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荣
提升基层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能力的建议
孙荣
近年来,我国基层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在政府的培育支持和自身努力下,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在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公共服务和促进科教文卫事业发展等方面都充分发挥了自身作用,成为社区建设和治理的重要参与者。但是,由于绝大多数基层社会组织尚处在培育和发展阶段,在实践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因而必须从基层社会组织自身和政府管理两方面入手,切实提升基层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
一是研究制定扶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深化登记制度创新,探索尝试无主管社会组织由枢纽型社会组织负责日常指导联系,突破社会组织登记“瓶颈”。大力促进社会组织充分发育、功能拓展、健康发展,重点培育一批枢纽型社会组织,打造一批具有社会声望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集聚一批对上海经济产业发展有推动作用的经济类社会组织,壮大一批具有“智库”和资源平台性质的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一批对上海重点区域建设有服务作用的专业性社会组织,引入一批对打造上海国际化城市有促进作用的涉外社会组织。二是探索建立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拓宽扶持政策覆盖面和资金支持力度。三是研究制定社会组织人才引进、职称评定及职业资格认证等政策,推动社会组织人才与经济、科技人才在薪酬标准、社会保障、户籍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社会组织职业经理人和专职工作者队伍,造就一批社会组织领军型人才或团队。四是根据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制定和完善税收政策,实行低税率或者初创时期的“零税率”。
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社会组织在促进转型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增进社会和谐、激发社会活力中所具有的不可替代和不可或缺的作用,真正把社会组织作为平等合作的“伙伴”;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社会协同,通过进一步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动政府与社会组织进一步合作,建立新型政社合作关系。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公益招投标和公益创投机制,建立一个平台,对所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集中归口管理,制定政府采购社会组织服务目录、定价标准以及相应的评估和监督管理办法,加快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在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机制方面,我们倡导培育式购买方法,政府不但要界定自身职能,确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为社会力量发展留出空间;还要实施分类、分级购买,建立政府与社会的双向互动机制和多元主体参与机制,为社会力量的发展创造条件;更要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操作流程,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行为,为社会力量发展提供机制保障,从而创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差序竞争格局,在促进社会力量发展的同时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我们主张通过搭建社会力量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培育扶持政策,进一步探索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机制,为社会力量建设创造条件。政府应以平衡各方需求为主要功能;以枢纽型社会力量为主体;以数据库建设为管理和服务的基础;以服务基层社会力量为重点;以融入社区、企业共建格局为关键;以运营规范为保障,搭建社会力量管理服务平台,为社会力量发展提供硬件支持。在完善社会力量培育扶持政策方面,政府要提升基层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制定完善的制度体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并放松管制,完善准入和撤销机制等措施,鼓励包括社会企业在内的社会力量有序发展,实现政府对于社会力量直接管理的“离场”和政策支持的“到场”,为社会力量的发展提供软件支持。这样,通过平台建设、政策建设和机制建设,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效能将会大大提升,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格局框架将会形成,新的社会治理体系也将会得到构建。
(来源:东方早报,本刊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