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华 张萍
摘 要“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给学校德育带来挑战与机遇,充分利用其技术优势、信息优势,搭建完善的“互联网+德育”平台,将“他律”与“自律”结合起来凸现“自律”,培养青少年的道德责任感、诚信品质和道德认知能力,加强“互联网+”的监管控体系建设,提高教育者自身的信息素养是当务之急。
关 键 词互联网+;德育;他律;自律
作者简介张忠华,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张萍,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讲师
“互联网+”是指以互联网为主的一整套信息技术(包括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等)在经济、社会生活各部门的扩散、应用过程。互联网像点石成金的魔杖一样,不管“加”上什么,都会发生神奇的变化,“加”商品变成了“淘宝”“京东”;“加”货币变成了“支付宝”“余额宝”;“加”手机变成了“微信”“视频通话”;“加”出租车变成了“滴滴打车”“快的打车”……,“互联网+”是用互联网思维、技术对传统行业进行改造,改造的结果是新行业形态的出现,“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德育”意味着什么?人们对此问题有着不同的认识。例如,有人认为,“互联网+教育”形成智慧教育。以此类推,“互联网+”德育是否等于智慧德育、创新德育、智慧校园、智慧文化、智慧教学……
为了顺应互联网的发展态势,近年来我国政府、教育部大力推动全国高校、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据教育部发布的《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报告》显示,到2014年11月底,全国6.4万个教学点全面完成了“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的任务,为我国教育系统迎接“互联网+”时代的挑战准备了较好的物质基础。总体来看,“互联网+”具有互联网所具有的一切特征,而且其功能远远超越了“互联网”的功能,因为“互联网+X”体现着一般系统论的思想,1+1>2,部分之和大于整体的功能。当然任何事物对社会的影响都是“一分为二”的,既有正功能、正能量,也存在着负功能、负能量。那么,“互联网+”究竟给学校德育带来什么影响?我们怎样应对?
第一,充分认识到“互联网+”的强大功能,积极建构“互联网+德育”的新平台。这方面要求我国政府、网络管理部门和学校管理部门强强联合,把资源配置、网络技术专家、教育家、德育工作者有机统整,通过调研,加强研究,预计未来,充分挖掘出“互联网+”可能给当代德育带来的积极影响,结合青少年品德形成与发展规律,确定哪些技术可利用,哪些平台建构更有效,要做出预计和正确判断,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规范“互联网+”的良性发展,这是保障“互联网+”对青少年品德发展乃至社会良性发展的基础。此方面政府的责任重大,只有政府出面,才能彻底完成人力、物力、技术和管理的完美结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法完成此项任务。
第二,充分开发并利用“互联网+”的优秀德育资源。在开发与利用的关系中,开发是前提,利用是关键。为什么要开发,原因众所周知,因为现时态的互联网资源中,是一个鱼目混珠、良莠不齐的“混沌网”,既有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优秀资源,也有信息垃圾和一些不良甚至是反动的信息,这对身心发展不成熟的青少年来说可能是陷阱,不利于青少年健康发展。“互联网+德育”就是让我们利用技术,开发建构相应的优秀德育资源网站。
在开发建设和利用“互联网+德育”资源中,我们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有利于道德知识的普及,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文化遗产。其次,网络德育资源库的开发与建设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回归学生的道德生活世界。从资源技术的开发与运用到德育内容的呈现都要符合学生的道德需要,符合学生的生活,使青少年乐于接受,便于掌握,看完后能够达到心领神会。因为说到底,“互联网+”是技术,这种技术的使用一定服务于教育的宗旨——培育人。最后,“互联网+德育”的资源开发和利用要符合青少年品德发展规律。网络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体现出层次性、针对性、趣味性和创新性。
第三,在“互联网+”时代,要把“他律”与“自律”教育结合起来凸现“自律”。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经过长期研究,指出青少年道德发展一般要经历他律到自律两个阶段。人处于他律阶段,其言行主要依靠外在的法律、制度、社会习俗来维持,这一阶段的道德发展与道德教育具有强制性;自律是依靠个人自我控制、自我管理来约束自我的行为。达到自律的人,有着自己的信念,能够成为自我言行的主人。但在现实中,许多人能够通过各种路径不断提高自我修养,最终达到自律水平,但对有些人,甚至相当多的人一生都无法达到自律水平,其一生都要在他律与自律中生活。著名道德教育专家科尔伯格的研究也证明,很少有人达到“后习俗水平”的“普遍伦理”阶段。对于青少年来说,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形成时期,他们的自律意识比较弱,易受不良信息的影响,更应该坚持他律与自律的结合。特别是在“互联网+”的时代,网络的虚拟性、自由性、混杂性,更容易使青少年难辨是非、意志动摇,所以,坚持他律与自律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自律尤为重要。
第四,在“互联网+”时代,培养青少年的道德责任感、诚信品质和道德认知能力的任务更加艰巨。“互联网+”的发展给当代德育带来许多困惑,从网络伦理道德层面来看,主要表现为:义务责任感缺位,出现信任危机;网络色情的泛滥和人性的异化;[1]网上不良信息泛滥、网络成瘾、网络的虚拟化特征易导致青少年人际交往的障碍、形成道德人格的缺失。[2] “互联网+”的最大特征在于受众的主动性增强,用户不仅可以选择内容,而且可以补充内容、发表感言、传播内容,基于网络的这种特性,它使道德教育的“灌输”无力、教育主动权下降、可控性降低。[3]这种现象继而诱发文化反哺中道德传递的困境、商业化包装中传播的导向性困境、娱乐消费中道德的标准性困境。[4]可见,“互联网+”的自由性可能导致学生的自我责任感的降低,出现高科技的“道德失范”与“犯罪”。所以,在自由与责任之间,要教育青少年一代敢于担当,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任,以责任约束其道德行为。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当今的市场经济冲击下,诚信面临危机。近日媒体报道,美国检方对15名中国学生提起公诉,指控他们在美国大学入学考试(SAT)等考试中采用欺诈手段,收买枪手替考。若罪名成立,这些学生可能面临几十年监禁和几十万美元的罚金。而几乎同一时间,由美国厚仁教育发布的《2015版留美中国学生现状白皮书》显示,在2011-2015年间,共有8 000名中国留学生被学校开除,理由主要有9种,其中最主要的是学术表现差(57.56%)和学术不诚实(22.98%)。被开除的学生88.7%为18-25岁,79.04%是本科或硕士学位在读学生。[5][6]此种现象在国内也是频繁发生,应该引起我们深思!
