲁山县教体局和卫生局要求,儿童上幼儿园必须到指定的鲁山县妇幼保健院体检,此举引发家长质疑。对此,教体局回应称,入园体检是政策要求,指定医院是考虑到该院比较专业。但由于考虑不周,导致儿童和家长排长队的问题,目前教体局已对体检做了调整。
点评:据悉,8月24日,鲁山县家长接到幼儿园短信通知,要求必须提交鲁山县妇幼保健院的儿童体检单才能入园。为此,数千名儿童和家长都来到鲁山县妇幼保健院体检,由于排队儿童太多,有的儿童空腹等到中午12点多才轮到抽血化验。有偏远地区的家长还因此排队两天,引发不满。
从法律角度看,指定医院作为“入学体检”的定点医院,实质上属于无效规定。据了解,虽然地方卫生主管部门出台规定指定妇幼保健院作为儿童入园体检机构,但根据国家卫生部、教育部在2010年出台并施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只是规定“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而且只是要求“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没有明确指定妇幼保健院作为入园体检的唯一医院。换言之,在法律层面,只要孩子是在合法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那么体检报告就是有效的、合格的。
针对质疑,虽然相关部门给予解释,并表示今后会更多听取孩子家长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安排。但制定政策前,如果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调研,这种不妥当的规定应该是可以避免的,希望相关部门要引以为戒,决策前先听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