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志强
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强有力的反腐败行动,营造出一种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环境,得到了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有力地提升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一般来讲,腐败是一种以权谋私的行为,是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的过程。腐败问题在各国都有,只是具体形式和影响程度存在差异。腐败不仅会破坏法律的权威性,也会动摇一个国家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严重的腐败问题会对我们党和国家构成很大的威胁,因此,必须从制度的科学设计、制度的坚决执行、行为的大众监督和理论的深入研究上下更大的功夫。有些看似非常简单的问题,在实际生活和具体操作中却变成了非常复杂的理论问题、实践问题和政策问题,如“当官发财”的问题。当前紧锣密鼓的反腐行动,将当官与发财的关系再次横亘在我们面前,绕不开躲不过,不得不说。
官员作为一种职业,免不了出现和“发财”产生联系的结果
古往今来,不论道德伦理和法令纪律如何规束,不论历史和时代如何声讨,一些人总是会通过当官而发财,这是不争的事实,无论是“老虎”还是“苍蝇”,都与“发财”这一问题直接关联。所以,当官与发财的关系,不仅是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
人必须通过劳动来谋生存求发展,勞动必先就业,让个体有某种报酬或劳动收入。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是谋求富裕的基本原则和手段,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当官为吏也好,经商务农也罢,都是人们众多谋生和发展方式中的一种。
个体选定了某一行业,先满足自己的基本温饱,接下来往往会表现出获得更多可支配财富的欲望。财富的增加不但可以使人们拥有更优越的物质生活条件,还能提升个体的社会价值和成就感。照此说来,作为一种谋生和发展方式,既然行行可发财,当官似乎也不例外。
因为职业的特殊性,为官者的初衷更容易发生质变
然而,因为官员是一份特殊的职业,不同于其他行业,“官俸”的多少往往取决于官当多大多久,取俸多少,既有标准,又须受监督,自然不可能实现我们一般理解的“发财”。任何社会都是不能容忍既当官又发财的,眼下不胜枚举的反腐案件也告诉我们,当官发财的,基本都没有好结局。
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当官的结局和初衷其实不是一回事。从政之前,每个人都面临做得成官与做不成官的两种可能。以公务员为例,要是把公务员首先当成谋生的方式或者实现个人理想的话,那么,应该没有人随后就朝着成为有权可用、有利可图的“官”发展。但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薪金待遇、价值体现都是通过一定的官阶来实现的。官职应当是一种价值评判标准,本无意与发财媾和相通。但是有了一定的官职和权力后,往往更加容易地获得了“发财”的途径,面对诱惑,容易忘记初衷,走上“当官发财”之路。
事实上,当权力运用和监督的体制机制不完善时,为获取不当利益提供的可趁之机总会出现。于是当官的初衷和当官后心理、行为上就有了天壤之别。一概认为当官中的发财者一开始就动机不纯,既与事实不符,也容易打击多数继续抱有“为人民服务”官员的积极性。
因为“官本位”思想影响久远,全面依法治国是解决“当官发财”的根本之策
中国的“官本位”思想影响久远,至今未根本消弥。当官能发财,缘于某些为官者的胆大妄为,更源于社会大众的价值共识。一些人没有想清楚当官为什么就走上了官道仕途,这些人一旦做起了发财梦,于公于私都害莫大焉。事实上,最近许多人已开始认真反思当官是为什么的问题。2014年的公务员报考人数和招考的平均竞争比都创下了5年来最低。这或许说明,社会开始越来越理性地看待当官与发财的关系。
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是事理本身的逻辑。当官首先要有好的初衷,同时要有好的结果,切莫在其中掺杂发财的念头,毁掉了本应美好的一切。解决当官发财的问题,一是靠个人的自律、自省、自警,更重要、更关键的还是要靠制度约束。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