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晓娇+方晓义+邓林园+蔺秀云
摘要:姻亲关系是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重要议题,但研究却较少涉及。本研究以选自四川及重庆城市和乡镇的341对夫妻为被试,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考察姻亲关系与夫妻婚姻质量间的关系,并检验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在其中的调节作用。结果表明:我国夫妻的姻亲关系普遍处于中等偏上的状态,妻子的姻亲关系问题显著多于丈夫,但受到的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显著少于丈夫:丈夫和妻子报告的姻亲关系均能显著正向预测自身的婚姻质量,丈夫报告的姻亲关系还能显著正向预测妻子婚姻质量:妻子受到的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在妻子报告的姻亲关系与其婚姻质量间起调节作用,高伴侣支持可以减缓姻亲关系对婚姻质量的消极影响。
关键词:夫妻关系,姻亲关系,伴侣支持,婚姻质量。
分类号 BR49
1问题提出
姻亲关系是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非血缘亲属关系(Rittenour&Soliz,2009)。最核心的姻亲关系当属夫妻双方与伴侣父母间的关系,即丈夫与岳父母,妻子与公婆间的关系。一方面,夫妻双方有责任与这些非血缘亲属建立家庭联结与亲密关系,另一方面,夫妻双方都对自己血缘的一方有强烈的情感和心理忠诚,姻亲关系造成的压力并不少见(Brvant,Conger,&Meehan,2001)。例如研究者指出,对已婚妇女而言,婆媳冲突造成的压力排名第三位(zheng&Lin,1994);而农村地区年轻妇女几乎三分之一的自杀意愿源自婆媳冲突(Pearson,Philips,He,&Ji,2002)。
早期理论与研究指出,夫妻婚姻关系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运作的,容易受到来自夫妻社会关系网络的影响(Bryant&Conger,1999)。姻亲关系作为夫妻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对夫妻婚姻质量有重要影响。如Timmer和Veroff(2000)对373对新婚夫妻的研究显示,与丈夫原生家庭成员关系亲近的妻子体验到更高的婚姻满意度。Bryant,Conger与Meehan(2001)的追踪研究指出,夫妻双方与姻亲间的关系不和能显著负向预测未来的婚姻质量。还有研究表明夫妻间的家庭暴力也与姻亲的情感虐待有显著关系(Raj,Livramento,Santana,Gupta,&Silverman,2006)。很多有关夫妻治疗的文献也援引姻亲关系作为夫妻关系压力的重要来源(Bryant et a1.,2001)。
在我国“婚姻不是两个人的结合,而是两个家庭的结合”的文化观念影响下,婚姻质量有可能在更大程度上受姻亲关系的影响。如张思嘉(2001)指出,夫妻与双方原生家庭成员间的适应是台湾新婚夫妻婚姻适应问题的主要来源之一。吴明华与伊庆春(2003)在台湾地区的一项调查研究发现,代际间冲突对个体感知的婚姻质量有消极影响。Chan,Brownridge,Tiwari,Fong与Leung(2008)对香港1870名女性的抽样调查也显示,姻亲冲突是最显著的与夫妻家庭暴力相关的特征。我国大陆地区姻亲关系的研究则还十分薄弱,大多属于社会学理论思考(金陵,2010;毛新青,2008),目前尚无实证研究直接探讨姻亲关系与婚姻质量间的关系。因此,本研究要探讨的第一个问题是中国大陆地区姻亲关系与婚姻质量的关系。
尽管研究显示姻亲关系会影响夫妻婚姻质量,但也有理论和研究表明姻亲关系与婚姻质量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根据社会支持理论的缓冲模型,社会支持能帮助压力下的个体降低对压力源的威胁评估,相信自己有能力应对,以及采取建设性的方法消除压力。从而缓冲压力源对个体幸福感的消极作用(Cutrona,Russell,&Gardner,2005)。已婚个体最为重要的社会支持来源于伴侣支持(Acitel-li,1996),实证研究也表明,伴侣支持在压力源与个体婚姻质量间起到缓冲作用。例如Suchet与Barling(1986)对就职的已婚母亲的研究显示,高的角色冲突只在低水平伴侣支持时对婚姻满意度有消极作用。