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律和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是党中央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的战略决策,它释放的是管党治党如何才叫“全面”,如何才叫“从严”,如何才能管住大多数的政治信号。
5月21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来到省纪委监察厅专题调研。他要求全省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到前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中心,履行职责,为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李希指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抓住了主体责任的落实,就抓住了关键,牵住了“牛鼻子”。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书记的政治责任,是组织的重托,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推卸;是党章、党规、党纪规定的职责,是必做之事,是“责任田”,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各级党委书记要做到知责、尽责、负责,在承担主体责任上不能有任何含糊,必须说到做到。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的党组织要自觉落实“八个带头、八个自觉”的要求,从严从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带动干部队伍风清气正。要进一步研究制定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的措施办法,以硬任务、硬标准、硬杠杠,推动主体责任在我省落地生根。要敢于动真碰硬,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案件,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坚持“一案双查”,通过追责、问责,倒逼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
李希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要在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坚持“严”字当头,强化执纪监督。要坚持把党纪、党规挺在前面,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让纪律真正成为防止以权谋私的“紧箍咒”、坚持秉公用权的“护身符”。要加强日常监督,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实起来,形成习惯和氛围。要紧扣“四个着力”,坚持问题导向,扩大巡视范围、抓好巡视整改,充分发挥巡视的震慑作用。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驰而不息地把作风建设抓到底。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重要保证。
在调研期间,李希深刻指出了我省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在维护中央权威上,个别干部自觉性还不够强,极少数干部还存在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问题,一些干部仍然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二是一些党员干部政治观念和组织观念还不够强,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还不够严格、不够自觉。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不鲜明,立场不坚定;有的对上级的决策部署不是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而是妄加指责、说三道四,甚至公开散布不同意见;有的在班子内部争高低、挑是非,搞不团结,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影响了班子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有的地区和部门在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还存在地方主义、部门主义倾向,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使一些好的政策措施没有落到实处,影响了建设,贻误了发展。四是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一些地区和领导干部中还存在着讲“关系”多、讲原则少,甚至以亲疏远近为标准选拔任用干部;个别干部还存在着谋人不谋事,整天琢磨拉关系、套近乎、攀高枝的不良现象;还存在着收买人心、拉选票,打招呼、送人情的问题;还有的封官许愿、讨好卖好、走风漏气。五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中还存在着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遇到困难就躲,碰到问题就闪,见到复杂事情就绕;有的甚至不是向前看齐,而是向后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的嘴上说得很漂亮,就是不干实事,说话完全不负责任;有的弄虚作假、编造数据,使上级无法依据数据进行判断和决策。六是一些党员干部对待工作不认真不较真,大而化之、满不在乎,有的在一个地方或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仍然是糊里糊涂,情况说不清楚,底子摸不清楚。
李希指出,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和各种不正之风仍然是横在前进路上的“拦路虎”。从全省查办的腐败案件看,腐败问题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一是窝案、串案多发,一人出事,倒下一片,带有区域性、系统性、家族式腐败趋势和苗头,职务腐败的层级跨度不断扩大,各领域各层次各系统都存在发生腐败问题的可能。二是腐败案件涉及领域广、人员多、金额大,已经不是以百万计,动辄就是上千万。三是经济领域腐败问题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行为相互交织,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表现突出;一些小官巨贪案件令人触目惊心,级别不高,权力不小,胆子很大。四是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行业不正之风,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问题仍然存在,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行业和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更是屡禁未绝。五是政治生态、从政环境还存在一些问题,风气不正贻害无穷,改善政治生态任重道远。六是一些部门和个别领导干部还不收手,还不收敛,还在顶风违纪。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李希同志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忠诚意识,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为辽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的新部署、新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一以贯之抓好落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李希同志部署要求结合起来,深入领会党中央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思想精髓,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所肩负的政治责任,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承担起在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中的重要使命,把工作实践融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总体格局之中。
——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按照党章要求回归本职,自觉把工作实践融入党的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总体格局之中,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工作思路、方式和重点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从管少数转向管多数,在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同时,盯住违纪之初,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反映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及时了解核实,进行教育、提醒、批评、纠正,充分体现纪律检查的政治性,使党员干部心怀戒惧、行有所止,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不可逾越的底线,成为保障我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高压线”。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三转”认识,坚持立行立改,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落实好“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推荐交流机制,弥补权力监督制约不力的制度缺陷,坚持用制度约束权力、规范权力、监督权力,完善惩防体系。推进高校、国企纪检体制改革,探索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专项巡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认真贯彻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意见,探索归口派驻方式方法,逐步实现全面派驻。
——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坚持抓早抓小,把执行纪律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责任,针对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中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特点,深入研判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信访举报中反映的问题,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行为,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严重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惩治。加强对不作为、慢作为、庸政懒政怠政问题的监督检查,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协助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基础工作,加大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执纪问责,营造政令畅通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反复抓,抓反复,把八项规定作为一项铁的纪律,一把尺子执纪,一寸不让,一抓到底,不断扩大作风整治新成果。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对“隐身”“变种”和反复反弹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和打压死灰复燃的苗头,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密切关注在抵触情绪中衍生的一些新的形式主义,门不难进了、脸不难看了,但事依旧难办;懂规矩了、守纪律了,但谋事创业精神减弱等现象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纪问责。健全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和高压震慑,促进我省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查办违纪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通过认真梳理问题线索,继续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紧盯住新的腐败高发区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督促指导各地区、各派驻机构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有的地区、有的单位查处大案要案不力的问题。把解决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认真清理和核查信访举报线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私分滥发、大肆圈钱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农村基层的腐败蔓延现象和小官巨贪问题进行严肃整治,让反腐败惠及基层,惠及广大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