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童心”说影响下的晚明文坛

2015-09-10 07:22阿连
文史杂志 2015年1期
关键词:童心

阿连

提 要:李贽“童心”说关于作家当具备孩子般天性的观点,深刻地影响到晚明文坛,从而蔚成诸如袁宏道“性灵”说,汤显祖、徐渭“至情”说,冯梦龙“情教”说等人文主张以及像《牡丹亭》与“三言”“二刻”等作品的人文表达。

关键词:童心说,性灵说,至情说,情教说

明中叶以后,由王(守仁)学开启的反对“存天理,灭人欲”,主张个性解放与自由精神的启蒙思潮兴起,并逐渐浸润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李贽的“童心”说。李贽(1527—1602)在《童心说》一文里说:

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人而非真,不复有初也。

这里所说的“最初一念之本心”,即自然所赋予的人的本性,其特点是“绝假纯真”,没有丝毫掩饰。李贽在《童心说》里还指出,不论大人小孩,人人都有童心,只是许多已被礼教与世俗所蒙蔽、污染。他因此大声疾呼人性的复归、童心的恢复。

李贽的“童心”说还对明代晚期的文艺创作产生了重要影响。因为一切文学艺术,都是人的心灵的创造。只有具备了孩子般的天真本性的作家,才能创造出至性至情的作品。李贽在《杂说》一文中,对真情与文艺创作的关系作有论述:

世之真能为文者,比其初,皆非有意于为文也。其胸中有如许无状可怪之事,其喉间有如许想吐而不敢吐之物,其口头又时时有许多想语而莫可所以告语之处。蓄积既久,势不能遏。一旦见景生情,触目兴叹,夺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垒块,诉心中之不平,感数奇于千载,既已喷玉唾珠,昭回云汉,为章于矣,遂亦自负,发狂大叫,流涕痛哭,不能自止。宁使见者闻者切齿咬牙欲杀欲割.而终不忍藏之名山,投之水火。

李贽以“童心”衡量一切是非、善恶、真伪、美丑,更将“情”看成是世界的本原和一切创造的原动力。他推崇出自自然的真情,认为人的性格是色彩斑斓的,真实的情感应是顺乎人性的自然表达,没有丝毫的伪饰。虽然情感的体现会因各人性格的差异而有不同,但以自然表达为美却是一致的。所谓自然美即是“自然真道学”;反之,便是“假道学”。李贽的自由表现人类真实情感的主张对当时及以后的人们冲决礼教对思想情感的罗网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童心”说影响下的“性灵”说

李贽的思想对晚明文坛形成了一股不小的冲击波,其中,以袁宏道受惠最多。袁宏道(1568—l610),字中郎,号石公,湖广公安(今属湖北)人;万历进士,官至吏部郎中。他与兄宗道、弟中道,并称“三袁”,是晚明诗歌、散文领域中声势最大的“公安派”的旗手。

袁宏道年轻时,受袁宗道影响,对心学颇有兴趣。他常常从兄长那里了解李贽的学说及异行。一日,他竟有幸得到一部《焚书》,惊喜万分,爱若至宝,每日展卷披阅,孜孜不倦。他曾自言:“幸床头有《焚书》一部,愁可以破颜,病可以健脾,昏可以醒眼,甚得力。”[1]

万历十九年(1591年)夏秋之交,袁宏道从湖北南端的公安奔赴鄂东北的麻城,近千里路星夜兼程,去向他心仪已久的思想大师李贽讨教。他在芝佛院一住就是三个多月,与李贽独处一室,对榻相谈,听先生纵议人生,点拨性情,真有相见恨晚之慨。他将自己20岁左右刊刻的《金屑集》面呈先生,即得极词相赞。先生高兴之余,还提笔做诗相赠。诗曰:

诵君《金屑》句,执鞭亦忻慕。

早得从君言,不当有《老苦》。[2]

李贽十分器重袁宏道,认为他人品好、有骨气、天赋高、极具悟性与灵性,思维敏捷,谈吐要言不烦,作文如行云流水,竟引为忘年知己。

在李贽思想及王学影响下,袁宏道亦成为晚明的一位启蒙学者。他极力推崇“适世”的人生态度。他讲的“适世”,不是适应社会,而是“适己”,适应自己的性情。他在《与徐汉书》一文中,讲过“弟最喜此一种人,以为自适之极,心窃慕之”的话,其中“自适”二字,即是“适己”。至于“自适之极”,更是完全挣脱封建礼教的束缚,独来独往,无所羁绊。他在《与冯秀才其盛》书中说:

夫鹦鹉不爱金笼而爱陇山者,桎其体也。雕鸠之鸟不死于荒榛野草而死于稻粱者,违其性也。异类犹知自适,可以人而桎梏于衣冠、豢养于禄食邪?则亦可嗤之一甚矣!