侯娟(2012)对我国大陆地区夫妻的研究也表明,妻子感知的丈夫支持能有效缓解生活压力事件对其自身婚姻质量的消极影响。具体到姻亲关系上,姻亲冲突不似一般压力源,在我国几千年的传统“孝”文化之下,孝顺与服从被视为处理姻亲冲突的基本法则(毛新青,2008)。但研究者指出,夫妻同时属于核心家庭与双方的原生家庭,如果核心家庭不能建立比原生家庭关系更强、更自主的联结,那婚姻关系就可能存在威胁(Brvant eta1.,2001)。因此,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可能在缓解姻亲关系问题对婚姻质量的消极作用中尤为重要。例如有研究者基于理论分析指出,丈夫的情感支持是婆媳关系问题中有用的资源(车先蕙,1997)。实证研究则极少在姻亲关系与婚姻质量关系的探讨中纳入夫妻层面的支持应对因素,目前仅有一项对125名台湾已婚妇女的调查研究表明,较高的丈夫支持能有效缓冲婆媳冲突对妻子婚姻质量的消极影响(Wu,et a1.,2010)。此外,婚姻是夫妻双方交互影响与作用的过程,但仅有的几项研究也都忽视了丈夫感知的姻亲关系及伴侣支持在婚姻关系中的作用,未能以夫妻整体的视角更全面、准确的揭示姻亲关系、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及夫妻婚姻质量间的关系。因此,本研究要探讨的第二个问题是夫妻双方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在姻亲关系与婚姻质量间的调节作用。
综上,本研究将揭示我国大陆地区的姻亲关系以及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的特点,采用主-客体互倚模型同时探讨夫妻双方的姻亲关系对婚姻质量的影响,并检验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在姻亲关系与婚姻质量间的调节作用。
2方法
2.1被试
通过学校、单位和社区招募的形式,341对来自四川和重庆地区的夫妻参与了本研究。其中城市夫妻173对,乡镇夫妻168对;新婚夫妻63对。孩子未入学阶段夫妻78对,孩子幼儿园阶段夫妻116对,孩子小学阶段夫妻84对:丈夫的平均年龄为32±5.6岁,妻子平均年龄30±5.4岁:637人(93.4%)属于初婚,26人(3.8%)属于再婚,19人(2.8%)未填婚姻状况:家庭平均月收入水平为5106±4870元。
2.2研究工具
2.2.1婚姻质量问卷
采用Hendriek,Dicke与Hendriek(1998)编制的关系评估量表(The Relationship AssessmentScale,RAS)来测量被试对婚姻关系的总体评价与满意度。量表共7个条目,从需求满足、符合期待、关系中的问题、总体满意度等方面评估夫妻婚姻关系,采用5点计分,分数越高代表个体的婚姻质量越高。在本研究丈夫样本中,x2/df=2.642,IFI=3.983,CFI=0.983,RMESA=0.069,在妻子样本中,x2/df=2.919,IFI=0.979,CFI=0.979,RMESA=0.075,丈夫和妻子数据的内部一致性系数均为0.89。
2.2.2姻亲关系问卷
采用Strvker(1955)编制的Strvker适应量表(the stryker adjustment checklist,SAC)中的亲密感与压力感维度来测量姻亲之问的整体关系与冲突。量表共20个题目,本研究对该量表进行了翻译和回译检验,并在专家建议下采用4点计分,从1(完全不符合)到4(完全符合),分数越高代表姻亲关系越亲密,冲突越少。在本研究中,翁婿关系模型x2/df=1.983,IFI=0.905,CFI=0.902,RMESA=0.054,内部一致性系数0.81;妪婿关系模型x2/df=2.017,IFI=0.906,CFI=0.903,RMESA=0.055,内部一致性系数0.83;公媳关系模型x2/df=2.780,IFI=0.901,CFI=0.899,RMESA=0.072,内部一致性系数0.88:婆媳关系模型x2/df=2.439,IFI=0.905,CFI=0.903,RMESA=0.065,内部一致性系数0.88。
2.2.3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问卷