“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海量化、信息表达的碎片化、信息接纳的受控化是其主要特征。这可能导致:一是学生群体的网络化生存状态增强了网络德育的压力;二是微主题的去中心化冲击着网络德育弘扬的主旋律;三是微民众身份的无名符号化挑战着网络的实名制,[7]这些问题的存在改变着青少年的价值观念。网络的开放性和复杂性导致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混乱;网络的自由性和隐蔽性导致学生的思想放纵;网络的虚拟性导致学生的“道德投机”,因此每一个人在网上几乎可以不受任何约束的发表言论,放纵自己的行为。这可能扭曲学生的人格,阻碍学生的健康成长。针对这种挑战,学校德育更要注重对学生进行道德认知能力、道德鉴别与判断能力的培养,使学生确立正确的是非观,学会选择。
第五,“互联网+”时代对教育者的信息素养也提出了挑战,需要培育大批数字化德育教师。“互联网+”的发展,对教育工作者实施德育拓宽了渠道和途径,使教育工作者利用丰富的网络资源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但怎样运用“互联网+德育”,需要教育工作者用智慧去开拓、去创新,因为“互联网+”是新生事物,许多问题及未来发展态势我们还不甚了解,这就需要教育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评估,正确判断,这本身对教育者信息素养的提升和教育智慧的运用都是挑战。只有当教育者自身信息素养较高,有着超常的教育智慧,能够娴熟地驾驭和灵活的使用“互联网+”技术,“互联网+”这匹“黑马”才能从根本上服务于现实的道德教育。
第六,加速“互联网+”监、管、控体系建设,净化“互联网+”的空间环境。“互联网+”以其自身的优势为当代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但“互联网+”也会给德育带来的困惑与困境。首先,“互联网+”利用自身的技术化、即时化,使学生沉浸在“虚拟世界”“游戏世界”,忽视现实的交往,可能导致学生人际沟通的障碍,人际关系冷漠,甚至产生“孤独症”,“网虫”“低头一族”等都是这方面的反映。其次,再好的“互联网”也只不过是人们用来实现各种目的的技术与手段,这种物质技术的发展永远是没有人情味的,缺乏对青少年道德情感的培育和激发。最后网络的虚拟性,使网络中存在大量的有害信息,主要包括非法信息、谣言信息、破坏社会稳定信息、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信息。这些信息的存在和传播,对青少年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所以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其负面影响。
互联网最早起源于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署,其早期的目的主要是为少数专家学者提供研究的平台。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以及平民化、社会化,互联网不仅是一个通信网络,更是一个现实的虚拟社会,发展到今天的“互联网+”时代,它几乎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影响更大,使得青少年与“互联网”建立了身影相随的格局。加强“互联网+”的监督、管理和控制,其目的是净化互联网空间环境,有效控制计算机犯罪,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人类的生产与生活。“互联网+”具有可控性、可查性的特点,是人们有效加强“互联网+”监管控的有利条件。在这方面发达国家已有一些成功经验,我们要借鉴这些经验,统筹立法、技术、行政、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都手段,营造一个良好的“互联网+”平台,使其充分发挥正能量。
总之,“互联网+”以其特有的优势冲击着当代德育,德育只有因势利导,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优势、信息优势,创设更为生动的、符合学生心理发展需要的德育情境,积极开展对话引导,建构学校、家庭、社会相统一的“互联网+”德育平台,利用现代媒体的趣味化、方式方法的多样化,不断提升学生的精神境界,最终实现“互联网+”成就人、培育人的目的。但“互联网+”是一个良莠不齐的舞台,其对青少年道德成长也是有限度的,因为德育过程是一个知、情、意、行统一发展的发展,特别是德性的养成,离不开道德情感的激发,更离不开学生活生生的现实生活,德性的养成是道德实践磨炼、体验与感悟的结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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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邓丽敏.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与渠道[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5):174-175.
[4]任建东,邓丽敏.新媒体接受中道德教育的三大困境[J].伦理学研究,2011(5):116-119.
[5]顾骏.留学生作弊受罚再敲诚信警钟[N].中国教育报,2015-06-02(2).
[6]秦春华.“宽进严出”的大学真的有过吗[N].光明日报,2015-06-02(14).
[7]吴小英.微时代视阈中高校网络德育困境及对策[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1(4):84-86.
责任编辑/高艺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