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维尔·索拉纳
2015年9月下旬,全球发展工作将树立起一座新的里程碑。届时,联合国大会将通过一系列雄心勃勃的“可持续发展目标”,这些目标将着眼于实现到2030年改善全球成百上千万人生活的宗旨。
值此联合国成立70周年之际,确立上述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可谓恰逢其时。虽然过去70年联合国的记录并不完美,或者时常在很多情况下没有足够的反应能力,但它在团结全世界实现发展等共同目标上所取得的成功一直令人印象深刻。
2000年,联合国通过了一项由所谓“千年发展目标”支持的发展计划,这一计划的原则是:没有人应该承受极端贫困所带来的后果。当时,没有多少人认为全世界能够在2015年的规定日期前实现这一目标。然而时至今日,虽然贫困尚未在全球被彻底消灭,但是我们已经取得了非常显著的进步,甚至可以说是重大的胜利。
衡量这一进步的基准年限被设定为1990年,从那时候起到现在,生活在极端贫困中的全球人口已经从19亿下降到8.36亿,下降了33%之多,其中大部分进步是在“千年发展目标”生效之后取得的(极端贫困的标准被设定为每天生活费不到1.25美元)。另一方面,自1990年以来,全世界能够喝上安全饮用水的人数增长了15%,达到19亿。与此同时,全球范围内的产妇死亡率降低了45%,婴儿死亡率则减少了一半以上。
同样的变化也发生在教育与公共健康领域。自2000年以来,全世界小学入学率已经从83%上升到如今的91%。新增HIV/艾滋病感染的病例已经实现了40%的下降。发达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已经出现了66%的增长。
以上各方面的数据表明,明确的目标和切实的行动可以给世界带来巨大的变化。因而,制定后2015年发展计划的想法是非常富有创见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将以“千年发展目标”的成功为基础,但又将增加“可持续性”这一全新的维度。全世界的领导人现在都认识到,满足今天的发展需要不能以损害子孙后代的未来为代价。
“可持续性”这一维度增加了“千年发展目标”所欠缺的普遍性。在此维度下,发达国家不再只是世界进步的促成者,而是将它们国内GDP的一定百分比专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改善健康状况和提高生活水平的目标。与此前的“千年发展目标”不同,发达国家必须积极参与到新的发展计划中才能实现既定的目标,为了做到这一点,有时候甚至需要它们修改其自身的国内政策。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可持续发展目标”更加明确地反映了联合国历来所推崇的理念,即“所有人都是世界公民”的原则——这是制定国际人道主义法律以及建立超国家法院、惩治违法行为背后的原则。在它的支持下通过了“国家保护责任”原则,根据这一原则的要求,在国家政府无力保护民众免遭大规模暴行的情况下,国际社会将承担起这个职责。
归根结底,这一原则属于个人尊严的范畴。无论你是谁、出生在哪里,都有最基本的权利免受种族灭绝等残酷罪行或极端贫困的折磨。人类的子孙后代同样应当拥有个人尊严——其中包括清洁、健康的环境。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已经在通过可持续发展目标前的讨论中强调了个人尊严的重要性,他甚至邀请教皇方济各在联合国大会下次会议上就此问题发表讲话。
那么,下一份全球发展计划的目标究竟是什么?本月初刚刚达成一致的计划草案罗列了17项目标——包括结束一切形式的贫困、实现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所有人提供高质量的教育、确保能源和清洁用水的供应,以及采取紧急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在该计划草案的背后共有169项目标支持它的实施。
要想顺利实现这份雄心勃勃的计划,就需要切实有效的评估机制,以确保各国能够采纳最佳的政策。根据该计划草案的规定,其监督程序将由各国政府负责主导,以便各国政府能对其进行调整,以适应各国国内政策的需要。
但是,国际社会必须确保各国政府制定具体的目标和期限来实现这些目标。如果没有强有力的问责机制,“可持续发展目标”最终就有沦为一项宣传活动的风险。如果那样,将致使短期国家利益凌驾于全人类的健康、尊严和繁荣之上。即将在9月召开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峰会,将会聚联合国历史上数量最多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以为建立上述机制提供理想的机会。
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是一项极其雄心勃勃的计划。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持续的努力下,世界可以保证在2030年之际欢庆另一次人类社会的重大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