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社会、公民三维度谈城市公共安全管理
从年初元旦上海踩踏伤亡事件、长江沉船事件,到此起彼伏的食品公共安全事件,再到天津港8·12重大火灾事故,社会公共安全事件不断发生。如何提高政府的应急应变能力,切实担负起公共安全管理的责任;如何明确公民在公共安全突发事件中的权利义务,切实保障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如何加强公众参与、社会协同,共同应对公共突发事件?我们,正面临着重新审视城市公共安全的现代化管理的时刻。为此,本刊围绕城市公共安全问题,从政府责任、社会协同、公民权利义务三个维度,约请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同志进行探讨。
主持人:本刊编辑 凌燕
维度一: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中的政府责任
【题记】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政府必须担负起公共安全管理的责任,这是对政府履职能力和履职责任的重大考验。政府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应如何运行权力、担负起管理的责任?上海法学会副秘书长汤啸天教授、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李瑞昌,从政府权力责任清单、以风险为中心公共安全社会管理、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展开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