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
忽必烈大汗坐在一个由四头象载着的木制亭子中(《马可·波罗游记》插图)
宫廷舞兽是唐代宫廷的一个特殊物种。那些在宫廷宴会上跳舞的动物,并不是在中国从未见过的稀罕物种,它们更多代表的是外来的捕捉和驯养技术。在宫廷舞兽中,舞马的姿态是最精细优美的,据说它们不仅可以口衔酒杯向君王敬酒,还可以边醉边舞,但大象和犀牛却是舞兽中最引人注目的。
对中国人来说,大象并不算外来之物。在青铜时代,大象就是黄河流域常见的野兽。随着中国北部森林的减少和人口增加,这种庞然大物逐渐迁移到南方。美国学者谢弗曾考证,虽然中国境内有这些动物,但可以用于表演的大象却是外来的异物。犀牛和大象一样,在史前时代就是中国北方常见的动物,唐代时活动在长江以南相当广阔的地域。但或许是没有掌握捕捉方法,唐朝人没有捉到过境内的这种原始动物来加以训练。段成式是一位专门搜集奇闻轶事的学者,他在《酉阳杂俎》里记载了来自非洲的客商如何用“狙杙”来捕捉犀牛。所谓“狙杙”,就是拴猴的木桩。在犀牛出没的地方埋下木桩,犀牛喜欢伸起前脚,靠着木桩休息。一旦木桩倒折,犀牛就仰面倒地,不能翻身起来,这时候最易被捕捉。
驯犀和驯象都是异域献给唐朝皇室的礼物,它们被关在唐朝宫廷的兽苑之中,每天供给定量的大米和豆米食物。在严寒的冬天里会被披上羊皮和毛毡,瑟瑟等待参加大唐朝廷的庆典活动。这些巨兽都怕冷,被贡献到中国北方后,每年冬天都是它们难挨的日子。史书记载,一头在796年送到京城的犀牛,到第二年冬天就因为忍受不了严寒的天气而死在了唐朝的兽苑之中。活下来的犀牛和大象们,会一起在大型宫廷宴会上表演助兴。705年时。唐中宗就曾经在洛阳南门观看斗象表演。但是最有名的还是玄宗统治时期的舞象表演。“大象入场,或拜或舞,动容鼓旅,中于音律。”在大象表演的同时,还有舞马、山车、陆船,以及散乐、杂戏的演出。
朝廷的奢侈与禁止奢侈之风一直在相互交替着。每次风向有变,首先就表现在这些舞兽的命运上。当朝廷提倡克勤克俭的时期,这些舞兽就成了被轻蔑的对象。它们要么被关进兽苑,弃而不用,要么被放逐乡野,以安民生。780年,唐德宗继位时,为了表明他的简朴,下令释放了32头大象。一起被释放的还有鹰犬和100多名宫女。这些大象全都被送到了荆山之阳,这里正是长江中游中国种黑象的栖息之地。这些土生大象因为颜色黝黑、身体丑陋,因此被称为江猪。
留在宫廷中的舞兽,在朝代更替时结局大多都相当悲惨。“安史之乱”不仅生灵涂炭,也祸及这些动物。史书记载,当安禄山攻克洛阳之后,在洛阳大宴群臣,要利用大象率舞来表明自己是受命于天的真命天子。他于是仿效唐代的朝政文化,想在那些没有见过大唐文化的幽燕部落首领前,来一场百兽朝拜的声乐表演。表演前,安禄山对这些塞外的胡人夸口:“吾当有天下。大象自南海奔走而至,见吾必拜。鸟兽尚知天命有所归,何况人乎?”可当舞象们被牵引至大殿上后,却并没有朝拜起舞。“禄山大怀惭怒,命置于槛阱中,以烈火爇之,以刀槊,俾壮士乘高投之洞中,胸臆血流数丈。鹰人、乐工见者,无不掩泣。”自唐代以后,鲜有再见到这些宫廷舞兽的身影。
