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明布和
贺瑞教授撰写的《列宁主义与新民主主义》专著,2015年6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了。这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该著作具有以下独特的内容。
其一,该著论述了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论、社会论与列宁主义的关系。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学说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论和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两大部分。其中之革命论,与列宁主义的关系最为密切。该书按照构成革命论的几乎所有理论要点,逐一考查了列宁主义对创立这一理论的影响,贺瑞教授令人信服地证明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论就是列宁主义在中国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相比于革命论,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则有较大的独创性。该书认为,列宁关于新经济政策的理论和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提出之前,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最富有创造性的两大理论,新经济政策的提前结束和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过早放弃,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最值得惋惜的两件大事。我对这一观点深表赞同。美中不足的是,在上述那些本不相容的理论关系问题上,他同国内多数学界同行一样,依然采取了一种折中主义的态度。
其二,该书还提出了诸多值得进一步深入思考的理论问题。例如,我党的“革命发展不平衡理论”,即来自于列宁关于帝国主义时代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理论。据此列宁提出了一国和几国首先胜利论。就中国来说,党的六大对这个特点已有粗浅的认识,并由此得出了革命有可能在一省和数省首先胜利的结论。可以说,这个结论是由“城市中心”论向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理论转变的一个过渡性理论。因而,我们也不可以将这一提法一概斥之为“左”倾理论而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毛泽东在1929年4月,就是根据六大的这一思想提出了争取江西一省首先胜利的战略方针。1930年,他又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文中,进一步阐述了这个方针的正确性。与中共中央不同的是,他把实现这一方针放在以农村斗争为主的基点之上。但在农村斗争服务于城市斗争,并由此最终促成全国以中心城市武装暴动为主要标志的革命高潮的认识方面,毛泽东与中共中央并无不同。这说明,毛泽东在当时还未能突破“城市中心”论的最后樊篱。这是因为他对中国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性的认识,虽比中共中央大进了一步,但与他后来对这一问题的论述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
其三,该书在最后一章中,首先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各国社会实际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不说毛泽东创立的新民主主义学说,仅就这一“两结合”原则的提出来说,就是毛泽东对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贡献。这是马克思、恩格斯之后,马克思主义得以向前发展的唯一正确的道路。离开了这条原则和道路,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学说,以及我们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都无以立足。因而,这也是统领该著的一个基本原则。今天,我们在坚持这一原则的时候,搞清楚马克思主义的哪些理论属于基本原理,哪些理论只属于个别结论,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其四,该书还探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新经济政策和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关系。我赞同作者的观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始于列、毛,而成于邓。就是说,它始于列宁之新经济政策和毛泽东之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当然,这个理论也不是新经济政策和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简单翻版。它是否定之否定规律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生动体现。毛泽东放弃新民主主义社会论而退回到列宁的传统理论,这是一次否定。邓小平冲破苏联模式的束缚而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是又一次否定。两次否定之后必然出现复归现象,这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但是,这种复归却是经过新旧更替之后的更高阶段上的复归。因而,也绝不能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简单地等同于新经济政策和新民主主义社会论。
该书对文献史料的搜集、整理和占有,也令人称道。既能吸取国内外诸多学者的研究成果,又能提出和坚持自己的独到见解,该书是一部学术含量较多、学术前沿性较强的力作。
不过,该书在谋篇布局方面,在史料的分配和挖掘方面,在论述的角度和深度方面,仍有一些尚待斟酌和改进的地方。但这并不妨碍这本著作在整体上的成功,也不会影响它所应有的学术价值。【责任编辑:石本惠】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