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坤道
浙江、上海两省市新高考方案,虽然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尽相同,但总体体现出了“稳中求变,变中有新”的改革理念。
两省市高考方案的创新之处。文理不再分科。此次浙江、上海高考新方案,其考试科目采取“3+3”制,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在浙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是在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7门科目中选3门;在上海,则在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等6个科目中选3门。这意味着,在浙江和上海,考生将分别有35种和20种考试科目组合的选择。
不再“一考定终身”。两省市均实行必考和选考科目的结合,语、数作为高考统考科目,一年均安排一次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一次在6月与语、数同期举行,另一次浙江为每年10月举行,上海则为1月举行。浙江高中学考和高考选考一考两用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4月、10月,上海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等级性考试时间为每年的5月。
以专业为导向。两省市都允许高校以专业或专大类提出不超过3门的选考科目范围,学生满足任何一门就能报考,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报考无科目限制。此外,在录取环节上,浙江方案明确“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上海方案则是“分学校实行平行投档和录取”,但在具体实施方法上可能会向专业平行投档倾斜。这种“专业+学校”的志愿填报模式,有利于专业人才的培养,有利于促进高校专业教育质量的提升和重点专业建设。
浙江、上海高考方案对我省改革的启示。新高考在考试类型、考试科目和考试组织上进行了重大变革,学生的自主性、选择性大大提高。
首先是考试类别选择。浙江、上海两省市均实行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为职业技能型人才提供不同招录渠道和发展路径。实行新高考后,高中学生必须在职业教育还是普通高等教育之间提前抉择。他们必须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和特长选择坚持还是放弃普通高等教育这条路径,他们若选择高职教育,则主要依据高中学考成绩进行评价选拔即可。
其次是考试科目选择。新高考打破传统的“文理分科”制度,考试科目采用“必考+选考”模式。此次改革,两省市进一步加大了选择力度,浙江从仅报考第一类的学生在自选模块上“18选6”,扩大到所有学生都要选考3门选考科目,上海选考科目仍然限于本科考生选考,从原来的选考1门扩大到选考3门。
第三是考试时间和效率的选择。两省市均把高中学考纳入统一高考评价体系,改高考一次性评价为过程性评价,使统一高考与高中学业的关联度更强。两省市的外语科目,浙江的选考科目,一年提供两次机会,全科开考。这就意味着考试院将在两年中为每一科目提供四次学业水平考试机会,学生可以选择报考两次,选用其中一次成绩。
选修制将引领高中教育全面改革。从某种意义上讲,选考科目制的推行,将倒逼学校实施选课走班制,学校必须通过开展分类、分层、个性化教学来满足学生多样化的需求。选课走班制,不仅是教学组织形式的改变,它将进一步推动学分制、分层教学、跨年级选课制等变革的主动实现。许多科目将出现“学一科清一科”的情况,也会出现科目相同难度不同,科目相同教材不同,一个教室里的学生来自不同年级等新的状况,这对教师备课、授课,以及学校排课、教室安排、师资调配都提出了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