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风景区生态旅游资源开发调查及模式探讨

2015-09-16 02:51鲍青青王金叶
福建林业科技 2015年3期
关键词:漓江风景区生态旅游

鲍青青,王金叶

(1.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广西 桂林 541006; 2.桂林理工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6)

漓江风景区生态旅游资源开发调查及模式探讨

鲍青青1,王金叶2

(1.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广西 桂林 541006; 2.桂林理工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6)

在对漓江风景区核心段居民参与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墨菲(Peter.E.Murphy)提出的旅游社区发展战略模式,结合漓江风景区的实际情况,从景区商业经营、居民利益分配、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管理4个方面分析和探讨了漓江风景区核心段居民参与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的模式。这种模式的构建,一方面有助于桂林漓江风景区生态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利用,另一方面可为漓江风景区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开发提供借鉴。

漓江风景区;社区居民参与;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模式

旅游是综合性产业,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但随着游客量的增长,旅游活动给社区自然生态环境带来了压力,改变了社区传统的经济社会文化结构,这种变化如果居民不能完全接受,就会引起社区居民对旅游抱有抵触和反感的情绪。1985年,墨菲把社区参与的概念引入旅游业[1],强调旅游地社区居民参与旅游资源开发与旅游活动,可以更好地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

生态旅游强调社区居民参与。国际生态旅游协会对生态旅游的定义中提到:生态旅游是一种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系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社区参与是检验生态旅游的重要标志之一[2]。世界旅游理事会和世界旅游组织地球理事曾制订了《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实现与环境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指出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业必须保证社区成员都能享受旅游所带来的益处[2]。不管是从生态旅游概念还是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的都是把社区居民作为受益对象之一,并且强调社区居民参与是旅游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

漓江风景区先后被评为国家著名风景区、国家5A级景区,自1973年国务院批准桂林成为对外开放旅游城市至今30 a来,风景区接待中外游客2963.47万人,实现营业收入37.92亿元,为桂林市创造财政收入15.17亿元[3]。但巨大的经济利益并没有使沿岸大多数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相应的提高,相对而言,该地区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多年来一直有增无减,经济发展不平衡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公平和效率,导致沿岸一些居民采取极端方式谋求自己的利益,从而影响了风景区旅游业发展。为此,本文就漓江风景区核心段居民参与生态旅游开发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为漓江风景区旅游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1 研究区概况

漓江流域全长214 km,拥有世界级的旅游资源,按照《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6—2020),漓江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159.4 km2,包括桂林城区、漓江、阳朔遇龙河及灵渠4个部分。从磨盘山码头至阳朔漓江是旅游活动最频繁的区域,称为漓江风景区核心段[4]。该区域包括桂林市雁山区草坪乡、阳朔县杨堤乡、兴坪镇和阳朔镇等4乡镇,有月光岛、浪石古镇、九马画山景区、兴坪古镇、渔村等著名景点,是漓江山水精华段。区域总面积43555 hm2,约21000户,10.5万人。

2 漓江风景区核心段居民参与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情况调查

2.1 调查方法

为了解漓江风景区核心段居民参与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现状与存在的问题,结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笔者组织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旅游管理专业学生,于2014年7月下旬采用问卷调查法、实地考查法和访谈调查法,对漓江风景区核心段沿岸居民进行了为期8 d的考察,共走访了农户63户,发放调查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87份。根据实地考察及对回收问卷的分析,得出漓江风景区核心段沿岸居民参与生态旅游开发现状、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2.2 景区核心段居民参与旅游开发的现状及成效

2.2.1 居民参与旅游开发现状 据调查走访统计:草坪乡居民数5150人,旅游从业人员615人,占居民总数11.9%;阳朔镇居民数47016人,旅游从业人员12352人,占居民总数26.2%;兴坪镇居民数41416人,旅游从业人员1038人,占居民总数2.5%;杨堤乡居民数11489人,旅游从业人员1241人,占居民总数10.8%。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当地居民参与旅游数量少。旅游从业人员主要从事个体的农家餐馆、竹筏经营、旅游住宿和少量的旅游纪念品经营4大业务,经营模式以自家经营为主。农户反映农家餐馆和旅游住宿的旅游者大多是散客,消费水平低,且客源不稳定。大的旅游团体高额消费集中在星级酒店,都是由外地的旅游开发商所有,因此农民从旅游业中获利不多。

