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健
明确第一书记的选派范围和数量
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要实现全覆盖。主要是那些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缺职、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的,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的,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组织制度形同虚设、不开展活动的,尤其是换届选举拉票贿选问题突出、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严重、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集中的村。对其他类型村可根据实际选派。选派第一书记的具体范围和数量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确定。
明确第一书记的人选条件和要求
第一书记人选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主要从各级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优秀人员和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按照因村派人原则,通过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提出人选,报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核。
明确第一书记的主要职责任务
第一书记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注意从派驻村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建强基层组织。重点是对村“两委”班子不健全的要协助配齐,着力解决班子不团结、软弱无力、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防范应对宗族宗教、黑恶势力的干扰渗透,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严肃党组织生活;推动落实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干部报酬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
推动精准扶贫。重点是大力宣传党的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入推动政策落实;带领派驻村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帮助村“两委”制定和实施脱贫计划;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参与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帮助选准发展路子,培育农民合作社,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强“造血”功能。
为民办事服务。重点是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带领村级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经常入户走访,听取意见建议,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努力办实事;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提升治理水平。重点是推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努力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强化对第一书记的管理考核
第一书记任期一般为1-3年,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任职期间,原则上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转到村。
第一书记由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直接管理责任,经常了解其驻村工作情况、廉洁自律表现等。派出单位定期听取第一书记工作汇报,适时到村调研,指导促进工作。
第一书记参加派出单位年度考核,由所在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提出意见。任职期满,派出单位会同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考察,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对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及时调整和处理。
要关心关爱第一书记。派出单位要安排定期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帮助解决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任职期间要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可参照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派往艰苦边远地区的,还可参照所在地区同类同级人员的地区性津贴给予相应补助。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要制定完善有关政策和激励保障措施,所在乡镇要力所能及地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第一书记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