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发〔2014〕65号)要求,按照国务院及各部门部署,与落实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紧密结合,制定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方案。具体任务:1.企业设立实行“单一窗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推进市县两级加大“两集中、两到位”,即逐步将部门行政审批权集中到该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并将该机构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逐步实现部门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2.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强化行业信用、地方信用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支撑,健全信用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省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结合“法治山东”建设,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快“信用山东”建设。3.推进综合执法。结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的重大部署,积极推进大部门体制,建立部门联动执法、协调合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探索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4.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坚持放管结合,放活和监管同步,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充分发挥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把工作重心更多地放在事中事后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上,努力构建以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5.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按照政社分开、事社分开的原则,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改革,将部分职能交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培育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作用,加强市场监督。6.完善专业监管制度。坚持放管结合,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专业监管制度。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衔接。对国发〔2014〕65号文件明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省政府各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及时掌握政策动向,并做好实施准备工作,抓好落实。(廖 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