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跃辉 张文秀
摘 要: 虽然历经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体制改革进程和经济结构均发生了较大变动,但是就业不稳定性仍然是制约和阻碍农民工市民化的主要问题,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是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路径。本文从造成农民工就业不稳定的多方因素出发,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就业对策。
关键词: 农民工 市民化 稳定就业 对策
农民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形成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体,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市民化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多年实践证明,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稳定就业是逐步融入城市的立足之本。因此,农民工的稳定就业是推动农民工市民化的首要条件,对推进城市改革发展稳定和现代化建设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
一、农民工稳定就业的概念
农民工稳定就业指农民工就业岗位比较稳定,有一个较长的职业发展周期,对工资收入和职业晋升有正面预期。具体表现为劳动合同签订期限较长,更愿意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对融入工作地城市有较强烈的期待。
二、农民工就业不稳定的影响因素
(一)就业产业结构比较低级。
全国目前有约1.4亿农民工,他们的就业存在多样化倾向,大约有一半农民工在劳动密集型的第二产业务工,另外一半农民工则在城市从事城市一般服务业。这些工作具有非正式性,也具有供需刚性的特征,一旦宏观经济形势发生波动,农民工即失业返乡。上世纪90年代以来次第产生的“民工潮”、“民工荒”、“技工荒”和“返乡潮”本质上是农民工就业不稳定性的集中反映。
(二)雇主企业用工不规范。
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劳动合同法》出台后,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法律意识增强,应聘工作时要求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但当前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仍然较低,绝大部分企业的劳动合同都是一年一签,没有长期合同。一些小企业甚至不签合同,采取口头约定或者单方面合同等形式规避法律责任,减轻自己的义务。有的在合同条款中夹杂许多无效、甚至违法的“霸王条款”。尤其是建筑领域发包承包不规范,导致用工不规范,规避劳动法律的现象比较普遍。企业在雇用、使用和解雇农民工上仍然存在很大的随意性,造成工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犯。
(三)农民工自身的障碍。
1.求职习惯障碍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很长一段时间,农村工进城的主要目的是赚钱养家糊口,使农民工呈现“候鸟式”就业特征:哪里有机会去哪里,什么赚钱干什么。但这种方式的弊端非常明显,今年干这行、明年干这行,频繁地在不同行业与工种间流动,缺乏对一个行业工种的长期系统熟悉和经验与技能积累。工作只为取得收入而非指向职业,影响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稳定就业能力,阻碍他们转变成稳定的工人阶级,从而在经济层面上实现真正的市民化。
农民工目前尚未形成根据时间筹划的“理性惯习”。在众多农民工个案中,农民工临时性就业、得过且过的想法很突出,基本没有职业规划。
2.就职能力障碍
大多农民工只有初中文化水平,最大的希望就是学门技术,这一点要实现比较困难。由于现代工厂实行严格的技术分工,将工人限定在一两个工作环节上,完全丧失工作中的主动地位,更不可能学到一整套技术。
由于文化素质低下,农民工能学习的技术较多集中在几项特定技术上,男的学装修、建筑、厨师,女的学裁缝、按摩或美容。技术过分集中的结果是增加就业难度,最终削弱农民工学习技术的兴趣。
三、扩大农民工稳定就业的对策
(一)打造地方特色产业。
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首先要建设能够提供农民工稳定工作的产业体系,充分利用地方区位、资源优势发展地方特色经济,立足于具有比较优势的农林、特产、旅游等资源和产业吸引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注意规划,包括对地方特色经济的甄别遴选、产业定位、产业布局、政策扶持等都要统筹兼顾,着眼于长远发展,形成地方优势,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创造大量就业岗位,以就业稳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推动农民工实现生产方式转型。
(二)规范企业用工制度。
不规范的用工制度是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根本原因。因此,应通过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落实和监管,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在各类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在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用工时间短的农民工中推行简易劳动合同,着力提高小微企业、非公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促使企业制定规范的合同样本,在合同中详细体现劳动岗位、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及劳动保护等相关内容。
(三)树立职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
1.注重职业观、价值观教育
进行职业规划对农民工来说非常迫切。当前,年轻的“第二代农民工”已经登上舞台,事业刚刚起步,必须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利益观,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做好职业规划,从“候鸟式”就业转向“筑巢式”就业。
2.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面对城市发展对知识技能、技术的高要求与农民工整体素质偏低形成的矛盾,地方政府应大力支持和积极引导农民工技能培训,将其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直接为紧缺职业技能培训“买单”,地方工会应积极帮助企业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采用“职业先导”型创新模式,以满足职业需求为目标,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提升员工劳动素质。
综上所述,农民工稳定就业是推动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所在,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民工自身长期共同努力,循序渐进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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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系2015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民生调研专项课题《探索我省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市民化对策研究》(课题编号为201501109)系列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