连动物都知道自适,作为万物之灵的人难道还要拘牵自己的个性吗?袁宏道当然不愿受制于人,不愿因利禄而为人所用。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袁宏道选任吴县县令。一年后,他就厌烦起官场生活来。他在《与丘长儒》一文里叙述自己的感觉说:

弟作令备极丑态,不可名状。大约遇上官则奴,候过客则妓,治钱谷则仓老人,谕百姓则保山婆。一日之间,百暖百寒,乍阴乍阳。人间恶趣,令一身尝尽矣。苦哉!毒哉!

他委实不愿过这不自在的官场生活,便一再要求辞去官职,态度坚决而执拗。当愿望达到后,他欣喜若狂,颇有脱离苦海之感,他在《与黄绮石》中,讲述了此时的心情:

官实能害我性命,则夺之正所以保全之也。乍脱尘网,如巨鱼之纵大壑,扬鳞鼓鬣,不惟悔当初无端出宰,且悔当日好好坐在家中,波波吒吒,觅什么鸟举人进士也!

袁宏道辞官后,觉得自由快活多了。不过,他又很快发现还不快活,因为他仍是一个名人,一般人轻易不敢和他交心;而自己名根未除,也难免有时候摆出谱来,这自然不能彻底自由、彻底快活了。于是袁宏道又提出“去名”的主张,表示要与“市井屠沽”“浑沦作一团”,以求得真正快活。他渴望到这些人中去,是因为他们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反而无牵无挂,能率性而行,随意讲出真心话,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在李贽“童心”说的影响下,袁宏道创立了“性灵说”,提倡“任性而发”,“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3];强调真情,反对宋人“以文为诗,流而理学”[4]。

袁宏道认为:“要以出自性灵为真诗耳……以心摄境。以腕运心,则性灵无不毕达,是之谓真诗。”[5]袁宏道追求“真诗”,又宣称“真诗在民间”,这也是他当初要与市井屠沽浑沦作一团的原因。袁宏道将人的各种“任性而发”的情感欲望称为“至情”,予以充分肯定。他认为妇女儿童所唱的歌谣,自由地抒发了喜怒哀乐诸方面的情感和欲望,是可宝贵的“真声”。袁宏道反对“怨而不怒,哀而不伤”的压制情感的诗教,主张想哭就痛哭,想笑就大笑的情感。他有一首叫《法南子》的诗写道:

鹦鹉梦残晓鸦起,女眼如秋面似水。

皓腕生生白藕长,回身自约青鸾尾。

不道别人看断肠,镜前每自销魂死。

锦衣白马阿谁哥,郎不如卿奈妾何?

这首诗描写一个美丽的少妇偶然撞见一位素不相识的“锦衣白马”阿哥而怦然心动的场景。袁宏道无视传统礼教,将少妇回眸异性前后的种种媚状情态描绘得自然生动。在他看来,那是人内心的真实情感的流露,无须抑制和遮饰。

说到底,袁宏道的理论主张及其实践,乃本于老庄以来的“自然人性”论,其间当然也包括李贽的“童心”说。不过,这种“自然人性”论又因着晚明文坛、晚明社会思想文化与政治经济的嬗变演进而改了大面貌,属于激进性的,其指向是个性的解放。章培恒、骆玉明两先生指出:“在整个晚明文学的思想理论方面影响最大的实际是李贽……袁氏三兄弟均与李贽有密切交往。李贽也曾对袁宏道极表赞赏。公安派的文学观主要是从李贽的思想学说中发展出来的,所以它的基本点不在于诗文的语言技巧,而在于个性解放的精神。”[6]

二、“童心”说影响下的“至情”说

戏剧家汤显祖(1550—1616)也深受李贽影响而创立起“至情”说,大力提倡惟情主义。他说:

世总为情,情生诗歌,而行于神。天下之声音笑貌大小生死,不出乎是。因以澹荡人意,欢乐舞蹈,悲壮哀感鬼神风雨鸟兽,摇动草木,洞裂金石。[7]

汤显祖说的“情”,乃指生命欲望、生命活力的自由与真实状态。他强调应把“情”放在作为道德是非准则的“理”的对立面,伸张“情”的本来价值而反对以“理”格“情”;认为人有权利满足情感欲望,应把追求人生自由、幸福的权利置于传统道德规范之上。他的主张属于激进的自然主义,具有近代人格独立的意味。

汤显祖的名著《牡丹亭》充分展示了为追求爱情幸福而不惜出生入死的“至情”观——少女杜丽娘在梦中与书生柳梦梅幽会,尽享男女之欢。醒来后,她不但没有在道学先生看来应有的羞耻感,反而觉得“美满幽香不可言”。她回忆梦中情景说:“哎也天哪!今日杜丽娘有些侥幸也。”