改编Wu等(2010)婆媳冲突下的丈夫行为应对量表(husbands' behavior in the conflict be-ween mother in-law and daughter in-law,HB—MD),使其适用于夫妻双方。经验证性因素分析检验改编后的量表结构效度良好:在丈夫样本中,x2/df=2.524,IFI=0.929,CFI=0.928,RMESA=0.067;在妻子样本中,x2/df=2.631,IFI=0.927,CFI=0.925,RMESA=0.069。伴侣支持行为包括积及的问题解决和站在伴侣一边两个维度,采用5点计分,从1(从未)到5(总是),分数越高代表个体受到姻亲冲突下的伴侣支持越多。该量表在丈夫数据中(积极的问题解决、站在伴侣一边)的内部一致性系数分别为0.93,0.81,妻子数据中(积极的问题解决、站在伴侣一边)的内部一致性系数分别为0.93,0.82。
2.3数据收集与分析
首先对协助施测的幼儿园/小学教师、社区居委会专干以及企事业单位职员进行培训,由他们将装有成对问卷的大信封发给被试,强调夫妻双方独立作答等注意事项。参与调查的夫妻完成调查后密封信封再返还给施测人员或研究者。采用SPSS19.0和Amos17.0软件包对数据进行管理和分析。
3研究结果
3.1姻亲关系、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及婚姻质量的描述统计分析
由表1可知,无论是姻亲关系总体还是与伴侣父亲或母亲的关系,均是丈夫的姻亲关系显著好于妻子:丈夫与岳父母间的关系并无显著差异,但妻子与公公的关系显著好于与婆婆的关系。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更多体现为个体感受到伴侣积极的问题解决,体验到伴侣站在自己一方的偏少;受到的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也是丈夫高于妻子。婚姻质量上,丈夫的婚姻质量显著高于妻子。
3.2姻亲关系、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与婚姻质量的关系
采用主-客体互倚模型同时探讨夫妻双方的姻亲关系对婚姻质量的预测作用,同时检验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在二者间的调节作用。采用加入乘积指标的方法来进行潜变量调节作用分析(温忠麟,侯杰泰,2003)。首先对姻亲关系、伴侣支持两个研究变量做中心化处理:其次分别对姻亲关系和伴侣支持的二因素模型做验证性因素分析,比较因子载荷,根据大配大,小配小的原则构建出中心化的潜变量交互项的乘积指标:最后以夫妻双方姻亲关系、伴侣支持及二者的交互项为预测变量,夫妻双方婚姻质量为结果变量进行模型估计。结果表明,模型拟合良好,x2(251)=466.91,x2/df=1.79,I-FI=0.955,CFI=0.954,RMSEA=0.048。调节作用模型及路径系数如图1所示。
由图1可知,总体上看,姻亲关系和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共同解释了丈夫婚姻质量29%的变异。妻子婚姻质量30%的变异。具体来看,姻亲关系的主体效应显著。夫妻双方的姻亲关系均能显著正向预测自身婚姻质量:但客体效应上仅丈夫的姻亲关系能显著正向预测妻子婚姻质量,且丈夫和妻子姻亲关系对妻子婚姻质量的预测作用无显著差异,△x2(1)=0.011,p=0.915,说明在姻亲关系对婚姻质量的作用中,丈夫婚姻质量主要受个体内部过程影响,而妻子婚姻质量同等的受到个体内部和人际过程的影响。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则只具有主体效应,即夫妻双方受到的伴侣支持均能显著正向预测自身婚姻质量,但不能预测伴侣的婚姻质量。调节作用方面,妻子受到的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在其姻亲关系与婚姻质量间起调节作用,但丈夫姻亲关系与婚姻质量的关系不受伴侣支持的调节。
进一步采用Preacher,Curran与Daniel(2006)推荐的调节效应探索方法与计算工具对调节效应进行分析。该方法通过将结果变量y与预测变量x间的关系作为调节变量z的函数进而计算出z在何范围内时y在x上的回归系数显著。为使结果解释更符合习惯,对姻亲关系得分进行反向,命名为姻亲关系问题。以妻子姻亲关系问题、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及二者中心化的乘积项作为预测变量,妻子婚姻质量为结果变量,控制原生家庭卷入等其他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将相关参数估计带人Preacher等(2006)提供的计算工具进行估计,结果表明,在伴侣支持可能的取值范围内。3.76是相应的临界值,当妻子受到的伴侣支持低于3.76时,姻亲关系问题对妻子婚姻质量有显著的负向预测作用(p<0.05),而当伴侣支持高于3.76时。姻亲关系问题对妻子婚姻质量并无显著预测作用(p>0.05)。分别以伴侣支持得分在均值上下一个标准差作图,当伴侣支持较低时(M+lSD=2.06),姻亲关系问题能显著负向预测妻子婚姻质量,简单斜率估计为-0.47,p
