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计划生育户养老保障长效机制,晋江市人社局、卫计局积极引导农村二女结扎户、独女办证户及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特殊家庭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近日,晋江市内坑镇人民政府出台《关于鼓励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等若干文件,对于符合条件的普通计生家庭给予每人1000元的补助,计生特殊家庭给予全部或者50%的补助。
近日,晋江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内坑镇政府联合召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座谈会,晋江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现场为该镇符合条件的100多名对象详细讲解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如何申报及办理程序。一名二女户激动地说,“像城里人一样领退休金,是无数农民朋友梦寐以求的事情,但却真真切切地发生了,实现了老有所养”。
(晋江市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