2.2.2 居民参与旅游开发成效

1)从旅游开发中受益少,平均收入水平低。2012年,阳朔漓江段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528元,同年桂林市、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7337元、7917元。按照钱纳里理论的标准和世界银行划定国家收入的标准,漓江风景区核心段属于中低收入地区。2001年以来,与旅游业息息相关的第三产业在阳朔县的国内生产总值所占比重一直维持在42%左右,已经成为阳朔县的支柱产业。但在居民的收入中,真正从旅游业中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并不高。以2012年统计数据为例,阳朔县农村住户的总收入中,第一产业收入所占比重为44%,第二产业为39%,第三产业为9%,其它为8%。由此可见,旅游业仅占总收入的9%而已,旅游业并没有给当地的居民带来实惠,只是成为了政府财政税收的主要来源,这是导致漓江风景区居民管理出现问题的根源。

2)资源利用受约束,居民生活质量相对下降。由于当地居民参与旅游开发的人数少,从旅游业中受益少,而其资源开发受严格限制,故其人均收入相对降低,居民生活质量相对下降。据阳朔县统计局资料,研究区内的草坪、杨堤、兴坪和阳朔四乡镇1991年、2000年、2006年和2012年农民年均收入分别为1200、2400、3500、5500元。居民的收入看似逐年增加,在此引入恩格尔系数作为衡量居民生活质量的指标。以杨堤乡为例:1998年恩格尔系数为0.1829,2006年为0.4619,2009年为0.48,2012年为0.491。数据说明,经过多年旅游业发展,漓江风景区核心段沿岸村民生活质量相对下降。

2.3 景区核心段居民参与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存在的问题

2.3.1 居民在社区未担当主体地位,经济来源受限制 漓江风景区属于国家级旅游风景名胜区,由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统一对景区开发保护和管理,本地居民不具有主体地位。为了保护漓江核心段景观和生物资源,居民利用资源的权利受到严格限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养羊、养鸭、捕鱼和开荒等等传统的经济生活来源,据统计,两岸农村居民人均耕地不足0.033 hm2,农业生产收入低。特别是《条例》[5]的实施,让居民的生产经营权利受到更严格限制,这些规定导致当地的居民“靠山不能吃山,靠水不能吃水”,居民失去了重要的经济来源。

2.3.2 居民参与内容单一,参与层次较低 社区参与旅游划分为个别参与、组织参与、大众参与和全面参与4个阶段[6]。大众参与阶段,社区主要以少量的经济参与为主,对当地环境的保护和维护传统文化都是被动的、不系统的。据调查了解,漓江两岸居民都以自发、分散的旅游经营和服务为主的经济参与,其他形式的参与内容诸如政治参与、社会参与、心理参与涉及很少。在参与层次上,也停留在社区咨询和象征性参与这2种形式上。

2.3.3 居民旅游受益不均,冲突事件时有发生 游客游览漓江风景区主要在桂林和阳朔镇2个核心节点停留,游客中途不下船。因此,桂林和阳朔镇将整个漓江创造的旅游价值的大部分归入囊中。农民靠竹筏游、倒卖景区门票等自主创收方式一度为当地村镇居民谋求出路和生存的手段,而导致这一区域的非法经营活动猖獗,极大影响桂林的旅游形象和漓江旅游安全,导致居民和政府冲突事件时有发生。

3 漓江风景区核心段居民参与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模式探讨

本文依据墨菲的社区旅游战略模式[7],结合漓江核心风景区旅游业实际情况,以分配理论的公平效率观和旅游可持续发展理论为依据,以关注社区居民民生为落脚点,从景区商业经营管理情况、居民利益分配情况、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和风景名胜区管理状况等方面建立漓江核心段两岸居民参与的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模式(图1)。

图1 漓江两岸居民参与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的模式

3.1 景区商业经营情况

3.1.1 居民参与旅游经营现状 通过问卷调查统计了社区居民对于参与经营的意愿(表1)。目前漓江风景区核心段经营主要以政府为主导,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是旅游经营的掌舵者,居民参与的程度较低,因此从中得到的经济利益也少。从表2可以看出,即便是居民参与了旅游开发,也是居民自主经营的一些小项目,如经营特色交通工具(竹筏、双人自行车)、农家乐餐馆,出售纪念品等。参与方式较单一,经济规模较小,受政府政策影响大。

