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荣
“爸爸,都怪我!我不该太贪玩!是我害了你……”看着即将被警察带走的爸爸,贾斯汀后悔不迭地哭着喊。
贾斯汀是美国俄亥俄州的8岁男孩,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大家庭。他们兄弟姐妹共五人,最大的15岁,最小的才4岁。爸妈非常疼爱这五个孩子,爸爸杰弗里尤其疼爱调皮贪玩、聪明伶俐的贾斯汀。
2014年6月底的一个周末上午,贾期汀照例和兄弟姐妹们一起乘上教堂公车去教堂。车停在家门口,杰弗里送几个孩子出门上车,几个孩子陆续上了车。排在最后的贾期汀刚要上车,听到爸爸的手机响起,他扭头看到爸爸低头掏手机的瞬间,偷偷溜下车想自己玩。他掏出平时积攒的10美元,来到附近一家一美元商店。“哇!这里好玩的东西真多啊!全都是一美元!”琳琅满目的商品令贾斯汀目不暇接,想起爸爸生日快到了,他买了两个生日气球,给自己买了只小玩具熊。
贾斯汀提着气球,抱着小熊,高兴地走出这家商店。看看天色还早,他又开心地走进另一家一美元商店,兴致勃勃地观赏起来,遇到心仪的东西,他会买上一两件。“这真是一场好玩的‘冒险’”他想。就这样贾斯汀转了一家又一家,不知不觉来到距家很远的地方。将近中午满载而归的他感觉饿了,才发现自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怎么办呢?”聪明的他很快找到了在街上巡逻的一位警察。好心的警察叔叔把他送回了家。家中爸妈和几个兄弟姐妹们正不知所措,焦急地商量对策寻找贾斯汀呢。“你跑哪去了?贾斯汀!”“我们好担心你!哪来这么多好东西?”当大家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后都长吁了一口气。“还好,没出什么事!谢谢你,警官先生!”杰弗里感激地说。
“先不要谢我”,警察问杰弗里,“你是否亲眼看到孩子们都上了车?”“我只是以为孩子们都上了车,当时接了一个电话,所以没有亲眼所见。”“那好,我要正式起诉你:你作为一位父亲,却忽视了对孩子的监管,差点造成不当危害,你已经触犯了‘置儿童于危险罪’,等着法院的传票吧!”警察说完生气地走了,只留下惊得目瞪口呆的一家人。
果然,第二天杰弗里就收到了当地法院的传票。当地法院在2014年7月5日开庭审理此案。杰弗里将面临“置儿童于危险的罪名”的指控。法庭上,律师指出:凡未满18岁的青少年和幼儿,父母都有看管的责任,否则一旦孩子出现什么问题,大人都要因此而承担全部或部分法律责任,轻则罚款,重则坐牢。尤其是“置儿童于危险罪”,因为是一项重罪,违者要处以6月到3年的监禁。
有的父母因为工作太忙而把孩子留在家里,这是忽视儿童罪;有的父母到商店买东西,把小孩留在车内睡觉,这是置儿童于危险罪;类似的重罪还包括带着小孩超速驾驶,或带着小孩开车打手机,以及让小孩放鞭炮等,如果小孩因此受伤,大人就触犯了“置儿童于危险罪”。当父母出现法定事由,比如遗弃、虐待、忽视、不抚养子女等,不宜行使父母权利时,法院可强制终止其权利。
最终杰弗里以“置儿童于危险的罪名”被捕,将面临6个月监禁。因为小孩一时的贪玩而致父亲犯罪锒铛入狱,这件事给每个家长敲响了警钟,同时美国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法也值得我们深思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