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季宏林
专家视点应落实“营转非”客车“三包”责任制
文季宏林
当前,在集中整治“营转非”客车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下,一些“营转非”客车或转为“地下”或隐藏到偏远地区非法营运,给执法部门查处工作带来困难。因此,公安交管部门应落实“营转非”客车“三包”责任制,将包保责任分解落实到每名民警,实行“营转非”客车综合治理,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应明确包保民警的任务和责任,定期深入“营转非”客车所属单位、用户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保险购买情况、日常管理使用情况和驾驶人基本情况,建立“营转非”客车及驾驶人基础台账,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督促所有人签订安全承诺书,承诺不得改变“营转非”客车的使用性质,不得非法改装、从事营运,不“带病”上路。
包保民警要定期深入“营转非”客车所属单位、用户,通报全国各地客车尤其是“营转非”客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以及包保客车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督促驾驶人按时参加安全教育、消除违法记录,告知车主或驾驶人非法客运、非法改装的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点对点”手机短信提示和“面对面”的安全警示教育,提高车辆所有人、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筑牢“营转非”客车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
在包保民警的带领下,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联勤联动,不定期深入偏远地区、重点道路开展“营转非”客车违法专项整治,对非法改装、从事营运、准驾不符、超员超速、客货混装、逾期未检、已达报废期、保险过期等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对非法改装的,责令车主恢复原状;对逾期未检、保险过期的,督促补办有关手续;对达到报废期的,一律强制解体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