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更应听听她怎么说:被拐卖到渴望宁静

2015-09-22 10:14
意林·作文素材 2015年18期
关键词:人贩子公公媳妇

被拐卖:1994年,18岁的郜艳敏被两个女人骗走,之后在短短4天里被倒手3次。其间,她遭受屈辱和折磨。最终,她的公公以2700元的价格买下她,把她带到了下岸村。最终她留了下来,因为她认为“公公、婆婆的善良打动了我。他们对我很好,如果离开他们,我良心上也过不去。我决定留下来后,一直努力做个好媳妇”。

曾有记者问她想到过拐卖她的骗子们是否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郜艳敏说:“我没想过她俩的命运……我相信老天不会总让她们这么幸运的。”

当老师:1995年,学校里缺老师,就想在村里找个代课的,找遍了整个下岸村,就郜艳敏文化程度最高——初中毕业,当地中心校的校长找到她,请求她来教孩子。这样郜艳敏就当上了老师。2000年,合校并点,郜艳敏不愿意干,因为工资太低,但看着孩子们渴望读书的眼睛,郜艳敏心软了,就答应下来,因为她想着“他们长大了不能再放羊、买媳妇啊”。

获奖:2007年1月,郜艳敏被评为“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在获奖感言中,她说她最担心的就是“孩子们进入这样的恶性循环:贫穷——辍学——放羊挣钱——买媳妇——自己的孩子长大再放羊……”之后她一个人孤单地捧着奖杯,回到村里。当地政府也没人去看她,哪怕一个问候的电话也没有。

2007年1月有记者问她:“村里人如何看待你?将来有什么打算?”郜艳敏回答:“我感到满足的是,以前学生们喊我‘郜老师,现在群众也喊我‘郜老师。我想转为正式教师根本不可能,可是我实在太喜欢孩子们了,如果有一天,不让我干了,我想自己办个学校。”

经历搬上银幕:当选“感动河北”人物后,有人看中了她,要把她的“故事”改编成电影。开拍前,编剧让郜艳敏签署了“授权书”,同意使用她的故事为原型改编电影。谈起《嫁给大山的女人》,郜艳敏说:“2007年7月电影在石家庄平山县开机时,剧组邀请我参加了开机仪式。当时他们答应拍完电影会给我一份光碟。后来我多次打电话、发信息,也没人回我。我至今不知道电影情节是什么样的,这就有些不厚道。”

渴望宁静:2015年7月30日曲阳县公安局已来家里调查过,做了笔录。谈及追责,郜艳敏称,如要追究人贩子责任,可以直接去找人贩子去。但不想家人受到伤害,事情已经过了这么久,已经21年了。

2015年7月30日下午,郜艳敏发表声明,声明全文称:“感谢各界媒体对我的关心,感谢所有人对我的关心,在这对大家说声对不起,抱歉,现在我想过平静的生活,希望家人不受到伤害,因为我的事全家都病了,我希望我的家人都平平安安,儿女们都能安心上学。”这份声明由她高二刚毕业的女儿代写,写在了曲阳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的笔记本上,她最后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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