3.1.2 居民参与旅游经营的模式选择 社区和景区是旅游景区在旅游经营中的关键利益主体,因此本文提出在漓江风景区核心段建立“以社区为主导、政府+企业为辅助”的旅游景区经营管理模式。该模式的核心是,社区居民是景区经营管理的主人,可以通过成立旅游开发股份公司或村民旅游委员会等形式,聘请一定比例的当地居民直接参与景区旅游项目的经营管理,确保居民具有管理权。对于企业投资方的开发和经营,政府要明确社区居民的核心地位,明确土地的所有权,在居民愿意和权利对等的情况下可以出让土地使用权,同时对居民的土地或房屋等固定资产的补偿方式不能只着眼于短期补偿,应承认土地长期的经济效益。

表1 漓江核心风景区居民参与旅游资源开发现状

表2 漓江核心风景区居民参与商业经营意愿情况调查

3.2 居民利益分配情况

3.2.1 研究区居民参与利益分配现状 通过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得知,居民反映漓江风景区利益分配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利益分配数量少。漓江旅游实现“四统一”管理之后,漓江主航线旅游有序了,但是漓江的旅游收益主要有桂林市人民政府所得,每年只返还1000万元给阳朔县政府,而漓江沿岸的老百姓不能从漓江的旅游中得到应有的利益[6]。二是利益分配不公平。从整个漓江流域来看,桂林和阳朔镇作为景区游览的2个核心节点,两地社区居民分享利益比其他漓江区段多;其次从独立的社区来看,少部分拥有资金、技术、信息或上层关系的社区居民抢得先机,建立了旅游住宿、餐饮和竹筏等旅游经营项目,获得丰厚的利润;而大部分社区居民没有获得经济效益。三是缺乏良好的收入分配机制。由于社区参与旅游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许多社区参与行为属于被动或自发行为,因此没有建立收入分配机制,在收入上主要靠个人机遇、关系、自营接待收入。

3.2.2 建立合理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 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可以刺激社区居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资源开发的热情,对于维护社区稳定有重要的意义。合理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必须把社区居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同时兼顾政府、景区投资商的利益,体现兼顾效率与公平的生态旅游利益分配模式[8]。在利益分配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旅游投资企业要明确旅游资源、土地资源的所有产权——国家所有,明确资源的使用权——社区居民,进而明确农民的权力和义务。二是社区居民要依据权力行使权力,可享有通过参与社区旅游的规划、开发、经营、管理和利益分配等;三是政府要监督旅游投资企业对社区居民土地补偿、环境补偿等项目,形成多元化的补偿制度。

3.3 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状况

3.3.1 研究区生态环境现状 漓江风景区以享誉全球的甲天下山水吸引国内外旅游者。近年来,漓江风景区接待游客逐年增加,旅游人为活动对环境的破坏力增加;漓江上游森林砍伐严重、漓江枯水时间延长等各种原因导致漓江自然生态环境恶化[9],景观美观度降低,旅游生态承载力降低,旅游生态贫困现象产生等。

图2 桂林漓江风景区环境社区共管模式

3.3.2 生态旅游环境共管模式应用 除了政府需要加强漓江上游水源林保护,完善补水工程,加大旅游环境保护力度外,同时也要唤醒当地居民的环保意识。本文提出在漓江风景区核心段运用生态旅游环境社区共管模式(图2)。其目的是:一方面使社区在发展中能持续地利用自然资源,减少对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的破坏,促进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另一面,减小由于漓江生态环境的破坏而降低社区居民生活水平或影响地区旅游业发展前景[7]。

聘请旅游和环境方面的专家对漓江桂林生态系统特别是水资源环境和旅游资源等级进行测评,分析自然生态系统存在的生态风险,在此基础上确定旅游开发的可行性方案。针对旅游发展及生态环境的现状,邀请居民参与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同时对社区居民的进行保护母亲河流的环保教育,比如:漓江水生态环境发展分析,农业生产中农药的使用对环境的危害等。另外,社区居民是生态补偿的最大利益相关者,结合“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成立社区环境管理委员会,建立社区参与监督机制。