汤显祖的《牡丹亭》对人性、爱情与自由给予了热情讴歌,对男女情欲的合理性作了充分肯定;并借杜丽娘之口传达出爱情不但能给男性带来巨大快乐,并同样给女性带来无比愉悦的观点。汤显祖笔下的杜丽娘,为情而死,又为情而生。在她身上,闪射着思想自由、人性解放的光辉。《牡丹亭》讲述的杜丽娘与柳梦梅超越生死的爱情,在当时即引起巨大轰动,一时间“家传户诵,几令《西厢》减价”。[8]

根据封建礼教的规定,婚姻不以男女相慕的感情作为基础。至于男女相慕中的“性爱”,连动一下念头也是可耻可鄙——当然,这主要是针对女子的。汤显祖的《牡丹亭》的难能可贵之处就在于:它第一次在戏剧中肯定了性欲,而且是青年女性的性欲,将其视为美好的,应该得到合理满足的生命冲动;还用温婉细腻的笔触将它描绘得妩媚动人,让人浮想联翩。

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以人为本;人是感情的动物,人原本该以情为本。以情为本,即循自然之道,就有满足自己情感和性欲需求的权利——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从这种角度讲,《牡丹亭》具有重要的人性启蒙作用。它所包括的人格独立、人性解放精神,在境界上高出它同期及此前的任何作品。

万历三十年(1602年)李贽为自由殉难以后,汤显祖怀着沉痛的心情写诗悼念他:

自是精灵爱出家,钵头何必向京华。

知教笑舞临刀杖,烂醉诸天雨杂花。[9]

与李贽、汤显祖同时代的徐渭(1521—1593),也是性情中人。他在《选古今南北剧序》一文谈“性情之真”说:

人生堕地,便为情使。聚沙作战,拈叶止啼,情日方上矣。迨终生设境触事,夷拂悲愉,发为诗文骚赋,璀璨伟丽。令人读之喜而颐解,愤而眦裂,哀而鼻酸,恍如与其人即席挥麈,嬉笑悼唁于数千百载之上者,无他,摹情弥真,则动人弥易,传世亦弥远。

这段话从人生讲到文艺,始终不离“情”字。徐渭认为,情贯穿人生的始终,当然也贯穿文艺的始终,成为人生的动力和文艺的生命。

徐渭的剧作《翠乡梦》,写高僧玉通苦苦修行数十年待成正果,结果在一夕之间被一个叫红莲的妓女破了色戒。在他俩的一段对话中,红莲作为人的自然情欲的象征,显出据理不让的泼辣;而玉通的辩解,却因了无底气而苍白无力。该剧深刻地揭示出禁欲的戒律在人的真性情前的不堪一击,写出了禁欲主义的伪善本质。

徐渭一生追求个性自由,反对强求一律。他在《论中·一》一文里,对传统思想里的统一标准“中”予以自己的解释。他说:“之中也者,人之情也”,认为“中和”的境界,就是讲个性,追求个性的自由发挥。然而他的主张遭到与李贽同样的命运,受到卫道士的围追堵截,各种训导、劝诫,铺天盖地而来。于是,他不得不装聋作哑。他在《仙人掏耳图》的题画诗中写道:

做哑装聋苦未能,关心都犯痒正疼。

仙人何用闲掏耳,事事人间不耐听。

但卫道士们仍然絮絮叨叨,整日在他耳边不停地聒噪。他就画了一幅《雪竹图》并题诗曰:

画成雪竹太萧骚,掩节埋清折好梢。

独有一般差似我,积高千丈恨难消。

徐渭因不得自由而痛苦莫名。他无法维持心灵的平静,后来甚至以锥刺耳,以刀劈头。在不少人看来,他已是一个言行诡异、不可理喻的怪人,却哪知道他的内心正为追求个性自由在痛苦地淌血!

三、“童心”说影响下的“情教”说

对情感的讨论和情欲的理解,在晚明已成为一种社会思潮。反映当时市民生活的“三言”(冯梦龙著)、“二拍”(凌濛初著)中,关于恋爱和婚姻的题材就占了多半。这之中,既有对挚爱真情的热烈歌颂,又有对男女情欲的大力肯定。用冯梦龙的话说,乃是“借男女之真情,发名教之伪药。”[10]“三言”和“二拍”将人的情感要求置于礼教之上,进而要求“礼顺人情”。它们通过对男女间真挚爱情的歌颂,揭露程朱理学的虚伪和不近人情。

冯梦龙(1574—1646)也是一位惟情主义者,他认为天地间一切都是虚幻的,只有情是真实的、永恒的存在。他在《情史》序里说:

天地若无情,不生一切物。

一切物无情,不能环相生。

生生而不灭,由情不灭故。

四大皆幻设,惟情不虚假。

在冯梦龙看来,在“存天理,灭人欲”的无情社会,活人会变成死人。为了使社会变为有情的社会,让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所谓“天理”就应被驱逐出心灵。他因此还倡导创立“情教”,使人世间充满真情。他说:

有情疏者亲,无情亲者疏。

无情与有情,相去不可量。

我欲立情教,教诲诸众生。

……

万物如散钱,一情为线牵。

散钱就索穿,天涯成眷属。

若有贼害等,则自伤其情。

如睹春花发,齐生欢喜意。

……

倒却情种子,天地亦混沌。

无奈我情多,无奈人情少。

愿得有情人,一齐来演法。[11]

冯梦龙对“私情”也予以了肯定,认为私情其实是真感情。他说自己编的《山歌》,便是一部“私情谱”。

晚明以前的文坛,也一直唱着自由恋爱的赞歌,社会也不乏冲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拼命追求自由婚姻的人;不过,将封建婚姻视为一种制度来明确加以反对者,则始于晚明。冯梦龙在《情史》中说:

夫闺阁之幽姿,临之以父母,诳之以媒妁,敌之以门户,拘之以礼法,婿之贤不肖,盲以听焉。……而随风为沾泥之絮,岂不惜哉!

封建包办婚姻无疑是整个封建社会制度的一部分。它以维护封建专制制度为目的,以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度为手段,将妇女当做第二性——男人的附庸。冯梦龙以洞若观火的眼力,对这种包办婚姻作了彻底否定,认为它是造成妇女终身痛苦的根源所在。与此同时,冯梦龙又提出了他的婚姻基础观,即以自由选择、男女相悦为婚姻基础,极力肯定女人有恋爱自由、有追求爱情幸福的权利。

冯梦龙“三言”中的不少作品,就充分肯定了情欲的合理性。如《汪大尹火烧宝莲寺》一篇,作者借至慧和尚之口,对禁欲主义的戒规作了谴责:

我和尚一般是父娘生长,怎地剃掉了这几茎头发,便不许亲切妇人。我想当初佛爷,也是扯淡!你要成佛作祖,止戒自己罢了,却又立下这个规矩,连后世人都戒起来。

作者认为,宣称“抑欲”、“灭欲”之人并非无欲,而其强求他人“灭欲”则是强人所难,不合情理;传统礼教已不适应进步了的时代的人的情感需求。他如《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任君用恣乐深闺》诸篇,作者也同样公开表明了“欲不可禁”的立场。

在冯梦龙的“三言”和凌濛初的“二拍”中,还对妇女的权利作出了肯定,要求男女平等。“二拍”的《满少卿饥附饱飏》一篇,作者明确指出,对男子续弦再娶,人们觉得很正常;而对女子改嫁或有外遇,即予以非议。这是不公平的,也是十分奇怪的逻辑。至于对女子在性欲方面的正当要求,“三言”与“二拍”也给予了充分理解和肯定。但不可否认,由于矫枉过正的原因,“三言”、“二拍”与同时代的许多情色小说一样,在性行为的描写上,陷入了自然主义的泥淖,以致使反封建的主题被冲淡不少。只是,“三言”、“二拍”的作者冯梦龙、凌濛初本来就是崇尚自然与自由的性情中人。他们是不会依着别人的脸色去考虑行文的尺度的。

从明中叶起,商品经济兴盛,启蒙思潮渐起,人的主体意识走向新的觉醒(与魏晋、盛唐比较)。进入晚明以后,由于包括王学、李贽思想在内的激进自然主义的鼓吹,使得这种新觉醒达到高峰。人们特别是广大士人认识到,自己作为一个万物之灵的人,是现象世界的主体,是现实社会的主人,拥有张扬自我、张扬生命的权利,从而引发出一种要求自由表达情感,充分满足情感需求的社会风气。这种风气,无疑是对千百年来禁锢人们情感自由的传统礼教的强烈反击。

注释:

[1]转引自许建平:《李卓吾传》,东方出版社2004年版,第213页。

[2]转引自明·袁中道:《珂雪斋集》卷九。

[3]明·袁宏道《袁中郎全集·叙小修诗》。

[4]《袁中郎全集·雪涛阁集序》。

[5]转引自明·江盈科:《敝箧集序》。

[6]章培恒、骆玉明:《中国文学史》下册,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82页。

[7]明·汤显祖:《汤显祖集·耳伯麻姑游诗歌序》。

[8]明·沈德符:《顾曲杂言》。

[9]《汤显祖集·玉茗堂诗之十·叹卓老》。

[10]明·冯梦龙:《山歌》序。

[11]冯梦龙:《情史》序。

猜你喜欢
童心
童心烂漫
童心向党
童心向党 快乐成长
童心加油,战“疫”必胜
童心绘天下
自然与童心
童心画廊
耕耘童心
童心一起画
岁月静好,童心永恒