伊朗裔法籍史学家阿里·玛扎海里在其名著《丝绸之路──中国·波斯文化交流史》中陈列了很多珍贵的波斯文献,其中一位波斯商人的旅游日记记录了明代的宫廷中,狮子、猎豹和猞猁都是重要的贡物。“在第五道宫苑内,他们养着一些狮子、豹子、猎豹、猞猁狲以及吐蕃狗。吐蕃狗是一些长毛的身材巨大的动物,如同狮子一样勇猛。土耳其算端(苏丹)有一大群这样的狗,民众称之为萨姆松狗。但它们是来自吐蕃的一种犬类,汉人于吐蕃附近的山上捕捉这种狗。”这些动物都是由近东的国家进贡奉献的,那里的人们善于捕捉和训练这些凶猛的动物,其中尤为著名的是具有神话色彩的君王塔赫穆拉斯:“由于长期观察森林中的野兽,他选中了猞猁狲和猎豹。他在荒凉的地方以陷阱捕获了它们,训练它们为自己狩猎。在那些凶猛和疾飞的禽类中,他选中了雄鹰和大隼,把它们训练得如此之好,以至于全世界都对此感到惊奇。”
猞猁,别称“猞猁狲”
猞猁狲又称大山猫,比家猫略大一些。据说在大自然中它是狮子的盟友,为狮子充当向导并以狮子吃剩的残余物为食。而吐蕃狗,则是猎取麝麂的好手。它们长着一颗硕大的头颅,有如同盾牌般的耳朵,尾巴像狮子一样刚硬有力,甚至攻击老虎也不畏惧。猎豹几乎与猎兔狗的大小一样,据说在波斯,人们用白奶酪这样的高级食物来驯养它。对于一头“豹”来说,猎豹的体形太瘦小了,但它在狩猎时却能很快抓住猎物。它速度快,头脑灵活,不是直接追赶猎物,而是左右奔驰,跑“之”字形路线驱赶猎物。猎豹的使用在西亚和南亚非常普遍,苏美尔人就曾经使用过猎豹,勇敢的赫梯人甚至驯化了真正的黑豹,并将其用于狩猎。蒙古汗在一些大型狩猎活动中曾使用过上千头猎豹。
到唐代时,这些凶猛但善于捕捉猎物的驯兽被作为西域贡品进入汉土。在713年的史籍中,将康国的贡物形容为狗豹之类。实际上,狗和豹在外形上毫无可比之处,它们唯一的共同点是都可以驯服用于狩猎。在唐中宗李显的长子懿德太子墓的壁画上,能看到若干狩猎游戏的内容,其中还有罕见的驯豹图。几个驯养人各牵一豹,手执锤形器,列队而行。驯豹实心黑斑的身上穿着钉有铆钉的铠甲,在一众鹰、鹞、犬、马中显得威风凛凛。
除了猎豹外,鹰也是从近东传入中国宫廷的重要猎禽。唐朝皇宫中的大鹰坊紧邻狗坊。鹰坊里养着至少四种猎鹰。最稀有、最显贵的是雕,尤其是金雕;最高雅、最具有贵族派头的是隼;特别受珍视的是白色的格陵兰鹘。唐太宗本人就有一只格陵兰鹘,起名为“将军”。只要进入皇宫中的鹰,都要被装上玉或者金以及其他雕镂金属做成的尾铃,而鹞子则佩戴上刺绣的项圈,所有猎禽都配有皮革、青丝或云锦的脚带,戴有玉旋轴的皮带,镀金的栖木以及雕刻油漆而成的鹰笼。在宫廷狩猎时倾巢而出,颇为壮观。
这些善于狩猎的猛禽猛兽,还挟带着异域的神秘色彩,成为军队中勇猛善战的图腾。唐朝曾经将被称为骁骑的战士重新命名为豹骑,威卫也就是相应地成了豹韬卫。在古代兵书《六韬》中,其中一章命名为“豹韬”,论述在各种特殊地形下如何作战的战术问题。在武则天统治时代,几组侍卫将军的紫罗衫上都饰有狮、虎、豹,以及鹰、鹘等生性凶悍的禽兽形象。鹰还被纳入唐朝医药的用药范畴,成为中药房中的药材:将鹰爪烧成灰,和水服用,可以治疗狐魅;将鹰粪烧成灰,调入一勺酒中,就成了一剂解毒药。