3.4 风景区管理模式

3.4.1 研究区管理模式现状 桂林漓江风景区现实行的是典型的政府专营的经营管理模式。自1988年以来一直实行了“四统一”(统一票证、统一售票、同一调度和统一结算)管理。为强化政府管理职能,桂林市政府于2008年设立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办公室,代表政府对漓江风景区行使管理职能。“四统一”管理强化了政府对漓江旅游客运行业管理,维护了漓江旅游市场秩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但是政府统一管理的模式造成各个利益相关者间利益冲突不断。漓江游览河段86 km,流经行政区域多,涉及5个行政区域和6个乡镇,涉及交通、海事、旅游等17个行政管理部门。目前存在市政府与乡镇府矛盾、乡政府与社区居民矛盾、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旅游管理部门与交通管理部门的矛盾等多重矛盾。

3.4.2 研究区旅游开发管理模式创新 漓江风景区核心段管理模式创新应该理顺三大关系:一是风景区管理与经营的关系,二是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三是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的关系[10]。具体而言,要建立一个以政府为主导,有风景区投资企业和当地居民广泛参与的管理共同体。管理共同体兼顾三方利益,特别是明确当地居民在风景区管理中的地位,赋予他们更多的权利,让他们参与漓江风景区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与管理,从而实现风景区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

4 小结

生态旅游可以促进社区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但社区居民的参与程度决定了地区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水平。因此,本文探讨漓江核心段两岸居民参与漓江风景区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有助于桂林山水资源的保护,有助于漓江风景区生态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此外,本文探讨的社区居民参与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的模式,可供漓江风景区居民参与生态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时借鉴。

[1]墨菲.旅游社区战略管理:弥合旅游差距[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

[2]候国林.基于社区参与的湿地生态旅游可持续开发模式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08.

[3]粟维斌.漓江旅游风景区森林景观格局动态分析与健康评价[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08.

[4]王亚娟.河流型风景区游览模式固化路径依赖及制度创新——以漓江风景区为例[J].社会科学家,2012,5(18):80-84.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Z].南宁,2012.

[6]胡志毅,张兆干.社区参与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J].人文地理,2002,17(2):38-42.

[7]刘纬华.关于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若干理论思考[J].旅游学刊,2000,15(1):47-52.

[8]刘丽梅,吕君.中国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研究评述[J].地理科学进展,2010(8):1018-1024.

[9]唐善茂,鲍青青.桂林漓江风景区旅游生态贫困问题的调查分析[J].资源与产业,2010(1):50-55.

[10]李霄冰.旅游景区管理模式的发展与创新探索——对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模式的思考[J].世纪桥,2012(11):130-134.

The Eco-tourism Resources Investigation and Model Discussion for Li-river Scenic Spot

BAO Qing-qing1,WANG Jin-ye2

(1.GuilinInstituteofTourism,Guilin541006,Guangxi,China; 2.GuilinUniversityofTechnology,Guilin541006,Guangxi,China)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tatus of community residents participating Eco-tourism resources development in Li-river core scenic spot. Based on Murphy′s tourism community strategic mode and combining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the Lijiang river scenic area,eco-tourism natural resource model is established from four aspects of commercial operation mode,profit distribution mode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ode and management mode. The construction of this pattern,on the one hand,helps Guilin li-river scenic spot Eco-tourism resources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protectively, on the other hand,provides a reference model for Guilin li-river scenic spot of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in tourism development.

Li-river scenic spot;community resident participation;ecological tourism resources;development pattern

2014-11-09;

2014-12-19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012BAC16B00)子课题四(2012BAC16B04);广西高等学校科研项目(200911MS268);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2013YB03)

鲍青青(1982—),女,湖北宜昌人,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讲师,从事生态旅游研究。E-mail:81120665@qq.com。

王金叶(1965—),男,甘肃民乐人,桂林理工大学旅游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生态旅游研究。E-mail:539995984@qq.com。

10.13428/j.cnki.fjlk.2015.03.035

F590.7

A

1002-7351(2015)03-016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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