4讨论
就我国姻亲关系的特点来看。在取值范围为1-4分的姻亲关系问卷中,丈夫和妻子样本的均分分别为2.97和2.84,可见对大多夫妻而言,姻亲关系基本处于中等偏上的状态,姻亲冲突并不严重。该结果佐证了中国婚姻质量的一项调查结果,妻子报告与公婆相处较为满意和很满意的占到66.4%(兰帆,2001)。对姻亲关系的性别差异检验则发现,妻子的姻亲关系不如丈夫。一方面可能因为夫妻婚后更多与丈夫家庭同住,因而妻子相对更易产生姻亲冲突。根据社科院2008年对五城市家庭调查的数据,夫妻婚后住男方家的占到46.4%。住女方家的仅2.8%(马春华,石金群,李银河,王震宇,唐灿,2011)。另一方面。妻子对丈夫情感争夺的需求更强(毛新青,2008)。易使姻亲关系更紧张。
就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的特点来看,在取值范围为1-5分的问卷中,丈夫和妻子样本的均分分别为3.04和2.92,属于中等水平,较一般压力下伴侣支持的水平略低(侯娟,2012)。具体来看,丈夫和妻子积极的问题解决维度均分在3.53和3.32,而站在伴侣一方维度均分仅为2.61和2.58,可见,在我国传统“孝”文化之下,在姻亲冲突中夫妻很难做到西方文化所提倡的与伴侣形成夫妻同盟,更多是通过积极的问题解决来向伴侣提供支持。相较而言,妻子报告丈夫提供的积极的问题解决应对更少,可能因为妻子姻亲冲突更多因而对伴侣支持的需求更强,也可能与丈夫普遍更多采用回避冲突的应对方式有关(琚晓燕,方晓义,戴丽琼,池培莲,2012)。
姻亲关系与婚姻质量的关系方面,本研究对我国大陆地区夫妻的研究结果同样发现姻亲关系能正向预测夫妻婚姻质量,支持了国外及港台地区的研究结论(Timmer&Veroff,2000;吴明华,伊庆春,2003)。在本研究中,当单独以姻亲关系为预测变量,分别能解释丈夫和妻子婚姻质量21%和23%的变异,足见姻亲在我国婚姻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本研究同时发现,姻亲关系对婚姻质量的影响存在重要的性别差异。对妻子而言,夫妻双方姻亲关系同等的通过个体内部和人际过程影响妻子婚姻质量,但对丈夫而言,姻亲关系仅通过个体内部过程起作用。客体效应一般可由情绪感染(Emotionalcontagon)过程来解释,即个体“捕捉”到伴侣的问题状态而受情绪感染,同时因无力帮助伴侣而降低满意度(Caughlin,Huston,&Houts,2000)。具体到姻亲关系方面,丈夫的支持能有效缓解姻亲冲突对妻子的消极影响,但妻子却对丈夫的姻亲关系问题无能为力,因而姻亲关系的客体效应仅表现在丈夫姻亲关系问题对妻子婚姻质量的影响上。
此外,只有妻子受到的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在其姻亲关系与婚姻质量间起缓冲调节作用。丈夫姻亲关系与婚姻质量的关系不受伴侣支持的调节。究其原因,一方面,在我国父系社会的传统文化下,妻子是嫁入婆家的,在姻亲冲突中处于弱势一方,更需要丈夫的支持作为应对姻亲冲突的重要资源(Wu,et a1.,2010)。另一方面可能与夫妻双方衡量自身婚姻是否成功的标准不同有关。丈夫作为一家之主可能更看重大家庭的和睦,姻亲关系不和意味着自己婚姻并不成功:而妻子更看重与丈夫原生家庭成员之间对丈夫情感的争夺(毛新青,2008),若丈夫能与之形成同盟共同应对姻亲冲突,则不会将消极情绪迁移到丈夫或婚姻中。
5结论
本研究可以得到如下结论:(1)我国夫妻中存在较低程度的姻亲关系问题,妻子的姻亲关系问题高于丈夫,但受到的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少于丈夫;(2)夫妻双方的姻亲关系问题均能显著负向预测自身婚姻质量,丈夫的姻亲关系问题还能显著负向预测妻子婚姻质量;(3)妻子受到的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在姻亲关系问题与其婚姻质量间起调节作用:随着伴侣支持增加,姻亲关系问题对妻子婚姻质量的消极作用逐渐减小直至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