贞观九年,唐太宗得到了一头康国贡献的狮子。太宗命令大学士虞世南作赋赞誉,这位诗人写了一篇辞藻华丽的“狮子赋”,敬畏地称赞它是“绝域之神兽”,“瞋目电曜,发声雷响。拉虎吞貔,裂犀分象。碎遒兕于龈腭,屈巴蛇于指掌。践藉则林麓摧残,哮吼则江河振荡”。这篇文章形象生动地表达了中世纪时中国人对于兽中之王的敬畏态度。康国贡狮这件事还被载于史书《实录》,可见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件很值得纪念的事情。
雄狮
除了康国外,在公元七、八世纪,向唐朝皇帝敬献狮子的西域国家为数不少。吐火罗国、波斯、大食都曾用狮子作为贡品。其中大食国贡献狮子时被唐中宗拒收。皇帝拒收贡品通常被认为是表现德政的姿态。比如唐肃宗就曾经在安史叛军攻陷两京的危难年景时,发布了一条诏令,停贡鹰鹞、狗豹。而唐中宗拒收狮子,除了表现德政的良善意愿,还有一个客观原因是一位大臣提出来,喂养狮子这样的巨兽的费用是非常高昂的。
李肇在《唐国史补》中记载了一则有关狮子的轶事:“开元末(约741),西国献狮子。至长安西道中,系于驿树,树近井,狮子哮吼,若不自安。俄顷风雷大至,果有龙出井而去。”《唐国史补》所载之事,说明古代中国人心目中的狮子,不同于寻常野兽,而具有某种灵性。它被认为拥有可怕的力量,哪怕是身上散发出的气味,都让苍蝇和蚊虫不敢落在狮子尾制作成的拂尘上。还有一种传说是如果一位乐师用狮子筋制成弦来弹奏的话,其余的琴弦就会断绝。甚至连狮子的画像也会使百兽敬畏。8世纪的唐朝宫廷画家韦无忝擅长画异兽,他创作的狮子画像,甚至能使其他野兽看了害怕。传说与真实相互缠绕在一起,让狮子成为身价最高的贡品。史书上记载明廷对朝贡者的待遇:“狮子比马匹拥有十倍的荣誉和豪华。猎豹和作狩猎用的猞猁狲各自有权获得相当于狮子一半的荣誉和豪华排场。”
但实际上,献到中国来的狮子,主要是供皇家观赏。这种狮子,是经过人工驯化,并没有表现出多少传说中的神威。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里,写到鞑靼皇帝身边的狮子就十分驯良。马可·波罗记述的是一次新年朝拜会。皇帝在接受王公贵族们的礼物后,请客人入席,由乐师和梨园子弟表演节目,招待众位宾客……这时,有一头狮子被带到皇帝陛下跟前,十分驯良地躺在皇帝的脚下。当然它们也表现出过兽中之王的威风。在《马可·波罗游记》第十八章中,花了相当多的笔墨来描绘了皇家豢养的狮子捕猎和生活的情景:大汗养着许多猎鹿用的豹和山猫,还有许多狮子,较巴比伦的狮子还要大。它的皮毛光泽,颜色美丽——两侧有条纹,间以黑、白、红三种颜色。这种狮子善于袭取野猪、野牛、驴、熊、鹿、獐和其他供游猎娱乐用的走兽。狮子捕猎动物时的凶猛气势和敏捷灵快,使人看了赞叹不绝。但如果想欣赏到这样的狩猎表演,最妥当的方法是牵着狮子逆风前进,使猎物无法嗅到它们的气味,否则猎物会立刻逃得无影无踪,这就失去了行猎取乐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